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三地領域

    五歲女孩被親生父親手持硬物送上黃泉路,臨走前直喊會聽話…別讓爸爸在打我了!

    女孩媽媽請求法外開恩?這樣做對嘛?

  • 2 # 知奇麻麻

    肯定是不對的,我覺得這個女孩死的可憐,她媽是幫兇,是她媽縱容他爸把她打死的。希望下輩子再也不要投胎到這樣的人家。法律應該把他們兩個人都判刑。

  • 3 # 不凡64780627

    肯定是不對的。雖然孩子的生命是你們給的,但孩子絕不屬於私人物品,任何人都無權剝奪她生命的權力。

    孩子不端端是子嗣的傳承,更是祖國的希望和未來,中國的偉大事業得靠他(她)們傳承與發展…

    若對於一個有愛的家庭來講,孩子是愛情的結晶,更是父母的掌中寶。小孩猶如一張白紙,缺乏對與錯的認知,也不具備明辨是非的能力,得須家長言傳身教,你的樣子,就是孩子將來的樣子。難以想象,一個感情失控的男人,怎麼能循循善誘地耐心引導和教育小孩,甚至殘忍到對小孩屢下死手,這種人不配為人父,這個母親縱容這種殘忍暴力,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也是戴罪之人,有什麼理由和臉面向法院求情?殊不知法律是公證嚴明的,若不加以嚴厲懲戒,何以警視後人…

  • 4 # 留洋子麻麻

    真不知道,這是怎麼樣的一對夫婦,一個把孩子打死了,另一個還求法外開恩!難道這孩子不是你倆身上掉下來的肉嗎?難道這孩子犯了啥萬惡不赦的罪嗎?如果說孩子有錯,就不該生在這樣的家庭,不該叫這倆個混蛋“爸媽”。真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每每看到這樣的新聞,看到一條鮮活的生命毀於給她生命的父母,我都心痛不已。

    這世上有多少人都沒準備好當父母,孩子就來臨了。有些是早婚早孕,自己都還是孩子又如何當好父母呢!文化水平低,加上自己暴躁、魯莽的性格,遇上家庭矛盾,往往無法剋制自己,便拿孩子來出氣。我願意相信他不是有意要打死孩子,但他所認為的這種無意卻讓孩子致命了,事後想必他肯定很後悔。然而,人性的善與惡已在一念間形成,他的狠毒讓世人所唾棄。

    如果不能養又何必生呢!在我們當地的農村,有好多孩子都是十多歲就生孩子,他們根本都不懂養孩子,孩子生下來,都是爺爺奶奶包辦,所以兩個老人要養兒子、媳婦,還要養孫子,這樣的家庭結構顯然是畸形的。更可悲的還是,年輕的兒子和媳婦根本不懂包容對方,一場吵架,便會不歡而散,本來就不是適齡結婚,沒有婚書約束,女方便一去不回了。如果爺爺奶奶健在,孩子的命還算好,一旦爺爺奶奶管不了,孩子的父親----那一個沒長大的男人根本擔不起這份責任。不要求他保護孩子,至少也不能虐待孩子!

    這世上的悲慘故事,本不該發生。可因為父母的無知,父母的殘忍,才讓這些孩子如星星般殞落。

  • 5 # 伴媽學堂

    絕對不能饒恕這個狠心的父親!

    5歲的孩子已經有一定的自理能力和躲避危險的能力,這是被打到什麼樣的程度,才被爸爸打死,這是我所無法想象的。孩子已經會躲、會跑、會喊了,想著孩子生命最後一刻,那種無助和恐懼的眼神,讓我的心裡不自覺的痛心和扎心。想想孩子離開人世,她是經歷過怎麼樣的折磨和痛苦。

    而此時的媽媽卻為爸爸求情,難道這個孩子不是你的骨肉嗎,虎毒且不食子,何況是我們人類!

    女童媽媽請求法外開恩,這就是個錯誤的,爸爸已經是有獨立行為的人,而且打死的是自己孩子,不管孩子是不是自己的,但也應該,也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媽媽也應該自主和獨立,要明白,有的錯誤是不能犯的,既然犯了錯,就應該為此承擔後果,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如果這次你為他求情了,後面可能還會承受更多痛苦!

  • 6 # 大彬彬育兒72計

    五歲女孩被親生父親手持硬物送上黃泉路,臨走前直喊會聽話…別讓爸爸在打我了!

    女孩媽媽請求法外開恩?這樣做對嘛?

    肯定不對。

    作為兩個孩子的母親,我想問一下在孩子被打時候你去哪了?在孩子奄奄一息,命懸一線的時候你又在哪?

    現在你請求法外開恩。你有什麼資格請求法外開恩,又有何“恩”可開?

    第一,作為父母,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

    當孩子降生時,你們就有了一個新的身份,就是父母,既然決定生下她,就要負起起碼的責任。

    一個五歲的孩子,她還沒看見這個五顏六色的世間,就被自己親身父親活活打死。

    以前,我一直想不通為什麼很多家長一定要打罵孩子呢?好好溝通不好嗎?

    直到當了媽,以後才發現做父母的不易,各種問題和壓力壓的自己喘不過氣。可是,這些和孩子有什麼關係呢?

    你有再多的不易和理由,都不是虐打孩子的藉口。

    你心裡有問題可以找人疏導,或者看心理醫生;婚姻不幸是成人之間的事情,可以調教協商,最壞可以申請離婚;生活壓力大就要自己想辦法去解決。

    有病看病,沒錢掙錢。

    這些痛苦不應該由孩子來承擔,更不應該把氣撒在孩子身上。

    第二,孩子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你沒有權利決定他的生死

    就像紀伯倫所說:

    你的孩子,其實並不是你的孩子,

    他是生命對自身的渴望而生的子女。

    他借你而來,卻非因你而來。

    他與你在一起,卻不屬於你。

    你可以給他以愛,卻不能給他以思想,

    因為他有自己的思想。

    不要因為養育了孩子,就覺得擁有控制他的一生的權利,這是“巨嬰”才有的思想。

    胡適曾說過:

    樹本無心結子,我也無恩於你。

    但是你既來了,我不能不教你養你。

    那是我對人道的義務,並不是我待你的恩誼。

    將來你長大時,這是我所期望於你:

    我希望你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不要做我的孝順兒子。

    每個人生下來都是個獨立的個體,擁有自己的獨立意識。父母雖然生育了孩子,但孩子自有其人生。

    第三,母親的不作為

    如果說女孩爸爸是造成這個悲劇的直接原因,那麼母親在孩子被毆打時的不作為也是造成這個悲劇的主要原因。

    從被毆打到被活活打死,母親在這中間有很多次機會,可以就救下自己孩子。可是她偏偏選擇漠視。現在她居然還請求法外開恩?

    如果,讓他法外“開恩”了,那誰來複活那一條鮮活的生命?

    想起伊坂幸太郎說過的一句話: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經過考試,就覺得真是太可怕了!

    所以,這個爸爸必須接受法律的嚴懲,必須給虐童者一個當頭棒喝,讓孩子的權利的得到應有的保護。

    希望每個孩子都生活在Sunny下!

    作者簡介:大彬彬,育嬰師,公共營養師,一個在帶孩子的世界裡摸爬滾打的二胎媽媽

  • 7 # 雨後山林靜

    我看到這個新聞,心裡很痛。5歲的孩子,正是需要父母疼愛的時候,可是孩子不但沒有得到父母的愛,反而被父親親手送上了黃泉路。在這樣一個重男輕女的家庭中,女孩的命運註定會很悲慘!爸爸打死自己的孩子,媽媽請求法外開恩,有幾個原因,但是她考慮的都不是自己的女兒,而是為自己著想而已。

    彤彤家裡有兩個孩子,她是姐姐,還有一個弟弟。在那個家庭裡彤彤的爸爸和爺爺都是大男子主義的,彤彤出生後,全家都不喜歡她,認為女孩就是養大就嫁人,不需要好好培養對待的。這就和電視劇《都挺好》中的故事情節一樣。蘇母說蘇明玉是女孩,女孩子長大了總是要嫁人的。不需要讀太好的學校,不需要房子,一切都給兒子。彤彤的媽媽在家裡沒有說話的權利,更沒有保護女兒的能力。在彤彤出生以來,爸爸很少抱過她,只是爸爸打罵發洩的物件,彤彤在這個家庭中根本就得不到愛。

    父母開店沒有時間照看兒子,於是就把兒子交給女兒去照看。女兒才5歲,自己還是一個孩子,父母居然讓一個孩子去照看另一個孩子。只要弟弟哭了,全家人都指責彤彤。爸爸甚至還會拉著彤彤在小黑屋裡鞭打。(簡直不配做父親)這次,看到弟弟哭了,以為彤彤沒帶好,拿起菸灰缸就像彤彤砸去。直接砸到頭部倒在了地上。

    媽媽在把女兒送到醫院去時,桐桐對媽媽說:“我會聽話的,讓爸爸不要打我。”在這樣一個充滿了暴力的家庭中,孩子性格是討好型性格,一個五歲的孩子學會討好父母,而沒有了自己的自尊,只是害怕遭到毒打。

    女兒在被父親打死後,母親沒有想過要為女兒討回一個公道。在這種充滿了暴力的家庭中,下一個被打的人是誰呢?

    大家有沒有聽過《東郭先生》的故事?

    女童的媽媽要清醒一下,把事情考慮清楚。為什麼一定要讓孩子生活在這種充滿了暴力的家庭中?這樣一個家庭對孩子來說就是一個噩夢。如果自己沒有能力保護孩子,那麼,你需要做的就是給自己力量。別用自己的軟弱縱容了對方的惡行。在出現家暴時,可以找婦聯、找居委會、找新聞媒體給你支援。如果自己有經濟來源,你就有能力為孩子提供一個好的環境。如果孩子爸爸知道自己做錯了,願意悔改的話,可以給他一個機會。但是如果他一點悔意都沒有,這樣的悲劇還會發生。

    孩子媽媽請求法在開恩,不過是想到自己還有一個兒子,希望自己的兒子還有個父親照顧罷了。法歸法,情歸情,情不能大於法,如果每個人都求法官法外開恩,用眼淚來求情,而法官都開恩了,那麼法律又哪來的嚴肅性?以後這種惡行還會不斷出現。又如何給那些含冤離開世間的人一個說法?

    一個人只要有了孩子就自然成了父母,這是多麼可怕的事情?特別在重男輕女的家庭中,女孩更是遭受了太多的歧視。那些父母都把女孩當成隨意發洩的物件。

    孩子,你是天使,願你在天堂會有更多人疼愛你!不再受鞭打、不用帶孩子。每天都有人抱抱你、親親你、每天都有人陪你開心的玩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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