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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葛振勝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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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娓娓道者
《鍘美案》裡的情節並不是真實的。
陳世美的形象最早出自明代小說《增像包龍圖判百家公案》,在清代古典名著《三俠五義》的續書《續七俠五義》中陳世美故事得以完善定版,並影響傳統戲曲《秦香蓮》(又名《鍘美案》)。陳世美在劇中是忘恩負義、拋妻棄子的反面人物,最後被包拯所斬,也因此在後世成為負心人的代名詞。他是小說中杜撰的人物,不是真實的歷史人物。
童德倫先生在10年中搜集了大量的文史資料和民間傳說,寫成40萬字的專著《陳年穀秘史》。童老先生認為《鍘美案》中的陳世美在生活中的原型,是在清朝順治年間一個叫陳年穀的人。但生活中的陳年穀與戲曲中的陳世美,是截然相反的一個人物。
其實早在在清朝之前的明朝,萬曆年間有一位自稱錢塘散人的安遇時,留下了一本書叫《包公案百家公案》,那時的書裡第26回《秦氏還魂配世美》就有了均州人陳世美中狀元不認妻子兒女的故事,和豫劇《包青天》劇情的前半截極為相似。只是這部書裡沒寫鍘陳世美,是發配陳世美,包公戲曲受《三俠五義》影響改成鍘陳世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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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豫韻新聲
不是,《鍘美案》無論是戲曲版還是影視版,都是虛構的。故事講的是陳世美進京趕考,高中狀元,又被招為東床駙馬。而另一邊陳州鬧饑荒,秦香蓮公婆亦被餓死,無奈秦香蓮帶著兒女進京尋夫。哪知陳世美早已是駙馬爺,非但不認妻女,更是派殺手截殺。所幸韓琪心善秦香蓮開封府大堂告狀,最後證據確鑿包公將陳世美鍘在龍頭鍘下。
故事主要就是告訴我們不要忘本,無論是身居廟堂還是市井小鎮都不能忘記本。
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看京劇《包青天》,鍘美案是包公故事裡最有名的一個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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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掃地聲
《鍘美案》是中國經典傳統劇目,很久以來深受人們喜愛。儘管大家喜歡看但卻無歷史依據。
因為,陳世美隱瞞家中已娶妻生子的事實,再娶公主那可期君大罪,一旦被告發就沒命了。
其次,真實的歷史里人們並不太想當駙馬,因為駙馬是外戚被皇帝防範,所以駙馬只有四品,也不會被重用沒有權力,還很容易捲進皇權之爭。
再次,包公也不是無所不能,封建專治統治下,任何事情都要向皇帝彙報,等皇帝批准才能施行。包公不等皇帝批准把他的女婿殺了,閨女成了寡婦,皇帝豈能願意。
然後,包公只是開封府尹,沒有生殺大權。他只是個大市長不是神,老百姓神話包公是他們盼望有個大英雄拯救自己。
最後,漫長的封建時代婦女地位低下,被丈夫拋棄的事情時有發生,她們希望丈夫能忠貞不二,過幸福生活。《鍘美案》快意了恩仇愉樂了大眾,它只是封建時代人民群眾對法律平等、反對特權,尊重家庭婚姻的一種嚮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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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品山103510031901
能還歷史一個真象嗎?有很多演義作品,將一些正面形象的事實,人為的摸黑。然而,一但瞭解實情後,不由人想問一聲,這究競是為了什麼?就向《側美案》,本來就是一個迷天大慌。本來就是別有用心的人,忘顧事實,編造虛假情節,對一位清正廉潔的人進行辱滅,卻堂而皇之的大行其道,實在是有違公理。而這種人渣卻消遙法外,實在是慌唐。再如《楊家將》中,潘楊兩家的恩恩怨怨,也是人為的虛構。甚至鬧到“潘楊誓不通婚”(曾見有媒體傳言,一位楊姓女孩要嫁潘家男孩,而家長因輕信戲劇,堅決的拆散了這樁美事)的地步。這不是讓人遺笑大方嗎?翻開正史看看,誰能説潘美是奸佞之臣呢?這兩家都是為國效力的忠巨良將。而今卻鬧的仇家冤家。儘管以上都是演義。但總歸還是沒有宏掦正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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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戲劇路上的門窗經營者
我們說一說這鍘美案的情節故事,瞭解瞭解一下它的本身 。 京劇 宋朝年間,秦香蓮的丈夫陳士美進京赴考,一去三年,杏無音訊。值年大荒,公婆相繼餓死,香蓮葬了雙親,攜領一對兒女遠涉千里進京尋找丈夫。在京城的旅館裡,秦香蓮驚聞丈夫早已中了狀元,當了駙馬,便闖入駙馬府。
香蓮見到陳士美,訴說當初陳士美如何許下諾言: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夫妻恩愛,地久天長。可是陳士美為貪圖自己的榮華富貴,狠心拋棄賢妻,甚至把香蓮攆了出去。秦香蓮悲憤交加,正巧當朝丞相王延齡路過,香蓮攔轎喊冤。王丞相聞此冤情,仗義相助。
次日,正值陳士美的生日,王丞相讓香蓮藉機扮作賣唱女,用家鄉曲調編些歌詞,用以感動陳士美。香蓮在堂前,彈奏一曲琵琶詞,哀惋悽側,鐵石心腸也為之落淚,但禽獸不如的陳士美,聽罷不僅無動於衷,反而要打香蓮。
王丞相見情不足以說服陳士美,便把自己的摺扇交給香蓮,支援她到開封府告狀。香蓮母子三人前往開封府途中,露宿一處野廟,陳士美派武官韓琪跟蹤追至,舉刀便要將香蓮母子三口殺之滅口。香蓮驚問,素不相識何仇何怨,她泣不成聲哭訴自己的不幸遭遇。
韓琪聽罷十分同情,讓香蓮母子快些離開。但韓琪因無法交差,便自刎而死。香蓮驚見,悲憤至極,收起沾滿鮮血的鋼刀,直奔開封府告狀。包拯接到狀紙,便派武官王朝去傳請陳士美,陳士美不請自來,反告王朝殺了韓琪。包拯傳秦香蓮出庭作證,陳士美拔劍刺向香蓮,包拯見人證物證俱在,便將陳士美押人大牢。
事後,公主和國太怒氣衝衝地來到開封府要人。公堂上,國太對香蓮施加壓力,奪走她的兒女。香蓮誓不屈服,擊鼓鳴冤。包拯左右為難,說:“這是紋銀300兩,拿回家去度飢寒,教子南學把書念,千萬你讀書莫做官,你爹爹倒把這高官做,害得你一家不團圓。”
說罷拿出300兩紋銀,勸香蓮另謀生路。香蓮氣憤地唱出:“香蓮下堂淚不幹,300兩銀子把丈夫換,從今後我屈死也不喊冤,人言包拯是鐵面,卻原來是官官相護有牽連。”
包拯聽罷,猛然摘下烏紗帽,毅然決定將貪戀榮華富貴、殺妻滅子的陳士美,判以死刑,當場開鍘。包拯怒斬陳士美,使正義得以伸張,香蓮得到伸冤,陳士美也得到應有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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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千文化欣賞
是真的。在戲劇當中體現忘恩負義、拋妻棄子的反面人物。最後都是招人唾罵和譴責。也是現說的【負心人】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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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黃梅戲玲壠
不是。
陳世美的形象最早出自明代小說《增像包龍圖判百家公案》,在清代古典名著《三俠五義》的續書《續七俠五義》中陳世美故事得以完善定版,並影響傳統戲曲《秦香蓮》(又名《鍘美案》)。陳世美在劇中是忘恩負義、拋妻棄子的反面人物,最後被包拯所斬,也因此在後世成為負心人的代名詞。他是小說中杜撰的人物,不是真實的歷史人物。
童德倫先生在10年中搜集了大量的文史資料和民間傳說,寫成40萬字的專著《陳年穀秘史》。童老先生認為《鍘美案》中的陳世美在生活中的原型,是在清朝順治年間一個叫陳年穀的人。但生活中的陳年穀與戲曲中的陳世美,是截然相反的一個人物。
其實早在在清朝之前的明朝,萬曆年間有一位自稱錢塘散人的安遇時,留下了一本書叫《包公案百家公案》,那時的書裡第26回《秦氏還魂配世美》就有了均州人陳世美中狀元不認妻子兒女的故事,和豫劇《包青天》劇情的前半截極為相似。只是這部書裡沒寫鍘陳世美,是發配陳世美,包公戲曲受《三俠五義》影響改成鍘陳世美。因此童老先生的觀點是錯的。
對於童德倫先生的觀點敘述:
陳年穀,號熟美,均州人,出生於明代天啟五年,自幼聰穎好學,發憤讀書。清順治八年,陳年穀考取舉人,順治十二年考取進士。後被任命為直隸饒陽知縣。任期滿3年後,吏部考核其政績最優,升任刑部主政,郎中。由於政績突出,陳年穀屢受順治皇帝重用,被封為貴州省思石道按察司副使兼布政司參政。康熙十年後,陳年穀升任戶部郎中、侍郎,康熙二十三年攜妻告老還鄉。
在清順治十五年,陳熟美的同窗好友仇夢麟與胡夢蝶從均州到京都找陳熟美求官,被陳熟美講明道理後婉言拒絕。仇、胡二人大為不滿,認為陳熟美在求學期間他們曾接濟過他,但是他仕途已就,反而忘恩負義,不念舊情。
懷恨而歸的仇夢麟和胡夢蝶走到河南南陽,正遇上當地上演曲劇《琵琶記》。二人看到戲中所演正是忘恩負義之事,於是計上心來。他們不惜花費銀兩,請戲班子按自己的意願,把《琵琶記》的情節加以改造,把戲中忘恩負義的男主人公換成了他們怨恨的陳熟美,編造了一出他們認為賽過《琵琶記》的新戲。戲的內容不多,只是把名字換了一下,為掩人耳目,他們不敢用真名,而是把陳熟美變成了陳世美,還把陳世美說成了駙馬。
改編後的《琵琶記》在河南、陝西、湖北一帶的演出,引起了觀眾的同情和共鳴。根據觀眾的願望,《琵琶記》後來又被改編成陳世美讓包青天給鍘了。於是清代的事也就“演繹”到了宋代,戲名也變成了《鍘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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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是歷史有名的清官,這是世人婦孺皆知的。當陳德罪的人中也有御用文人等。時間久了就造謠中傷陳,便把包公與陳捏到一起,透過社會偽流言蜚語編成故事再到戲劇,來對陳進行人身攻擊,說是陳怎樣攀龍附鳳,喜新厭舊等等罪名,最後被包拯鍘掉。這是大概的人為編纂的故事經過。本來是一出鬧劇以達到懈私憤之目的,但不成想卻收到了相當好的社會效果,尤為受到社會底層人及婦女的喜愛。透過不斷地加工完善,流傳下來競成為經典劇目。這是有心壞人反倒為民留下了一出好劇目。(我在上世紀九十年代時認真地看過白志迪老師主演的包公劇,就曾想好好看看鍘美案一段,但全劇沒有此段,是一次偶然中介紹包劇的說明中提到此事,看後真的記住了)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