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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亮月半

    文化必須與人群結合起來,能從精神上思想轉化成人們生活上的物質創造上來,為人所用,會發財。或者從精神上思想上轉變成宣傳形式,樂於人從精神上接受,出現群體大眾接受心理能賺錢。換言之,文化必須與人們實際物質與生活相關有用才能生錢。否則,束之高閣脫離群體,或者高高在靈魂上空,與人實際日常生活與人實際生活相差遠不為人接受,也不賺錢。

    而有的沒文化的人倒是熟諳生活之道,為生存,生活追尋發財之路與人的生活相關,從事任何行業的工作都能琢摸人們日常需要,行業清冷與熱門,抓住時機不怕失敗。沒文化在職業上與有文化之人比欠缺優勢,也正因如此有的人沒有後路,敢想敢幹。

    但不是沒文化的人都發財,也有不發財的人。也不是有文化倒不發財,隨著全民文化素質的提升,有文化的人還是多於沒文化的人。沒文化也不是一點文化沒有,相對低了些。從整體趨勢看還是有文化人賺大錢多。至於沒文化賺大錢學會生存之道,交際之道,敢踐行經商之道。也有這些年順勢炒房生財之道。

  • 2 # 臨沂藝澤紡織品廠

    這個事實,也許我的回答有些別緻

    生活在金錢的社會,似乎有錢是身份的象徵,往往每個人都渴望自己能賺大錢,而大錢是多少,應該沒有一個人有定數,我估計應該是錢很多很多

    因為每個人都渴望上等生活,所以賺錢是每一個人的必修課,我認為能賺錢就是一種能力

    大家應該聽得最多的一句話就是,誰誰沒有文化,就是能賺錢,好像大家預設的觀點就是賺錢和文化沒有關係,我認為這是一種錯誤的認知

    從古至今,我們就知道,人活到老,學到老,而這個學,是代表一種學習能力,即學習力,而往往每個人參加義務教育,學到的更多是一種思考方式,一種思想範疇,而每個學習的人,都要力爭和書本上面講的,接近吻合,但是社會是實戰的平臺,有的人發揮的比較好,比如馬雲,楊振寧,錢學森,等等,也有的人就被認為是沒有多少文化,也有一部分人會講,學習沒有用,其實不是這樣,而是學了沒有用而已

    現在很多人看到,這個人能賺大錢,就是因為沒有文化,好像有文化就認為是貶義詞,這是個錯誤的說法,沒有文化的人,肯定也想把自己變得有文化,然而每個家庭背景是不一樣的

    對於很多家庭,不可能保障每個孩子都能學習深造,雖然每個父母都渴望望子成龍,望女成鳳,可是社會是現實的,對於很多家庭被逼無奈的前提下,很多人選擇了輟學,可是輟學是沒有辦法的辦法,我想說上帝是公平的,對於很多輟學的人,雖然學業這條路關閉了,但是社會這個大染缸,給予了充分的磨練,而這份磨練不僅包括心理,心靈和肉體,而這份磨練是很多有文化的人,所欠缺的,進而造成了有文化的人,和沒有文化的人,在思想方面已經兩極分化,前者理想化,後者現實化

    賺錢是一項技能的考驗,不僅需要頭腦的高速旋轉,更需要口頭,肢體,表情的全身配合,而很多人只看到前者,就像現在大家茶餘飯後聊的另一個話題,智商和情商的關係,很多有文化的人,能夠完美體現情商的塑造,而社會是另類的,因人而異,量體裁衣,也許只有沒有很多文化的人,才能做的更好,我個人認為,沒有文化,並不等於沒有智慧,如果文化太高,和社會脫軌,那就太有文化了

  • 3 # 黃赫28473191

    沒有文化還能賺大錢,因為賺大錢和文化沒有必然關係。雖然有文化更加可能賺大錢,但是一個沒有文化的人如果他具備了天時地利人和的條件一樣可以飛黃騰達。

    在很多采訪成功人士的節目裡,主持人一般會問他們為什麼會這麼成功,我們底層的人怎樣才能達到億級的財富。他們會說很多能力比如勤奮,自學能力,堅持不懈等等。但這些富豪們更會說“運氣”。這些富豪年齡都會比較大,大多數在九十年代改革開放的時候,在鄧小平總設計師的號召下紛紛下海經商,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只要膽子大一點的事業都會扶搖直上,因為那個時候很多國家的政策剛剛釋出,國外的資本也不斷湧入,放眼望去“一片藍海”,競爭對手少。並且隨著網際網路的剛剛興起,三百六十行可能你就是第一個吃螃蟹的人。著名的企業家有房地產的王健林,王石,飲料行業有宗慶後,網際網路有馬化騰,馬雲,李彥宏,雷軍等等。

    他們當中除了李彥宏和雷軍懂技術其他能說是文化人嗎,他們既不做科研也不出文學作品。雷軍還說“站在風口豬都能飛起來”,也就是說大勢對於賺大錢至關重要。

    還有一些人雖然沒有文化但是腦子靈活懂得變通,如果在那個野蠻生長的年代他看到了以後發展的趨勢,在北上廣買了房子,那他現在也靠著房子成了富豪,或者他買了萬達或萬科BAT的股票那也有驚人的回報。而這些都不需要他有文化。還有一類人雖然讀書不多沒文化,但他混社會有一套,情商極高,在關係至上的中國,這種人也混的開,朋友滿天下。人脈就是錢脈,不管投資還是投機他們都有門道,膽大心細,這種人賺大錢就見怪不怪了。

  • 4 # 孫志超說

    關於當前這個問題,簡單說的話就是:

    展開話題,則還有一條—— 儘管貢獻帶來價值,也帶來財富,但貧富差距過大仍然是有害的。

    以上這些都是經濟學常識,可以說是大一水平……

    所有的經濟學派都認同的基礎:當市場處於完全競爭的完美狀態時,生產者的長期利潤將會趨近於零,因此“ 每個人一生總所得等於他一生對社會的總貢獻”。

    既然一個“所得=貢獻”的社會是公平的,又會促進整個社會往人盡其才、地盡其利、貨暢其流的方向發展,當然它是善的,而非惡的。 亞當•斯密心目中的理想社會秩序就是這樣一種社會,也因此它能被倫理學家亞當•斯密接受。反過來說,倫理學家亞當•斯密當然不可能接受“惡”——不管它是“”必要之惡”還是“不必要之惡”。

    可惜的是,完全競爭市場需要滿足太多假設條件,因而無法在現實世界裡存在。 至於現實世界裡真實的市場機制離完全競爭市場多遠,就看法律的規範、政府的廉潔與效能,公民監督的能力,以及社會與個別市場的成熟度而定。

    當市場不完美時,就會打破“所得=貢獻”這個等式,所得- 貢獻(機會成本)=(收入- 支付給其他人的錢)- 生產者所有投入的等價報酬(機會成本)

    也就是說,機會成本已經包括生產者所投入的土地、資金、創意、體力和時間等的全部貢獻(有形與無形貢獻),因而額外所得是100%的不勞而獲,也被稱為生產者剩餘。

    很多因素會讓真實的市場行為偏離完全競爭的完美狀態,其中最典型的有兩種:(1)資訊不對稱時,會造成不完全競爭(2)買賣雙方操作價格的能力處於長期且普遍地不對等的狀態,而形成持續穩定的買方市場或賣方市場。

    股神巴菲特為我們提供了資訊不對稱的良好範例:你可以買很多本書去研究巴菲特的價值投資理論與操作手法,但是你卻不可能擁有像他那麼豐富而精準的市場資訊(因為,有一大堆人在幫他蒐集和研判這些資訊,而你卻可能是單槍匹馬的草根投資者),結果你錯估價值的機率遠遠高於巴菲特,以至於他賺得多而賠得少,你卻賺得少而賠得多——巴菲特賺的錢裡,有很可觀的一部分是在賺其他投資人錯判價值帶來的虧損,而對服務業與製造業等的生產效率毫無貢獻。

    不過,巴菲特對這種不公平的現象體會甚深,他說:“在我所處的經濟體系裡,在戰場上搶救許多人命的報償是一枚勳章;偉大的教師得到的是家長的感謝函;有能力發現證券價值被錯判的人,則得到數十億的賞金。”——顯然他認為這樣的系統是極端不公平的。

    此外,買賣雙方對價格的操縱能力不對稱,也可以造成對價格的扭曲。

    如果我們一定要把貧富差距分類,那應該分為:必要之善、不必要之惡,和“ 不確定”。這種系統是否合理爭議了至少40年,一直無法彼此達成共識——直到2008的金融危機之後,這個問題的主流意見才改變。

    在這不完美的世界裡,我們只能有不完美的答案,甚至籠統的答案。而這個事實就讓許多人可以用用合法渠道所取得的財富去遮掩透過不合法渠道所取得的財富,然後自欺欺人地說:“我的財富全部來自市場競爭,我的財富等於我自己的能力(以及運氣)。”

    巴菲特、戰士、老師的貢獻該如何衡量? 很難。

    不過,我們不需要鉅細靡遺地去精算每一個人的貢獻,貢獻的差異來自於能力和時間,但是所得中位數的人和贏過99%的人所花的時間不會超過一倍,能力一般不會超過五倍,所以兩者的所得差距不該超過十倍。因此,超過95% 的人,他的所得不該比中位數所得的人超過五倍;超過90% 的人,他的所得不該比中位數所得的人超過三倍。(數字僅作為比喻)由此可以看出,很多時候,我們探討為什麼某些人這麼能賺錢時,不要忘了,也可能是經濟體系的不平等與不公平。

    金融風暴讓大家看清了華爾街的真面目:CEO 的天價紅利與他們對社會的貢獻無關,即便當他們對社會造成滔天大禍與人神共憤的傷害時,他們的報酬還是天價;而後來的業績根本不是因為他們的能力“由弱轉強”,而是因為政府的低利貸款製造出來的“權力尋租”。另一方面,伯克利的經濟學教授Saez的研究顯示,1978到2008這30年內,美國的人均所得共成長10886美元;但是所有成長盡歸最富有的10%人,其他90%人的總所得卻下降了。

    我想,我們正在走向類似的方向。

    不要再被無數如何賺錢的回答矇蔽雙眼,因為,不是所有事情都可以複製在每個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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