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產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生產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並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部位應設定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範標誌,避免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秘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並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儲存等重點防火區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
(2)供電路佈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程和規定,並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和交通。
(3)爆破作業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准。火工產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督、指導和管理。
(4)高空作業必須遵守有關作業規程,設定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杆,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裝置。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裝置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裝置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並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生。
10.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報廢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向管理處及有關部門報告。
11.施工企業應符合招標檔案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說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二、文明施工
1.施工企業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製好總體平面佈置圖,應佈局合理,文明責任區劃分明確,並有明顯標記。同時設定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專案名稱,工程概況,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專案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的姓名、開工日期及計劃交工日期。
2.專案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路網、年度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牆,並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專案推行計算機動態跟蹤管理的,各單位應配備必要的裝置,軟體及人員。
3.施工現場(工地)作業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裝置保持狀態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儲存規整合理,並插置標示牌。
4.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淨。
場區及施工範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汙,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
辦公區、作業區、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5.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定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理等內容標牌。
6.各類拌合場(站)內區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牆,並有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定置防雨、隔潮設施。
7.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裝置(瀝青砼拌合裝置、攤鋪機、壓路機等)應配設“裝置標誌牌”標示裝置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
8.施工現場每個施工點,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9.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成品造成汙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有礙於層間結合的工序不準在路面上施工或堆放材料。
10.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後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1.施工企業應具有環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於造成環境汙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使之汙染或將汙染降到最小限度。
12.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3.施工結束後做好臨時佔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佔用的地方道路、橋樑等做好恢復工作。
一.安全生產
1.施工現場(工地)安全生產實行專案經理負責制。建立健全安全組織保障體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人員到位責任到人。
2.施工現場(工地)必須具備良好的施工環境和作業條件,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制度)。
3.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應備有各個工種安全生產手冊或須知,並做到每個職工人手一冊,特殊工種須經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4.施工現場入口及危險作業部位應設定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種安全防範標誌,避免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
5.施工現場秘須做好防火、防電、防爆和防墜等防護工作。
(1)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消防規定,各種消防設施配置齊全,並由專人負責,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油庫易燃品儲存等重點防火區域必須禁止火源進入。
(2)供電路佈設及施工用電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用電的規程和規定,並應避免防礙正常作業和交通。
(3)爆破作業前必須報當地公安部門批准。火工產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火工產品的運輸、存放必須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監督、指導和管理。
(4)高空作業必須遵守有關作業規程,設定必要的安全防護網或防護欄杆,視具體情況使用安全帶等防護裝置。
6.施工現場必須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
7.施工現場應建立完善的機具裝置例保、檢修制度,保證機械裝置正常安全運轉。
8.施工單位要加強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組織機構,制訂出完善、可行的應急預案,組織防汛搶險隊伍,並準備必要的搶險物資。堅持汛期二十四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
9.施工單位的取土場、棄土場嚴格按照水土保持設計要求及時進行處理和必要的維護,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現角的發生。
10.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報廢和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施工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及時向管理處及有關部門報告。
11.施工企業應符合招標檔案中有關安全生產的要求,各施工單位開工前在總體施工組織設計中要詳細說明安全生產保障措施。
二、文明施工
1.施工企業在開工前做好施工組織設計,繪製好總體平面佈置圖,應佈局合理,文明責任區劃分明確,並有明顯標記。同時設定明顯的標牌,標明工程專案名稱,工程概況,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專案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的姓名、開工日期及計劃交工日期。
2.專案經理部必須實行目標管理,應將施工組織網路網、年度目標計劃、工序交接流程、質量目標及管理制度上牆,並按季、月進行目標細化。專案推行計算機動態跟蹤管理的,各單位應配備必要的裝置,軟體及人員。
3.施工現場(工地)作業道路應保持平整,設有路標。機具和材料應做到“二整”:機械裝置保持狀態良好、整潔、停置整齊: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儲存規整合理,並插置標示牌。
4.工地現場外觀應做到“三潔”:施工場地整潔、生活環境清潔、施工產品美觀潔淨。
場區及施工範圍內的溝道、地面無廢料、垃圾和油汙,應做到工完、料盡、地清。
辦公區、作業區、倉庫等場所內部應整潔有序,生活區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應符合防火、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
5.施工合同段內主要構造物前應設定標牌,標明名稱、施工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旁站監理等內容標牌。
6.各類拌合場(站)內區域必須進行場地硬化處理,材料分隔堆放,設隔離牆,並有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對水泥、鋼材等,需設定置防雨、隔潮設施。
7.現場使用的主要機械裝置(瀝青砼拌合裝置、攤鋪機、壓路機等)應配設“裝置標誌牌”標示裝置名稱、生產廠家、出場日期,使用狀況,操作人員姓名等。
8.施工現場每個施工點,均應有負責人現場指揮施工,主要部位應有技術人員在崗,現場指揮和技術要熟悉操作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
9.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對成品造成汙染的附屬工序要提前進行或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有礙於層間結合的工序不準在路面上施工或堆放材料。
10.施工車輛行駛的便道應進行日常性養護,保證晴天行車無揚塵,雨後能行車無積水,不影響當地群眾正常生活、生產和通行。
11.施工企業應具有環保意識,對施工中產生的廢料不可亂棄亂放,應按要求運往指定地點進行處理存放:對易於造成環境汙染的施工材料,在運輸、存放及使用過程中,應採取有效措施,使之汙染或將汙染降到最小限度。
12.現場進行的各項施工操作,必須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應的有關規定進行做到層次清楚,緊張有序,杜絕違章操作和野蠻施工。
13.施工結束後做好臨時佔地的恢復工作,對施工中佔用的地方道路、橋樑等做好恢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