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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辣椒是個好東西

    先姓後名,應該是與漢語先偏後正習慣有關。漢語習慣把副詞、形容詞、數詞等放在中心詞前,而外語,包括國內的廣西壯語,則先正後偏(壯語取名按漢語習慣,其它語序語法同國外“先正後偏”)。如:漢語“水桶、油桶、鐵桶、木桶”等,都先修飾詞,再中心詞“桶”。外語或廣西壯語則先中心詞正詞“桶”,後面跟修飾詞偏詞“水、油、鐵、木”。

  • 2 # 鍾然隨筆

    華人認為,古聖先賢,自己家族的前輩們都是充滿智慧的人,他們的經驗值得借鑑和學習!把自己的姓氏放在前面,是對前輩的尊敬和愛戴。而把自己的名字放在後面表示謙卑。其它把自己名字放在前面的民族,則是更強調自我的存在。說到底還是文化不同帶來的影響和區別。

  • 3 # fanfan果園

    古代外華人確只有名沒有姓。到中國唐朝末年,也就是十世紀的時候才有一部分貴族以封地為姓。以後別的貴族和平民也模仿他們為自己選擇姓氏。自八世紀到十世紀文藝復興時期基督教要求對姓氏進行登記。姓氏才得到普遍使用。

    西方人不太看重姓氏,他們有的就是以職業的名字做姓氏。華人的姓含有血緣關係,是傳統接代的重要標誌。以姓聚族而居,建宗祠,立家廟。

    外華人婦女結婚後,則把父姓改成夫姓,包留自己的原名。而華人婦女結婚後其姓名都不改變。

    外華人不論輩份,祖孫的名字有時完全相同。而華人的名字力求不同輩份的人不能相重或者相連。

    總之這些都是文化上的差異,華人講孝講傳承,記載你的血脈,你從哪裡來,你的根在哪裡,數典不忘本,落葉要歸根。外華人不講究這些。

  • 4 # 媧皇遺石

    英文名前姓後是對以前中國從左到右書寫的一種文化留存。英華人就是中國古代的古三苗人,被驅趕流放,去了英倫島。

  • 5 # 歷史唯物主義風格

    歐洲人(那時美洲尚未被發現)早期只有名,沒有姓。因此直呼其名真正是一個“歷史悠久”的現象。由於當時並沒有戶籍登記制度,彼此間知道名字的一定是相互認識或間接相知的。千百年的傳承,人們對以名相稱當然“情有獨鍾”,直呼其名時有一種親近感和隨和氛圍。到了有“政府”管理的時期,叫相同名字的人太多,無法入冊,於是在名字後面加上了某家的職業、官職、所住的地名、甚至某某人的兒子之類的文字作為備註。久而久之,這些“備註”變成了這家人的姓。文化因素:前面提到由於歷史的原因,人們更喜歡以名相稱。傳承下來,這便成了歐美文化的一部分。

  • 6 # 悠110050961

    這就要看各國的歷史文化差異了。中國古代講究的是出身跟家世,華人認為自己的家庭比自身重要,所以中國把姓放在前面。而國外則講究的是個人,姓只是用來表明他的家族而已,而他們家族又給他們帶不了多大的利益,所以,國外便把姓放後面了。純手打,望採納

  • 7 # 金韻演繹1

    除了緬甸之外,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人是既有名也有姓的。在排列順序上,多數國家名在前,姓在後,只有中國(主要民族)、日本、北韓、越南、高棉、蒙古和匈牙利等國的人姓在前名在後。

    姓,一般只有一個字或一個詞,但也有些民族習慣用複姓。比如西班牙人,他們的姓由父親的姓和母親的姓兩部分組成,整個姓名由三節或四節組成,如菲德爾·卡斯特羅·魯斯。這裡,菲德爾是自己的名,卡斯特羅是父姓,魯斯是母親的姓。

    但西方一些基督教徒,有請神父給孩子起教名的習慣,而且教名要排在自己起的名之前,如Ed—waId·Adam·Smith(愛德華·亞當·史密斯),其中的Edward是教名,Adam是本人的名,而Smilh則是繼承來的姓了。在西方一些名門世家,還有沿用父名或父輩的名,然後綴一小字(Junior)的習慣,但在翻譯時,要把“小”放在前面,如John·Wilson,JMnior,譯為小約翰·威爾遜。至於現今美國當選總統,原得州州長布什,人們也稱為小布什是因為人們對他的尊稱,以區別當過總統的父親老布什。此外還有在名後加羅馬數字的,以此表示與父輩的區別,如George·Bmwn皿,譯為喬治·布朗第三。

    按照世界大多數國家的習俗,子女一般只繼承父姓,女子在結婚後要改從夫姓。如瑪麗布朗小姐與約翰·史密斯先生結婚,姓名就要改為瑪麗。史密斯。另外,在英、美、俄等國家中,人們在口語中還喜歡叫別人名字的愛稱。

    世界各民族的人在起名時一般選用褒義詞,而且男女用詞也有區別,女子名字的讀音柔和,用詞優雅,具有陰柔美;男子的名字讀音鏗鏘,具有陽剛美。如日本女子名字中的芳子、美智子、優美子;男子名字中的武夫、重雄、義勝,等等。

    按國際社交禮儀,一般的交談中只稱人的姓,如史密斯先生、布朗先生,等等。但在正式的場合要稱呼全稱,即稱名道姓。而在關係密切的人中,人們又習慣只稱名字。現在美華人喜歡隨便,都願意被人稱名字,即使是老師,也希望學生叫自己的名字。他們認為這樣師生關係更親切些。這一點,在中國可不行,我們是個“師道尊嚴”的國家,美國則是“沒大沒小”的國家了。

    所以外華人名在前姓在後只是本國文化習俗的傳承。

  • 8 # 張繼勞

    有人曾經這樣說:對於一個人來說,世界上的文字和聲音,再也沒有比他的姓名更重要、更親切、更悅耳了。因此,要想搞好人際關係,迅速而準確地叫出周圍人的名字,是非常重要的。我覺得這個說法有道理,因為一個人的名字馬上被人叫出或者寫出來,意味著自己的存在得到承認,個人得到關照自然是很高興的。

    但是,由於文化傳統各異,世界各國、各民族姓名的叫法各有規律,如果弄錯,誤叫或者誤寫別人的姓名,往往會鬧出笑話,甚至引起被稱呼者的反感。比如,我們的近鄰緬甸人是有名無姓的。我們在報紙上常見到緬甸人名前冠以“吳”或“杜”字,這不是姓,而是一種尊稱,意為“先生”和“女士”。假如我們也按照一般慣例,稱這些人為吳先生或杜女士,豈不鬧出笑話!

    除了緬甸之外,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人是既有名也有姓的。在排列順序上,多數國家名在前,姓在後,只有中國(主要民族)、日本、北韓、越南、高棉、蒙古和匈牙利等國的人姓在前名在後。

    姓,一般只有一個字或一個詞,但也有些民族習慣用複姓。比如西班牙人,他們的姓由父親的姓和母親的姓兩部分組成,整個姓名由三節或四節組成,如菲德爾·卡斯特羅·魯斯。這裡,菲德爾是自己的名,卡斯特羅是父姓,魯斯是母親的姓。

    中國古代人在名之外,還習慣起個字或號,如李白名白字太白;蘇拭字子瞻,號東坡居士。外華人沒這個慣。但西方一些基督教徒,有請神父給孩子起教名的習慣,而且教名要排在自己起的名之前。

  • 9 # 雲壹

    這是因為歷史原因造成的,早期的歐洲人並不像我們中國一樣有名有姓,他們只有名,沒有姓。這可能是由於早起戶籍的原因造成的,歐美地區戶籍的等級使用沒有像我們國家一樣那麼早就應用了,所以當時他們只有名,沒有姓。不像我們國家擁有百家姓。所以當時歐美地區在沒有戶籍制度出現之前都是直接稱呼名,這種狀態持續了很長一段時間,直到戶籍登記制度的產生,存在政府出現戶籍登記制度時,發現登記重名的人太多,無法登記,所以一般都會一頭銜、官職、地名等進行備註。久而久之,這些備註就成了他們的姓。非重要場合,歐美人更喜歡直接稱呼其名,這也是之前的文化影響的。正式場合一般用姓,然後冠以先生、女士、小姐等表示尊敬。這是他們的文化。就跟我們中國姓氏一樣,正式場合我們一般是稱呼姓+職位等。

    姓名受到國家文化影響比較大,像歐美國家,學生可以直接稱呼老師的名,以表示師生關係親近平等,在我們國家受到“尊師重道”傳統文化的影響,晚輩直接稱呼長輩名字是不尊重。

    還有一些信奉教會的國家,他們的名字也會出現信奉的神明的名字等。

  • 10 # 文開石

    很多人聊到文化,聊到自我意識集體意識祖先崇拜

    不是沒道理,但有點事後諸葛亮的說法了。

    這個姓名先後的產生,實際原因應該是社會結構。

    西方封建制度延續時間是超過中國的

    我們平時說古代都說封建時期是不對的,從秦朝開始我們是中央集權

    西方才是一直封建時期。

    在封建制度中,只有社會上層的貴族是有組織的,底層的民眾從人身關係上說是貴族的財產,本身是沒有組織的。

    姓氏其實是一個標誌,表示你所屬的組織,農業民族貴族是以土地為核心組織起來的,所以貴族姓氏往往來自地名。而遊牧民族到處流動,貴族姓氏就以部落的名字。

    你的領地在斷背山,你就是斷背山子爵,可能後來以訛傳訛你家的姓就成了短波衫。

    而領土的農民呢?不需要姓氏,只需要也只能介紹自己說我是斷背山子爵的領民,我是打鐵的,你叫我【打鐵】就行,如果叫我父親就是【老打鐵】,如果還有個打鐵的他叫【白鬍子打鐵】

    反過來看中國

    當秦朝後中國建立大一統國家,中央直接管理所有民眾,為了收人頭稅,要為所有人建立戶籍,普通人也要有姓氏表明所屬的宗族,以便收稅。而其他國家建立中央集權要晚得多,有些到現在都沒成功,所以民眾有姓氏的情況很少。凡是建立了中央集權的就會出現民眾擁有姓的現象,這一點日本就是例子。

    所以在中央集權的國家裡,先要從國家層面用姓氏來區分你是哪裡的,再用名來細分。姓的重要性必然先於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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