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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靜逸堂堂主

    洪承疇,崇禎十二年任薊遼總督,領兵關外。崇禎十五年,於松山戰敗被俘,尋降於清,是最早降清的明朝重臣。松山失利聞於北京,君臣鹹謂洪承疇必死,崇禎皇帝為之輟朝三日。

    從洪承疇降清算起,投降問題橫穿兩朝(崇禎、弘光),令人焦頭爛額。對於視“名節”為壓箱底之寶的明朝來說,是沉重打擊。但楊士聰卻有別致的見解:

    商周之際,僅得首陽兩餓夫。北都殉節,幾二十人,可謂盛矣。

    自開闢以至於今,興亡代有,萬無舉朝盡死之理。 首陽兩餓夫,指伯夷、叔齊兄弟,他們都是商末孤竹君之子,武王伐紂後,恥食周粟,餓死首陽山。楊士聰說,較之商亡僅兩人殉之,北京之陷有近二十人死節,還有什麼不滿意呢?興亡代代有,也並未見過滿朝文武全都死光的情形。

    他說的乃是實話。跟過往比,乃至包括後世,明代士大夫的“名節”真是最過硬的了。明末殉國者之多,數量或抵得過以前歷代總和。弘光政權幻滅後,殉國者成批湧現,僅本文提到的一些人,如史可法、左懋第、祁彪佳、顧杲等,後都自盡而死。雖然我們知道此一現象深受名教影響,但對死難者本人,我還是葆有很大的敬意;因為曾經考察過他們的事蹟、思想以及時代背景,從而瞭解做出那樣的舉動並不都是出於迂腐。言及於此,也不能不從另一端感到些困惑。例如降清且助其平定中原的洪承疇,當時與吳三桂是一文一武兩個頭號“大漢奸”,但二百多年後,這種評價消失了,而代以“功在千秋”。孫中山有《贊洪文襄》一詩,稱道他“滿回中原日,漢戚存多時”;他還這樣回答洪氏後人的提問:

    餘致力喚起民眾推翻滿清,目的在於推翻其腐敗帝制。洪文襄降清,避免了生靈塗炭,力促中華一統,勞苦功高。

    政治家思路果然實用。不過“滿回中原”、“力促中華一統”或有之,“避免了生靈塗炭”則是沒有的事,瞭解過清兵南下史的讀者,心中都有一本賬。關鍵是,歷史究竟有無一定之理?是否能以結果論(實利)而朝秦暮楚?何況對洪承疇的這一評價,每一句我看亦很適用於吳三桂,為什麼不把他也一道“平反”呢,是因他後來又舉兵叛清嗎?再有,這樣評價洪承疇,置當年快意嘲諷洪承疇、為之殺害的少年英雄夏完淳于何地?這都令人困惑。

    世間歷來有“英雄”和“普通人”之分。我覺得恰當的態度是,對英雄應有英雄的尊重,對普通人也應有普通人的尊重。這不同的尊重,各自體現了一種社會公正與善意。但在中國,有時兩種尊重都不存在。

    作為個人行為,投降或不投降,受制於每個人對生命價值的理解與追求,以及氣質、個性等等因素,這些方面千差萬別,既無一定之道理,也很難一概而論,該褒該貶,要結合每個人具體情況來看。

    個人行為之外,還有一個國家倫理層面,我們需要討論的也就是這個層面。國家倫理,作用在於鼓勵、引導、規範社會和人民價值觀,告訴他們什麼是正確的,以及怎樣做符合社會的共同利益。就此而言,投降不論何時何地,都不是國家所願面對的情形,因為它與失敗相聯絡,是不幸的境地。但在不讚賞的同時,能否基於現實,有所容納、諒解與接受,對國家倫理而言,卻是有關理性、博大和善意的更深刻考驗。

    其實,以我們知道的論,洪承疇投降似乎未曾如何“避免生靈塗炭”,尤其在清兵入關後,北方所以基本未聞屠戮,只因各地望風而降、未加抵抗,而南方,凡不肯降的地方,都發生大屠殺——比以後的日寇嚴重得多,日寇搞了南京大屠殺,滿清則起碼搞了揚州、江陰、嘉定三次大屠殺。故而,非得稱讚洪承疇“功高誰不知”,大概只能落在“力促中華一統”、“滿回中原日”這層意思上。用比較俗白的話講,洪承疇投降,好就好在讓中國版圖大大擴張了。這,一是結果論,二是實利論——因有如此的結果和實利,我們對那件事便抱了好感與好評。京戲有《洪母罵疇》,演傳聞已殉國的洪承疇,突然歸家,母親見他身著“胡服”,不由怒罵。這情節純屬演義(他的高堂跟他到了北京,過得好好的,順治九年卒 ),但孫中山詩中“安裔換清衣”的句子,卻與劇情構成奇異的反差,“換清衣”為洪母所罵,在詩句裡反而有了“我不下地獄誰下地獄”的自我犧牲氣概,以一人之忍辱換來全體漢裔的平安。

    歷史,真是“此一時,彼一時”。

    有趣的是,在洪承疇身上,不光後來漢人算糊塗賬,滿清出於本身需要也攪渾水。本來,所謂洪承疇勞苦功高,起碼對滿清而言確實如此。他的投降,是滿清在關外時取得的重大突破。入關後,在搞定南中國過程中,洪氏更居功至偉。江南既下,洪承疇便受命為江南總督,在這抵抗最激烈的區域,充分發揮才智以及本身為“南人”的種種優勢,軟硬兼施,宵旰吐握,為清朝啃下這塊硬骨頭做出不可埋沒的貢獻。之後,領銜平定西南那終極之戰,把南明小皇帝朱由榔逼入緬甸只差捉到手,因病不支,乞休,返京後一年多病故。自歸降至終,洪承疇對清朝來說可謂“死,而後已”了。然而乾隆四十一年(1776),他卻被清朝列入《貳臣傳》。這個“貳”字怎講?我們都知道有個成語“忠貞不貳”,洪承疇原為明臣、後降滿清,顯然沒做到這一點,所以便“貳”了。這種情況,倘由明朝貶為“貳臣”還差不多,到頭來竟是清朝給了他這樣的評介。當然,“貳臣”還不是“逆臣”,清朝另有《逆臣傳》,裡面是些更壞的人。再者《貳臣傳》亦非專門針對洪承疇,凡是由明降清的官員都列在其中。為什麼通通一棍打死?且看乾隆上諭怎麼說:

    庚子,命國史館編列明季《貳臣傳》……如王永吉、龔鼎孳、吳偉業、張縉彥、房可壯、葉初春等,在明已登仕版,又復身仕本朝,其人既不足齒,則其言不當復存,自應概從刪削。蓋獎忠貞,即所以風勵臣節也。因思我朝開創之初,明末諸臣望風歸附。如洪承疇,以經略喪師,俘擒投順。祖大壽以鎮將懼禍,帶城來投。及定鼎時,若馮銓、王鐸、宋權、謝陞、金之俊、黨崇雅等,在明俱曾躋顯秩,入本朝仍忝為閣臣。至若天戈所指,解甲乞降,如左夢庚、田雄等,不可勝數。蓋開創大一統之規,自不得不加錄用,以靖人心而明順逆,今事後平情而論,若而人者,皆以勝國臣,乃遭際時艱,不能為其主臨危授命,輒復畏死倖生,降附,豈得復謂之完人?

    被點名的降臣,情形並不一致。像吳梅村,雖然歸附卻悔意頗濃;像洪承疇,則並不三心二意,始終著實用命。對此,朝廷本當採取不同政策,區別對待;結果一視同仁,洪承疇雖“鞠躬盡瘁”,也仍然落個“貳臣”下場。所以這麼搞,乾隆倒也開啟天窗說亮話:當時為了得中國“開創大一統之規,自不得不加錄用,以靖人心而明順逆”,如今,“事後平情而論”,則叛變行徑不能鼓勵,而要“獎忠貞,即所以風勵臣節也”。

    這樣,有關洪承疇其人,就形成不可思議的怪現象——他所投靠的一方,後來在不屑、鄙夷中將他一腳踢開;而他所背叛的一方,後來反而對他讚賞有加,認為可以名留青史。

  • 2 # 隹紜

    站在今天的角度,洪承疇是一個擁護國家統一的“英雄”,但站在明末清初的那個特殊時代,洪承疇的“三觀”已經粉碎,完全違背了當時的社會導向,是一個不忠不孝不仁不義的大騙子,所以他才會被清乾隆列入“貳臣傳”的行列。

    當然,乾隆的行為有過河拆橋的嫌疑,很不地道。洪承疇為了大清能夠打下江南,是做出了一份很大的功勞的。

    如果沒有洪承疇在江南奔波、招降,清軍想拿下江南不一定有那麼快。而乾隆為了收買江南漢族士族的心,將他一巴掌拍死,恐怕洪家後人都要羞愧死吧!

    不過洪承疇沒有什麼可以洗白的,在他接受了皇太極勸降的那一刻,他的臉譜化就已經註定,不管他此前為了大明朝付出了多大的努力,一切化為泡影。

    因為作為歷史人物,我們不能用今天的眼光去看待,而是儘可能的還原他所處的社會環境,洪承疇的所作所為,嚴重違背了儒家提倡的價值觀。

    不忠:身為大明人,在松錦之戰被俘後不思殉國以求仁,卻轉身投向皇太極的懷抱。

    不孝:身為漢人,為了榮華富貴毅然加入清朝漢軍鑲黃旗,甘願成為旗下一奴。

    不仁:擔任清廷的“招撫南方總督軍務大學士”,成為鎮壓南明反清義軍的急先鋒,先後破南京、宿松、寧國、徽州、南昌、南康、九江、瑞州、撫州、饒州、臨江、吉安、廣信、建昌、袁州等府,“江南眾郡縣以次定”。

    不義:殺抗清義軍領袖金聲、黃道周、李守庫、徐君美、石應璉、應璧等人,不留活口。

    大騙子:欺騙了大明朝上至崇禎,下至普通百姓的感情,讓大明朝上下都以為他已經殉國了,並給他建立祠廟祭奠他,一時之間讓他成為天下人的“英雄”。

    洪承疇還是有大才的,他不僅協助多鐸平定江南,還在順治八年(公元1651年)開始,以“經略大學士”的身份坐鎮荊州,指揮清軍對華中、華南的反清義軍進行鎮壓,並完成了對兩湖、兩廣、貴州的軍事佈局。

    順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洪承疇再次奔赴到雲南,坐鎮昆明,排程吳三桂等滿漢八旗軍對內地南明義軍進行最後的剿滅。

    事實上,自崇禎十五年,公元1642年投降皇太極開始,洪承疇就已經成為清廷的第一文人,他為清廷做出的貢獻是遠遠大於范文程的,因為清軍在平定長江以南的反清勢力時,洪承疇一直是戰略策劃家,清廷的戰術基本上都是他提供的。

    所以,要真正給洪承疇一個定義,那就是滿清平定天下的大明第一降人,大清朝的真正干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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