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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規則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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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遙望燕園
秦始皇和李斯,一個世所罕見的雄才大略的帝王,一個是世上少有的治國大才,他們君臣聚在一起,搞了很多創舉,除了「書同文車同軌行同倫」外,他倆還搞了一個郡縣制,成為影響了中國兩千餘年的政治制度。
秦滅漢興,漢朝的君臣,基本上把秦始皇和李斯的政治遺產照單全收——其中包括秦朝那些苛刻的刑罰,然而,劉邦和蕭何在收下秦朝政治遺產的時候,卻沒有像秦始皇那樣搞徹徹底底的郡縣制,而是搞了一種郡縣和封國並行的政治制度,這是為什麼呢?
根據現存的歷史資料,我們大概能夠找到以下三個原因。
劉邦君臣的實力,遠不及秦始皇君臣。
秦末漢初,是一個靠實力說話的社會,你手下有人,手中有糧食有封地,哪怕你曾是一個亭長,只是一個廣野盜賊,只是一個驪山囚徒,只是一個殺人在逃犯的侄子,你都可以稱王稱霸。
如果你的實力不夠,即便你是秦始皇的兒子,也會被指鹿為馬,也會被屠戮,哪怕你是故楚懷王的孫子,也會被臣子放逐,也會被臣子暗殺。
對於沛縣起兵的劉邦、蕭何來說,這個道理,他們認識的非常深刻。
鴻門宴前,他們便已充分意識到,如果自己的武力不夠強,即便他們率先拿下關中,也未必能按照約定在關中稱王,所以他們在關中招兵買馬,在關中約法三章,在鴻門宴上裝孫子。
而當他們以巴蜀、漢中、關中為根據地,打得項羽氣急敗壞時,可以完全不理項羽說什麼,不理項羽的要求,還能在兩軍陣前數落項羽,把項羽形容成一個背信棄義的小人。
劉邦和蕭何,作為漢初的一二把手,都是在戰爭中歷練過來,都深深地知道,在一個靠刀箭說了算的世道,如果沒有一統天下的勢力,就不要伸手捅咕那些手下有兵的諸侯。
因此,漢初的諸侯王們,只要自己不犯事,並不會招來橫禍。
原六國臣民對郡縣制認可度不夠。
除了實力不夠的原因以外,劉邦君臣應當發現了,原六國臣民並不認可秦的封建制,所以陳勝振臂一呼,各地諸侯奮起,六國紛紛復國,原六國臣民也紛紛擁戴。
這是一個強烈的訊號,這個訊號顯示,原六國的君王,還是深得人心的。
因而,劉邦西進的途中,拿下韓地的城池後,只是送給了韓王成,並未據為己有;在楚漢相爭的過程中,劉邦已經事實上控制了韓地,但依舊把具有南韓王室血統的韓信(非淮陰侯韓信)封為韓王;出於同樣的考慮,劉邦在韓信為張耳請求趙王的封位時,劉邦把漢軍打下的趙地給了本就在趙地經營過的張耳……
在消滅西楚霸王項羽後,劉邦代替項羽成為天下共主,但劉邦並沒有急吼吼地去吞其他諸侯王的封地,原因便在於,劉邦擔心其他諸侯王治下的臣民不會臣服於自己。
郡縣制不利於帝國的政治穩定。
一般認為,秦朝滅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點原因不能忽視,那便是,以秦的生產力,根本沒辦法牢牢地控制那麼廣闊的疆域。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劉邦君臣給出的解決辦法,便是靠郡縣和封建並行的制度來控制疆域。最典型的便是東西秦的說法,所謂西秦指的是關中,由漢中央政府控制,所謂的東秦便是齊地,由劉邦的長子劉肥控制。當初為劉邦提這個建議的人叫田肯,田肯跟劉邦說:
秦,形勝之國,帶河山之險,縣隔千里,持戟百萬,秦得百二焉。地勢便利,其以下兵於諸侯,譬猶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夫齊,東有琅邪、即墨之饒,南有泰山之固,西有濁河之限,北有勃海之利。地方二千里,持戟百萬,縣隔千里之外,齊得十二焉。故此東西秦也。非親子弟,莫可使王齊矣。
在田肯看來,關中和齊地都是易守難攻之地,倘若關中有兩萬軍隊,便能擋住中原的百萬軍隊,倘若齊地有兩萬軍隊,便能擋住中原的十萬軍隊,這樣的戰略之地,只能派皇帝最信賴的子弟前去鎮守,否則,被別人奪了去,中央政府就有麻煩了。
我們想一下,倘若秦始皇不急吼吼地施行郡縣制,而把一部分宗室子弟封在齊楚,就算是陳勝、項梁、劉邦、田儋在楚地齊地作亂,不待秦中央政府響應,被封在齊楚的宗室子弟都可以自行搞定了。
參考資料:《史記·秦始皇本紀》、《史記·項羽本紀》、《史記·高祖本紀》、《史記·蕭相國世家》、《史記·陳涉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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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歷史百家爭鳴
西漢初年時,漢朝發生了一次諸侯國大叛亂,就是歷史上著名的七國之亂,七國的諸侯王他們雖說都是劉家子孫,可是為了權力,他們毅然起兵造反,而七國能夠叛亂,都要歸於劉邦施行的郡國並行制。可是春秋戰國時期的動亂就是因為分封制,可劉邦為何還要施行郡國並行制?
劉邦設立郡國並行制,是形勢的要求。劉邦能建立西漢,我們都知道是靠了幾個異姓王,像韓信、英布等,他們被劉邦按功勞分到各地,是個獨立的小王國,雖說他們為劉邦打下了天下,劉邦也不得不提防他們,劉邦考慮到秦朝因為沒有同姓王為秦朝效力,所以為了制約異性諸侯,削弱異姓的諸侯實力,劉邦就大加設立同姓諸侯國,而且當時六國的影響還很大,地方並不穩定,劉邦肯定是不相信異姓王的,所以他就樂意封自己的子孫到地方去。不過劉邦看到周朝的前車之鑑,知道不能單搞分封制,於是他創造性的發明了一種制度,不過這種制度並沒有達到他自己想要的目標,因為郡縣制與分封制中,諸侯國的權力肯定是要凌駕於郡縣制之上的,畢竟諸侯王是皇室血統。
劉邦創造郡國並行制的初衷是好的,他看到了前人的教訓,知道不能單搞郡縣制,也不能只搞分封制,所以他提出了郡國並行制,不過這種制度也沒有如他所願,到了景帝時期,諸侯國還是叛亂了,諸侯問題還要等漢武帝時期推恩令才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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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青年史學家
很多人以為秦朝以後中國就一直在實行郡縣制,分封制走進了歷史,實則不然,即使緊隨秦朝建立的漢朝仍然有分封制的影子,漢朝初年,從劉邦到漢景帝時期,封國制和郡縣制是並行的,一般習稱為“郡國並行制”,那麼,為什麼在漢朝初年的統治者為什麼要仍然實行分封制與郡縣制並行的制度呢?
首先是劉邦以及漢初的其他統治者錯誤的吸取了秦朝滅亡的教訓。劉邦認為秦朝之所以迅速滅亡就是因為秦朝實行了郡縣制,而秦朝的貴族未能掌握權力,因而在秦朝有難的時候得不到各郡縣的支援與幫助。因而,劉邦認為不是同姓的郡縣長官靠不住,但是因為郡縣制是一個新的制度,所以劉邦決定將分封制與郡縣制同時實行。
劉邦在漢初之所以要大力推行同姓分封,與漢初特殊的歷史環境有關,與劉邦一起打天下的文臣武將們在漢朝政治秩序穩定之後許多都有了反骨,劉邦因而更加認為非同姓的人靠不住,所以才有了繼續實行分封制的政策。
不過,郡國並行制的結果就是漢景帝時期出現了“七國之亂”,有叛國而無叛郡,因而,最終在漢武帝推恩令之下,封國制逐漸走向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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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月曉YB
劉邦之所以會選擇郡王並行,實際上無外乎三點原因:經驗,教訓以及時勢。
首先說,在秦亡之後,很多人對郡縣制是很不感冒的。比如項羽,在滅秦之後就分封了十八路諸侯,在當時的情況之下,人們對於分封制的懷戀以及對郡縣制的質疑,使得劉邦在地方制度上折中選擇了一下,使用了郡國並行制。
第二個原因便是秦亡的教訓。秦始皇由於自己的經歷以及性格,對於權力非常敏感,因此他不太希望宗室王子有太多的權力。而秦二世更是把他的兄弟姐們全都給殺掉了,以至於在秦朝末年四處揭竿而起的時候,居然找不到幾個真心守國的人。
畢竟家國一體,主人沒有了,僕人也不會有太多的責任感。章邯算是一個吧。
第三點原因就是現實的情況。當年楚漢爭霸的時候,韓信就要挾過劉邦要封他為假齊王,劉邦當時沒有辦法,假裝大度封其為齊王。
隨後定鼎天下,這些已然被封王的人,顯然不好拿掉,雖然劉邦很想把他們處理掉。
因此,郡國並行制由此而來。本來諸侯王是異姓的,但由於箇中原因,劉邦日後把他們都拿掉了,但是無為而治的思想使然,使其並沒有換掉這個制度,只是用劉姓貴族來換掉了異姓諸侯,這也為日後漢王朝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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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講過,關於秦制的利弊只有生活在當時的下層民眾是清楚的。秦國經歷了孝公時期的商鞅變法,直至秦始皇帝一直是秉持這個基本法的。而商鞅變法是順應了當時歷史潮流以及經濟發展規律的,也是集當時各國變法之大成者。說順應歷史發展規律,是在於當時的社會生產力的提高,交通與農業生產技術的發展,原有傳承下來的井田制已經逐漸被地主經濟所替代。在原有的分封建制政治模式下,各國之中的知識分子逐漸形成了士大夫集團,並且對國家的發展影響逐漸增強。春秋末年的三家分晉以及田氏代齊便說明了這種勢力的影響。所以當時的各國變法無不是廢井田開阡陌,允許土地流轉,加強中央權力。
秦滅六國後,為了國家權利的集中與穩定,繼續推行這種郡縣制,廢除封國。而在秦國末年的動亂之中,山東六國的貴族一直在為六國的復辟而努力。希望恢復到之前的封建制。劉邦起於秦末動盪,其集團的成分則是以秦帝國時期的底層官吏以及下層民眾組成。正是這些人對當時的秦制是有深徹體會的,所以在劉邦取得政權後,一方面要為其政權的合法性找到依據,另一方面又對秦制有著深徹的認同,所以在漢初的時候形成了一種妥協與規避的方式,那便是推行“郡國並行”的這種倒退的政治制度。
可是,好景不長,劉邦去世後不久便發生了七國之亂,也是這種制度的一個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