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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來的時候

    春秋時期還有秦晉之好呢 不一樣斗的死去活來 所謂什麼兄弟之盟只是個名頭 宋朝想收復燕雲十六州 遼國對北宋領土也有野心 後來是誰也吃不掉睡 北宋兩度攻遼失敗 遼數次攻打宋也失敗 澶州之戰後就簽了個合約 北宋花錢買和平 本質上兩國還是仇人相見 分外眼紅 漢朝和匈奴和親是漢朝暫時無法有力的對抗匈奴入侵 而北宋透過澶淵之盟已經解決啦戰爭問題 雙方講和不打了 所以就沒有要和親聯姻的必要

  • 2 # 歷史維基

    中國古代中原王朝歷來都有與藩屬國通婚和親的習慣,其中和親最多是漢唐兩朝。但那都是中原王朝逼不得已的緩兵之策。其實最開始的和親就是一種屈辱的象徵,沒有人願意主動和親的,尤其是異族之間的通婚。宋朝與遼國結成兄弟國的友好百年之間,大家實在是沒有必要去找對方和親,又不是娶不上媳婦,加上不論是漢人還是契丹人都不願意將自己的女兒遠嫁異國他鄉。

    其次,宋朝針對婚姻特別制定了一項法令,此法令嚴格禁止漢族與其他民族通婚,這就是宋史上的“禁止族際婚”法令。不僅平民百姓不能與外族通婚,皇室子女依舊不能例外。

    最後,遼國皇室對婚姻也有嚴格要求,耶律阿保機當皇帝后規定,凡是遼國皇帝都要娶蕭氏家的女人,並且只有蕭氏的女人必當皇后,這就是著名的近親結婚制度。所以遼國的皇室子孫是不能娶外族女子的。

    當然以上觀點肯定不全面,但是應該有其中的因素吧。

  • 3 # 只愛潘多拉

    歷史事實是:宋朝其實並不反感和遼朝聯姻,但是遼朝對娶宋朝的公主的興趣反倒不大。比起宋朝的公主,遼朝對宋朝的金帛更感興趣。

    宋朝和遼朝從1004年簽訂澶淵之盟後,基本上保持了一百多年的和平,期間雙方關係基本上是好的,便雙方確實沒有皇室的聯姻現象,主要原因不是宋朝看不起遼朝,而是遼朝覺得娶個公主也沒什麼好處。

    比如1042年遼朝派出外交使團到宋朝,商議雙方因周世宗戰爭的歷史遺留問題而出現的領土爭議(關南歸屬地)。這次談判,爭得很兇,差點談崩了,為了緩和氣氛,最後是宋朝主面提出,關南地盤不能還給遼朝,但是可以嫁一個公主給遼朝。

    宋朝的設計是送出“信安郡王”趙允寧的女兒和遼朝的皇太子耶律洪基聯姻,趙允寧是宋真宗的兄弟商王元份的兒子,他的女兒和當時的宋朝皇帝宋仁宗(宋真宗的兒子)是堂兄妹關係,算是皇族中的近親了。但這個聯姻明顯是便宜宋朝的,拿個郡王的女兒嫁給人家的皇太子,當然是宋朝佔便宜。遼朝方面當然沒什麼興趣。這事就最後自然沒成。

    其實,宋朝方面對聯姻並不是不可接受,當然是有點反感的啦,但不是不可以。當時談判時,宋仁宗甚至打算實在不行,嫁個親生女兒過去也行。但遼朝對於宋朝的公主也沒有興趣。遼興宗甚至跟負責談判的宋朝大臣說,聯姻會使你們皇帝和女兒分開,骨肉分離不好,而且萬一公主嫁過來後和咱們的皇太子處得不好,到時我們雙方又要增加麻煩,還不如你們每年多給點錢!

    遼朝的興趣不在於女人,而在於錢財,給皇太子娶個公主實際上撈不到什麼好處,這次談判的結果是遼朝放棄對關南十縣的主權要求,而宋朝則每年增加20萬金帛給遼朝作為關南十縣的補償款。

    整個過程中,提出聯姻的是宋朝,拒絕聯姻的是遼朝,因為對遼朝人來說,要錢還是要人,那當然是要錢啦!

  • 4 # 白酒1斤半啤酒隨便灌

    宋朝嚴格婚姻制度,宋朝建立後,其體制無論對待官員還是百姓,總體來說還是寬容的。但宋朝在婚姻制度上卻沒有那麼寬容,而且很嚴格。因為宋朝針對婚姻,特別制定了一項法令,此法令嚴格禁止漢族與其他民族通婚,這就是宋史上的"禁止族際婚"法令。這條法令是宋朝人為製造民族之間的隔閡,其實在宋遼邊境,以至於後來金朝入主中原,契丹人與漢人、金人與漢人通婚很多。

    據《宋史·太宗本記》,趙光義於995年專門頒佈了一道"嚴禁與其他民族通婚"的詔令。此詔令規定:"禁西北緣邊諸州民與內屬戎人婚娶"。這條禁止通婚令適用範圍很廣,並不只適用西北地區,而且也適應宋朝東南部少數民族。

    宋朝這條嚴格與外族通婚的法令頒佈後,不僅禁止平民百姓不能通婚,而且皇室也禁止,此令結束了自漢唐以來,少數民族部落首領與中原皇室公主和親的先例。但民間或者漢人在遼地的除外。另外,宋朝民眾也不願把女兒嫁到外族去,這也使這條法令成為一種習慣。

  • 5 # 國史記聞

    宋遼兩國還真的差點聯姻呢。

    話說太平興國四年(公元979年)宋太宗趙光義在消滅北漢之後繼續北伐,自己慘敗不說,還挑起了與契丹之間長達二十五年的戰爭。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宋遼兩國皇帝(宋真宗和遼聖宗)御駕親征,最終達成了“澶淵之盟”。雖然和解了,但是後來的遼興宗卻因為想延續盛世而不斷向西夏用兵,同時也對北宋施加壓力。

    重熙十一年(北宋仁宗慶曆二年,公元1042年),遼興宗派大臣劉六符出使北宋,再次提出了要北宋規劃關南十縣的要求。同年,富弼奉命出使遼國。他別出心裁地提出了一個拒絕割地、拒絕戰爭的理由:“如果宋遼兩國長期和好,得到的所有好處,尤其是歲幣,都是皇帝一個人的;但是如果兩國交戰,所有的壞處,比如燒錢、增稅等等都是皇帝一個人的,但是將領們卻能透過戰爭撈到不少好處。所以,任何勸皇帝用兵的將軍,都是出於自私自利。”

    遼興宗一聽,覺得很有道理啊,富弼繼續說道:“後晉之所以亡國,是因為石敬瑭欺騙你們,石重貴又自己瞎折騰。但是我們大宋地廣萬里,帶甲百萬,雖然滕子京還沒有謫守巴陵郡,但是我們政通人和,百廢俱興。你們要出兵,有打贏的把握嗎?還不如遵守約定,年年撈點歲幣划算呢!”

    遼興宗被說服了,但是劉六符卻不願意了,他說:“既然我大遼皇帝不要關南十縣了,那咱聊聊通婚的事吧,你們嫁個公主過來。”富弼卻說:“通婚這件事本來就容易讓兩中國產生嫌隙,但重點是公主嫁過來,頂多給你們帶來十萬緡的嫁妝,並且一生只送一次,這和每年給你們歲幣,哪個划算?”

    就這麼的,遼國再也沒有提過和親之事,一門心思找北宋要錢。

  • 6 # 沂藍書院趙月光

    宋遼在澶淵之盟結為兄弟之國,雙方皇室確實沒有通婚。北宋曾提出嫁一位郡主過去,遼國一點興趣都沒有。原因很簡單,遼國皇帝都是從蕭氏後族中娶后妃的,這是遼國的一個基本國策。

    1,遼國皇族耶律氏,後族蕭氏

    耶律阿保機家族開始時只是契丹的部落聯盟首領。耶律阿保機所在的迭剌部從遙輦氏手裡獲得盟主地位後,就不再把領導權出讓。最終形成契丹皇族。

    耶律阿保機家族主要跟拔裡和乙室部落通婚。乙室部落也是契丹的一個大部落。

    拔裡和乙室部落就形成了後族。

    遼國透過皇族和後族的世代通婚,穩定了遼國內部幾大部落的關係,並在權力上完全壓倒其他部落。因此遼國迅速從一個部落聯盟社會進化到一個君主集權社會,雖然還有很多部落的妥協殘餘。

    2,遼國皇族後族通婚的基本國策

    《契丹國志》:

    番法,王族惟與後族通婚,更不嫌以尊卑。

    遼聖宗詔書:

    耶律與蕭,世為甥舅,義同休憩。

    遼國的通婚國策,保障了遼國二百年的政權穩定。即使有外戚擅權,也是在契丹族的後族內擅權而已。

  • 7 # 歷史伴讀小二

    宋朝那哥們,咱們只是利用與合作關係,不要成為親家。不然“談錢就傷感情”,翻臉不認人咋辦?難道兩人又幹一架之後,發現還是“咱們哥倆對脾氣,還是談錢吧,不談感情,不僅傷心還傷身,分分鐘有人因戰爭而死”,宋遼兩國之間的關係就是這麼拉扯與博弈百年之久。

    直到“門口野蠻人”金朝闖入局中,才把雙方消滅掉,成為另外一對CP,“金朝與南宋的關係也是如此”。這真是中國古代歷史浪潮中的一朵奇葩花。

    為何互不通婚呢?

    1.保持正統血脈的純正:那時候的遼太祖耶律阿保機僅僅是契丹這個民族中的一支強大族姓,還不足以支撐與統治整個契丹。那就只有一個辦法,聯姻,部落之間的聯姻。耶律族姓與拔裡,乙室乙,述律族這三個族姓成為世代聯姻。拔裡與乙室乙家族就是我耶律族是大遼國的皇族,那麼你們就是皇族的母舅族,外戚專屬的位置,而述律族就是我耶律族的皇后位置族群專屬。透過聯合與分配地位方式,確保大遼國的政治性延續與穩定。這個婚嫁的目標模式都固定了,那就像古老的契約一般,不可以隨意更改,只能這麼衝遼太祖到遼天祚帝這大遼國國祚時間,都是這樣的方式,也是保證血脈的純正性,統治利益階層的核心利益,確保大遼國的統治階層不被外部的勢力侵入而破壞掉政治生態平衡的根本考慮。

    2.歧視造成偏見。作為強勢的一方少數民族,那對於南朝的漢民族總是歧視,認為南朝的女子怎麼能夠配得上我契丹皇族,給我提鞋都不配。雖然不會像大元朝那樣的奇葩“三六九等人種制度”那麼的喪盡天良。但也是內心的歧視造成偏見,導致你不配的結果。我不要人,我只要錢。

    我契丹皇族內部混戰,也只是關起門來,狗咬狗罷了。那麼你南朝公主在我們這裡受委屈或被殺了。你南朝人還不得要北伐幹一架,而且又打不過我們。那時候對於你們多麼的勞心勞力,不討好的結果。

    故小二有言:“不通婚不僅是因為歧視而造成偏見,還因為保持皇室血脈純正,也為了保證皇族統治階層利益不被打破,更主要只要給錢,那也是習慣飯來張口的通病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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