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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謝150100021

    謝邀,秦始皇統一六國以前,都是奴隸制社會制度,都是從奴隸制向封建社會的過渡期,由於商鞅變法使社會制度改變了,加強了中央集權的統治,生產力得到了發展,國力強盛了,統一六國是必然的,於公元前221年統一了中國,從此中國結束了奴隸制,走進了兩千多年的封建社會。

  • 2 # az2777

    實際上:

    中國沒有奴隸制,中國只有少量人權受限的家奴,不存在完全屬於奴隸主所有的生產用奴隸。

    家奴≠奴隸,如果說完全的人權是1,那麼奴隸就是0,而家奴通常是0.5。

    家奴通常是人身自由權受限,但仍然擁有生命權和財產權的。

    而奴隸屬於主人的財產,想打就打想殺就殺。

    商鞅是把秦國從封建制帶到君主專制。

    所謂封建是封君把土地封給封臣,封臣對封君效忠,提供一定的財物和軍事義務的統治形式,封臣又是自己的領地君主,幾乎擁有完全主權包括財政權、民政權、司法權、軍事權等。各大小君主世襲。

    而君主專制是指君主任命的官員代替世襲貴族的統治形式。

    山東六國都不同程度進行的強化君主專制的改革,只是程度沒有秦國高而已,也就是說是封建與專制的混合形態。

    說中國有奴隸社會的其實是對歐洲經驗的生搬硬套,五段社會理論是馬先生對歐洲經驗的總結,並不適用於中國。

    教科書的說法:

    由於馬先生的學說是我朝正統,所以你懂的……

    按生搬硬套的說法秦以前都是奴隸制,秦以後是封建制,戰國末期應該是混合狀態吧。這說法應付考試就行了,信不信由你

  • 3 # 老黑說說事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看看什麼是奴隸制,什麼是封建制。

    奴隸制,是指奴隸主擁有努力的制度,這裡的努力為奴隸主工作是沒有報酬,沒有人身自由的,而且還要絕對服從奴隸主的命令。

    封建制,(搜狗百科提到)是以封建性質的地主階級佔有土地剝削農民剩餘勞動為基礎的社會制度,這時候的農民是有人生自由權利的,享受報酬,可以不受地主命令。

    奴隸制是存在於夏商周三個時期,因為這三個時期土地是國有制,其中實施的政策是以“井田制”為基礎,因為經濟社會的不發達,國家享有土地所有權。但是到了春秋時期,奴隸制開始瓦解,原因就是“井田制”的崩潰,周天子地位下降,各郡開始興起並獨立,這時候土地逐漸允許買賣,出現土地私有。到了戰國時期,奴隸制基本沒有,取代的是土地私有,各國改革而延發出來的“封建制”,所以說,封建制度是從戰國時期開始萌芽並發展,直到秦滅六國,建立了統一的封建君主制的國家,此時中央集權高度集中,在而後的兩千年時間裡,中國一直處在封建社會。

    這裡我們又說回來,秦滅六國前,其他六國是否是奴隸制。如果這個之前是指春秋時期及之前的話,那其他六國,包括秦國都是處在奴隸制社會,但是“井田制”崩潰之後,進入了戰國時期,為了順應時代的發展,穩定社會秩序,發展經濟,各國又在進行變法改革,並不是一塵不變的。只不過當時的秦國因為商鞅變法而變革的徹底一些,所以在發展經濟方面有了快速發展,但期間的其他各國也都有了“封建”的影子。而“封建”並不是簡單的“封土建國”,也不是之前所有的“分封制”,它是一種廣義形態,是土地私有制的出現,出現了地主和農民階級,國家實行“郡縣制”等各種社會狀態聯合而組成的一種社會形態。所以在秦滅六國前的六國基本上都有封建制度的影子。

    最後,總結出來的是,在秦滅六國之前,那時候的六國是處在封建制而不是奴隸制之中。

    (由於時間關係,就沒有細講太多,如果回答不好,請大家見諒,也請大家多多補充,提出建議)

  • 4 # 種地的秀才

    春秋戰國時期,當時腐朽的奴隸制生產關係已經成為生產發展的桎梏,為了解放生產力就要打破舊的生產關係,建立新的封建制生產關係。

    首先是土地方面起了變化。殷、周奴隸制國家的土地,全是屬於王族所有,到春秋中期由於私家勢力的增長,私有土地越來越多。魯國不得不實行向私田徵稅,承認私田的存在。於是過去土地不得自由買賣的規定被打破了。到戰國更是在法律上宣佈廢除奴隸勞動的井田,承認土地私有並可以自由買賣。打破了奴隸主在土地上世襲的權利,確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促進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在土地從王族所有制到私有的轉化過程中,出現了新的生產關係即封建租佃關係,隨著租佃關係的產生與發展,私營工商業也跟著興起,出現了以煮鹽或冶鐵興起的富商,也出現了一些獨立經營的手工業者 ,他們居於小私有者兼生產者的地位。還有相當數量的自耕農,他們自行生產來維持一家人的生活,他們是國家的直接賦斂物件。出現的這些新的階級和階層說明社會在起著急劇的變革,舊的奴隸制日益瓦解,新的封建生產關係在逐漸形成。

    從春秋後期開始,新興的地主階級就向奴隸主開展了奪權鬥爭,並陸續奪得實權。三家分晉和田氏代齊新興地主階級在晉、齊兩大諸侯國裡建立政權,標誌著封建社會的開始。

    到了戰國時期,新興地主階級開始了全面進軍,變法的熱潮也席捲了各個諸侯國,但是奴隸制階級不甘心失敗,於是很多國家內部發生了地主階級和奴隸主對政權的相互爭奪,變法也無疾而終,只有秦國的商鞅變法做的比較徹底,到了秦始皇時終於完成了統一六國,結束了封建領主的分立局面,開創了專制主義封建的大一統之局,把中國封建制往前推進了一大步。

  • 5 # 武俠評論員目木

    首先,我們要明白何為“封建制”?——“分封建國”之意,即分土地建立國家。最典型的就是武王伐紂後分封兄弟子侄功臣,讓他們到全國各地建立國家以拱衛周王室,比如武王姬發分弟弟姬旦建立燕國,分姜子牙赴膠東建立齊國……

    其次,我們要明白我們教科書,包括這個問題中所提到的“封建社會”的說法來自於馬克思。馬克思認為人類歷史社會程序包括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和共產主義社會。郭沫若先生以此理論以中國為代表,論證了馬克思主義的理論也適用於中國,後來也成為了我們統一的認識。

    再次,不過我們必須明白並非所有中國學者的觀點是郭沫若先生一樣的,比如呂思勉先生在《中國簡史》中認為,中國的封建制在秦始皇統一六國後就結束了,為何?分封建國的時代從此基本結束了,何時還曾建國?漢初漢高祖劉邦吸取秦亡教訓分封劉氏子弟為王,釀成了“七國之亂;西晉司馬炎吸取曹魏被篡權教訓分封子弟為王,引發了“八王之亂”和“五胡亂華”;朱元璋分封子弟為王,造成了“靖難之役”……

    再次,回到周朝的分封制。周武王分封諸侯的出發點是好的,但是諸國之間的血緣關係越來越遠,幾百年後終造成了春秋戰國的大混戰,三十六計,各種陽謀陰謀紛紛上演……直到秦始皇一統六國。始皇帝聽取李斯的建議,顯然吸收了幾百年大混亂的教訓,廢除了分封制,實現郡縣制,其中縣的制度一直延續到了兩千二百多年後的今天。郡縣制度對中華民族的大統一大融合起到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最後,我個人偏向於呂思勉先生的觀點。秦國商鞅變法舉阡陌,發展生產,獎勵軍功,舊的貴族遭到了打擊,而積極開墾和參軍的農民地位迅速提高,待到始皇帝一通六國行郡縣制後已成為全國的主要力量。彼時舊貴族還在哪裡?消失殆盡……那奴隸呢?雖然還有一些奴隸,特別是漢朝很多人為了避免人頭稅賣身為奴,也是少量存在了。從此中國進入了真正的農業時代、農業社會,一直延續到近代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崛起,不過也由於種種原因,直到改革開放後商業工業的力量才逐步超過了傳統農業,且直到最近幾年中國的城市人口才歷史性的超過了農業人口……

  • 6 # 時間的河Omnis

    注意注意注意:

    封建二字指“封土建邦”,最直觀的封建制是周朝;秦王朝大一統後實行的是郡縣制和中央集權,並非封建。

  • 7 # 歷史鹹談

    我想在中國歷史,東周的戰國時期,是歷史上的一個轉折點,它區分了中國的奴隸制社會和封建制社會。

    在西周和西周以前,君主分封子孫大臣替他管理國家,這些分封主就是最大的奴隸主,然後這些奴隸主再分封小的奴隸主。這樣就形成了以奴隸主管理國家的奴隸社會。

    奴隸依附於奴隸主,沒有人權。每天在奴隸主的井田裡勞作,奴隸的辛苦勞動果實全都是奴隸主的,而奴隸主什麼只要監督奴隸好好勞作就行。

    但是隨著鐵農具、牛耕和興修水利,使得生產力大大提高,這樣就解放了一部分勞動力。而奴隸主不可能讓這些空餘勞動力白吃白喝,就開始私自開耕私田。奴隸主為了提高奴隸的勞動積極性,開始實行新的政策,讓奴隸自己開荒,開荒的土地生產的糧食,只要上交一部分,其他的屬於自己。

    這樣整個生產關係開始了變革。原來的井田公田,變成了私田。原來的奴隸變成了農民。原來的奴隸主擁有奴隸和土地變成了只擁有土地。但是這個時候,這些生產關係的變革並沒有國家和法律的承認,所有的地主都在心驚膽戰,生怕國家沒收私田。

    而這個時候戰國時期的秦國進行了商鞅變法,這變法的最重要一條就是國家承認土地私有,允許土地自由買賣,建立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得到了所有新興大地主的擁護。也是使得秦國能夠快速強大的一個重要因素。

    隨後各個國家相繼進行變法,像李俚,吳起等等,都開始承認國家土地私有,確立了地主階級的權益。但是因為他們的變法並不徹底,就使得他們的表達陸續失敗,但是新興大地主的地位已經陸續有了自己的地位和影響力。

    所以說在秦國統一六國之前,雖說在政治文化上還沒有成為封建制社會,但是在經濟土地方面已經成為了封建制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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