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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5131253402538

    很相愛的兩個人,總是經常吵架的原因是因為彼此太熟悉,總會因為一些細節吵架。愛情一開始都是美好的,你儂我儂的時候,我們的眼裡只有對方。根本就看不到對方的缺點,更何況在戀愛的初期,你也很難發現對方的缺點。

    人一旦墜入情網,難免會有過高的期望,以致最後掉入幻滅的深淵。

    回想一下,當初戀愛的時候,你的男朋友是一個月入5000的窮小子,你愛的是他的幽默和風趣,過了半年,他月薪仍是5000,可在你眼裡他成了不思進取的窮小子,幽默和風趣蕩然無存,每天看見他下班回來打遊戲,就氣不打一處來,最終以吵架收尾。

    在戀愛中,我們都希望另一半能讓我們快樂,能滿足我們的所有需求,能讓我們覺得自己是對方最重要的人,但是,這怎麼可能呢。所以一旦這種需求得不到滿足,就會產生憤恨。

    在一段親密關係中,重要的不是戰勝對方,而是認清自己,看清楚自己內心的創傷,與對方主動溝通,也是給自己一個癒合傷口的機會。

    而那些不清楚自己想要什麼關係的人,如果一頭栽進婚姻裡,通常就會被迫重溫兒時的噩夢,比如小時候被打罵的人,會被伴侶暴力傾向,小時候自卑的人,會被伴侶鄙視。

    我見過許多女孩,平時一點點小事情就會炸起來,不是為了解決問題,還只是為了發洩情緒。明明心很軟,也很善良,卻說話特別衝,也很傷人,腦子比最還快。結果吵架時候什麼都說得出口,而事情過去又後悔。

    雖然吵架是相處時難免的事,但我們卻可以決定如何吵,以及之後可以如何收場。所以,就算我們再生氣,也要懂得適可而止,不要咄咄逼人。因為一味要強,甚至一激動就讓對方滾的態度,只會讓人唯恐避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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