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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z山海

    中國歷史上中央政府三省六部制始創於隋朝,皇帝實行高度集權,不設前朝協助皇帝處理政務的丞相職務,三省六部長官直接對皇帝負責。

    唐朝,沿襲隋朝三省六部制,仍不設丞相一職,皇帝直接掌控三省六部處理政務,但皇帝精力畢竟有限,偌大國家事務,一人處理很忙也很累,也影響處理政務效率和效果。

    於是,唐太宗李世民,因中書省、門下省長官為三品官,始設“同中書門下三品”之職,行使丞相職權,協助皇帝處理政務,習稱宰相。

    唐朝開國功臣李績,成為中國歷史上“同中書門下”職務第一人。

    後改稱“同中書門下平章事”,不似丞相職務只設一人,至多設左、右丞相二人而已;“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員額不定,可設多人,以分散宰相職權,避免丞相一人大權獨攬,尾大不掉。

    由是,唐太宗始創的中央政府三省六部制,佐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配套制度建立,後世多仿效使用。

    僅供參考。

  • 2 # 孤舟釣江雪

    中國古代政府組織構架到了唐代,有一個大轉變,即對“相權”進行分權。為此,分別設立了三個衙門,當時合成“三省”: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那麼,三省的職責如何?三者又是怎麼配合運轉的呢?

    中書省的主要職責是發令,朝廷的一切最高命令,皆由中書省草擬,以皇帝的名義發出。中書省中,除長官中書令外,還有副長官中書侍郎,下面還有中書舍人,共七八個人,中書舍人官職不高,但確是皇帝的高階參謀和政策研究者,中書省發令,多由他們草擬。

    門下省的主要職責是審查,即對中書省草擬的、即將發出的命令進行稽核,以確定其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實際,若合理則同意傳送,若不合理,則需給出理由,並返回中書省重新擬定。門下省的長官稱侍中,副長官稱侍郎,下面還有第三級官員給事中,具體複核的人,就是給事中這些人。

    尚書省的主要職責是執行,即對中書省擬定並經門下省稽核同意的命令,無條件的執行。尚書省僅有執行命令之權,而無任何的決策權。尚書省設長官尚書令,兩個副長官,即左右僕射,再往下設有六部,即:吏、戶、禮、兵、刑、工六部。

    那麼,這樣的三省六部制度是怎麼演變成中書門下體系的呢?

    應該說,從理想的角度看,原來的制度設計是非常好的,但在執行過程中產生了一個大問題,就是效率太低,經常出現中書省草擬的決定,門下省多次駁回的情況,這樣決策就會久拖不決,影響國家治理。於是就出現了門下、中書聯席會議制度,會議由兩個省的長官、副長官等參加,共同決策,若有什麼問題,門下省則可以當場提出意見,中書省也可以當場進行修改,這樣的話,效率就比原來提高了。

    由於尚書省沒有決策權,開始不能參加會議。後來,為了便於尚書省執行,也會讓尚書省參會,但尚書令必須被授予“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或“參知政事”的頭銜才有資格參加。由於唐太宗沒登基前,曾經擔任過尚書令,所以之後沒有朝臣敢任這個職務,尚書令的位置常空著,其職權由尚書省的副長官左右僕射代為執行。到了開元年間,因左右僕射品銜太低,很難獲得“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或“參知政事”的頭銜,沒有參加出席聯席會議的資格,尚書省也就慢慢被邊緣化了。這樣,三省六部制度也就演變成了後來的中書門下體系。

  • 3 # 楊充

    三省六部制度的由來三省六部制度始於隋唐。至明清,三省(尚書、中書、門下)已被內閣所取代,六部仍延續。即: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有哪些職責吏部,相當於當下的中組部。包括文選、考功、驗封、稽勳四清吏司。戶部,相當於當下的財政部+央行+國資委+國土資源部+民政部等,設江南、江西、浙江、湖廣、福建、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十四清吏司。禮部,相當於當下中宣部+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設典制、祠祭、主客、精膳四清吏司。兵部,相當於當下國防部+總政+總後+總裝,設武選、車駕、職方、武庫四清吏司。刑部,相關於當下公安部+最高法+最高檢,設直隸、奉天、江蘇、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廣、河南、山東、山西、陝西、四川、廣東、廣西、雲南、貴州十七清吏司。工部,相關於當下建設部+水利部等,設營繕、虞衡、都水、屯田四清吏司。各部尚書雖然品級相同,但重要程度還是有先後的。一般是:吏、兵、戶、禮、邢、工的順序。富貴威武貧賤富是指戶部。戶部管錢糧,所以戶部象徵著富。貴指吏部。吏部管京裡京外的大小官員,所以吏部佔個貴字。威是指刑部。刑部堂審案時衙役照例要喊威武,所以刑部確實威風八面。武是指兵部。兵部管戰事刀槍糧秣,武得名副其實。貧是指禮部。禮部管教化,清水衙門,貧很正常。賤是指工部。工部管營造,往來打交道的都是工匠。清朝時觀念落後,社會上瞧不起勞動人民,覺得工匠操的是賤業,所以工部得一賤字。六部的首長六部的長官是尚書,副長官為左右侍郎。清代均是滿、漢各一人。以雍正八年規定:尚書從一品、侍郎從二品。常有管理某部的大學士,在升堂時坐在滿漢尚書之間,俗稱中堂。其中尚書相當於現在的正部長,侍郎相當於現在的副部長。與今天不同的是,清朝特別重視中樞,六部的尚書是從一品,侍郎為正二品,比各省的督撫高。清官制,封疆大吏以總督為最,正二品,巡撫為從二品。但為了提高督撫的地位,也是方便戰時指揮軍事,總督都署兵部尚書銜,巡撫都署兵部侍郎銜,因此總督也可以是從一品,巡撫可以是正二品。作為尚書侍郎的助理叫“堂主事”,直接落實部領導的工作。以康熙九年規定:堂主事正六品。部下分設各司,負責某項職能或對應某個省份。司的長官叫郎中,副職叫員外郎,具體負責有主事。以康熙九年規定:司郎中正五品、員外郎從五品。各部基本都是這個架構。崗位編制上,有具體的漢人、滿人、蒙古人的要求。關於更多詳細內容可以看我的部落格大彙總:https://blog.csdn.net/m0_37700275/article/details/79832978 或者https://blog.csdn.net/m0_37700275/article/details/82972318

  • 4 # 尚武菌

    我是尚武先生,我來回答!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的中央官制。三省分別是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組成國家的最高政務機構;其中尚書省之下又轄有吏、戶、禮、兵、刑、工六個部門。三省六部制初建於隋代文帝時期,成熟於唐代,此前經歷了一個逐漸演變和形成的過程。

    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實行中央集權制,建立了以三公九卿為主體的官制,中央各職能官員的分工隨之細化。但由於受傳統的影響,當時對國家的政務和宮廷事務、皇帝的家事和國事,仍是混雜管理的。東漢初年,中央職官制出現了一些變化,朝內在皇帝身邊設有專門負責文書收發的官員,稱為“尚書”,其管理部門即為“尚書檯”。至漢武帝時期,由於皇權的高度集中,處理國家政務的中心從外朝移至內廷,中央政府的實際權力逐漸轉移到尚書檯手中。尚書檯便是後來尚書省的雛形。魏晉時期,朝廷專設了檔案處理機關—一中書省,以“掌贊詔令,記會時事,典作文書”。中書省帶有皇帝秘書班子的性質,多受恩寵,其地位逐漸超過尚書省。至南北朝時期,原先參與審議起草詔令的門下省掌管朝廷機要,尤受重視,其長官成為執掌政事的宰相。

    隋朝立國後,承襲了漢魏以來,特別是北朝的政治制度,對朝中各部門的職能進行了綜合和調整,正式設定了尚書省、門下省和內史省作為全國的最高政務機關,比較完備的三省制至此形成。唐朝在政治、法律、軍事等制度方面基本上沿用了隋代的制度,並進一步加以改進,三省分立逐漸成為定製。 唐中央設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其長官均為宰相職,但職責各有不同。中書省是決策機關,主要負責起草、頒佈皇帝的詔令,整理和上奏來自臣下的各種文書,並提出初步的處理意見;其長官是中書令。門下省是稽核機關,主要負責審查中書省所起草的詔令和臣下的奏抄,審議中如發現有不妥當的地方,可將詔令交還中書省重擬(這一程式稱為“封駁”);其長官是侍中。

    尚書省是行政執行機關,負責處理各種行政事務,其長官是尚書令(唐代的尚書令一度虛設副職尚書僕射為事實上的長官);尚書省下設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各部首領皆稱尚書,副手稱侍郎。六部之下,根據其管理範圍,又各分設四司,共二十四司;就具體職能來看,吏部掌管全國官員的任免、考核、升降、調動;戶部掌管土地、戶籍、賦稅、財政收支;禮部掌管國家典制、科舉考試;兵部掌管軍隊訓練、兵籍、武將選用;刑部掌管法律、刑獄;工部掌管各項工程、山澤、屯田、水利、交通等。三省六部制的建立,標誌著中國作為一個皇朝國家在政治制度及官僚管理體系方面趨於成熟,在處理國家事務時,各個部門分工明確,互有制衡,有助於行政效率的提高。

    宋元明清時期的中央官制,基本上沿襲了隋唐的佈局,但也作過一些調整。如元代只設中書省,原隸屬於尚書省的六部改屬中書省;明代時,明太祖廢除了中書省和丞相,以官品較低的翰林院編修、大學士組成內閣,參與機要,把權力分給六部,六部直接向皇帝負責。但是,不管如何調整,以隋唐官制為基礎的中央官僚體制的架構並沒有發生根本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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