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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華4402

    不是所有的女人的腳都叫‘’三寸金

    蓮‘’哈!那是新中國成立以前,對纏女人性的腳的稱謂!是舊的封建思想、意識造成的惡果!是那個時代女人性同胞的精神枷鎖!

    我外婆就因要幫家裡幹農活,沒有纏腳,18歲了雖長得清秀,1米6的高個子,沒人提親。外婆娘家只有母親和一個弟弟,弟弟相差10歲。後來她母親也死了。無奈嫁給重病的外公,外公家也只為充喜才願意要外婆的。一年後外公還是病死了。雖然外婆很能幹,家裡家外什麼都幹,但外祖母時常要打罵外婆,說她是大腳災星!外婆後來再沒嫁人。

    因外婆娘家的唯一親人~她弟弟在抗美援朝中英勇犧牲了,外婆每年要領取一筆優撫金,外婆後來入了黨、當了婦女隊長、生產隊隊長,在婆家的地位才有所改觀。大腳外婆一生坎坷,勤勞一生,於2018年12月去逝,享年101歲。

  • 2 # 狐狸沒有成精

    “三寸金蓮"是指封建社會里對女人纏腳的雅稱。說到“三寸金蓮”其實是封建社會對婦女“裹腳”一種美的欣賞。以小腳為美,俗稱“三寸金蓮。”

    舊社會的封建陋習殘害了婦女的身心健康,用非常殘忍的手段方式在女孩子很小的時候就用布條捆綁,不讓腳發育長大。當然新中國成立以後,婦女得到了前面解放,也就沒有纏小腳的陋習了。

    我是真正見識到舊社會的女人們的“三寸金蓮”腳的,那是我童年記憶,我的大奶奶就是“三寸金蓮”,走路都是慢吞吞晃悠悠的,她穿的鞋子是布鞋,鞋尖尖尖的,同現在的幾歲小朋友尺碼差不多大。記憶中有一次我和大奶奶晚上一起睡覺,一不小心我碰觸到了她的腳,她的腳趾全部都在腳心,全部都是畸形的,嚇得我哭了。大奶奶告訴我她們那個年代的女孩子基本上都要“纏腳”的,如果不“纏腳”,長大了是沒有男人喜歡的,會嫁不出去的。我問大奶奶“纏腳”一定很疼吧,大奶奶說“疼啊,怎麼不疼,被父母按住不許犟,活生生的把腳趾掰斷了用布帶纏著”。

    可想而知那種殘忍那種痛苦,變態的審美觀,封建社會的愚昧無知思想殘害著女人。

    我自己的奶奶也是舊社會過來的人,我有一次好奇的問她,為什麼別人家的奶奶都是小腳,唯獨你不是?奶奶告訴我她父母在她一歲半時候都去世了,是靠自家堂哥堂嫂長大的,舊社會婦女“裹腳”必須要在幾歲時候自己的父母纏足,因為奶奶沒有父母親所以就沒有纏足。

    新中國建立之後 婦女得到了空前的解放 毛主席率先地喊出:“男女都一樣”“婦女能頂半邊天”的口號 中國大地上破除了纏足的封建陋習,也就沒有了“三寸金蓮,”真正改變了中國女性的經濟地位從而徹底改變了女性的社會地位。

  • 3 # 風過無痕攝有痕

    南唐後主李煜是一位風雅皇帝,為了自己觀賞享樂,別出心裁地命令宮女用白布纏足,把腳裹成又小又尖的“月牙兒”,在畫有荷花的小金蓮臺上歌舞,後來人們把宮女們這種獨特的腳稱為“三寸金蓮”。

    五代以後,婦女便興起了纏足的風氣,腳纏得越小,就顯得身段苗條,婀娜多姿,就認為越酥美,“品足論道”已經成為女人的一種時尚和標準。

    在包辦婚姻的封建社會里,男女婚前是很少相見的,全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媒婆說媒不像現在拿著美白、PK照片,而是提著女方的鞋樣。若男方同意,過禮時就隨一雙此尺寸做的繡鞋,新娘得穿上到婆家。

    有的女性為了博得男方喜愛,在鞋的尺寸上打了埋伏,自個兒得“穿小鞋”,不怨別人,只怨愛美。

  • 4 # 大國布衣

    中國古代有三大性畸形現象:娼妓、太監、纏足,而“三寸金蓮”就是三種現象中最為醜惡的性奴役現象。娼妓和太監外國古代也有,但唯獨三寸金蓮是中國古代的特產。

    為何叫三寸金蓮

    古代女子纏足要從小用布緊緊的包住還在發育的小腳,用這種方法改變骨骼發育,使其只能發育到三寸大小。古代一寸為3.33cm,三寸就是10cm,所謂三寸金蓮就是隻有10cm大小的腳。

    三寸金蓮流行於宋代,這是對古代婦女惡俗的極端發展。當時的人把裹過腳的稱為“蓮”,而對於大小不同的“蓮”也有不同的叫法,大於四寸的稱為“鐵蓮”,四寸為“銀蓮”,三寸才是“金蓮”,三寸的“金蓮”是當時人的最愛,其腳不但要小於三寸,還要弓彎。

    古人對三寸金蓮為性感之物,這種變態的審美觀讓現在人的匪夷所思。

    清代蘇州的《纏金蓮》還為三寸金蓮大為讚賞:

    “娘子啊!你的金蓮長的小,宛如冬天斷筍尖;又好像五月端午陽三角粽,又是香來又是甜;又好比六月這口香佛手,還帶玲瓏還帶尖。”佳人聽,紅了臉:“貪花愛色能個賤,今夜與你二頭誰,小金蓮放在你嘴旁邊;問你怎樣香來怎樣甜,還要請你嚐嚐斷筍尖。”

    書中閨房之樂、打情罵俏真讓人不寒而慄,古人喜歡三寸金蓮是當時一種時尚流行,就好比唐朝是喜歡以胖為美,而到宋朝時的文人墨客更喜歡含苞待放的小姑娘。那時的人對女性的審美觀發生與前朝嚴重差異,他們喜歡小乳的女子,所以對於女子的腳也喜歡小。

    這是一種朝代風氣而導致心裡上的落差,唐朝時期萬邦來朝,百姓熱情開放無拘無束,而到宋朝時軍事被人壓著打,男人們在對抗異族時無法征服,這讓他們無法接受女人的從體型上比他們更強壯。

    (文人墨客為了顯示自己收藏的鞋子,會被酒杯放在鞋子裡與人同飲,稱為“金蓮杯”)

    繼而導致,此時的男權主義只能在女人身上尋找征服感,女人的小巧能讓他們更好的掌握在手裡,來滿足男人的掌控欲。因此從那時起就瘋狂流行貧乳、三寸金蓮這些滿足男人控制慾的變態審美。

    更有甚至,收藏三寸金蓮穿過的鞋子,朋友聚會時把酒杯放在鞋子裡面,手託著鞋子來互相干杯,而鞋子作為男人最熱衷收集的藏品。

    女人一直以來都作為男人的玩具,而三寸金蓮更是男人變態的惡趣好。

    女人什麼時候開始纏足說法不一,但確定的是宋代把纏足推廣到了巔峰,之後影響到了明清兩代,更是成為了一種時尚。從民間百姓到達官貴人、甚至勾欄瓦舍的妓女也用小腳為誘惑男人的工具,清朝年間曾下令禁止女子纏足(當時慈禧推廣禁止女子纏足),但效果並不明顯,最後不了了之。

    女子纏足大行其道除了男人的虛榮心外,還有與性有很大的關係。經日本學者研究發現,女子在纏足後,為了更好的站立行走,兩腿及盆骨肌肉需要繃緊,長期的繃緊使他們的陰部肌肉更緊,收縮更厲害,在男人與她們行閨房之樂時,有種與處子交合的快感。

    清末學者辜鴻銘說:“裹腳能使血液向上流,這使臀部變得更豐腴性感。”

    同時,中國古代女子的裹腳與歐洲女人穿高更鞋有著異曲同工之處,都能時身體線條更完美,臀部更性感。

    變態審美,極為殘忍的惡趣味。

    纏足是極為痛苦和殘忍的,民間流傳一句話“小腳一雙,眼淚一缸”。古人纏足是一種流行,一種習俗,更是一種美人的標誌體現,因此女子纏足時還要選個黃道吉日,而四五歲是最好的纏足年紀。

    纏足是古代女子的噩夢,是眼淚造就的“時髦”:

    纏足時現將腳趾指以外的四趾屈於足底,用白棉布裹緊,不能有半點鬆動;

    等腳固定好後,穿上尖頭鞋,白天讓家人扶著走路活動血液,晚上再把裹腳布縫緊防止脫落;

    七八歲時,再將趾骨彎曲,再將裹腳布捆緊後密縫,以後每段時間再緊一點,一直到腳完全變形直到只能用大拇趾行走。

    最後達到“小瘦尖彎香軟正”才算真正的“三寸金蓮”,而在這個過程中,女子不知道到要流多少淚,受盡多少折磨。

    現如今,雖然三寸金蓮已經成為了歷史,但回看封建社會對女人的壓迫簡直令人髮指。吃水不忘挖井人,我們能有今天美好的生活要感謝推翻封建政府的先烈們,有了新中國,才有了新生活。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

  • 5 # 一蝶詠

    我姥姥小的時候,家裡給她和姐姐裹三寸金蓮。姐姐只是痛得哭喊,姥姥卻趁人不備把裹腳布剪斷扔了,當然免不了被娘揍一頓;幾次三番的折騰下來,娘也不管她了,只是嘆口氣說:“閨女呀,三寸金蓮好找婆家,大腳女沒人要啊!”

    十七八歲的時候,姥姥已出落的水靈秀氣,但總沒有人上門提親,她的小腳姐姐卻早早兒就出嫁了。 到了這個年齡,也不能再等下去了,就把她許給了村子裡最窮的老實巴交的姥爺。鄉親們都說,是她的大腳耽誤了她的婚姻。姥姥說:“大腳多好啊,洗衣做飯麻利得很呢!我不後悔剪了裹腳布!”

    因為家裡窮,姥姥白天在豆腐房上班,晚間還接了針線活和洗衣活,在家裡賺外快補貼家用。有一年街道里要選居委會主任,挑來選去因為姥姥有一雙大腳,就被選上了 。好幾個小腳老太對姥姥說:“這回你的大腳吃香了,能到處風風火火的跑,我們的小腳走路都搖搖擺擺的,還能做啥子呢!”

    我看她們的腳面都高高鼓起,上面裹著白布,穿著小小的黑鞋子;有大有小,也不都是三寸。姥姥說:“三寸叫金蓮,四寸叫銀蓮,過了四寸叫鐵蓮!”天哪!那“金蓮”大腳趾在前,另四個腳趾蜷在腳心,好嚇人哪,還比作蓮花呢!姥姥說:“裹小腳也是為了圈著女人,不讓她們走出家門,要守著古時的婦道!”

    姥姥笑了笑說:“現在好了,女人不再裹小腳了。”我說:“那時候男人看小腳好,為何現在男人看大腳好呢?”姥姥拍拍我的肩說:“遇上好時代,人們找媳婦的眼光,也變得好起來了啊!”幾十年前的事,彷彿就在眼前一閃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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