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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折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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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十七讀歷史
還真不是。
先弄清楚什麼叫藩屬國。名義上保有主權,實際在政治、經濟和文化都不夠自主,受宗主國一定程度控制的國家。中國自古以來就有自己的藩屬國。只是中國對待藩屬國比較寬鬆,不追求控制,厚往薄來,並且還提供保護。
再看明朝時中日關係。開啟東亞地圖,會發現對日本來說,它離中國的距離恰到好處:足夠遠又足夠近。說它足夠遠,是遠到中國打不著它;說它足夠近,是近到只要它願意,就可以到中國來學習中國先進文化,與中國做貿易。
(明朝時期的東亞地圖)
眾所周知,元朝時曾經兩次遠征日本,整個有元一代,日本斷絕了與中國的來往。朱元璋建立明朝後,曾遣使到日本,宣示中國換了主人,要求它與周邊國家一樣遣使納貢。日本拒絕了明朝要求,反而殺了七名使臣中的五人。一時明廷大怒,但國家初定,無力討伐。只宣佈斷絕與日本的一切來往。
朱棣繼位後,中日之間開始恢復貿易往來。雙方十年一次貿易往來,中方發給日本貿易憑證,日方持憑證供貨,中方則以國賜形式買給日方所需貨物。中方發給憑證叫“勘合”,所以史稱勘合貿易。
這種形式在表面上看起來是朝貢,實際上仍然是兩國貿易的一種方式,並不能說明日本是明朝的藩屬。
(爭貢之役)
1523年,明嘉靖二年,兩撥日本商人為爭奪對華貿易權在寧波打了起來,規模相當之大。史稱爭貢之役。明朝隨即關閉了中日之間的勘合貿易。這導致了東南沿海倭患的擴大。才有了戚繼光抗倭的事蹟。
豐臣秀吉統一日本後,日本開始了對北韓的侵略,明朝派兵增援北韓,打敗日本。在此之後,明朝逐漸衰落。日本也進入德川幕府時代。
由此可見,整個明朝,中日之間交往規模之大,遠非唐朝可比;而明朝時期,日本對中華文化的仰慕與學習程度,又比不上唐朝,更不用說是明朝的藩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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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院之觀
客觀來說,日本從未真正成為過中國的藩屬國。
自從日本有天皇出現以來,中原王朝從沒有對天皇進行過冊封,而藩屬國的必要條件之一,就是其國王要由中原皇帝進行冊封,藩屬國稱臣納貢這一不可缺少的儀式,而且隨後的每一位君主更替,都要上報並得到中原王朝的承認和冊封。
北韓國王、安南國王、暹羅國王、蘇祿國王、琉球國王等藩屬國君主,都是在中原王朝獲得的正式封號,不過中原王朝並不過多幹涉他們事務。在他們自己國內,自稱皇帝還是上帝隨你高興,對中原皇帝,這些國家君主則只能自稱某某國王,否則就是藐視天朝上邦,後果很嚴重。
就日本來說,就算在它與中國交流最為頻繁的唐朝,日本派出的使團也只是被稱為遣唐使,日本和唐朝還是保持著互相獨立的關係,唐朝並沒有對日本進行冊封。
也有日本是中國藩屬國的看法,主要理由是日本曾向中原朝貢。
日本確實有向中原進行朝貢,但這只是一些大名向中原進行的貿易行為,這些地方大名,並不能代表日本,就像中原歷史上,後晉石敬瑭、北漢劉崇都曾向契丹稱兒稱侄,接受冊封,但這並不能代表中原王朝一樣。
而且就朝貢本身來說,日本大名們只是把它作為一種貿易手段,而非對朝貢背後隱藏的宗藩體系的認同。
因為朝貢制度本身是不平等的,來朝的國家帶來地方特產等貢品,而中原王朝則需要給予回饋,以示天朝上邦物產之豐、胸懷之博大,賜給的禮物,價值往往數倍乃至數十倍於進貢的貢品,所以從貿易上說,朝貢實在是一塊香餑餑。
比如舉世聞名的土木堡之變,表面的原因就是由於瓦剌太師也先在朝貢上貪得無厭,不斷增加人數,從開始的50多人增加到後來的2000多人,並且還要搞小動作,把2000人詐稱3000人,惹惱了王振,削減了賞賜,成為也先發動戰爭的藉口。
所以嚮明朝的朝貢,對於日本大名們來說其實是一門發財的生意,甚至發生了大名之間為了爭奪有限的勘合,也就是朝貢許可證,而彼此發生戰爭的事件。
就明朝來說,日本唯一與藩屬國搭得上邊的,可能就是永樂二年鄭和出使日本之時,室町幕府的將軍足利義滿接受了明朝日本國王的冊封,但當時日本並未統一,將軍之上也還有天皇,加上室町幕府很快衰微,此事並沒有在明朝和日本國內產生多大波瀾,而且就朝貢本身來說,日本也始終處於比較邊緣的角色。
明朝的日本,非但不是藩屬國,還在很長時間內屬於敵國,從長達數十年的倭寇入侵到隨後的萬曆北韓戰爭,日本消耗了明朝相當大的國力,為以後明朝的滅亡埋下了隱患。
所以,小院認為,客觀上來說,日本並沒有真正成為過中原王朝的藩屬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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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壺酒一張琴一溪雲
簡單來說日本是否屬於藩屬國並不明確,我更偏向於日本並不屬於藩屬國。
熟悉歷史的一般都知道在東漢時期曾經冊封過日本國王為“漢倭奴國王”並有金印為證。但其實在東漢時期,日本並沒有完全統一,國家的概念尚未完全形成,所以即使有史料記載金印的存在也不能證明日本就屬於中國的藩屬。這隻能證明那是中日的交往已經存在。
我們一般稱呼一個國家為藩屬國,一個重要的因素是我們中國作為天朝上國會派遣“冊封使”去藩屬國宣召。只有經過這個流程,藩屬國的國王才算是被正式認可。所以,判斷一個國家是否為我們的藩屬國,要看看他是否被宣召或者接受宣召。而日本並沒有,當時的日本並未完全統一,後期幕府制時更是眾多幕府大佬割據一方獨立存在。確實有史料記載過這一時期,有幕府大佬接受過中國的冊封,但是一個幕府勢力並不能完全代表日本。
明朝時,海禁的存在使得海上貿易並不十分發達,在明初期,海上貿易主要是由“朝貢貿易”為主,但是我們要清楚一件事情,藩屬國肯定得參與朝貢,但並不是所有來朝貢的都是藩屬國。真正能確定的藩屬國目前能確定的是北韓,琉球,越南。
終上所述,個人判斷日本並不屬於藩屬國,畢竟從日本歷史看來日本承認他們不如中國強大,但是卻一直把日本和中國放在同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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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是小金呀01
不屬於,明朝後期的日本正是野心膨脹的時期,豐臣秀吉統一日本後大肆侵略北韓,準備透過北韓登陸中國,然後統一亞洲。
那時候北韓屬於中國宗屬國,所以,萬曆三大正有一個徵就是出兵北韓打日本。
再往前就是嘉靖年間,江南沿海倭寇禍害頻發,著名的愛國將領戚繼光,就是抗倭名將,打倭寇打出了名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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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是否屬於明朝藩屬國,這要看你怎麼理解“朝貢貿易”。
中國的宗藩關係比較奇特,它是一種確保邊境安寧的“羈縻”手段,作為以中國為宗主國的宗藩體系,表面上看來是一種以小事大的不平等關係,周邊國家要向中國“稱藩納貢”,受中國冊封,並由中國賜與印璽,而實際上這種宗藩關係只是維繫中國和周邊各國友好關係的一種形式,並不具有統治和被統治的實質性內容。
而日本與明朝的關係,其實很微妙,也比較複雜。明初時,由於倭寇的騷擾,明廷寄希望於透過外交途徑來抑制倭寇侵擾,對日本實行羈縻政策,頒賜給勘合(朝貢貿易許可證),准許他們入明朝貢。
朝貢貿易,一定程度上,就是宗主國與藩屬國之間維繫關係的主要手段,明日之間存在朝貢貿易,那麼也可以理解為雙方是存在表面上的“宗藩關係”的。
但是,雙方對於朝貢的理解並不一樣,明朝企圖以此作為“羈縻”的手段,以消除“釁隙”;而日本卻將其看作是營利的機會,甚至當時日本諸侯之間把戰爭經費都寄託在朝貢之上。
因此,日本各大名、寺社往往因爭取入明朝貢激烈地競爭著,終於在嘉靖時於寧波釀成了拼殺事件,即“爭貢之役”,此後,明朝改變對日貿易政策,罷市舶,中斷與日本的貿易,結果造成了大規模的倭寇騷擾,也就是所謂的“嘉靖倭亂”。
當倭患平定之後,明朝雖然在州月港宣佈開海貿易,但對日本仍實行嚴禁政策,且終明之世,兩國未再恢復過正常貿易關係。
明太祖時對海外諸國實行“羈縻”政策,他把北韓、日本、大小琉球、安南、真臘、暹羅、占城、蘇門答臘、西洋、爪哇、彭亨、百花、三佛齊、勃泥等15國列為“不徵諸夷”,從這個政策是來看,明太祖時將日本等同於北韓的藩屬國來處理的,此後明成祖遵循明太祖的政策,對海外諸國仍實行“羈縻”政策,並鼓勵諸國派遣使者入明朝貢,開始賜予諸國勘合,首批賜予勘合的國家包括了日本在內的海外15國,從此時起明日之間的朝貢貿易關係恢復。
但是所賜予的勘合有限,且規定了來往船隻數量,規模無法滿足日本大名們的需求,所以日本諸侯們爭奪朝貢十分激烈,一直到嘉靖時爆發的“爭貢事件”,從而這種朝貢關係被明廷主動終結。
此後嘉靖倭亂平定之後,到了萬曆時,日本戰國時代的亂戰局面終結於豐臣秀吉,做著侵略大陸夢的秀吉,開始大規模入侵北韓,由此又爆發了文祿慶長之役,在明廷參戰的情況下,日本實力大損,此役讓也成為德川家康建立德川幕府的一個重要伏因。
德川家康掌握日本後,試圖恢復明日之間的朝貢關係,他透過明朝商人、琉球王、北韓為中介,頻繁對明朝進行活動,但明廷始終沒有回覆。
明日之間的關係,對於宗藩關係的理解是不一樣的,明朝時的宗藩關係,主要是建立在“朝貢關係”上的“羈縻”政策,不是藩國,只是名義上的屬國,這就像清朝時的藩屬國差不多,大家也只是表面宗藩,實際上誰也不管誰,你看清朝時的北韓,200多年來的年號還是崇禎就可見一斑。
日本沒有像北韓那樣對明朝有極強的文化認同,更多的目的只是在於朝貢貿易,所以其實日本也不是一個像樣的“藩屬國”。中日之間的關係,從東漢光武帝賜予倭奴印開始,雙方之間的宗藩關係,都是私有還無的。哪怕是中日親善的蜜月期–––唐朝,日本也僅僅是崇拜強者,希望學習先進文化來使得國家強大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