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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司馬長史

    劉盈,劉邦與呂后的兒子,十六歲繼承皇位。劉盈雖然當了皇帝,但是朝政大權被呂后掌握,在劉盈繼位的第四年他年滿二十,到了大婚的年齡,呂后為他安排了妻子,這個妻子使劉盈很傷心,因為他的妻子不是別人,而且他親姐姐魯元公主的女兒,自己的親外甥女,現在才剛滿11歲,根本就是個小孩。

    呂后為什麼將這種亂倫婚姻強加給劉盈?

    一、呂后為了確保自己呂家的地位,將張嫣強加給劉盈,希望張嫣為劉盈生下皇子,永葆她們呂家。

    二、間接原因與呂后的情夫審食其有關,在呂后被項羽捉的時候,與一起被抓來的審食其發生了關係,成為了情人,漢朝建立後呂后還與審食其保持著關係,劉邦死後,呂后掌大權,二人更加往來頻繁,呂后還讓審食其任左丞相,但是沒有紙能包住火,漢惠帝知道此事,他又恨又羞恥,決定殺掉審食其,他判了審食其欺君枉法治罪,準備處死他,呂后自己沒法開口求情,請朱建去求情,朱建找但劉盈的男寵閎孺,說如果審食其死了,你也會死。閎孺被嚇慘,於是去替審食其求情,最終漢惠帝放了審食其。

    審食其回到呂后身邊商量以後怎麼辦,翻來想去,他們決定讓漢惠帝儘快結婚,搬出呂后居住的宮內,這樣他們就不容易被發現了。

    於是呂后馬上行動,找來找去她覺得張嫣合適,年齡小又是自己的外孫女,容易控制,於是呂后便為劉盈操辦了這一樁違揹人倫的婚禮。

    劉盈對這樁婚姻很抵制,至死都沒有碰張嫣,公元前163年張嫣去世,於漢惠帝合葬,張嫣入殮時,宮女們替她淨身,發現她還是處女。呂后為一己私利,害了兩個人。

    對於這種違揹人倫的古代也是受譴責的,基本沒有,一般只出現在皇室。

  • 2 # 猴格大人

    漢惠帝劉盈娶外甥女張嫣為皇后,實在是迫於母親呂雉的安排。親外甥女嫁給親舅舅,的確有違人倫,呂雉為了保證呂氏和劉氏共同富貴可謂煞費苦心,誰也沒有想到素有才智的呂雉會走這麼一個昏招。

    20歲的劉盈要立後了,太后呂雉親上加親,把女兒魯元公主的閨女11歲的張嫣立為皇后,如此的親上加親,讓劉盈尷尬到無地自容,卻又無力反抗。後來鬱鬱而終,可憐小張嫣到都是處女。

    古代是有親上加親的婚姻關係,不但是皇室,民間更多,但是那多半是同輩之間的,例如姑表兄妹姐弟,姨表兄妹姐弟,這兩種的最常見。在皇室除了上面說的兩種親上加親婚姻,還有表外甥女嫁給表舅的,表叔娶了表侄女的,表姑嫁給表侄子,堂姨媽嫁給堂外甥,當然,這都是正常的婚配關係,那些有違人倫的例如劉子業父子一個親堂兄妹,一個親姑媽親侄子,還有完顏亮那種生葷不忌的,這些都是非主流,不屬於正常婚姻關係。

    下面某簡單介紹兩例親上加親的事例

    第二例親舅舅娶了親外甥女

    東吳的景帝孫休,他的皇后朱氏也是孫休的外甥女,朱氏的母親是孫休的姐姐小虎公主,父親朱據。

    孫休娶外甥女,是父親孫權的安排,看來在孫權眼中,人倫也不是個事,所以,孫休成了繼漢惠帝劉盈之後第二個迎娶外甥女的皇帝。

    孫休死後,朱皇后被尊為皇太后,大臣擁立孫皓繼位,後來,朱皇后被表弟兼侄子孫皓逼死。

    親外甥娶了親姨媽

    北魏拓跋珪迎娶了生母獻明皇后賀氏的親妹妹,也就是說,拓跋珪娶了親姨媽,也就是賀夫人,生育一個兒子拓跋紹。

    拓跋珪搞那個子貴母死的制度,把大兒子拓跋嗣的生母殺死了,準備立大兒子為太子,拓跋嗣思念生母整日哭泣,拓跋珪很生氣,拓跋嗣就嚇跑了,拓跋珪覺得自己的大兒子太軟弱,沒有小兒子拓跋紹英武,就考慮要不要換太子,考慮呢,他就先把姨媽賀夫人關起來了,就是說考慮好立拓跋紹為太子的話就殺掉賀夫人。

    可把賀夫人嚇壞了,趕緊派人給兒子送信,拓跋紹一聽,要救親媽啊,就下手把親爹殺死了,拓跋珪也真夠悲劇的。

    表侄娶了表姑

    唐中宗李顯的原配嫡妻是趙氏,趙氏的母親常樂公主是唐高祖李淵之女,趙氏就是李淵的外孫女,李世民的外甥女,李治的姑表妹,李顯的表姑。

    趙氏被封為周王妃,不知道為何,表嫂兼婆婆武則天不喜歡她,就把趙氏幽禁起來,活活餓死。

  • 3 # 香茗史館

    這件事主要是出於太后呂雉的安排,至於呂后為何要作此安排,我認為除了史料中記載的“親上加親”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更好的控制朝政,進而實現劉呂共天下的目標。

    外甥女嫁舅舅

    呂后嫁給漢高祖劉邦之後,生有一兒一女,兒子便是漢惠帝劉盈,女兒則被封為魯元公主。魯元公主後嫁給趙王張敖為妻。張嫣便是魯元公主和張敖的女兒,也就是漢惠帝劉盈的親外甥女。

    漢高祖劉邦去世之後,漢惠帝劉盈即位,但當時朝政卻被呂后牢牢把持,劉盈更像是個傀儡皇帝。

    漢惠帝四年(前192年)十月,眼看劉盈已經成年,到了該娶妻生子的年齡了,呂后於是將年僅十一歲的張嫣立為漢惠帝的皇后。

    就這樣,漢惠帝劉盈便娶了自己的親外甥女,不過劉盈雖然無可奈何,但卻對這種有違倫理的安排極為不滿,加之張嫣年紀實在太小,因而一直未曾同房。

    呂后目的何在

    根據《漢書》記載,呂后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欲為重親”,也就是親上加親,不過我認為事情恐怕並沒有這麼簡單。原因就在於呂后接下來的動作,由於張嫣年紀太小,一直沒能懷孕,於是呂后設計讓其假裝懷孕,然後強取漢惠帝劉盈與宮女所生之子劉恭,謊稱是張嫣所生,然後處死了劉恭的生母,並立劉恭為皇太子。

    所以,我認為除了親上加親這種理由外,呂后還有更深層次的考慮。

    1、牢牢把持朝政。呂后之所以能在和戚夫人的鬥法中最終獲勝,除了呂氏集團的實力之外,與其獲得了朝臣中豐沛系的支援息息相關,例如周勃、樊噲、蕭何等人,在呂后和戚夫人當中明顯站到了呂后一邊。可問題是這些人其實還是終於漢室江山的,只是在戚夫人和呂后之間選擇了呂后罷了,在呂后野心已經彰顯,甚至展現出了以呂氏取代劉氏的跡象後,這些人對此卻是持反對意見的。這也是周勃等人為何在呂后死後,迅速倒向反呂集團的原因。呂后也知道,這些人在自己和戚夫人爭權時會選擇自己,但在呂氏和劉氏之間,還是選擇忠於劉氏。而將張嫣嫁給劉盈則可以解決這一問題,因為江山還是你劉氏的,只是這個新皇帝更加親近呂氏罷了。

    2、實現劉呂共天下。這應該是呂后的最終目的,我甚至認為呂太公之所以將呂雉嫁給劉邦就是出於這種原因,兩家之間應該達成了某種默契。所以,劉邦起事之後呂家才會不惜一起的予以支援,也是呂澤在山東起義之後積極配合劉邦的原因,同樣也是引起漢朝建立後劉呂爭權從而出現易儲風波的根本原因,甚至間接造成了韓信和彭越之死,樊噲也因此差點被殺。因此,培養一個親近呂氏的繼承人,應該只是呂后的第一步計劃,新帝繼位之後為其再娶一位呂氏女子,甚至形成劉氏為帝、呂氏為後的制度,才是呂后的根本目的。

    不過呂后的目的最終顯然是失敗了,因為忠於漢室的大臣也不是傻子,他們豈能看不出來。所以,劉恭在逐漸成年之後,有人講呂雉殺死其生母的事情告訴了他,導致劉恭與呂后之間出現隔閡,最終導致劉恭被殺。而在“諸呂之亂”後,大臣們在選擇繼承人時,更使排除了一切和呂氏的可能,最終選擇了迎回代王劉恆即位。

  • 4 # 秦皇漢武

    漢惠帝劉盈娶親外甥女純屬謠言。

    劉盈娶魯元公主和宣平侯張敖的女兒,的確是呂后出於“親上加親”的目的而安排的一場政治婚姻。但實際上,張嫣只是張敖的親生女兒,卻不是魯元公主的女兒,雖然從輩分上講二者是甥舅,但從血緣上說,漢惠帝和張嫣並無關係。

    證據一:史書記載

    最早說張嫣是魯元公主親生女兒的是《漢書》,但《漢書》是東漢時期編撰的,而西漢時期司馬遷寫的《史記》只說張嫣是張敖女,雖然張敖和魯元公主是夫妻,但在史書當中,每一個用詞都是十分考究的,“張敖女”三個字,意味著張嫣只是張敖的親生女,並非魯元公主親生女。只不過後世的《漢書》撰寫時誤將張敖女算成了魯元公主女。

    證據二:年齡

    張嫣入宮給劉盈做皇后時,年齡11歲,她的出生時間是公元前202年或更早,而魯元公主嫁給張敖的時間,最早也只能在公元前200年,因為這一年劉邦經歷了白登之圍,劉敬提出以長公主(指魯元公主)妻單于。由於呂后不同意,所以才改為用民間女子替代出嫁。

    可見,至少在公元前200年,魯元公主還未嫁給張敖。否則劉敬是無論如何不會提出這個計策的。直到白登之圍之後,才出現“高祖長女魯元公主為趙王敖後”,而劉邦過趙時,還特意去羞辱了自己的女婿一番。

    再退一步講,我們再把時間往上拉,把魯元公主嫁張敖的時間提前到公元前202年(這一年張敖剛剛嗣位趙王),到漢惠帝立皇后的惠帝四年(公元前192年),魯元公主生出的女兒最大也只不過10歲。

    證據三:魯元公主出嫁前,張敖已經有妻室

    首先是《張耳陳徐列傳》明確記載,魯元公主出嫁前,張敖已有子,其次是張敖的年齡,只比劉邦小15歲,在公元前202年左右,張敖已經是39歲了,按年齡推算,也不可能沒有子女。

    所以,漢惠帝劉盈娶親外甥女其實是後世的謠傳,張嫣只不過是張敖的親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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