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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戰國時期,各諸侯國實施改革變法的根本原因是什麼?怎麼在課件中舉出具體應用的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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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香茗史館

    引用《大秦帝國》中的一句話“大爭之世,列國伐交頻頻,強則強,弱則亡”,春秋戰國時期,各國變法大多集中於戰國,主要原因便是各國“伐交頻頻”,有為之君主都希望透過變法圖強,而根源則是由於生產關係和社會形態的發展,舊的制度已經無法滿足國家的發展需要,因此需要透過變法來實行變革,從而達到“圖強”的目的。

    魏國李俚變法:土地私有制的出現和階級關係變化

    進入戰國以後,魏國成為了率先變法的那個國家,而促使其變法的根源便是“土地私有制的出現和階級關係變化”,為了適應發展,促使國家變強,變革勢在必行。

    △李俚

    在舊的宗法制度下,土地大多掌握在貴族手中,而魏國的河東土地上擁有鹽鐵,井田制度被淘汰之後,鹽鐵便成為了極為重要的戰略和經濟資源,為了確保國家經濟的持續性發展,必須推行土地私有制,達到“多豪傑侵奪”和“好分生”的目的,使得“務盡地利”,從而實現“強匡天下,威行四鄰”。

    因此在公元前445年,魏文侯即位之後,他先後起用魏成子、翟璜、李悝為相,樂羊為將,吳起為西河郡守,這標誌著過去“任人唯親”的世卿制度開始被“任人唯賢”的官僚制度所取代,也標誌著宗法貴族制度的逐漸消亡,也就此解開了戰國時期招賢納士之風的形成。

    △魏文侯

    李俚的“務盡地利”主要有兩項內容:一是正式廢除井田制,承認土地私有,允許土地私有買賣。同時估算國家土地產量,制定合理的稅收政策。二是按照土地的貧瘠標準,重新劃分土地,將土地分配給農民, 刺激農民的生產積極性。

    於此同時,李俚還配套的改善了魏國法律和吏治,出臺了《法經》,取消了貴族世襲。在此基礎上,又建立“武卒”制,提升國家軍力。

    楚國吳起變法:舊制度嚴重製約國家發展

    楚國在戰國初期的最大特點就是地廣人稀,楚國雖受宗法影響較少,但舊的貴族統治卻根深地主,正所謂“大巨太重,封君太眾”,他們“上逼主”、“下虐民”,導致“貧國弱兵”。自春秋末期以來先後兩次被三晉打敗,楚悼王在這種情況下,便啟用吳起為令尹,主持變法。

    △吳起

    針對楚國積貧積弱的原因,吳起認為造成楚國地廣人稀的根源,便在於舊貴族將人民集中在自己封地,導致部分地區地少人多、顯得擁擠,但放在整個楚國卻形成了地廣人稀的特點。

    針對這個弊端,吳起主要採取了兩種方式,一是限制舊貴族,改變世襲的分封制,主張對封君的子孫“三世而收爵祿”。二是改良官制,削減官吏的祿序,精減裁汰“無能”、“無用”和“不急之官” 。

    △楚悼王

    吳起的改革大大改善了楚國的官場歪風,消除了舊貴族制度對楚國發展的制約,這時期的楚國開始逐漸強盛起來,“南平百越,北並陳、蔡、郤三晉,西伐秦”,成了南方的一個強國。

    可惜吳起的變法遭到了舊貴族的強烈反對,尤其是在楚悼王去世之後,貴族反撲,吳起被殺,變法就此被廢,不過吳起臨死之前的舉動,卻導致在楚肅王即位後,“坐射起而夷宗死者七十餘家”,舊貴族的勢力還是遭到了極大的削弱。

    齊國鄒忌改革:吏治混亂使齊國的經濟強大無法轉變為國力強大

    春秋時期,齊國在歷經“管仲”改革之後,已經在實質上承認了私人對土地的所有權,極大推動了生產的發展,這位齊國的強大奠定了物質基礎。管仲改革後的齊國,雖然經濟極為強勁,但卻始終沒有獲得國力上的飛昇,反而使得奢靡之風漸起。

    △鄒忌

    鄒忌認為齊國之所以無法將經濟的強大轉化為國力的強大,主要便在於吏治的混亂,因此在齊威王即位之後,鄒忌“以鼓琴見威王”,就此拉開了鄒忌變法的序幕。

    鄒忌為相後,對於國君,“請謹毋離前”,“請謹事左右”;對於人民,“請謹自附於萬民”;對於臣下,“請謹擇君子,毋雜小人其間”,“請謹修法律而督奸吏”,執行了順從國君行事,選擇“君子”擔任官吏而防止“小人”混雜,修訂法律而監督清除奸吏的法家政策。

    △齊威王

    鄒忌推行的改革,“謹擇君子”使得齊威王懂得了“任人唯賢”,而“謹修法律而督奸吏”又加強了對官員監督,這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齊國的吏治風氣。不過齊國的此次變法並不深徹,這也是齊國短暫崛起後又後續乏力的主要原因。

    秦國商鞅變法:基礎薄弱導致國力極弱

    秦國是一個文化和發展都相對滯後的國家,與楚國一樣,同樣是個受宗法影響較小的國家,因而秦楚兩國也被中原列國稱之為“蠻夷”。在其他諸侯國已經相繼繁榮起來的同時,秦國卻依然是個典型的農戰國家,在奴隸式的貴族統治下,基礎薄弱導致了秦國發展的舉步維艱。正所謂“破而後立”,正因為秦國基礎薄弱,反而使得這個“破”更加容易,也更加沒有後顧之憂,反而促使了其更為徹底的變法。

    △商鞅

    商鞅的變法幾乎是摧毀了秦國原有的一切統治基礎,使其變成一片空白,然後再從零開始,建立了一套更適合戰國時期的“耕戰”國策。其他諸侯國基礎要比秦國好,但卻也造成了他們無法“破”或無法承擔“破”的後果,這也是他們無法進行深徹變法的根源所在,真不知道這是幸還是不幸。

    △秦孝公

    商鞅變法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公元前356年開始,透過改善“秦律”、獎勵耕織、削弱公族勢力、重建社會階級等方式,加強了君主對人民的統治,發展了農業生產,削弱了公族特權,加強了國君集權。此階段屬於“破”的階段,打破了秦國原有的統治模式,主要是透過加強君主集權,為此後深徹變法打下基礎。第二階段從公元前350年開始,透過加強封建統治、推行度量衡統一、推行郡縣制、開阡陌、遷都等方式,為秦國建立了一套新的、更為先進的統治模式。此階段屬於“立”的階段,從經濟上和政治上進一步剝奪了奴隸主貴族的特權,強化了秦國的統治力量,為秦國此後的飛躍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以上是戰國時期,較為典型的四次變法。而其餘的燕、韓、趙雖然也推行了變法,但都只是針對時弊進行的有針對性的改革,例如胡服騎射主要是軍事改革、南韓申不害變法主要針對吏治、燕國樂毅變法主要針對吏治和軍事。

  • 2 # 高長寬4

    春秋五霸戰國七雄,他們本能地想吞併其他或避免他人吞併,以便自己的族群佔有更多的資源。所以都想透過改革來提升自己的社會生產力、凝聚力、政治軍事經濟實力。

  • 3 # 源本西毒

    春秋時期,有諸侯國一百四十多個,經過兩百多年的戰亂,到戰國時期,幾乎只剩下七個大的諸侯國,就是戰國七雄。

    這個時候各國君主都已經認識到:即使不能強大到吞併其他幾國,也要強大到其他幾國不能吞併自己的程度。

    而且這個時期也是我華夏地區第一次大的變革時期,由於一大批有識之士成長起來,他們所倡導的思想、學術、科技、生產力等變革對這個時期的各個國家帶來質的飛躍,這就是中國歷史上的諸子百家時期。

    其中的佼佼者就是商鞅變法所代表的秦國!

  • 4 # 南朝居士

    春秋和戰國最大的區別就在於,春秋是貴族政治時代,貴族權力大了,可以廢立君主、殺了君主,甚至改朝換代,比如田氏代齊,三家分晉,而戰國加強了中央集權,臣子勢力再大,只要君主不信任了,也只能逃亡,而毫無還手之力,比如商鞅、信陵君、廉頗、白起、穰侯、呂不韋等。

    所以,變法的目的是加強中央集權,改變選官制度,削弱貴族勢力,改變軍隊歸屬等,

    春秋時期,典型的分封制特徵,天子把土地分給諸侯王,諸侯把土地分封給卿大夫,諸侯王坐大,可以挑戰天子,卿大夫坐大也可以挑戰諸侯王。

    以晉國為例,晉文公之後崛起的趙氏、魏氏、韓氏、中行氏、範氏、智氏最大,其他還有相對小點的卿大夫,總的來說,六卿輪流執政,他們擁有領地,擁有軍隊,擁有子民,還有賦稅,相當於軍閥了。

    他們的權力是世襲的,這就是貴族,世代壟斷官場和執政權,比如趙盾大到可以弒君,可以傳給趙括,

    這種世卿世祿的貴族,不是國君可以改變的,更不是他可以隨意剝奪的,這些人的權力來自於自己的軍隊,而不是君主,君主沒有軍隊,就沒有制衡臣子的武器,所以春秋的國君權力衰弱,在貴族中尋找平衡。

    所以如商鞅變法、吳起變法,都是打擊貴族,實行軍功授爵制,剝奪貴族世襲的權力,廢分封,行郡縣,將地方治權收回,改成派遣流官,將貴族手裡的軍隊收回,成為君主的。

    總的來說,各國改革後,都加強了中央集權,把貴族壟斷仕途改成了官員。

    當然,各國能變法的基礎,是生產力的發展,土地制度發生了改變,井田制度的崩潰,奴隸轉化為自耕農,而不是哪個改革家神功無敵,失去這個背景,誰也無法成功。

  • 5 # 三思堂

    鐵器的大面積推廣和使用,在農業和軍事領域帶來巨大變化,廢井田為私田,地主階級崛起。新興的地主階級利用鐵製武器發動兼併戰爭,一場場轟轟烈烈的變法圖強社會運動展開了,出現了問鼎中原,百家爭鳴的繁榮局面……

  • 6 # 趙公子無恤

    根本原因是鐵器和牛耕帶來的農業生產力的增強,在這種情況下,原有的社會階層力量對比發生了變化,原來國家的政治基礎是貴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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