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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娛樂新寵

    鄒桐真是“事後諸葛亮”,葛晴出事,所有人都懷疑許子蒙最有嫌疑,而鄒桐卻一口咬定,絕不是許子蒙乾的。許子蒙零口供,不見律師,侮辱警察和法律,只聽鄒桐一個人的,好像她才是許子蒙的靈魂伴侶,這更是不尊重死者。

    李小冉對角色的處理,總是按照老戲路,扭扭捏捏的,始終不會演壞人,必須是男人使勁追她,所以看起來演什麼都一個樣子。在這部戲裡,努力演18歲,用力太猛;演到角色28歲,總以圍巾遮頸紋。鄒桐明明是一個維護正義、視工作為生命的女人,卻偏偏優柔寡斷,大談“我有人類的情感”;明明打著初戀的旗號,卻說對許子蒙沒感情了,只是因為了解他,才希望讓最信任的陳碩,去當他的辯護律師。

    鄒桐查案水平一般,吊男人胃口的能力倒是突出。她是劇中最會玩欲擒故縱的女人,鄒桐好像很享受被人追捧的感覺。陳碩已經多次表達了對她的感情,幾乎從小到大都是護花使者,承諾租一輩子免費,而且還吻過她。可鄒桐總是給出模稜兩可的關係定位,這哪裡是在考驗陳碩,分明就是利用人家的真誠,來稀釋她對許子蒙的感情。放不下前任,卻不敢承認,還不錯過新鮮。有時候覺得鄒桐和當初的葛晴一樣作,葛晴不想嫁給仇曙光,卻耗著人家,一邊又瘋狂追求許子蒙。閨蜜真默契啊。

    重複冤案的劇情,本就噁心,再來“強行洗白”或“突然黑化”的戲份,智商感到極度不適。老丁不談錢,改談正義了;葛大傑失去女兒,居然是最冷靜的;姥姥不希望家人被抓,表現出強烈的求生欲。而許子蒙一次次報復警察,腹黑無極限;仇曙光被兄妹情困擾,急於破案;葛母喪失理智,老公附體了,和鄒桐反目成仇。鄒桐不顧親情壓力,炫耀她的正義感。甚至連許子蒙,想在法庭上嘲笑警察,她都瞭如指掌。居然不相信經驗豐富的老律師,非陳碩不可,當地就一家律所嗎?而且完全沒想過陳碩的為難之處,只管最大程度保護許子蒙。編劇太過偏袒女主了,把另外三位受害的女性,放在什麼位置?

    陳碩能答應為許子蒙做無罪辯護,面臨著巨大壓力,如果失敗,他和鄒桐的感情進展更困難;可又怕摻雜個人感情,像他父親一樣釀成大錯。看看王驍塑造的陳碩,多有層次感啊,而且角色非常立體。以現實的浮誇形象,掩蓋有情有義的品質。八面玲瓏,卻不失重心,還好他沒黑化。陳碩一邊被逼著給他當辯護律師,一邊又要做心理鬥爭,看情敵對自己心愛的女人,一副百依百順的樣子。真感覺鄒桐這種,為了實現個人理想,不懂得權衡的女人,配不上陳碩。

    許子蒙變得這麼極端,鄒桐難逃責任。鄒雄出事,鄒桐很快提出分手,四年內不聯絡,嘴上說不是她想見的人了,心裡一直惦記人家。她既然知道許子蒙無法自己走出黑暗,卻不肯拉他一把。總在人家面前晃,分不徹底,忘不乾淨,讓許子蒙更加痛苦。最反感的一個行為是,鄒桐到葛晴家裡,悄悄走進書房,把她自己寫的那段話撕了,最基本的家教哪兒去了?

    而且鄒桐裝聾作啞的態度,對葛晴一直造成傷害。既然已經看清楚,許子蒙是陰森得不可靠近的男人,卻不跟葛晴坦白,眼看著她一步步入坑。而且在他們婚後,總是陰差陽錯地出現在許子蒙面前,打著初戀的旗號,充當聖母的角色。知道許子蒙變得不善良了,也不提醒叔叔阿姨,要給葛晴留退路,一點不懂感恩,人家對她母親的照顧。

    總是非她不可,事後逞英雄。其實連老爺子的“皮毛”都沒學到。也不如同齡的陳碩,說話辦事周到。陳碩接手期間,盡心當辯護律師,還得聽鄒桐談對另一個男人有多瞭解,太戲劇化了。如果鄒桐對陳碩有意,應該給人家一些精神上的鼓勵,而不是假裝矜持,不解風情。

  • 2 # 青春的浪漫7

    昨天看那集覺得劇情有點弱智,如果不弱智那就是警察隊長太個人感情化了,調查許梓萌,報告發現有個關係不大的小情況,就是許梓萌車內有葛青的血跡,但是還發現有第三人指紋和車內被翻亂的痕跡,然後還說關係不大,這線索還不大?還信誓旦旦說要把他證死,真可笑啊,難道中國公安神探都這水平嘛?連觀眾都明白,很明顯這是兇手翻找許梓萌車然後把血跡帶到車裡的,你都發現有第三人指紋還有翻亂的痕跡,竟然說出這樣的結論,只有三種理解,一是警察弱智,二是徇私枉法,三是強制劇情,但是如果強制劇情,為許梓萌反轉留下釦子,這樣編劇也有點弱智了吧

  • 3 # 鳩㱹

    李小冉塑造最失敗人物就是鄒桐,為李小冉不值。

    鄒桐自己的閨蜜死了,曾經幫助她和母親度過失去父親後艱難生活有大恩的葛家死人了,她都不去想辦法去如何幫助葛家,幫助葛家處裡後續事情,而是透過各種關係去為殺人嫌疑犯開脫,很不符合常理,檢察官這樣的行為是正義嗎?就憑藉自己瞭解初戀男友,就認為他不可能殺人,這是一個檢察官在案發後應該說的話嗎?沒有證據就憑感覺和認知,這就是執法者辦案的根據???!!!檢察官的職業職責是什麼,案件沒有到她那裡,她就從中周璇為了嫌疑犯,這符合常理嗎?還有,整個情節令人費解的是,嫌疑犯與辦案人員有親戚或者發小同學關係,從法律規定來看,應該是迴避這個案件,怎麼可能是親戚關係的人來辦理案件??!!經不起推敲!再就是整個過程還是反映了公法檢有關係有熟人事情好辦,成功率就高!比如檢察官鄒桐在案發後跑前跑後為嫌疑犯尋找好律師,逼著自己的男朋友去做嫌疑犯的辯護律師,說是別的律師不放心,這句話告訴什麼??這不是給律師行業潑髒水嘛!

  • 4 # 禾苗苗苗

    或許很多人都認為鄒桐是打著初戀的旗號讓陳碩去幫助許子蒙辯護的,因此覺得鄒桐有點小心機,小盤算!但我卻不這麼認為,反而認為這恰恰說明了鄒桐這個角色真實的一面,如果鄒桐也向其他人一樣認定許子蒙是殺人犯,那她真的是白白許子蒙好了一段日子,父親的鄒雄的死也沒有任何意義,許志逸案子的悲劇依然在重新上演......這就是大多數人的思維慣性,要知道改寫歷史的恰恰就是眾人眼中那種不可一世,狂妄不羈,自命清高之徒!那麼鄒桐就只這麼一位。

    鄒桐走到今天所經歷的一切,除了陳碩似乎很難有人理解。在許志逸案子上,她猶豫過,徘徊過,反反覆覆中終於蛻變為一名堅強,有擔當的檢察官!許志逸案子的傷痛志至今還沒有完全癒合,鄒桐這個時候如果不站出來,人云亦云,那麼這就是另一樁冤案,鄒桐和陳碩的努力也就付之東流了!年輕人就應該要敢於否定一切,只有這樣社會才會進步。

    鄒桐唯一不妥的是有點過於著急了,人情和法律之間的尺度沒有把握好,但是鄒桐畢竟不是王守義,她才多大呀!如果她能舉重若輕,有條不紊的處理許子蒙的案子,那估計許志逸的案子也不會十七年後才得以平反。曙光,葛晴的媽媽,自己的媽媽都不理解鄒桐,甚至甩臉色給鄒桐看,即便自己最信任的陳碩這個時候也選擇了後退,至於陳碩原因,其實鄒桐也猜到了!

    其一,自己的態度有點太強硬了,根本沒有考慮那小子的感受,人家跟著你這麼久了,那麼點心思你還不明白,也不給人家一句準話,你說人家陳碩會樂意嗎?萬一你跟許子蒙又複合了!那陳碩在瞎忙活什麼呀!可況他們的關係剛剛好轉,這更讓陳碩心裡涼涼的,原來自己在鄒桐心裡什麼也不是,遠不及許子蒙那麼重要!

    其二,是時間把自己的感情梳理清楚了,法理人情,只有人情處理好了,才好辦事!所以鄒桐在這時候向陳碩表白了,說自己喜歡上了陳碩,對許子蒙的感情似乎更是喜歡青春時期的自己!是呀,誰沒有年輕過呀!誰沒有幹過一些衝動的是事情,可況那段感情至今都影響著許子蒙,影響著他對這個世界的看法!有人說子蒙的第二次傷害是鄒桐給的,但我卻認為恰恰是這一段感情讓許子蒙有了和這個世界對話的機會,讓他世界裡有了一絲Sunny和溫暖!

    當陳碩讀著鄒桐給子蒙的那段留言:人生有相逢也有別理,雖然對你的理念不在認可.....的時候,許子蒙哭了,我們看到了老丁和陳碩眼裡的晶瑩剔透,多麼好的一個孩子,因為一樁案子再次受到了傷害,他依然孤獨的和這個世界抗爭者,悔恨者,苦惱著.....當老丁說出問題的本身在葛晴身上,而不是許子蒙身上的時候,似乎這才是真相,終於有一個人說出了實情,可惜呀!法律講的是所謂的證據,而不是什麼人情......

    當許子蒙驅車看到父親當年跳河的時候,對著曙光說出你和你父親都是一個笑話的時候;當聽到葛晴之死,許子蒙留下眼淚的時候;當他一言不發,落寞的看著曙光的時候;當他拒絕律師會面,選擇孤軍奮戰的時刻;你還在說鄒桐在利用陳碩的感情在幫助許子蒙嗎?那隻能說你太淺顯了!這世界有多少的偏見,黑暗,罪惡,仇恨就是這樣悄無聲息的產生了。

    我們與惡的距離有多遠,其實很近,近在咫尺。當所有人都在憑著主觀臆斷認為子蒙就是殺害葛晴兇手的時候,那麼就是在慢慢的和邪惡靠近,雖然是無心之過。因此鄒桐有義務站出來,為許子蒙,為法律說一句公道話。

    再說說這個陳碩,他也不傻,精明的像猴子一樣,無論感情事業他都分的特別清楚,鄒桐對他沒意思,他能屁顛屁顛的跟著跑嗎?況且他這個人就喜歡不按常理出牌,他對這個案子早已經關注了,可況子蒙和葛晴都是他的同學,而且這許子蒙還不清不白的,按照他的話說,我不喜歡清白的當事人,這案子有的辯,有的掙,我挺滿意,他做他的牢,我賺我的錢,挺好!看著這陳碩那賤賤的樣子,我都不自覺的喜歡上他了,可況鄒桐呢?

    看完這些,那麼你還覺得鄒桐打著初戀的旗號讓陳碩幫忙申訴嗎?

  • 5 # 粵AM2918

    因法之名——盛名之下其實難符!

    首先是,劇本不嚴謹漏洞百出。許志逸平反出獄後的劇情簡直就是畫蛇添足,無病呻吟,最大的敗筆。

    其次,演員表演大失水準——作為女主角,李小冉前半部表演還過得去,尤其和陳碩的逗樂確實不失為全劇的亮點!但是隨著劇情的荒繆發展,鄒桐的表現越發不可理喻,身為律師竟然可以毫無根據的斷言許子蒙不可能殺人!如果說前半部許子蒙奶奶莊老師憑著母愛堅持上訴十七年是感人之舉,還情有可原。律師鄒桐也來這一套就太缺乏法律意識了!而且圍巾勒的太緊說話總是大喘氣,看著實在是太累了

    試問,這樣的編劇,這樣的演員,這樣沒胸懷沒理智沒風度的葛局長,再加上令人反胃的許志逸一家(上到胡攪蠻纏的姥姥,下到兒媳婦葛晴),《因法之名》對法律的不恭不敬,隨心所欲,真真令人髮指!想不棄劇都難了!

  • 6 # 海月10

    不管許是否殺人.鄒桐毫無根據肯定許不會殺人!這還是檢察官嗎?鄒以正面形象出現.但是.她介入許葛感情糾葛在先.不知道避嫌.,後又主觀地肯定許不會殺人.憑什麼?!這樣編劇是有嚴重問題的!這叫什麼?叫胡編!一句話:爛片!可惜幾個好演員了!可能許確實沒有殺葛.但鄒桐正面形象被毀!這是在誣衊檢察官正面形象!編劇手法可恥!

  • 7 # 南方向北N

    我不認為她是打著初戀的旗號,如果幫許子蒙是打著初戀的旗號,那她幫劉成又是打著什麼旗號呢?這部戲是因法之名,不是因愛之名,劇情設計這是冤假錯案,許志逸案有許母17年堅持不懈申訴,可是許子蒙沒有,許子蒙獄外只有一個只會“鬧”的姥姥,不可能幫他申訴,那只有鄒桐了,不然戲沒法往下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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