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二級的鑑定標準: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根據人體受傷的部位來劃定各部分的輕傷二級程度,具體如下:
5.1 顱腦、脊髓損傷
5.1.4輕傷二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 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 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 0cm2以上。
c)帽狀腱膜下血腫範圍50. 0cm2以上。
d)顱骨骨折。
e)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f)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5.2 面部、耳廓損傷
5.2.4輕傷二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Ocm以上。
b)面頰穿透創,面板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 Ocm以上。
c)口唇全層裂創,面板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Ocm以上。
d)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O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 Ocm2以上。
e)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 Ocm2以上。
f)眶壁骨折(單純眶內壁骨折除外)。
g)眼瞼缺損。
h)一側眼瞼輕度外翻。
i)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
j)一側眼瞼閉合不全。
k)一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l)耳廓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 Ocm以上。
m)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側鼻翼缺損。
o)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併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折合併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突突骨折。
p)舌缺損。
q)牙齒脫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頜下腺或者舌下腺實質性損傷。
s)損傷致張口困難I度。
t)頜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側上頜骨額突骨折除外)。
u)顴骨骨折。
5.3 聽器聽力損傷
5.3.4輕傷二級
a)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癒合。
b)聽骨骨折或者脫位;聽骨鏈固定。
c)一耳聽力障礙(≥41dB HL)。
d)一側前庭平衡功能障礙,伴同側聽力減退。
e)一耳外耳道橫截面1/2以上狹窄。
5.4 視器視力損傷
5.4.4輕傷二級
a)眼球穿通傷或者眼球破裂傷;前房出血須手術治療;房角後退;虹膜根部離斷或者虹膜缺損超過1個象限;睫狀體脫離;晶狀體脫位;玻璃體積血;外傷性視網膜脫離;外傷性視網膜出血;外傷性黃斑裂孔;外傷性脈絡膜脫離。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傷性白內障;外傷性低眼壓;外傷性青光眼。
c)瞳孔括約肌損傷致瞳孔顯著變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徑0.6cm以上)。
d)斜視;複視。
e)瞼球粘連。
f)一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或者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雙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或者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原單眼中度以上視力損害者,傷後視力降低一個級別。
g)一眼視野半徑50。以下(視野有效值80%以下)。
5.5 頸部損傷
5.5.4輕傷二級
a)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5.O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Ocm以上。
b)頸前部瘢痕,單塊面積4.Ocm2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面積累計6.Ocm2以上。
c)甲狀腺挫裂傷。
d)咽喉軟骨骨折。
e)喉或者氣管損傷。
f)舌骨骨折。
g)膈神經損傷。
h)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徵象。
5.6 胸部損傷
5.6.4輕傷二級
a)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導管損傷。
b)肋骨骨折2處以上。
c)胸骨骨折;鎖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鎖關節脫位;肩鎖關節脫位。
e)胸部損傷,致皮下氣腫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積血;胸腔積氣。
g)胸壁穿透創。
h)胸部擠壓出現窒息徵象。
5.7 腹部損傷
5.7.4輕傷二級
a)胃、腸、膽囊或者膽道挫傷。
b)肝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
c)脾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
d)胰腺挫傷。
e)腎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
f)肝功能損害(輕度)。
g)急性腎功能障礙(可恢復)。
h)腹腔積血或者腹膜後血腫。
i)腹壁穿透創。
5.8 盆部及會陰損傷
5.8.4輕傷二級
a)骨盆骨折。
b)直腸或者肛管挫裂傷。
c)一側輸尿管挫裂傷;膀胱挫裂傷;尿道挫裂傷。
d)子宮挫裂傷;一側卵巢或者輸卵管挫裂傷。
e)陰道撕裂傷。
f)女性外陰面板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 Ocm以上。
g)龜頭部分缺損。
h)陰莖撕脫傷;陰莖面板創口或者瘢痕長度2.Ocm以上;陰莖海綿體出血並形成硬結。
i)陰囊壁貫通創;陰囊面板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 Ocm以上;陰囊內積血,2周內未完全吸收。
j)一側睪丸破裂、血腫、脫位或者扭轉。
k)一側輸精管破裂。
l)輕度肛門失禁或者輕度肛門狹窄。
m)輕度排尿障礙。
n)外傷性難免流產;外傷性胎盤早剝。
5.9 脊柱四肢損傷
5.9.4輕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e)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g)骨骺分離。
h)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
i)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j)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折合併一蹠骨骨折。
k)兩蹠骨骨折或者一蹠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蹠跗關節脫位。
l)肢體面板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 O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 Ocm以上。
5.10 手損傷
5.10.4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1 體表損傷
5.11.3輕傷二級
a)挫傷面積達體表面積6%。
b)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 O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 Ocm以上。
c)撕脫傷面積50. Oc㎡以上。
d)面板缺損6.Oc㎡以上。
5.12 其他損傷
5.12.4輕傷二級
a) II。以上燒燙傷面積達體表面積5%或者Ⅲ。面積達0.5%。
b)呼吸道燒傷。
c)擠壓綜合徵(I級)。
d)電擊傷(I。)。
e)溺水(輕度)。
f)各種損傷引起休克(輕度)。
g)呼吸功能障礙,出現窒息徵象。
h)面部異物存留;眶內異物存留;鼻竇異物存留。
i)胸腔內異物存留;腹腔內異物存留;盆腔內異物存留。
j)深部組織內異物存留。
k)骨折內固定物損壞需要手術更換或者修復。
l)各種置入式假體裝置損壞需要手術更換或者修復。
m)器質性陰莖勃起障礙(輕度)。
輕傷二級的鑑定標準:
《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根據人體受傷的部位來劃定各部分的輕傷二級程度,具體如下:
5.1 顱腦、脊髓損傷
5.1.4輕傷二級
a)頭皮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 0cm以上。
b)頭皮撕脫傷面積累計20. 0cm2以上;頭皮缺損面積累計10. 0cm2以上。
c)帽狀腱膜下血腫範圍50. 0cm2以上。
d)顱骨骨折。
e)外傷性蛛網膜下腔出血。
f)腦神經損傷引起相應神經功能障礙。
5.2 面部、耳廓損傷
5.2.4輕傷二級
a)面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4.5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Ocm以上。
b)面頰穿透創,面板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 Ocm以上。
c)口唇全層裂創,面板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Ocm以上。
d)面部塊狀瘢痕,單塊面積3.Ocm2以上或多塊面積累計5. Ocm2以上。
e)面部片狀細小瘢痕或者色素異常,面積累計8. Ocm2以上。
f)眶壁骨折(單純眶內壁骨折除外)。
g)眼瞼缺損。
h)一側眼瞼輕度外翻。
i)一側上眼瞼下垂覆蓋瞳孔。
j)一側眼瞼閉合不全。
k)一側淚器損傷伴溢淚。
l)耳廓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6. Ocm以上。
m)耳廓離斷、缺損或者攣縮畸形累計相當於一側耳廓面積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側鼻翼缺損。
o)鼻骨粉碎性骨折;雙側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併上頜骨額突骨折;鼻骨骨折合併鼻中隔骨折;雙側上頜骨突突骨折。
p)舌缺損。
q)牙齒脫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頜下腺或者舌下腺實質性損傷。
s)損傷致張口困難I度。
t)頜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側上頜骨額突骨折除外)。
u)顴骨骨折。
5.3 聽器聽力損傷
5.3.4輕傷二級
a)外傷性鼓膜穿孔6周不能自行癒合。
b)聽骨骨折或者脫位;聽骨鏈固定。
c)一耳聽力障礙(≥41dB HL)。
d)一側前庭平衡功能障礙,伴同側聽力減退。
e)一耳外耳道橫截面1/2以上狹窄。
5.4 視器視力損傷
5.4.4輕傷二級
a)眼球穿通傷或者眼球破裂傷;前房出血須手術治療;房角後退;虹膜根部離斷或者虹膜缺損超過1個象限;睫狀體脫離;晶狀體脫位;玻璃體積血;外傷性視網膜脫離;外傷性視網膜出血;外傷性黃斑裂孔;外傷性脈絡膜脫離。
b)角膜斑翳或者血管翳;外傷性白內障;外傷性低眼壓;外傷性青光眼。
c)瞳孔括約肌損傷致瞳孔顯著變形或者瞳孔散大(直徑0.6cm以上)。
d)斜視;複視。
e)瞼球粘連。
f)一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5以下(或者較傷前視力下降0.3以上);雙眼矯正視力減退至0.7以下(或者較傷前視力下降0.2以上);原單眼中度以上視力損害者,傷後視力降低一個級別。
g)一眼視野半徑50。以下(視野有效值80%以下)。
5.5 頸部損傷
5.5.4輕傷二級
a)頸前部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5.O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8.Ocm以上。
b)頸前部瘢痕,單塊面積4.Ocm2以上,或者兩塊以上面積累計6.Ocm2以上。
c)甲狀腺挫裂傷。
d)咽喉軟骨骨折。
e)喉或者氣管損傷。
f)舌骨骨折。
g)膈神經損傷。
h)頸部損傷出現窒息徵象。
5.6 胸部損傷
5.6.4輕傷二級
a)女性一側乳房部分缺失或者乳腺導管損傷。
b)肋骨骨折2處以上。
c)胸骨骨折;鎖骨骨折;肩胛骨骨折。
d)胸鎖關節脫位;肩鎖關節脫位。
e)胸部損傷,致皮下氣腫1周不能自行吸收。
f)胸腔積血;胸腔積氣。
g)胸壁穿透創。
h)胸部擠壓出現窒息徵象。
5.7 腹部損傷
5.7.4輕傷二級
a)胃、腸、膽囊或者膽道挫傷。
b)肝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
c)脾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
d)胰腺挫傷。
e)腎包膜下或者實質內出血。
f)肝功能損害(輕度)。
g)急性腎功能障礙(可恢復)。
h)腹腔積血或者腹膜後血腫。
i)腹壁穿透創。
5.8 盆部及會陰損傷
5.8.4輕傷二級
a)骨盆骨折。
b)直腸或者肛管挫裂傷。
c)一側輸尿管挫裂傷;膀胱挫裂傷;尿道挫裂傷。
d)子宮挫裂傷;一側卵巢或者輸卵管挫裂傷。
e)陰道撕裂傷。
f)女性外陰面板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 Ocm以上。
g)龜頭部分缺損。
h)陰莖撕脫傷;陰莖面板創口或者瘢痕長度2.Ocm以上;陰莖海綿體出血並形成硬結。
i)陰囊壁貫通創;陰囊面板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 Ocm以上;陰囊內積血,2周內未完全吸收。
j)一側睪丸破裂、血腫、脫位或者扭轉。
k)一側輸精管破裂。
l)輕度肛門失禁或者輕度肛門狹窄。
m)輕度排尿障礙。
n)外傷性難免流產;外傷性胎盤早剝。
5.9 脊柱四肢損傷
5.9.4輕傷二級
a)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
b)四肢重要神經損傷。
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
e)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f)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
g)骨骺分離。
h)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
i)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j)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折合併一蹠骨骨折。
k)兩蹠骨骨折或者一蹠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蹠跗關節脫位。
l)肢體面板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 O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 Ocm以上。
5.10 手損傷
5.10.4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1 體表損傷
5.11.3輕傷二級
a)挫傷面積達體表面積6%。
b)單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 Ocm以上;多個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 Ocm以上。
c)撕脫傷面積50. Oc㎡以上。
d)面板缺損6.Oc㎡以上。
5.12 其他損傷
5.12.4輕傷二級
a) II。以上燒燙傷面積達體表面積5%或者Ⅲ。面積達0.5%。
b)呼吸道燒傷。
c)擠壓綜合徵(I級)。
d)電擊傷(I。)。
e)溺水(輕度)。
f)各種損傷引起休克(輕度)。
g)呼吸功能障礙,出現窒息徵象。
h)面部異物存留;眶內異物存留;鼻竇異物存留。
i)胸腔內異物存留;腹腔內異物存留;盆腔內異物存留。
j)深部組織內異物存留。
k)骨折內固定物損壞需要手術更換或者修復。
l)各種置入式假體裝置損壞需要手術更換或者修復。
m)器質性陰莖勃起障礙(輕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