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前,在19世紀中葉到來之前,人們曾經有過奇妙的想法:能不能建造永動機。
很多人設計過一系列的試驗,著名的科學家兼藝術天才達·芬奇就設想過很多方案。無數人的努力均宣告失敗。
直到能量守恆定律的提出並完全確認,人們才從幻想中走出。
“能量”是英國物理學家和醫生托馬斯·楊於1807年最先提出的。
最初發現物體運動的總量守恆的特點是法國大哲學家、數學家和物理學家笛卡爾。
他在1644年的《哲學原理》中提出了運動不滅的思想。
“運動實際上不過是運動物體的一種狀態,但它具有一定的量,不難設想,這個量在整個宇宙中會是守恆的,儘管在任何一個部分中是在變化的”。他還指出,這個守恆的運動的量就是物體的質量與速度之積(這後來成為“動量”的內涵)。
1686年,德國數學家、微積分的創始人之一萊布尼茨發現,物體的質量與速度的積的平方也為恆量。萊布尼茨稱其為“活力”,並認為只有“活力”才能真正代表運動的量。
關於運動的量度,笛卡爾的後繼人與萊布尼茨的後繼學派展開50多年的爭論。
他們兩人在17世紀作出的發現侷限在機械能方面,沒有將宇宙間的運動概括進去,沒能真正提出宇宙能量的守恆原理。
18世紀末,熱質說佔了統治地位。美國物理學家湯姆遜(1753~1814年)推翻了熱質說,推動了能量守恆原理的發展。1798年,湯姆遜在慕尼黑做摩擦生熱的實驗。
他用一支十分粗鈍的鑽頭來摩擦炮身,連續達兩三個小時,結果這次摩擦生出的熱使冷水達到沸點。
這說明運動生熱,熱不是一種實體,不是一種物質,而是物質的存在方式轉化,動能轉化為熱能。熱質說基本站不住腳了。
卡諾是第一個發現能量守恆原理思想的人。一般認為,真正最早提出廣義能量守恆原理的是德國青年醫生邁爾。
1840年,邁爾26歲。他以“船醫”的身份跟隨荷蘭駛往東印度的船到達過爪哇。
在為船員們醫治時,他發現,人們血管中的靜脈血在赤道等熱帶地區要比在歐洲時紅亮。
邁爾是一名具有物理化學基礎的人,他提出,血液轉紅亮是富含氧較多的結果。他同時研究動物熱的問題。
19世紀上半葉以前,科學史專家認為:“人們有一種預感:存在著一種‘力’,它按著各種情況以機械運動、化學親和性、電、光、熱、磁等等不同形式出現,它們之間的任何一種形式都可以轉化為另外的一種形式。”
從伏打電池化學能轉化為物理能,從英國尼科爾遜用電池電解水又將物理電能轉為化學能,以及奧斯特、安培等揭示的電能向機械能轉化,法拉第又揭示了機械能的反向轉化為電能,這一系列的學說、實驗,使得研究相互轉化的條件成熟。
從19世紀40年代開始,在世界範圍內掀起了19世紀大定律的發現熱潮。十幾個不同身份不同國籍的學者幾乎同時提出了廣義的能量原理,他們的工作方式,提出角度更證明了這一原理的科學普遍性。
在這當中,邁爾無疑是第一位的。
1842年,邁爾寫了《論無機自然界的力》,指出力(能量)像物質一樣也是一種“原因”,而一切因的首要性質是“不滅性”。他說“力是不可毀滅的而可轉化的無重客體”。
這就從因和果的不滅性上論證了“力(能量)”的不滅性。
這篇文章濃重的德國傳統色彩太過思辨了,也真是令人稱奇。幾經周折,論文在《化學和藥物學雜誌》發表。但是人們不理解,也沒有引起注意。
之後,邁爾又繼續投稿,闡述能量的守恆和轉化。但是由於這種純哲學的色彩和基礎,物理學界始終不承認。甚至在邁爾計算出熱功當量值的時候,物理學界仍然給予了蔑視。
最後,邁爾的推論日趨嚴格準確,範圍越來越廣,直至化學、天文、生命科學,涵蓋當今宇宙的一切現象本質。
在能量守恆定律的實驗證明上最早作出重要貢獻的是焦耳。然而這也是科學史所認識到的,在焦耳生前,沒有受到劃時代工作應有的認識。
焦耳幾乎與邁爾同時提出能量守恆概念。
在1818年,焦耳生於英國的蘭格良爾。他的父親是一位富有的啤酒商。
在幼年時,焦耳的身體便不好,因此他一直在家學習,沒有取得高等學位。因為家境很好,所以在小時候,父親就為他置辦了他喜愛的實驗器具。
焦耳對實驗十分熱愛,特別是喜歡極其精確的測量工作。
1833年後,焦耳接替父親管理啤酒廠,成為一名企業家。他在繁忙的工作之餘,把全部精力放在了實驗研究上。
這位業餘物理學家一直研究關於功與熱量的度量。
1840年,焦耳發現電流具有熱效應,電和熱相互轉化的焦耳定律提出:導體在單位時間內放出的熱量與電路的電阻成正比,與電流強度的平方成正比。
1843年,焦耳測定了1000卡的熱當量為460千克重米。
1847年4月,他在曼徹斯特作了一個通俗演講,第一次充分地闡述了現代能量守恆原理的思想。
在這期間,焦耳設計了很多實驗來測熱功當量,他設計過氣體膨脹的實驗,還設計過絕熱容器中葉輪攪水的實驗。
焦耳沒有學位,只是一位業餘的物理研究者,他的論文沒有分量,皇家學會不發表他的論文。
1847年6月,焦耳終於得以在牛津召開的科學促進會上發言。但是大會主席只要求焦耳做一個簡明扼要的發言,不要論證和解釋,也沒有發揮和引申的權力。
焦耳的發言十分短暫,幾乎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然而,一位青年人卻站了起來。這位青年的總結評價扭轉了局面。他就是23歲的威廉·湯姆遜。
湯姆遜以滔滔雄辯的口才和嚴密的推理肯定了這項新的理論。結果論文引起了轟動效應,焦耳步入了科學界。
湯姆遜與焦耳互相切磋,焦耳第一次聽到了卡諾的有關思想,而湯姆遜則更受到了嶄新觀念的啟發。
就這樣,焦耳以40年左右的時間,進行了400多次實驗,測定了一卡的熱功當量,為真正的能量守恆原理建立了確鑿的實驗證據和基礎。
到了1850年左右,能量守恆定律得到了廣泛普遍的承認。
為這一定律最終確定而作出劃時代成果的是亥姆霍茲。
亥姆霍茲明確提出並系統證明了全面的能量守恆原理。
亥姆霍茲也是一位醫生,並且是生理學家。能量守恆定律由先驅者邁爾醫生到集大成者亥姆霍茲醫生,形成一個奇妙的巧合。
正因為對能量守恆研究的興趣,亥姆霍茲才成為大物理學家和數學家。他也是在生理學研究中,透過動物熱的途徑發現了能量守恆原理。
1847年,26歲的亥姆霍茲在柏林物理學會上宣讀了論文《論力的守恆》,全面系統地論證了這一原理。
亥姆霍茲認為,“自然力不管怎樣組合,也不可能得到無限量”;“一種自然力如果由另一種自然力產生時,其力的當量不變”。
德語中,力的意義本來就在“能量”的意義上使用著。亥姆霍茲用數學化的形式表述了在孤立系統中機械能的守恆。他把能量的概念進一步推廣到各個科學領域,將永動機與能量守恆相比較對照。
德國最權威的《物理學和化學年鑑》主編波根多夫是拒絕了邁爾的人,他同樣也拒絕了亥姆霍茲。亥姆霍茲只好自己將論文印刷成小冊子,很長時間得不到重視。
後來杜林等人攻擊亥姆霍茲,說他剽竊了邁爾的理論。但三人較為獨立地提出能量守恆的概念是事實。焦耳和亥姆霍茲都尊重邁爾的成果,認為是邁爾最先提出這一理論的。
準確地說,是邁爾最先以公開的形式發表了論文,是焦耳從實驗上領了先,而後是亥姆霍茲真正精確系統地確立了這一原理。
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稱讚這一原理奠定了唯物主義自然辯證觀。
我們發現,幾乎同時,許多人提出了這一理論。能量守恆原理是牛頓物理經典力學建立以來的最大成就,是19世紀30年代、40年代不同側面提出的原理。
它揭示了熱、機械、電、化學等物質運動的形式之內在聯絡,達到了第二次物理理論大綜合。
德國生物化學家莫爾(1806~1878年);
法國鐵道工程師塞甘(1786~1875年);
德國物理學家霍耳茲莫(1811~1865年);
丹麥工程師柯耳丁(1815~1888年);
法國物理學家伊倫(1815~1890年);
英國律師格羅夫(1811~1896年)……
這一系列的名字鑄就了同時發生的輝煌的發現。但我們更應該緬懷卡諾·邁爾、焦耳、亥姆霍茲的努力。是他們在困難下堅持研究,後人在他們的基礎上奮然前行。
科學史家準確的評價代表了我們的看法:“從笛卡爾和萊布尼茨的理論到能量守恆原理,中間好像只隔了一層幾乎是透明的薄膜,但由於歷史條件不成熟,200年間就沒有人能夠突破它,把力學領域內的機械能的守恆擴充套件成為一般的能量守恆原理。一旦歷史條件成熟了,就像洪水決口一樣,從四面八方奔騰而出。這生動地告訴我們,科學上的歷史突破,個人的努力和才能固然是重要因素,客觀歷史條件(包括社會、生產和科學狀況)則更為根本。這也就體現了歷史的必然。”
多年以前,在19世紀中葉到來之前,人們曾經有過奇妙的想法:能不能建造永動機。
很多人設計過一系列的試驗,著名的科學家兼藝術天才達·芬奇就設想過很多方案。無數人的努力均宣告失敗。
直到能量守恆定律的提出並完全確認,人們才從幻想中走出。
“能量”是英國物理學家和醫生托馬斯·楊於1807年最先提出的。
最初發現物體運動的總量守恆的特點是法國大哲學家、數學家和物理學家笛卡爾。
他在1644年的《哲學原理》中提出了運動不滅的思想。
“運動實際上不過是運動物體的一種狀態,但它具有一定的量,不難設想,這個量在整個宇宙中會是守恆的,儘管在任何一個部分中是在變化的”。他還指出,這個守恆的運動的量就是物體的質量與速度之積(這後來成為“動量”的內涵)。
1686年,德國數學家、微積分的創始人之一萊布尼茨發現,物體的質量與速度的積的平方也為恆量。萊布尼茨稱其為“活力”,並認為只有“活力”才能真正代表運動的量。
關於運動的量度,笛卡爾的後繼人與萊布尼茨的後繼學派展開50多年的爭論。
他們兩人在17世紀作出的發現侷限在機械能方面,沒有將宇宙間的運動概括進去,沒能真正提出宇宙能量的守恆原理。
18世紀末,熱質說佔了統治地位。美國物理學家湯姆遜(1753~1814年)推翻了熱質說,推動了能量守恆原理的發展。1798年,湯姆遜在慕尼黑做摩擦生熱的實驗。
他用一支十分粗鈍的鑽頭來摩擦炮身,連續達兩三個小時,結果這次摩擦生出的熱使冷水達到沸點。
這說明運動生熱,熱不是一種實體,不是一種物質,而是物質的存在方式轉化,動能轉化為熱能。熱質說基本站不住腳了。
卡諾是第一個發現能量守恆原理思想的人。一般認為,真正最早提出廣義能量守恆原理的是德國青年醫生邁爾。
1840年,邁爾26歲。他以“船醫”的身份跟隨荷蘭駛往東印度的船到達過爪哇。
在為船員們醫治時,他發現,人們血管中的靜脈血在赤道等熱帶地區要比在歐洲時紅亮。
邁爾是一名具有物理化學基礎的人,他提出,血液轉紅亮是富含氧較多的結果。他同時研究動物熱的問題。
19世紀上半葉以前,科學史專家認為:“人們有一種預感:存在著一種‘力’,它按著各種情況以機械運動、化學親和性、電、光、熱、磁等等不同形式出現,它們之間的任何一種形式都可以轉化為另外的一種形式。”
從伏打電池化學能轉化為物理能,從英國尼科爾遜用電池電解水又將物理電能轉為化學能,以及奧斯特、安培等揭示的電能向機械能轉化,法拉第又揭示了機械能的反向轉化為電能,這一系列的學說、實驗,使得研究相互轉化的條件成熟。
從19世紀40年代開始,在世界範圍內掀起了19世紀大定律的發現熱潮。十幾個不同身份不同國籍的學者幾乎同時提出了廣義的能量原理,他們的工作方式,提出角度更證明了這一原理的科學普遍性。
在這當中,邁爾無疑是第一位的。
1842年,邁爾寫了《論無機自然界的力》,指出力(能量)像物質一樣也是一種“原因”,而一切因的首要性質是“不滅性”。他說“力是不可毀滅的而可轉化的無重客體”。
這就從因和果的不滅性上論證了“力(能量)”的不滅性。
這篇文章濃重的德國傳統色彩太過思辨了,也真是令人稱奇。幾經周折,論文在《化學和藥物學雜誌》發表。但是人們不理解,也沒有引起注意。
之後,邁爾又繼續投稿,闡述能量的守恆和轉化。但是由於這種純哲學的色彩和基礎,物理學界始終不承認。甚至在邁爾計算出熱功當量值的時候,物理學界仍然給予了蔑視。
最後,邁爾的推論日趨嚴格準確,範圍越來越廣,直至化學、天文、生命科學,涵蓋當今宇宙的一切現象本質。
在能量守恆定律的實驗證明上最早作出重要貢獻的是焦耳。然而這也是科學史所認識到的,在焦耳生前,沒有受到劃時代工作應有的認識。
焦耳幾乎與邁爾同時提出能量守恆概念。
在1818年,焦耳生於英國的蘭格良爾。他的父親是一位富有的啤酒商。
在幼年時,焦耳的身體便不好,因此他一直在家學習,沒有取得高等學位。因為家境很好,所以在小時候,父親就為他置辦了他喜愛的實驗器具。
焦耳對實驗十分熱愛,特別是喜歡極其精確的測量工作。
1833年後,焦耳接替父親管理啤酒廠,成為一名企業家。他在繁忙的工作之餘,把全部精力放在了實驗研究上。
這位業餘物理學家一直研究關於功與熱量的度量。
1840年,焦耳發現電流具有熱效應,電和熱相互轉化的焦耳定律提出:導體在單位時間內放出的熱量與電路的電阻成正比,與電流強度的平方成正比。
1843年,焦耳測定了1000卡的熱當量為460千克重米。
1847年4月,他在曼徹斯特作了一個通俗演講,第一次充分地闡述了現代能量守恆原理的思想。
在這期間,焦耳設計了很多實驗來測熱功當量,他設計過氣體膨脹的實驗,還設計過絕熱容器中葉輪攪水的實驗。
焦耳沒有學位,只是一位業餘的物理研究者,他的論文沒有分量,皇家學會不發表他的論文。
1847年6月,焦耳終於得以在牛津召開的科學促進會上發言。但是大會主席只要求焦耳做一個簡明扼要的發言,不要論證和解釋,也沒有發揮和引申的權力。
焦耳的發言十分短暫,幾乎沒有引起人們的注意。然而,一位青年人卻站了起來。這位青年的總結評價扭轉了局面。他就是23歲的威廉·湯姆遜。
湯姆遜以滔滔雄辯的口才和嚴密的推理肯定了這項新的理論。結果論文引起了轟動效應,焦耳步入了科學界。
湯姆遜與焦耳互相切磋,焦耳第一次聽到了卡諾的有關思想,而湯姆遜則更受到了嶄新觀念的啟發。
就這樣,焦耳以40年左右的時間,進行了400多次實驗,測定了一卡的熱功當量,為真正的能量守恆原理建立了確鑿的實驗證據和基礎。
到了1850年左右,能量守恆定律得到了廣泛普遍的承認。
為這一定律最終確定而作出劃時代成果的是亥姆霍茲。
亥姆霍茲明確提出並系統證明了全面的能量守恆原理。
亥姆霍茲也是一位醫生,並且是生理學家。能量守恆定律由先驅者邁爾醫生到集大成者亥姆霍茲醫生,形成一個奇妙的巧合。
正因為對能量守恆研究的興趣,亥姆霍茲才成為大物理學家和數學家。他也是在生理學研究中,透過動物熱的途徑發現了能量守恆原理。
1847年,26歲的亥姆霍茲在柏林物理學會上宣讀了論文《論力的守恆》,全面系統地論證了這一原理。
亥姆霍茲認為,“自然力不管怎樣組合,也不可能得到無限量”;“一種自然力如果由另一種自然力產生時,其力的當量不變”。
德語中,力的意義本來就在“能量”的意義上使用著。亥姆霍茲用數學化的形式表述了在孤立系統中機械能的守恆。他把能量的概念進一步推廣到各個科學領域,將永動機與能量守恆相比較對照。
德國最權威的《物理學和化學年鑑》主編波根多夫是拒絕了邁爾的人,他同樣也拒絕了亥姆霍茲。亥姆霍茲只好自己將論文印刷成小冊子,很長時間得不到重視。
後來杜林等人攻擊亥姆霍茲,說他剽竊了邁爾的理論。但三人較為獨立地提出能量守恆的概念是事實。焦耳和亥姆霍茲都尊重邁爾的成果,認為是邁爾最先提出這一理論的。
準確地說,是邁爾最先以公開的形式發表了論文,是焦耳從實驗上領了先,而後是亥姆霍茲真正精確系統地確立了這一原理。
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稱讚這一原理奠定了唯物主義自然辯證觀。
我們發現,幾乎同時,許多人提出了這一理論。能量守恆原理是牛頓物理經典力學建立以來的最大成就,是19世紀30年代、40年代不同側面提出的原理。
它揭示了熱、機械、電、化學等物質運動的形式之內在聯絡,達到了第二次物理理論大綜合。
德國生物化學家莫爾(1806~1878年);
法國鐵道工程師塞甘(1786~1875年);
德國物理學家霍耳茲莫(1811~1865年);
丹麥工程師柯耳丁(1815~1888年);
法國物理學家伊倫(1815~1890年);
英國律師格羅夫(1811~1896年)……
這一系列的名字鑄就了同時發生的輝煌的發現。但我們更應該緬懷卡諾·邁爾、焦耳、亥姆霍茲的努力。是他們在困難下堅持研究,後人在他們的基礎上奮然前行。
科學史家準確的評價代表了我們的看法:“從笛卡爾和萊布尼茨的理論到能量守恆原理,中間好像只隔了一層幾乎是透明的薄膜,但由於歷史條件不成熟,200年間就沒有人能夠突破它,把力學領域內的機械能的守恆擴充套件成為一般的能量守恆原理。一旦歷史條件成熟了,就像洪水決口一樣,從四面八方奔騰而出。這生動地告訴我們,科學上的歷史突破,個人的努力和才能固然是重要因素,客觀歷史條件(包括社會、生產和科學狀況)則更為根本。這也就體現了歷史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