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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拉圭回合 指關稅及貿易總協定舉行的第8次多邊貿易談判,因在烏拉圭舉行而得名。關稅及貿易總協定的前7次談判大大降低了各締約國的關稅,促進了國際貿易的發展。1950~1970年期間世界貿易年平均增長率高達8.1%,是本世紀發展最快的時期。但從70年代開始,特別是進入80年代以來,以政府補貼、雙邊數量限制、市場瓜分和各種非關稅壁壘為特徵的貿易保護主義日趨嚴重。為了遏制貿易保護主義,1986年9月15~20日在烏拉圭埃斯特角城舉行的締約國部長級特別會議上決定發起這一次多邊貿易談判。它是8次談判中規模最大,內容最豐富的一次談判,有74個國家(地區)參加,18個國家和21個國家組織派觀察員列席,分為“貨物貿易談判”和“勞務貿易談判”兩部分。除了繼續解決傳統的關稅問題外,還增加了許多新的談判內容。主要是:(1)第一次將勞務貿易列入談判;(2)重點解決各種形式的非關稅壁壘問題;(3)使多年來背離總協定精神的農產品、紡織品和服裝等“灰色區”商品貿易回到自由貿易的原則上來;(4)改善總協定本身的機制。
背景:1986年9月在烏拉圭的埃斯特角城舉行了關貿總協定部長級會議,決定進行一場旨在全面改革多邊貿易體制的新一輪談判,故命名為“烏拉圭回合”談判。這是迄今為止最大的一次貿易談判,歷時7年半,於1994年4月在摩洛哥的馬拉喀什結束。談判幾乎涉及所有貿易,從牙刷到遊艇,從銀行到電信,從野生水稻基因到艾滋病治療。參加方從最初的103個,增至談判結束時的125個。
談判的結果使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平均降稅1/3,發達國家工業製成品平均關稅水平降為3.6%左右。農產品和紡織品重新回到關貿總協定貿易自由化的軌道。創立了WTO並將關貿總協定的基本原則延伸至服務貿易和智慧財產權,達成了《服務貿易總協定》和《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修改和完善了解決爭端的規則,其中有些措施是立即實施的。談判以簽署烏拉圭回合一攬子協議方式告終,協議對WTO成員均適用
加入WTO對中國農業的影響
〔一)有利方面
1.加入WTO有利於提高中國農業和農產品貿易在國際貿易中的地位。加入WTO後,中國將改變過去因不是WTO成員國而在國際貿易中受歧視的地位,而將與 其它任何WTO成員國一樣享受100多個國家的無條件最惠國待遇;享受WTO關稅減讓的成果。同時,中國將有權依據WTO規定的共同準則,解決國際貿易中 的爭端,遏制別國採用非關稅壁壘等手段進行貿易保護,平等地參與國際競爭。
2.加入WTO有利於中國農業與外國的交流與合作。加入WTO後中國農業必將與外國進行更廣泛的接觸,引進更多的外國資金,用於農業生產和基礎設施建設; 引進優良的農作物和畜禽品種,用於中國農業生產;引進先進的生產經驗,在中國進行推廣應用。另一方面,還可以學習發達國家先進的管理體制和管理經驗,實現 中國市場經濟體制與國際的接軌。
3.加入WTO能激勵中國優勢農產品的進一步發展;迫使劣勢農產品生產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成本,縮小與別國的差距。加入WTO後,中國的肉類、水果、蔬 菜等優勢農產品的出口將較大幅度地增長,從而為這些產品提供了更廣闊的市場和發展空間;而中國玉米、大豆等糧食產品的國內市場將受到外中國產品的強大沖擊。 然而,當這類農產品被無情地拋進國際市場後,它們無法再依賴政府,只有唯一的選擇:就是努力提高自身的勞動生產率,降低生產成本,提高產品質量。因此,從 長遠看,“入世”有利於它們的成長。
回覆列表
長期以來,農產品貿易一直作為一個特殊的領域遊離於國際貿易紀律的有效約束之外,農業保護始終深深地植根於發達國家的國內農業政策之中,以至於在歷輪關貿總協定多邊貿易談判中,儘管農業貿易問題被試圖納入總協定的管理框架,卻常常在實際中不能如願以償。因此,長期以來沒有一個能夠協調管理國際農產品貿易的國際農業規則供各成員來遵循。
關貿總協定肯尼迪回合,曾把農業貿易問題列為該輪多邊貿易談判的議題之一,美國提出大幅度削減農產品進口關稅,並要求取消進口數量限制,但遭到歐盟的拒絕,因而該輪談判未能就抑制農業保護主義取得實質性的成果。同樣,在1973-1979年長達五年的東京回合談判上,也因為美歐兩個農產品貿易大國的衝突,在眾多的農產品的議案中,最後僅就牛肉和奶製品達成了兩項協定,農業貿易自由化進展甚微。在當時的關貿總協定農業多邊貿易體制下,由於對農業保護主義不能有效地的約束和抑制,因而發達國家利用總協定的體制缺陷,極力推行農業支援和干預政策,造成農產品嚴重結構失衡和過量生產。
而為緩解庫存壓力,處理剩餘產品,發達國家又採取鉅額出口補貼向國際市場傾銷農產品,以致80年代初以來,國際農業貿易衝突不斷升級,嚴重扭曲了國際農產品市場,同時也增加了發達國家的消費者及納稅者的負擔,對發達國家的宏觀經濟也產生了嚴重不利的影響。
1986年“烏拉圭回合”談判開始時,農業貿易問題被確定為本輪談判的中心議題。農業談判主要在三大利益集團之間展開,即美國,歐共體和凱恩斯集團(即澳洲、加拿大、阿根廷、巴西、智利、紐西蘭、哥倫比亞、斐濟、匈牙利,印尼、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及烏拉圭十四國)。由於大幅度削減農業生產補貼和出口補貼對美國極為有利,而有可能使歐共體處於明顯的競爭劣勢和導致嚴重的社會問題,同時,美歐的出口補貼大戰和對本國農產品市場的保護使凱恩斯集團出口損失慘重,這樣使三方利益尖銳對立導致農產品貿易談判面臨巨大困難,一直在希望與失望的反覆中艱難進行。在審議各種提議和意見的談判初期似乎一切都有希望,但隨著向實質性問題的接近,分歧便呈尖銳化的態勢。
烏拉圭回合原計劃用四年的時間完成各項議題的談判任務,然而由於農產品貿易談判不時地充滿火藥味,談判代表們多次鬧得憤憤而散,至使談判幾度陷入破裂的邊緣。
目標
烏拉圭回合確定的農業談判目標是,建立一個沒有政府幹預、扭曲的貿易環境;農業貿易完全置於強化了的且行之有效的關貿總協定體制的約束與監督之中;有一個靈活處理農業結構調整與收入不穩定等國內問題的合理途徑,減少世界農產品市場波動、失衡和不穩定因素。因此,本輪談判把以下三個方面的問題作為農業貿易多邊談判的主要議題:
(1)透過削減進口壁壘來改善進入市場的條件;
(2)改善競爭環境,加強一切直接或間接影響農產品貿易的直接或間接補貼,以及其它措施的使用規則(包括逐步減少它們的消極影響和探究其根源);
(3)減少衛生及植物條例、避免可能對農產品貿易產生的消極影響,由此實現農業貿易更大的自由化,把一切影響進入市場和出口競爭的措施置於關貿總協定規則及紀律約束之下。
歷程
農業談判困難重重,談判實際上被幾個主要農業貿易國(主要是美國、歐盟)的利益衝突所左右。
在烏拉圭回合的初期,美國向關貿總協定提交了關於“農業貿易改革框架”的“零點方案”,提出10年內取消農業補貼,並最終於2000年取消對農業貿易的補貼保護。這一方案受到“凱恩斯集團”等中、小農產品出口國的支援,但歐盟迫於國內政治集團的壓力和為保護農業生產發展水平參差不齊的成員國的利益,認為美國所指向的“共同農業政策”(CAP)是主權問題,不容談判,僅同意在某些方面逐步恢復正常貿易秩序,而堅持認為“零點方案”不合實際,由此使談判處於僵持狀態。美歐雙方在後來的談判中,雖然互相作了一定的讓步,但仍不能達成統一的協定。有鑑於此,1991年12月,關貿總協定總幹事鄧克爾向各方提交了一份“主席裁定案文”的一攬子檔案草案(或稱《最後檔案草案》),以期儘早結束談判。該檔案規定如以1986-1990年作為基年統計,按財政支出來計算,農業出口補貼削減幅度為36%,按數量形式來計算,削減幅度則為24%,在1993-1999年之間完成。以1986年-1988年為基年統計,直接付給農民的國內補貼也會在上述同一時期削減20%。所有的非關稅壁壘(如配額等)都需轉換成關稅,在1993年-1999年之間,關稅的平均削減幅度為36%。然而,這個方案也被歐盟所拒絕,談判再次陷入僵局。
此後,又經過多次艱苦的談判,美歐雙方終於作出讓步,於1992年11月20日達成了《布萊爾大廈協定》,其主要內容是:(1)進口壁壘關稅化,並在其1986-1988年平均關稅等值的基礎上降低36%。(2)出口補貼的預算支出和有補貼的產品出口量在1986-1990年基礎上分別削減36%和21%;(3)綜合支援總量(AMS)從1986-1988年的基礎上減少20%,但產量控制計劃的直接支付款項不在減少之列;(4)1995年歐盟市場準入為基準期1986-1988年消費的3%,到2000年增加至5%。此外,《布萊爾大廈協定》還規定1995-96年度歐共體油料作物種植面積不得超過512.8萬公頃,以後逐年減少,減少的面積要反映出歐盟可耕作物面積的年休閒比率,但無論如何不得低於基礎面積的10%。在此基礎上,談判各方終於在1993年12月15日簽署了《烏拉圭回合農業協定》(即WTO農業協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