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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幸運召喚er

    需要了解當時拋棄的原因再做決定吧,如果當時她沒有任何理由的就拋棄了你,我感覺這樣的父母不值得認,因為她沒有愛過你。但是她如果當時是因為環境,家庭等迫不得已做出的決定,那麼該認就認吧。做了母親我才能瞭解母愛,就是那種孩子哪怕咳嗽一聲,心裡也會跟著難受。所以她可能因為當時迫不得已的一個選擇已經愧疚了一輩子,現在找到你了,你如果再不原諒她,那她後半生可能更是鬱鬱寡歡了,血濃於水,所以親情還是很可貴的,需要我們共同珍惜!

  • 2 # 木頭二根

    如果媽媽在你小時候把你拋棄了,等你長大了,她來認你,你會認她嗎?

    不要說我冷血,如果是我,我是不會認的。早知如此,又何必當初?

    或許,在她拋棄我的那一刻,她也曾經猶豫過,思想鬥爭過、掙扎過,可是最終她還是拋棄了人性,恨心的把我拋棄了。

    特別是剛出生就被無情的拋棄的那種,要麼是出生時有殘疾,要麼就是出生時患有先天性疾病,怕日後連累自己,要麼就是女嬰。試想,假如不是被現在的養父母撿來收養,一條幼小的生命在垃圾桶旁邊,怎麼經得起烈日和瀑雨下折騰,一條活生生的小命恐怕早就烏呼哀哉了。

    儘管說,人來到這個世界上不是為了恨而是為了愛,但是既然上天做了這樣的安排,就沒有必要節外生枝,雖說身是你生,可命是養父母給的,我只想用我的餘生好好的報答養父母的養育之恩。

    縱使當初有千般的苦衷和無奈,你努力過了嗎,你爭取過了嗎,你堅持過了嗎?都說兒女是母親身上掉下來的一塊肉,生男生女對你真的有那麼重要?你拋棄我的那一瞬,你心疼過嗎?沒有!

    現在我長大成人,你要來認我?早知如此,何必當初?我只想平平淡淡過日子,不想因為你的出現再剌痛我內心的傷疤。

    對不起,至少目前我做不到。

  • 3 # 薛綰

    我覺得會認。

    不管當初那個媽媽,是因為什麼把孩子送人的。當時肯定有不得已的苦衷,而不是推卸責任和自私。

    我覺得那個被送走的孩子,如果被好好的對待,在養父母家裡得到好的照顧,或者說是一種福報。

    如果說他在養父母家裡,被區別對待或者被虐待,想必任何一個親媽都會心痛。

    假如現在我沒有做媽媽,在思考這個問題的時候,肯定有些片面。我會覺得既然當初狠得下心,現在就不要回頭。你覺得這麼多年愛的缺失,他憑什麼還要叫你一聲媽。

    可是我現在做了媽媽,我能夠體會到,當一個媽媽在孕育一個小寶寶的時候,當他還在你的肚子裡的時候,兩個人已經建立了連結。

    如果說需要用媽媽的生命,換來孩子的生命,我願意交換。

    再說這麼些年她還在惦記著你,還想著去找你。她比你要難受的多,她要日夜受到煎熬和思念。

    如果她來找你的時候,你肯定是本能的抗拒的。覺得她不夠愛你,那麼狠心拋棄你。

    但是隻有你們相認之後,你的人生才算是圓滿。那些傷痛才會得到治癒,那些想不通的事情,才得以有了答案。

    何況你要聽一下,她是為什麼那麼做。也可以讓自己心理上得到慰藉,讓她的餘生變得心安。

    親生母親就是自己的根,就是記憶開始的地方。一個沒有記憶的人是可憐的,你要想方設法的讓自己知道過去發生的事情。

    假如你的養父母也對你很好,那你可以選擇留在養父母身邊。對於親生母親,可以選擇平常多走動。

    這樣你就可以寬慰兩方父母,自己也多了一個人愛你,豈不是更加快樂的事情。

  • 4 # 細數人生果

    我媽媽出生三天被送到乳母家,乳母家窮,剛剛生了女兒夭折,正好奶水多,親外婆是富裕人家的大小姐,我媽是第6個女兒不被待見,親外婆心煩,就找個地方打發了這個孩子,只說乳期結束就帶回家撫養。

    誰知風雲突變,外婆外公離婚了,他們忙著分割財產,忙亂中去了另外一個大城市,媽媽就被丟下了。乳母一開始還能收到親外公寄來的保姆費,後來漸漸失去訊息,直至音訊全無。媽媽從一戶富裕人家的小小姐頓入貧窮極度的乳母家,從小割草餵豬,讀書輟學,度過窮苦的少年光景。

    直到18歲第一次見著親身父親,爸爸已經是一個非常著名的醫學專家,滿身土氣沒讀兩年書的小女兒被領到西裝革履的爸爸前面,父女兩人嚎啕大哭。

    總算認了親,但是沒有養育之親的父女母女,自然不少芥蒂,沒有文化,媽媽和大城市格格不入,眾多兄弟姐妹也嘲笑她,於是只得重新回到農村,嫁人成家。於是有了我。

    親外婆活了98歲,最後幾年這個強勢的老太太終於向這個被扔掉的小女兒懺悔,後悔自己的舉動害她一輩子受盡苦難。媽媽泣不成聲,母女合好如初。

    現在媽媽也老了,越老兄弟姐妹關係越好,人生苦短,來日無多,都奔八十趕九十的人了,姐姐哥哥們特別享受親情。血緣是無法割捨的,打斷骨頭連著筋。

    另外再說一句,媽媽的乳母很疼這個平空得來的女兒,媽媽把她當成親孃,養老送終。我們也不知道她不是親外婆,等親外婆終於出現的時候我都上高中了。

  • 5 # 往事如煙心思如夢

    認會認,但談感情不會太深,我母親離異。再婚的地方離我也不遠,在同一鎮上。

    然而離異之後沒來看過我一眼,當時久歲。

    街上相見視而不見,那天我十三歲生日。

    有一次拿到了她的電話,她主動說給我充50元話費,這一充直到現在都沒實現

    今年過年去看我外婆,她說要讓我認她,她說不然別人會對我指指點點,這是道德綁架?

    她就只有我一個孩子

    我認她沒問題,,但是沒事感情呀!

    我也一直對她說,我沒怪過誰啊,一般也不會去怪別人,但我對你沒感情,認與不認不過就只是一句話,這句話有意義嗎?

  • 6 # 走過四季只因等你1

    這個問題很複雜,

    個人觀點:認與不認,要理清是什麼原因倒制這後果的。

    我與我相遇時,她捨棄兒子、不顧親人反對!與我走在一起,有了愛的結晶!

    我們一直感情很好,我不賭不抽不喝酒、不亂花錢,只知掙錢給老婆保管!

    我們的感情走過八年後,她輕信推銷產品。

    善自要投資做老闆,我知道是非法勾當!就是不聽!我忙掙錢養家!

    結果,她帶走家中所有資金,一走就是三年。

    最可氣的事是女兒連續發高燒不退,女兒打電話給她說:“媽媽,我生病了,回來照顧我吧?我奶奶因為照顧我也累病了!”電話說到我不要你這個女兒了,下次有事別打電話給我了!

    女兒那天哭得好傷心!如果不是因為我的父母和我女兒,我想殺了這個毒女人!

    後來,我通知她父母要求這個毒女人出來離婚了!

    女兒:爸爸你要堅強勇敢面對!

    女兒說:這輩子都不會認這無情的母親,,,,,,

    這是真人真事!

    我是江蘇沭陽人

  • 7 # 沙丘與綠洲

    如果是我,不會認。從被拋棄的那天起,就變成了兩個獨立的世界。也許當初媽媽會有各種不得已的苦衷,可是試想一下,從被拋棄時的孤獨無助 ,從渴望母愛到最後絕望的過程,一個被拋棄的孩子經歷了一個多麼恐懼的成長過程。那些深夜裡思念媽媽的淚水,可以冰冷到心裡。

    這樣長大的孩子,心裡沒有一點恨意是不可能的,如果身邊還有親人可依,那是萬幸,如果沒有,在媽媽拋棄他的那天起,他的心就應該死了。一個冷酷的人,都有一段黑暗的遭遇,從盼望到絕望,不是一點Sunny的照耀就能暖和起來。堅強的長大,他不會再輕易的依賴他人 ,相信他人,因為他知道,他只能靠自己。

    我是一個母親,很愛自己的孩子,無法想象要有多大的勇氣才會拋棄自己的孩子,在我日子最艱難的時候,需要時時出差賺錢,但放心不下孩子,去哪裡都帶著他,即使遭受白眼,厚臉皮的求朋友照看一會去辦事,也要帶著他。只要看到兒子的笑臉,一切都會變得不重要了,累點苦點又算什麼?只要兒子與我在一起,就是非常幸福的生活。

  • 8 # 喝茅臺酒醉了

    先了解情況,如果是有不得已的苦衷,那麼能理解,會認,如果是為了別的男人 跟著別的男人跑了,然後對自己的孩子不管不問,等長大了就來想認,這種人是最不要臉最可惡,如果是我 絕對不會認,我這輩子都不會認我親生父親,我媽媽一個人在家裡帶我姐姐和哥哥,他在安徽鐵路局上班,一年回家一次在家呆不了多久就又走了,我還在我媽媽肚子裡 他就明目張膽的帶著小三回家住了,我剛剛生下來他就逼迫我媽媽離婚,我媽媽不願意離婚他就說要弄死我,我媽媽沒辦法只能同意離婚。而且還是帶著我和姐姐淨身出戶。自從我懂事起知道真相以後我就恨死他了,後來長大了在外面打工回家 去朋友家玩從他家門口過 他就坐在門口我都沒叫他,聽說他很想我去認他,我告訴別人 他以後死了都不會有女兒去給他哭喪的,因為他和小三生了三個兒子,後來想要女兒抱養了一個 那女人對人家不好 十幾歲就跑出去嫁人了,現在我雖然不恨他了,但是這輩子都不會認他。

  • 9 # jingyuan287

    根本就,不存在認與不認。只存在,是與不是,至於是不是。不是以血緣,作為評判標準。而是以定位,責任,和本分。作為評判標準。在孔子的著作春秋裡邊,曾經有過明確的定義,明定位,立本分,曉責任。我們應該以本分,和責任作為評判的標準。血緣只不過是維持家庭秩序的一種。工具而已。當家庭的秩序已經被破壞的時候,血緣就變得毫無意義和價值。這只是我的個人見解,不承擔因果責任。

  • 10 # 使用者5969060453905

    怎麼說那,說實話不恨但也沒啥感情,只是心裡想要一個正確的答案一個真正的名份。最主要的是要看是否是真心實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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