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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活成了一部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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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矜持澤宇
因為與第一任有個孩子,所以為了孩子聯絡是有的,不過我從來沒主動聯絡過她,真有什麼事都是讓孩子代問而轉達的,她的電話號碼未存時間久了未聯絡突然來電還是能感到是她的電話。如果我們之間沒有孩子我想也會有聯絡的,畢竟當初結婚雙方還是抱著以對方為合法永久目的伴侶的,只是自己不過優秀未能帶給她幸福而最終分離。她的父母也曾經是自己的長輩,無論什麼場合遇見我都還叫爸媽,當初自己那麼恨她,但經過時間的消磨心裡依然希望過得幸福,過得比自己好。所以在此奉勸看到此文的朋友如果碰到婚姻矛盾千萬要慎重,不要任性輕率選擇離婚,離婚是人生一輩子都無法忘卻的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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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辛香蘭
我去見了前男友。
沒錯,就是《小艾戀愛記》裡面提到過的那個X。
分手整十年,也整整十年沒見面了。
原本是打定主意不再見面了的。
前段時間約見了一位心理醫生,聊到了我過於嚴苛的自我行為約束,醫生不禁啞然失笑。我的醫生是不會給人處事的建議的,但透過疏導,我卻隱約覺得,也許避而不見,對自己而言並不是什麼好事……
然後,X說,他離婚了。
我的前男友,當年桃花旺的不得了。是研究生院的學生會副主席,體育部部長,人帥、嘴甜、情商高。有個漂亮的女孩子軍訓的時候暈倒,做代理班主任的他揹著人家去醫務室就醫,人家就愛上他了。倒追了整三年,年年情書巧克力不斷。還曾經找到我,和我推心置腹:“福姐姐,你別擔心,我不會介入你們之間的感情的,我只想一直這麼默默愛著他,祝福著他。 ”
我當年居然傻傻地覺得:“這可真是一個溫柔、懂事、乖巧的女孩子呀。”
還有一個四川妹子,腿長、膚白、大波浪。大四和X陪導師一起去北京做調研,私下裡約了X吃飯。就為博X一笑,讓服務員把店裡所有的菜式都點了一份,擺滿了整整一大桌子。
還有一個姑娘,長相混血模特一般,開著一輛白色越野,我和X約會吃自助烤肉,她也硬要和我們一起。
分配座位的時候,她便強著要坐在X身邊。X便把我讓到對面位置上,一直和我四目相對。小姑娘烤肉吃得很不開心,一直嘟囔著嘴。
服務員上烤肉的時候,趁我起身拿肉盤,姑奶奶突然就直接親了過去。
對!
你。
沒。
看。
錯。
當著我的面,直接就親在了X左邊的臉頰上。
驚的X一臉錯愕。
氣得我烤肉也沒吃。回程的路上,把一大袋橘子直接摔在了X的身上。
我到今天都記得當時那種混雜著憤怒又有點暗地得意的小心思。
當年的我,不過是醜小鴨一隻。
實在搞不清楚,為什麼X會選我做女朋友。
當然,也因為這個,一直惴惴不安,患得患失。
擔心哪天X的眼病好了,我就徹底歇菜了。
不過,哪裡管得了那麼多。喜歡就是喜歡。更何況,做X的女朋友,最大限度地滿足了一個少女無限的虛榮心。
噠噠噠踩著高跟鞋,挽著X的胳膊,彷彿都看得見一群美女整整齊齊排成兩隊,向我們行來了注目禮。
再後來。
我們分手了。
分手了。
5555
你們都猜到了結局。
說實話,我好久好久都沒做出來。
分手後,正好拿到畢業後第一個月的實習工資。
750元。
拉著閨蜜蜜小咪就衝去了卓展SKII櫃檯,買了一個標價840元的眼霜。
蜜小咪當時驚呆了。
我如此揮霍鉅款的行徑,大大超乎她的預期。
我認真地看著她:“你看過安妮寶貝嗎!你記得她在自己的書裡寫過這個牌子嗎!!這就是我的夢想!我就要像她小說裡寫的那些女人一樣生活。愛沒了,夢想不能丟。”
世人把愛與夢想看得太廉價。
但我偏不。
我在世間諸事上隨和謙讓,
就是要省下精力要去堅持我覺得值得的事情。
2006年的長春大街上,人來人往。
26歲的我和24歲的蜜小咪,
穿著80元的真維斯T恤、220元的達芙妮女鞋,吃著桂林路5元錢的小姑娘冰淇淋,仰頭看著馬路上1600元一平方的地產廣告……我的懷裡還揣著840元的SKII眼霜,突然想起,X曾經在外接電梯上,教我把手貼到透明玻璃上,告訴我,這樣就可以變成在空中飛行的超人了。
我曾經以為自己是個無所不能的女超人。
而那一刻卻覺得自己哭的像是一個傻逼。
作為一隻克己奉公、勤勞踏實、榆木腦袋又喜歡鑽牛角尖的大摩羯,
把人生活成了一本教科書的大摩羯,
實在是想不通為什麼好端端的兩個人就分開了。
不僅想不通,而且想不開。
因為想不開就努力地想,想來想去,想出了整整30萬字兒,然後,編輯看了說:“阿福,可以出書了。”
於是,有了《小艾戀愛記》。
然後呢?
我走出來了嗎?
我不確定。
我只是知道,當有一天我在淋浴間放聲大唱的時候,
當有一天我穿過紅綠燈閃爍的十字街頭的時候,
當有一天我開著車,在夜空中駛過沖天的高架橋的時候,
當有一天我在煙霧繚繞的燒烤攤對攤主大喊:“再來一瓶啤酒”的時候……
突然間想起的X的名字會提醒我:
“原來,我已經有太久太久沒有記起他了。”
“我已經忘記他好久好久了。”
……
所以,我一直執拗地不肯去見X。
即便他陸陸續續約我吃飯整整有兩年多了。
直到我遇到了我的心理醫生。
我在心裡跟自己說:“也許是要和過往做了一個了結。又或者說,算是十年一次的大考。”
我在好奇,這十年我們發生了什麼?
這十年,我是不是真的有所成長。
這十年,我是不是真的有自我治癒。
接下來就是準備。
畢竟十年過去了。我已經是一個37歲的普通中年婦女了。
衣服,不能太過隆重,顯得太刻意。不能太隨便,要美好地修飾身形。
假睫毛一定不能帶。
要自自然然地刷薄薄一層睫毛膏,又要看起來根根分明,嬌俏捲曲。
眼線不能花,顯得年齡大。
高跟鞋?
嗯。7公分正好。
香水呢?
不能噴香水。
那怎麼辦?
那怎麼辦?
不刻意又魅力四射地亮瞎前男友的鈦合金狗眼……
到底應該怎麼辦?
我這人向來恩怨分明。
恩怨必報。
我都已經開始在心中默默勾畫他直呆呆地看著我,而我裝作含蓄又客氣地一笑,
低調又張狂的炫耀。
然後,我人生第一次去打了水光針。
醫生跟我說,做完水光第一週一定要密集補水和認真做修復面膜。
我乖的跟個十幾歲的小學生一樣呀,有木有。
回家認真開始坐著小板凳敷面膜。
臉色蒼白,面板油膩,毛孔粗大,紅血絲遍佈,紅腫的眼泡,垂到下巴的黑眼圈。
實在一副沒人愛的樣子。
你有多漂亮,有多值得珍惜,你比誰都清楚。
當你開始真正愛自己,會發現,你從來都不需要什麼前男友。
你們一定會很好奇,我和前男友見面都發生了什麼?
聊了很多。
突然覺得X他好像七大姑家二舅姥爺的八大舅家的二表哥啊。
熟悉、親切、不來電……
回家的時候,迎著四月廣州的微風,
我踩著銀色7公分高跟鞋,
裙襬被輕輕吹起,
木棉花散落了一地。
我依稀記得當晚X說:
“真好。十年,你一點都沒變。”
突然覺得,
女人,
贏沒贏過前男友不重要。
贏過了時光才重要。
活得漂亮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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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承釜
這個問題,每個女孩都會覺得,只要當初是好聚好散,以朋友的身份與前男友保持聯絡,沒什麼不妥。身正不怕影子斜,如果對方的戀人不開心,那就是他的女人胡思亂想有問題。
但這個問題一旦變成,自己的男人還和他的前女友保持聯絡,正常女人都是不能接受的。想想他們擁抱,接吻,上床的經歷,他倆都不會尷尬嗎?
這就是為什麼分手以後,不能做朋友的原因所在。不打擾是最後的溫柔,也是最直白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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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任我想對於我們這種年紀的人來說就算想聯絡也聯絡不上,當初的分手都是因為忘了留家裡的聯絡方式,或許現在許多人無法理解,我們當時只有固定電話,一上大學很尷尬的忘記問電話了,天南地北的就這麼被聯絡方式給強制分手了,當時的我找了許久,仍舊沒有任何結果。能理解牽個手都要臉紅半天的年代嗎?不知道是我比較單純還是當時大家都如此,青澀但是很美好的回憶,都看過徐崢拍的港囧吧,就像徐來和楊伊只是一個青春時候的美好念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