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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qzu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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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芃序
看來是題主過錯方!不然不會是淨身出戶!這個應該以後都會改變的!比如前妻有了經濟收入或者再婚後!你就可以只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了!人啊!既然做錯事情就要承擔責任啊!
當然!當你有了新家庭和又有了孩子需要扶養!那麼你的收入有限還是要重新分配的!都可以透過協商和法律手段解決!總而言之啊!離婚永遠是本爛賬,一輩子跟著你的爛賬!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好好珍惜眼前的吧!別讓生活越來月糟!改變態度!重新開始!一切嗯體會好起來!
如果一味地後悔懊惱或者憤懣只會讓事情越變越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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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mimosa46917081
為什麼要嫁他?嫁之前不知道嗎?知道的話你還嫁?前妻是贏家,把錢剝光,房子孩子票子都有,把一窮二白的糟老頭子給你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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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加歪
男生前妻的孩子當然要撫養,但其妻子的生活費不要負責。女生你根本不該發牢騷,你眼瞎呀?不知道這種男生是堅決不能碰的?你還要嫁給他?既然嫁給了他就不要發這牢騷話,誰也不能怪,只能怪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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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天天131955971
你錢和房子都沒撈到,失望了吧,後悔了吧,氣死了吧?那就對了,有的是時間證明你的愛情,有情飲水飽嘛,談錢多俗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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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嚴文兵
積極面對生活,這樣的事情很常見。舉例,前妻患慢性病,如白血病,強直性脊柱炎,精神分裂症,抑鬱症等等,前妻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雖然離婚了,也要負擔全部,撫養孩子不討論,房子只有幾十平米,就是這樣的苟且!放眼長遠,嫁給這個二婚男,就與他分擔,受不了,就離開他!不要假想什麼小三扶正,負擔前妻的全部,就是艱辛的現實!也是擔當。娶妻養妻,嫁夫養夫,就有許多美麗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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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塔雲
世有招夫養夫,也有娶妻養妻,毫不奇怪。
我市一鄉村就有一戶娶妻養妻的家庭,她們在一起生活了20多年後,前妻才病逝。
那是1987年的事。夫妻二人關係非常好,並生育有一對子女,當時大孩5歲,小的3歲 ,妻子在一次淘沙金時不慎垮方被壓,妻子被搶救過來後,從腰椎骨以下完全喪失知覺,整日癱在床上,當醫生宣佈其將會終身癱瘓時,妻子多次自殺未遂,妻子後來提出離婚,丈夫堅決不同意,妻子再次自殺時,丈夫跪在妻子床邊表態,同意離婚,再接一個回來後,共同生活。真是好人好報,離婚後第二年,丈夫接回一房妻子,哪知這位其貌不揚的妻子甚是賢惠,先後把兩個孩子送進大學,而且把前妻服伺的從沒生過褥瘡,直到前妻57歲那年,因其他病症在醫院去世,算起來丈夫和後妻養活前妻達20多年啊。
夫妻離婚後,如果前妻生活困難,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男方只有短暫扶養幫助義務,沒有終身扶養義務。撫養孩子也只能撫養至18週歲或獨立生活為止。與二婚男結婚後,夫妻財產如果沒有特殊約定的話,屬於共同所有,男方未成年的孩子,從家庭不可分割的共同財產而言,你自然有給付撫養費的義務,但沒有給付前妻扶養費的義務,除非你本人接受了男方給付前妻扶養費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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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秋之奈工作室
1.如果你是過錯方,是答應了支付才離的婚,那還得繼續支付。經濟有壓力也是早知今日何必當初了。
2.如果是因為前妻患病了或是遇到困難了,那你能幫就幫一把吧?畢竟夫妻一場,還是你孩子的母親。
3.無論是何種緣故,你都可以尋求法律的援助和諮詢。
希望你能妥善解決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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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因為愛所以愛211623211
自己的兒女應當負擔撫養費,也是法律上規定的,如果你老婆養不起小孩,正好以這個為名,把小孩的撫養權要過來,然後告訴你前妻,讓她可以去死了……離婚後你完全可以不給你前妻一分錢,給也是給小孩的撫養費……不要住著你買的房,開你買的車,給她錢花,然後拿著錢和她情人瀟灑快活,自己累的和狗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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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老蔣閒言
就象樓主介紹的那樣;嫁二婚男人,兒子跟前妻,要管兒子的生活費,還要管前妻的一切費用,連房子都給了前妻,像這種嚴重有失公允的離婚,除非是你和前妻商量協議離婚的結果,要是法院判決離婚的,就絕不會存在嚴重失衡的現象。
男女離婚,撫養未成年的孩子是正當的履行法律賦予的責任和義務,那還有要養已經再嫁的前妻。放棄對房子的擁有權,這是你自願的,在法律上承認也沒有異議。都淨身出戶了,還要負責前期的一切生活費用,在中國就沒有這種離婚的霸王條款。前妻的一切開銷應該由她現任的丈夫負責才有法律依據,憑什麼讓你出錢幫別人養老婆,除非你是個不識數的二百五,有的是消費不盡的冤枉錢。
你可以再看看你們的離婚協議書,或者是透過法院判決離婚的判決書,它上面寫有沒有這些霸王條款。如果沒有寫你要負責前妻的生活費的話,那就是你的自願行為,法律不干涉也不反對,從此你可以拒絕出前妻的生活費。如果寫了這些霸王條款,任何有失公允的協議和條款都是不合法的,你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訴,要求取消這些霸王條款,法律會百分之百支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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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了,這不是有錢沒錢的問題,你問他如果他前妻結婚要不要給嫁妝,他是跟前妻商量好離了再娶然後還和前妻一起生活,兩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