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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哇噢拆書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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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疆軒
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
讀“書”讓人明事理,讀“書”可以解惑,幫我們走出困擾。
很多人在工作以後就不讀書了,認為已經不上學了,就沒必要再讀書了,再說自己已經讀了那麼多年書,已經夠煩了,現在工作了幹嘛還讓自己頭疼。可是我對已經工作不需要讀書這個想法不能苟同。
我在八年前也是不經常讀書的,後來我認識了一個朋友,她很喜歡讀書,我們在聊天的過程中,我發現自己由於多年的不讀書造成了思想上的貧乏,居然說不到一起,從那時起我開始買書讀書。說實在,剛開始我覺得樹上的文字怎麼那麼枯燥,讀不下去,可是想起跟朋友的談話,我就堅持每天讀幾頁。在漸漸讀的過程中我真的明白了很多,怎麼去幫助別人,怎麼處理和同事見的關係,從那時起,我愛上了讀書,也感恩遇到那個朋友。
現在我依然保持讀書的習慣,在讀的過程中,我開始學習寫作,我想把我的生活和經歷透過文字方式表達出來,也認識了很多喜歡讀書寫作的同學和老師,有段時間,我心情不好,我就會跑去書店買幾本療愈的書看看,看過之後,我會感嘆我還是非常幸福的。
當然讀書就要讀好書,多讀經典書籍,哪怕每天讀幾頁,堅持下來,你肯定會跟我一樣愛上讀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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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週三有話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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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最好的時代,人類數千年的文化、文明,只要你感興趣,都可以在方寸之間快速獲取;這是一個最壞的時代,知識可以來的那麼快那麼容易,以至於你幾乎等於從沒擁有過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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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時候,閱讀一本書是有味道的。前些日子,好兄弟給我郵來5斤醃製的藠(音叫)頭,興沖沖地拆開來,抓起一顆已經是深棕色的藠頭放在嘴裡,有點甜有點鹹還有點辣,手機裡在翻讀的《城門開》瞬間也被染上了豐富的滋味。想起了過去,我們會把生芒果切碎了,拌以油辣椒來吃;想起了過去,翻一本書的時候會去鹹菜罈子里弄兩根酸黃瓜來充飢。那天我很放肆地吃完一小碗藠頭,結果孩子們說,老爸你嘴巴一股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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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曾經教育我讀書分兩步,第一步叫把一本書讀薄了,從第一頁讀到最後一頁,讀完它。第二步叫把一本書讀厚,讀那一本書讀出自己的心得來。
講老實話,從一開始我就沒覺得這兩步是正確的。或者說,從一開始我就發現這種方法不適用於我。
對我來講,翻開一本書,最重要的是要感覺到它有趣。
新千年到來的時候我生活在南美洲。有不少的朋友(包括一些南美洲的洋鬼子)都會問我:是什麼讓你跑到了距離家這麼遠的地方啊?我是這樣告訴他們的,事情要從1986年的秋天開始說起。
那個秋天我在昆明三十中學上學,這學校緊靠著雲南大學。我每天都要在雲南大學校門口等1路公交車,校門口對面是省文聯,開了一家書店。等車的時候,我就在書店裡瞎逛。那一天在書店裡拿起一本書《加西亞.馬爾克斯中短篇小說集》,翻開來第一眼看到的就是這樣一段話:
雨下到第三天,他們已經在家裡殺死了太多螃蟹,佩拉約不得不穿過被水淹沒的院子把死螃蟹扔到海里去。剛出生的孩子整夜都在發燒,大家覺得這和死螃蟹的惡臭有關係。從星期二開始,這個世界就一直悽悽切切的。天空和大海全都灰濛濛的,海灘上的沙子在三月裡還像燃燒的灰燼一樣閃閃發光,現在則變成了混著腐臭海產的爛泥湯。佩拉約扔完螃蟹回來,在中午慘淡的Sunny下,費了好大勁兒也沒看清是什麼東西在他家院子那頭動來動去,還發出哼哼唧唧的聲音。他走到很近的地方才發現那是個老人,臉朝下趴在爛泥裡,不管怎麼使勁也站不起來,礙事的是他那對巨大的翅膀。
我站在書店裡一口氣讀完了這個叫做《巨翅老人》的故事,一場大雨把一個年邁的老天使弄得掉到了人間,稀奇古怪的開始,稀奇古怪的情節,最後又莫名其妙地結束了。這麼多年過去了,我依然記得讀到這個故事開頭時內心的激動,身子控制不住地微微顫抖著,這是個什麼樣的人,能夠寫出這樣子的故事來?我想買這本書,身上只有3毛錢,書價是1塊9毛。那時我甚至產生過偷走它的念頭。
第二天我帶著母親給的兩塊錢買到了這本書。那是我第一次接觸到南美洲這神秘的大陸。當時我並不知道這最初的接觸,會最終導致我有一天踏上那塊土地,並在漫長的生活裡真切地愛上它。讀完這本700來頁的書,我完全無法滿足,開始像一隻飢餓的狗,到處尋找來自南美洲的書籍。一個好朋友的父親,恰好在出版社工作,出版社恰好在做一個叢書系列叫做“拉美文學爆炸叢書”,正是從他那裡,我得到了源源不斷的供給——多年以後回想起來,這算不算是命運的安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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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我們讀書的主要原因是這本書必須有趣,而把一本書讀得有趣,則需要讀者去創造出畫面感。你可以把閱讀的情節、人物的相貌、甚至周圍的環境,都在你的腦袋裡想象出來,不要約束你的想象力,哪怕它顯得不靠譜,也是你自己的想象。
因為一個好的作家,也是靠著畫面感來創作他的作品的。托爾斯泰就曾經說過他為什麼要寫《安娜.卡列尼娜》這本書。最初的衝動就是來源於一個畫面,一張浮現在他眼前的女人的面孔:就像現在這樣,飯後我獨自躺在這張沙發上,吸著煙……我不知道我是在竭力思索呢,還是在與瞌睡作鬥爭,突然有一條非常漂亮的貴婦人的光胳膊在我面前掠過,我不由得仔細看看這個Phantom。接著出現了肩膀、脖子,最後是一個美麗的女人的形象,她身穿白衣裳。她那雙含怨帶恨的眼睛看著我。Phantom消失了,可是我已無法擺脫它,它日夜跟蹤著我。為了擺脫它,我必須給它找個化身。
我們當然不是大師,但我們依然有著無可替代的屬於自己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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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讀書,一本書應該是可以讀出聲來的,尤其是一本好書。當你開啟你的嘴巴,發出你的聲音,去讀出這本書的內容,文字竟然是帶有音律和韻味的,並且不同的作家,韻味是不相同的。
這種讀書的方法,是一個已經故去的老教師告訴我的。為了證明這一點,他向我讀出了《雙城記》的開頭:It was the best of times, it was the worst oftimes, it was the age of wisdom, it was the age of foolishness, it was theepoch of belief, it was the epoch of incredulity, it was the season of Light,it was the season of Darkness, it was the spring of hope, it was the winter ofdespair……我聽得目瞪口大啊,在他的讀書聲裡,確實有一種我從未感覺到的韻律,真是叫人大開眼界。
於是我開始嘗試尋找這種文字帶著的韻律,在餘華的小說《許三觀賣血記》裡我找到了,《在細雨中呼喊》裡面也有這樣的韻律,同樣的,劉震雲那部《一句頂一萬句》裡也有這樣獨特的韻律——這會是一份長長的單子,就不一一列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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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還在為創意枯竭而苦惱嗎?這本書可以幫助你解決
——名家XXX推薦,職場小白必讀;
當你看到這樣的標題,基本可以繞著走不用理會了,這樣可以避免交付那些不必要的智商稅。
黃庭堅說:三日不讀書,便覺語言無味,面目可憎。這是好讀書之人所言,未必在理。但那些讀了三瓜倆棗的皮毛便開始抓著現代人的焦慮心情來販賣知識的,確實就更加面目可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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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啥要讀書呢?
在我看來,讀書就是一種生活方式,甚至可以說是一種比較落後的生活方式。
有的人愛喝酒,每天必喝,哪怕喝的不多,也從不間斷。有的人愛K歌,握上麥克風就精神抖擻。有的人愛搓麻,而且還的是動手碼牌的那種。當然,有的人愛讀書,未必見得就比其他的愛好高明到哪裡去。
就是一種生活習慣而已。夜靜了,兩個孩子都睡下了,燒水泡上普洱茶,捧起一本書,生活在這時候變得慢下來、靜下來,並沒有什麼特別之處。
讀書的習慣,或許會被生活拋之腦後,但它絕不會離你而去。即使你已經拋棄它很久了,終歸有一天,還會再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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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辭匆匆,不及達意,就此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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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眼望見你的美
書就是一臺電腦,是一部電話,一方面可以給你想要的知識或是答案!另一方面它是作者和讀者的溝通交流的橋樑,一部電話!再讀書的過程中就像是與作者在意識的交流,沒有時間跨度,古代的現代的!只要是文字!它都會表達著各種有趣的內含,展現著文字後面的內在世界!讀書讀的是心,以心交心的境界!不用心就不會感受到作者的內在世界!文字書本的魅力永遠都是內在世界的感悟!讀書可以最快的速度達到作者的心境高度,進入有意義的自我薰陶!
回覆列表
不錯的問題。
很多人說書為自己打開了某個世界,這是真的。但其實還有另一面,就是書為你打開了一個通往更多書的世界。
尤其是非小說類的知識型書籍,會連線至少五本你想更進一步去讀的書,這些知識催促我說,快找一張紙,把這些書名記下來,然後去噹噹,去淘寶,把它們買下來!
這個世界裡,我不斷地被新的知識所震撼,不斷地發出感慨,哇噢,原來是這樣的!這就是我讀書的原動力,不斷追求世界被重新整理的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