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善解人意楓葉w3i

    怎麼不合法?國家對這個問題還有專一的法嗎?我認為企業怎麼安排,是企業根據工作需要做出的,不能因為你願意不願意就不做。進入這個企業是你最終的選擇,你就必須學會適應和專注這個企業,不會因為你不願意就改變或者不做那是不可能的。。

  • 2 # 王付軍624

    只要不是把年休假安排在法定節假日,單位根據工作需要怎麼安排都不違法。

    當然如果單位工作需要,勞動者願意放棄年休假的。由勞動者書面提出,用工單位可以取消年休假,只需要支付勞動者正常工資即可。

    注意,一定要書面同意。

  • 3 # 大言君聊勞動法

    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是企業的義務,企業未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應當支2倍工資作為補償。至於企業統一安排還是分散安排或是由職工自由選擇,法律未作規定,由企業根據管理需要確定。

  • 4 # 暖心人社

    想休帶薪年休假嗎?重點都在下邊↓帶薪年休假應該如何享受?具體標準是什麼?

    很多勞動者知道有帶薪年休假,但是卻表示沒有享受到過。那麼帶薪年休假的法律依據是什麼?應該如何享受帶薪年休假?如果不享受又有什麼待遇呢?

    帶薪年休假的法律依據

    2007年12月,國務院印發了《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主要目的是為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

    2008年9月18日,人社部公佈並實施了《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實施辦法》。就《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的一些實施細則部分進行了明確規定。

    帶薪年休假的可以享受的人群

    什麼樣的人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呢?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可能有人會有疑問,究竟是在一家單位還是多家單位?尤其是是不是在一家單位工作滿一年才可以享受?

    《實施辦法》中明確,職工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職工在同一或者不同單位工作期間,依據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規定視同工作期間,應當累計為工作時間。

    也就是說職工只要開始工作滿一年以上,就應當享受帶薪年休假。包括職工應當享受的病假期間,畢竟病假最長可達24個月,也可以視為工作時間的。

    帶薪年休假天數有多少?

    職工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10年的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15天。

    一般來講,帶薪年休假是可以隨意安排的。休息15天,實際上連上週末可以休息三個星期。

    帶薪年休假的條件也說了,如果到了新單位只要我們以前工作滿一年以上,也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可是帶薪年休假的天數應該如何計算呢?

    應當按比例計算。職工進入新單位,當年年休假的天數應當按照在本單位的剩餘日曆天數折算,折算後不足一天的不享受年休假。

    (當年度在本單位剩餘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帶薪年休假天數,結果取整數。

    比如某職工工作滿10年,在當年的8月1日進入新單位工作。在新單位當年可以享受的帶薪年休假天數就是153天÷365天×10天,結果是4.19天,取整數就是可以休4天。

    帶薪年休假的例外情況

    實際上也有一些特殊情況,不可以享受帶薪年休假:

    1.依法享受寒暑假,且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3.累計工作滿一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兩個月以上;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三個月以上;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累計請病假4個月以上。

    另外,職工依法享受的探親假、婚喪假、產假等國家法定的假期以及工傷停工留薪期都不計算入帶薪年休假假期時間。

    如何休帶薪年假?

    注意:帶薪年休假,首先不應該是職工隨意休的。

    《帶薪年休假條例》表述是: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也就是說有單位安排,但是也應當徵求職工本人意願。多數情況下很多單位比較人性化,是按照職工的意願進行安排。但實際上,最根本還是企業有最終的決定權。

    年休假可以一個年度內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這也是為什麼15天年休假可以拆成三個周的原因。如果用人單位安排連續休,包括週末。這實際上就不對了。週末不屬於工作時間,需要使用帶薪年休假的。

    可不可以跨年度休帶薪年休假呢?職工本人仍然沒有決定的權力。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一個年度安排。仍然是單位做主。

    說實話,帶薪年休假雖然給職工帶來了福音,但也確實加重了單位的負擔。給企業安排帶薪年休假的權力也是制度上一種補償吧。

    不休帶薪年休假待遇是什麼?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

    注意是本人同意情況下。對職工英雄維修的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職工日工資收入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實際上,跟加班非常像。

    職工帶薪年休假是屬於法律規定的可以享受的假期。因此,國家規定的是按照法定節假日300%的工資標準,來確定未休年休假待遇。

    如何維權?

    如果企業或者用人單位沒有按規定安排職工休帶薪年休假,也不給職工相應的年休假工資報酬,那麼應當有縣級以上的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管理。相關部門可以依法對企業或者單位進行責令改正。

    怎麼改正?其實就是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或者跨年度安排補休。如果拒不責令改正的,除了責令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數額加付賠償金,相當於兩倍待遇了。

    比如,上年度有10天帶薪年休假沒有休。勞動部門責令改正以後單位沒有理睬,逾期了。那麼勞動部門會責令用人單位支付10天的年休假工資報酬(相當於30個工作日的正常工資),額外再支付10天的年休假工資報酬的賠償金。合計60個工作日的工資,幾乎三個月的工資。

  • 5 # 春風HR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中明確規定,單位可以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從這個角度來說,單位統一安排年休假,這並沒有什麼不合理的地方,只是說單位的統一安排與個人的意願之間往往存在不對等的情況,但這種情況下,雖然條例要求要考慮職工本人的意願,但有單位的生產經營工作在先,個人也只能服從公司的整體安排。

    公司統一安排的帶薪年休假,各個公司要求還真挺多的,這是我所瞭解到的一些公司裡的做法,反正我覺得都挺奇葩的,或許你們公司也是這樣。

    比如有的公司要求員工的年休假必須和春節一起休取。

    也有的公司夏天有高溫假,看似有10多天半個月,但仔細一瞭解,裡面還含有年休假,且必須在此期間休取。

    也有公司年假必須一次性休取,有多少天就必須一次性休完,否則假期要自動作廢。

    也有公司要求員工休年休假期間不能離開本市,以防有工作需求隨時回公司。

    ……

    總之,奇葩規定很多,就是不要你好好的休個假。

    估計在這些奇葩公司工作的人,很羨慕那些能自由休取年休假的公司。有的公司年休假最小單位0.5天,最長不超過制度規定,一年內員工隨意休取即可。在這樣公司工作的人無疑是幸福的,有很多的靈活度,畢竟每個人總是有一些臨時的事情,總不至於老是請事假扣錢吧,有年休假靈活休取,以備不時之需,多好啊。

    以上都是說的有年休假的情況,其實當前來說,年休假最大的問題,可能不是企業統一安排不安排的問題,而是很多企業到底有沒有年休假,很多企業根本沒有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或者落實了,但並不是真的帶薪,總要扣一些錢,導致這一制度最終沒有落實到位。

  • 6 # 打聽生活

    要搞清楚公司統一安排帶薪年休假是否合理,要先弄清楚相關的規定是怎樣的!

    在這方面,分為三個方面,並且意思有所不同。

    一、公司可根據生產情況,並考慮員工的意願,統籌安排年休假。

    這裡看到了吧,也就是公司有權力安排員工何時休年休假,雖然提到考慮員工的意願,但重點在“考慮”兩字,和後面對比就知道有什麼不同了,也就是說公司可以考慮員工的意見,但可以不採納。

    二、公司既可以一次性安排休完年休假,也可分開安排休息,一般不跨年。若實在必要跨年安排的,可以最長跨1個年度安排。也就是說年休假最長要在兩年內休完,如果休不完,就進入第三點的情況。

    三、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但要支付300%的未休年休假工資。看來了吧,這裡說的要經員工同意,重點在於這個“同意”,也就是說如果員工不同意,那麼公司必須要在兩年內安排員工休完年休假。但實際上,員工同不同意都沒有辦法。

    綜上所述,公司統一安排休年休假,是合理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亡國的劉禪被俘之後真的樂不思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