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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吹夢到涼州

    怎麼看?我估計得先把車挖出來,然後到局子裡看他。這很明顯觸犯了法律,又想逃避責任,真把警察當三歲小孩了。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陝西省渭南市大荔縣男子梁某晚上在交通肇事撞傷人後駕車逃逸,因為害怕承擔刑事責任,他竟然在自家院內挖個大坑掩埋肇事轎車企圖毀證據。迫於警方強大壓力,梁某在父親催促下,3月11日下午向大荔警方投案自首。

    其實,這起事故並不嚴重,司機將一行人和一輛電動車碰撞,導致三名傷者骨折,把他們及時帶到醫院治療,把該賠償的損失賠了就行了,可該名司機選擇了逃逸,而不是及時報警,搶救傷者,這就加重了自己的罪責,若不是後來有自首行為,估計就不只是行政拘留這麼簡單了。

    其實,出了交通事故並不可怕,可怕的是肇事逃逸,這於法律、於道德,都是可惡可恥的行為。

    於法律,交通肇事後選擇逃逸,法律只會加重對你的處罰。《刑法》第133條規定: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於道德,因為你的緣故,把人撞了,你選擇逃逸,很有可能會讓一條生命從此離開人世,這可是一條命啊。

    所以,希望我們每個人都要藉此案例警示自己,不要違法,不要犯渾。

  • 2 # 老狼48440790

    (本圖與本案無關)

    一男子連撞三人,將車給埋起來這是為了逃避事故責任。這是自作聰明。這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正確的做法是:發現車子撞了人,停車立即報警,保護現場;並在第一時間打醫院救護車電話緊急救人。

    該男子交通肇事後,開車逃逸,將車埋掉以為萬事大吉,這種處事方式必將自己送進牢房。

    如今通訊發達,偵破手段先進,不可能逃脫偵破。

    ①如今遍地錄影設施,即便是農村很多地方也有明、暗攝像裝置,為案件偵察提供有力證據。

    ②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即便是人煙稀少的地方,也會有目擊證人,要想逃過眾人的眼睛,除非你有障眼法。

    ④埋掉汽車不打自招。你平時一直使用小車,突然間不使用了,也未見車影,小車哪去了?賣了有交易記錄,報廢有報廢記錄,長期不見你的車出沒,這是讓人懷疑,不打自招。

    開車出了交通事故,應主動及時報案,積極救人,爭取警方寬大處理。該男子開車撞人,已構成交通事故,開車逃逸,已構成交通逃逸罪;如果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構成故意傷害罪遺棄致人死亡罪;明知已犯罪,埋掉車輛,構成毀滅證據罪。多罪並罰,該男子的刑期應不少於15年,根據《刑法》和民法通則,可以提起公訴,公訴人或受害方可以追究該男子的民事經濟賠償。該男子還將終身禁駕。

    綜上,該男子走得了和尚走不了廟,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的將是民事賠償加法律制裁。

  • 3 # 圈來圈去

    謝謝邀請,首先是法律意識淡泊,以違法的代價去逃避民事糾紛本身就是一個十分愚蠢的事件。其實每個人都應該認識和了解法律,法律的基本內涵其實是保護自己而不是懲罰。在這裡普及一些基本常識,法律層面的處罰一般分為三種,一種是民事類,一般最終是以賠禮道歉,賠償損失解決;一種是行政處罰,也就是政府行為,一般是以警告,拘留,吊銷執照等方式解決;一種是刑事處罰,那就比較嚴重了,拘役,判刑等等,所以儘量不要把民事案件上升到刑事案件,這是最愚蠢的,只有做一個守法懂法的公民才能享受到法律給你的保護和權利!

  • 4 # 夢醒5556705

    這不是掩耳盜鈴,欲蓋彌彰嗎?這是個傻子啊,我覺得這個人完全就是缺心眼。怎麼會幹出這麼蠢的事。

    他在街上能連撞三人,說明在場還有其他人肯定已經看到你了,怎麼可能逃得掉呢。這完全就是遇事不冷靜,這種不要臉的行為是應該遭到嚴重唾棄的。正確的做法應該是把車扔了,然後把自己埋起來

  • 5 # 沙湖泛舟

    掩耳盜鈴為那般。

    陝西省渭南市大荔縣一男性梁某,因交通事故,致三人骨折,不僅沒有及時報警,採取措施救人,反而迅速逃逸,將車子埋在家中,後迫於法律壓力,主動自首。

    交通事故發生後,肇事者有很多處理方法,他們有的積極保護現場,迅速報警,積極救助被傷害人。

    有的根據案發現場,積極溝通,認真勘定,協議理賠。(通常是小碰撞,小剮蹭)

    極個別人故意逃逸,毀滅罪證。其實交通肇事逃逸,是中國相關法制制度嚴歷打擊的一種犯罪行為,也是交通肇事犯法成本最大的一種。

    毀滅現場等於毀滅了法理認證過程,毀滅現場等於白買了保險,毀滅現場是道德敗壞的典型表現。

    這位男子撞了人之後,故意逃逸,最後又投案自首,從根本上來說是迫於法律的威力:

    交通事故的證據鏈條十分龐大,被撞車輛,被害人受傷部位,各種車輛的行車儀,路人,監控影片,各種路口違章監控,醫院,汽車維修點,汽車年審。

    這個傻瓜加法盲,你能把世界都埋在你家裡嗎?我們相信警方將會作出公正的判定。同時也希望其它司機朋友一定要引以為戒。

  • 6 # 可樂愛分享

    最近看到一則訊息,陝西大荔縣一梁姓名男子駕車將人撞傷後逃逸,回家後因害怕承擔刑事責任,遂在自家院中挖一大坑將駕駛車輛埋入地下。後在父親勸說下向警方投案自首。

    初聽這個新聞時,感覺三觀盡覆,世上怎麼會有如此奇葩之人?

    出現交通事故後本應第一時間報警救人,梁某卻選擇了逃逸,而讓人更加大跌眼鏡的是竟然在自家院中挖了一個大坑將肇事車輛埋了。我不禁感嘆,梁某好大的力氣!你這麼有才,還怕解決不了這點事故?

    駕車出行,誰都想安安全全,但是事故總是不可避免的。出了事故也不要慌,該救人救人,該報警報警。該承擔多少責任,就挺起胸膛承擔責任,逃避是躲不掉的。再說了出了事故,只要不是故意的,按照正確的方法積極處理,也不會就隨意定你刑事責任的。

    再說了,事故只是造成三人骨折,治療上也不會花費太多,況且具體承擔的責任份額也要交警來劃分。而且賠償上不還有保險公司嗎?即使你只買了交強險,不夠賠,車不還值點錢嗎?還不夠就想辦法再湊?你逃逸了,就能躲得掉嗎?萬一有人看見了呢?路上那麼多監控拍到了呢?車埋了就找不到你人了嗎?

    本來就是一個普通的交通事故,梁某這麼一弄,不但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而且事故真的變成了一個刑事案件了。該賠償的一個也躲不掉,也要為此真的承擔刑事責任了。這真是偷雞不成蝕把米啊!可悲,可笑!

    所以,我們日常駕駛時一定要集中精力,安全駕駛。出了事故及時報警,有人員受傷時正確救助。車輛該買的保險一定要買,不要為了省點錢而把自己置於裸駕之中,更不要在出了事故之後抱有僥倖心理而逃逸,害了自己,連累家人!

  • 7 # 淡知真味

    交通肇事主要看主觀有無過失或有無交通違法且造成何等危害,如果是不可預見原因,沒有違反交通,本不存在罪過,一般是交通事故。題中已明確指出,梁姓男子屬於交通肇事,那麼肇事後逃逸就成了最愚蠢的選擇,因為交通肇事是過失犯罪,且這件事造成的後果為致人骨折,不屬於嚴重後果,如果因逃跑造成傷者延誤治療或死亡,那罪過就深了。肇事逃逸屬於交通肇事從重處罰情節,因為這具備主觀故意,害怕擔責逃避追究,不去實施救助義務,梁姓男子用一個錯誤掩蓋另一個錯誤,錯上加錯,追悔莫及。

    僥倖心理不可有。3月8日晚上警察就拼接好了留在現場的保險槓碎片,後經比對確定車型,檢視沿途監控排查逃逸車輛,網路釋出懸賞通告,把車埋得再深,心裡的恐慌無法藏匿,在巨大的震懾和壓力下,最終選擇自首,但處罰一定會加重的。

    法律規範與道德規則是相互關聯的,心裡缺乏道德認知,行為上就容易突破法律約束。致人受傷,理所當然給人治療,逃避責任,道義上就講不過去。凡事講公平,任何時候想一想,如果受傷的是自己,作何感想。

    待人處事,如置身天平,看重自己,會失去平衡。

  • 8 # 夜半鼓聲

    撞傷行人,涉嫌肇事,為一錯。駕車逃跑,逃避責任,為二錯。為隱藏證據掩埋車輛,不惜花費大氣力挖坑,難道保證無人知曉,太天真了。人家警察都快查到家了,可見現場和沿路都有證據,在自家院裡弄那麼大動靜挖土坑,鄰居能不知道嗎?自己的車不翼而飛,親朋熟人能不疑問嗎?多虧自首,要不會錯上加錯的。

    回過頭看具體問題,‘蠢!這就是看法。

    當然,事故後果’危害不是特別大,若能積極配合,治療傷者,處罰不會太重。但願如此,並能從中受到教育。

  • 9 # 漁歌牧唱

    這個人,簡直就是肇事逃逸者中的奇葩,奇葩中的戰鬥機。既無知,又無德。

    說他無德,肇事逃逸,說明他就是不想擔責任,不想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沒有擔當,對他人的生命財產造成了傷害,沒有歉疚感,不想賠錢,想欺瞞天下,瞞天過海,豈不無德?

    說他無知,是說他沒有法律知識。肇事逃逸,可以說就是間接殺人,交通事故天天發生,一個積極救治的舉動,有可能就是一個生命的起死回生,一個家庭就會因此而免於破碎,面對他人生命抉擇的時候,怎麼可以逃逸?怎麼敢逃逸!

    一個肇事後救治的舉動,是對他人生命的態度,也是取得受害人及家屬諒解的依據,是法律從輕處罰憑證,怎麼可以放棄?

    這個無德又無知的肇事逃逸者,換來的就應該是法律的嚴懲。

  • 10 # 地球CN

    這名男子裝人後選擇把車埋起來,說他是畏罪潛逃,這種行為罪加一等,同時想毀滅罪證。如今買車上牌都是實名制的(二手車也一樣實名制),而且現如今除了鄉村的小路上沒有攝像頭,全國馬路上基本都有攝像頭,各高速路口都有收費站,在這個網際網路時代,資訊傳播速度飛速,只要這名男子把車開出來就立即找到出來。把車埋起來無非是想逃避法律的制裁,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 11 # 撫順昌圖街體彩站

    在農村,缺乏法制教育,青少年也沾上許多惡習,吃喝嫖賭抽等,估計這人沒啥文化,接觸的也是酒肉朋友,酒後開車的面大,進拘留所,但願能記取教訓,不再酒後開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中國需要做的工作還很多,大力提高人的素質。

  • 12 # 傑哥很nice

    撞了人還把車給埋了?首首先這個人應該是把我們敬愛的警察叔叔當成吃乾飯的了!要不就是這個人腦袋有問題!現在遍地的攝像頭,警察叔叔都不用費力就能查出來。還把車給埋了,有那功夫把自己給埋了豈不是會更完美。肇事逃逸罪過豈不是更大!

    也可能撞了人之後腦袋裡一片空白,不知道該怎麼辦。就胡亂的想一些逃避責任的方法。其實誰攤上這種事情都會不知所措,不知道到底該怎麼辦,也都有點想逃避的想法!所以說出事了一定不要慌事情已經出了儘量保持頭腦清醒,該報警報警該救人救人。如果你真的選擇逃避我想你會後悔一輩子。就算真的讓你碰巧逃逸成功了,你這一輩躲躲藏藏生活也不會好過,最主要你的心裡不會不安麼?不會內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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