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骨科木匠劉醫生
-
2 # 桃之吻
首先一定要清楚,癌症病人是不可以捐獻器官的,按照器官移植的規定:癌症病人一般會出現大面積癌細胞擴散,是不符合捐獻器官的,除非是先天的原發性腦瘤患者,經過專家鑑定患者的器官符合捐獻條件,才可以按照相關程式進行器官捐贈。 其次,醫學上,我們國家對器官移植的供體是有基本要求的:1、無惡性腫瘤(原發腦腫瘤除外);2、無艾滋病;其他傳染病,在特殊情況下,為了挽救生命,在採取積極防治措施後亦可考慮;3、無嚴重的全身感染;4、相關的器官或組織功能良好。
一般情況下,癌症屬於一種消耗性疾病,尤其晚期的患者,癌細胞大肆向全身各個組織器官擴散,癌細胞就會在這些組織器官上大量地增殖,最終會導致機體的這些器官衰竭而亡。 癌症的發生機制非常複雜,到目前為止,人類還沒有真正地弄明白,一般認為根本的原因是基因突變引起的。其實,每一個人的體內都含有致癌基因,並且它們是不可缺少的,因為它們在人體起著非常重要的調控作用。肯定有人會產生這樣的疑問,為什麼很多人沒有患癌症暱?簡單地講,雖然人體有致癌基因,但在人體內也有抑癌基因,如P53基因,它們之間相互協調、相互平衡。當機體出現了一個或者少量的腫瘤細胞,這個時候機體的免疫系統就會發揮作用,將這些異已清除了,當然產生大量的腫瘤細胞,同時這個時候免疫系統無法去控制它,就會導致癌症。
那癌症的病人,將他的器官捐獻給其它人,到底會不會導致別人患癌症暱?不能說一定,但有可能,前面提到晚期的癌症患者體內癌細胞會大肆地機體的各個組織器官擴散,以當前的技術手段,少量的癌細胞是很難檢測出來的。因此,這樣很會可能會導致被移植器官的人患癌症,並且之前就會相關的報道。此外,器官移植,從免疫學的角度,本身會產生免疫排斥、排異的,這些患者會長期服用免疫抑制的藥物,免疫力長期低下本身患癌症的機率更高。
關注健康,關愛生命!
水平有限,如有不當,請多多指教!
-
3 # 美中嘉和談腫瘤
這種情況非常少見,除非是供應器官的人事前不知道得了癌症,而移植因為時間限制,常常是沒有充裕的時間做全面檢查的,特別是去世的捐贈者,連做PET-CT的機會都沒有,好在癌症的發病率沒有那麼高,所以,接受移植的人很少碰到。
我見過一例病人,是肝移植的,原來是長期肝炎,嚴重肝硬化,好不太容易等到一例可移植的肝臟,結果在成功的進行手術後,僅兩個月就出現了移植肝臟多發腫瘤,而且,更進一步轉移到全身。
在移植時肝臟是沒有看到腫瘤的,但是應該是已經有了小的病灶,因為移植後需要持續的給免疫抑制要以避免身體排斥,所以,身體幾乎是不設防的狀態,這時腫瘤就再不受控制,釀成了悲劇。
因為腫瘤是全身疾病,即使沒有發現轉移,也仍然認為病人各處都可能有腫瘤細胞,所以,都不適合作為供體,也就是說很早期的肺癌病人,也不能捐獻肝臟,腎臟、心臟等,理論上有一個意外,就是角膜,一般認為這裡的迴圈是隔離的,不會被腫瘤細胞侵犯,但是,也沒有誰敢去嘗試。
-
4 # 腫瘤醫生張劍雲
癌症病人是不能捐獻器官的,因為所有得癌症病的人,都是導致各個器官衰竭而死的,所以所有的器官都壞了,如果你把器官移植到別的人身上,那個人不但病不會治好,而且越治越差,所以我建議,不能用癌症病人死後的器官的。
雖然癌症患者不能捐獻器官,但是眼角膜並不包含在內。嚴格來說,角膜屬於組織,具有一定特殊性,角膜沒有血管和淋巴,是相對免疫赦免的,移植後排斥反應比較低。
眾所周知,在一些罕見病例中,器官移植會導致傳染病從捐獻者傳給接受者。然而正如一個新病例所顯示,更罕見的是,器官移植也會導致癌症的傳播。
一份發表於《美國移植學雜誌》7月號的新報告稱,4名歐洲人在接受了同一名捐獻者的器官後患上了乳腺癌,這被稱為“非同尋常的病例”。報告稱,其中3名患者死於這種癌症,凸顯“源自捐獻者的乳腺癌通常會造成致命後果”。
由荷蘭和德國的研究人員聯合撰寫的這份報告稱,器官捐獻者2007年死於中風,享年53歲。她沒有罹患任何已知令她無法捐獻器官的疾病,接受多項檢查後也沒有顯示出患癌跡象。醫生將她的腎、肺、肝和心臟分別移植到器官接受者體內,接受心臟移植的患者在移植後不久死於無關原因。
-
5 # 凌燦基因檢測
大部分癌症可以在沒有病灶前透過基因檢測發現患病風險,透過提前干預預防改變癌症的發生,可惜大部分人並不接受。我們在普及病灶發生前的基因癌症檢測,大部分人總認為得病的是其他人,卻不知道得病後真正的疼苦。日本已經全民普及基因檢測了,我們在推廣中大家卻認為我們是在求他做檢測。捨得傾家蕩產治病,卻不願花點小錢提前檢測,悲哀!
-
6 # 穀神不死
如果移植了,說明這人傻錢多。可他本身的細胞不傻,外來的癌細胞一來到自己的器官組織中,就會被看做異物被處理了。
可移植的器官有癌組織,然後這器官屬於他了,可以說他體內有癌症嗎?感覺可以的!
-
7 # 科學閏土
四名患者在接受同一位捐獻者的器官後患上了乳腺癌
最近發表在《American Journal of Transplantation》上的一項調查顯示,4人在接受移植手術後數年從捐贈者傳染乳腺癌,其中3人死亡。53歲的捐獻者死於中風,2007年去世,當時捐贈者沒有任何已知的健康問題,因此很可能只是少量癌細胞無法檢測到,她的心臟、肺、肝臟和兩個腎臟都被移植給了不同的人。
然而,在器官移植16個月後,接受肺部的婦女在胸部的淋巴結中發現乳腺癌細胞。DNA檢測顯示,這些細胞是屬於捐贈者的,該婦女在確診後一年內死亡。在2011年,在肝臟移植患者的肝臟中發現了乳腺癌細胞,接受化療後癌症復發於2014年去世。2013年,接受捐獻者左腎的患者也被發現在捐獻的左腎中有乳腺癌細胞,在發現的時候,癌細胞已經擴散到其他器官,兩個月後她就去世。
最後一個接受者,一個32歲的男性,接受了捐獻者的右腎,被診斷出在捐獻移植腎臟中有乳腺癌細胞。醫生立即手術切除了腎臟,並接受了癌症治療,並停止服用免疫抑制藥物,免疫系統恢復並可以對抗捐贈者的腫瘤細胞,目前存活了下來。
移植排斥反應身體免疫系統會保護身體免受可能的物質傷害,包括進入體內的免疫系統能檢測到的所有異物,比如細菌、毒藥,有時還包括癌細胞。一旦這些抗原進入人體,免疫系統就會意識到它們不是來自自身,而是“外來物”,於是攻擊它們。當一個人在移植手術中從別人那裡獲得一個器官時,受捐者的免疫系統就會意識到它是外來的,因為這個人的免疫系統檢測到器官細胞上的抗原不同或者說“不匹配”,引發移植排斥反應,對其發起免疫攻擊。
為了防止移植排斥反應,醫生首先會選擇捐贈者和接受者之間的抗原,兩者越相似器官被排斥的可能性就越小。抗原匹配通常無法完美匹配,除了同卵雙胞胎之外,沒有兩個人擁有相同的組織抗原,因此醫生使用藥物來抑制受捐者的免疫系統,防止免疫系統在器官不匹配的情況下攻擊破壞新移植的器官及細胞。
當然,也有例外,角膜移植很少被排斥,因為角膜沒有血液供應,免疫系統無法觸及。所以基於以上一些原因,目前除了面板癌和部分區域性腫瘤外,癌症患者器官捐獻是被禁止的,部分地區是完全禁止的。理論上只要移植部分沒有癌細胞就不可能會傳染癌症。
回覆列表
癌症患者的器官是不能作為移植的供體的,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將癌症患者的器官移植到患者的體內是否會得癌症呢?
答案是可能會,也可能不會,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比如腎移植或者肝移植,如果患者患有癌症,比如胃癌,由於迴圈血液中可能存在腫瘤細胞,或者肝臟已經有微癌病灶(當前的檢查無法檢查出來),則有可能透過移植器官進入患者身體內。此時能不能產生新的惡性腫瘤有很多因素。
簡單介紹一下透過移植患癌影響較大的兩種因素首先就是人體免疫系統保護人體限制腫瘤形成
移植器官進入人體是作為異體器官組織,會受到自身免疫系統的排斥和攻擊,同時惡性腫瘤細胞也是作為異體細胞同樣會受自身免疫系統攻擊,這種自身免疫系統清除異體的能力是限制腫瘤生長的主要因素。
其次就是免疫抑制促進癌的轉移和形成
一般進行器官移植的病人都會服用免疫抑制藥物,目的就是保護移植器官不受自身免疫系統的攻擊,增加移植存活可能性和存活時間。而免疫抑制藥物的服用,就會為惡性腫瘤細胞在人體形成惡性腫瘤提供了機會和條件。
其實在醫學實驗中的在動物身上進行成瘤模型也是利用相似的原理,一般是在無細胞免疫能力的裸鼠身上種植惡性腫瘤細胞,由於失去免疫的限制,惡性腫瘤細胞在裸鼠身上會迅速形成惡性腫瘤。
在人體會不會最終形成癌這個取決於兩個因素孰強孰弱,另外還取決於腫瘤的惡性程度、轉移能力等許多因素,所以無法準確預測是否會形成癌,國外和國內確實有雜誌報道移植後患癌的病例,但是這種病例相對於移植病例來說也是很少見的,但是不能否認這種情況不存在。運氣成分也比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