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四季長青的生活點滴

    七十五歲了同居,不辦證應該是不合法的,那隻能算是答火,不能算婚姻,婚姻辦證才合法,都七十五歲了,都快該讓人照顧了,跟著孩子過好晚年得了,還同什麼居,那麼大年嶺了,給孩子留點面子吧,如,假如,年輕,是得找一個,因為下半輩子還很長,如年齡大了,兒女們管你,照顧你,沒必要在找一個,如果,感覺自己不開心,出去走走,找個同齡人說說話,調解,調解心情就好了。

  • 2 # 山上人279

    75歲的單身老人要是身體健康,他們無論是心理上還是生理上都還是希望得到配偶的呵護和慰籍的。他們若找到了合適的人選,為了避免將來的財產糾紛和減少子女的反對,往往會選擇不領結婚證,採取搭夥過日子的方式——同居。

    同居不被國家所認可,也就是不合法的,可也沒人管。這種“軋姘頭”的方式,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早已被社會所接納。所以雖然不合法,可也合乎情理。

  • 3 # 有緣人153832681

    喪偶老人為了自己的餘生更充實,生活綻放絢麗多彩的夕Sunny輝。搭夥過日子才成了社會潮流新時尚,這也不是什麼丟人現眼的事。追求自己的幸福,誰也阻擋不了。就是誰亂嚼舌頭根子,也不礙你什麼事。說同居式養老合法不合法,這也是你情我願的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雖說得不到法律保護,但雙方的利益都不會受到什麼影響。行動自由,誰也捆綁不了誰?神仙眷侶的生活,自由自在,何樂而不為呢!

    75歲以上老人同居合法嗎?

    說到同居合法,沒有明文規定。如果說你明知有配偶,還和人家亂插上一槓子,那是要受到道德斥責。過了大半輩子可不能毀一世英名,還是自覺一點比較妥當。如果說,大家都是孤男寡女,孤身一人,這樣合居雖不合法,但也不違背道德底線,追求生活品味也是一種精神境界。大家都是你情我願,不觸法,不違法,這也算不上什麼道德敗壞。年青人談戀愛都能成雙成對,同吃同住,可為啥老年人就不能趕時髦,可不能門縫裡看人,把人看扁了。年青人追求完美,老年人只不過兩個人搭個伴,相互有個照料,省得麻煩兒女們。

    說到老年人同居合法不合法,說個實在話,七老八十的人了,可以說大半截下土的人了,閻王什麼時候催促去,還說不準,到底圖個啥!講究個啥。結婚證那不過是一個名分,雖說能保駕護航,但社會現實也是非常殘酷的。糟糠之妻皆可拋,露水夫妻新時髦。如果說,得不到真愛,兩個人各懷鬼胎,各打各的小算盤。這張結婚證還不是一張白紙,頂個屁用。如今社會離婚率居高不下,說明了什麼?人們思想觀念發生了變化,生活品味也有了改觀,自由自在的生活無憂無慮。我們真正能看到的,只有開心快樂,才是根本之道。顧忌來顧忌去,到頭來還是一場空。

    說到同居,可以說,都是知根知底之人,物質利益都是過眼雲煙,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操心大半輩子了,該為自巳餘生作個打箅,只要你真我誠,能有共同語言,搭夥也未嘗不可。說到合法,大家都有利益所圖,誰也損失不了什麼。而且雙方都沒有利害衝突,對子女都沒有任何影響。兩個家庭來往自由,和結婚就不一樣了,有時還會受到家庭束縛和阻攔。筆者覺得老年人搭夥過日子,未嘗不是一件好事,兒女們少操多少心,可以說,放心安心。兩個人搭個伴,雙方都有個照應,開開心心度過餘生。走自已的路,讓人們去說吧!搭個伴,生活才有了依靠。

  • 4 # 優雅拈花一笑

    現實生活有點亂,事不關己不黑暗。多吃多佔是能力,再狂還能老命畢。

    雖說風流花下死,爛情稀泥不知足。七十以上能同居,合不合法由人定。

  • 5 # 朱銳看社會

    所謂“同居”是指單身男女沒進行結婚登記(未打結婚證),就以夫妻名義住在一起共同生活。這種“搭夥過日子”的行為不合法,但也不違法。目前不少中、老年人均是採取如此方式“重組家庭”的,利弊並存。

  • 6 # 海蘭珠8888

    從法律角度來講,是不合法滴!但是都這麼大歲數了,同居就同居唄!

    當今社會“同居”都不是什麼大事兒來說了,年輕的少男少女同居的多了去了,咋不拿出來問呀?怎麼歲數大了,何況75歲高齡同居就犯法不成?同居是當今社會普遍現象了,雖然這種行為不太提倡,但是都75歲了,再辦個結婚登記是不是有點麻煩呀,各自的什麼存款呀,房產吶,人歲數大了,也不知道身體狀況,沒準某一天其中一位突然就病倒了,如果登記結婚了,財產方面還得走法律程式,各自子女的繼承權也許又會出現糾紛,想想腦袋都大了!

    所以我覺得遇到合適的還是同居算了,年紀大些的老人嘛基本對錢沒啥太大的要求了,視金錢如糞土了,能保障基本的生活需要也就夠了,他們不太在意各自是不是富翁富婆的,他們需要的是陪伴,身體還硬朗,如果遇到合的來的,兩個人做個伴,不必看眾人的眼光,自己怎麼高興活就怎麼活,何必到了晚年被子女嫌棄,孤獨終老吶,充實自己,兩個人互相關心互相照顧,讓晚年生活絢麗多彩,即不給子女添負擔又豐富了晚年生活,豈不是好事嗎?感謝閱讀

  • 7 # 小溪淡如水

    如果要較真,肯定不合法。

    事實是合法的未必合情,合情的又未必合法。其實,很多老人選擇不辦證同居,也是事出無奈。社會發展到了今天,世俗的偏見早已經漸漸淡化了。但因財產而來自家庭的各種阻礙,卻在日益增長。搭伴過日子也好,非法同居也罷,人生到了黃昏暮年,有個伴過日子總比孤獨一人要好過。

    其實,很多老年人選擇同居,合不合法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 8 # 關中樵夫

    這麼大年齡了,問什麼合法不合法。

    好好刨一下根,看看為啥要同居。人生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六十謂花甲,七十曰古稀,八十便耄耋,人家老人啥事沒經沒見過,不知道三個多兩個少嗎?!

    肯定兒女有問題。

    我就經見過這樣一個事例,一老翁八十歲了,還跟一老嫗同居了。儘管村子人說三道四,並說想不到你這麼明智的人咋能辦這糊塗事?!

    事實這老翁確實是村上數一數二的能行人,當年一直是大隊書記,給別人南里北里調解是非恩怨,掐長彌短。

    後來當上了公社黨委委員,水泥廠廠長,能行的程度用陝西方言說:豆芽菜飛上了天,帶尾巴的能豆豆。

    見村上相好對近的質問同居原因,老翁只是唉聲嘆氣,最後幾個老夥計逼迫得實在不行,似乎今日他不說出個張道李鬍子實實底底,絕對不會善罷干休。

    老翁見抵抗不過去,只說了一句:“我害怕我跟我老婆走同一條路!”

    這下,眾人不言語了,長時間沉默了,只是一個勁兒抽那刺鼻的老旱菸。

    大家可能納悶,不過我一告訴他老伴的死因可能大家就恍然大悟了:他老伴是自己上吊死的。

    老伴是個瞎子,可就這眼睛什麼也看不見的瞎子,竟摸摸揣揣給自己的脖子拴上了繩子。

    大家發現時,老人在地上坐著,亦就是說她是在腳在地面上踏著的情況下,吊死的。試想,那難受難過痛苦的程度!再試想,老人當時活著受苦受罪的程度!

    若後一個程度不大於前一個程度,老嫗會那樣嗎?!

  • 9 # 釣大魚的達達人

    現在的年輕人沒扯證同居的太多了,他們合法嗎?年老人找老伴只是互相照應而己,不存在合法不合法!放心,不會出現未婚先孕的嚴重後果!

  • 10 # 581007修老師

    不合法!不論你多大年紀,不登記就同居,都是非法同居!對於老年人非法同居的,大多是雙方都是喪偶老人,為了各自的家庭財產安全,而採取的一種搭夥過日子的形式!這也是老年人的一種無奈的選擇啊!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倉庫管理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