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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神農頂

    謝邀答。您瞭解是什麼原因嗎?一般來說,把孩子送進學校,就是接受教育。教育不僅僅是語文丶數學、地理。教育還包括道德品質,體育、和規矩。如果您的孩子在學校犯了錯誤,老師採取罰站也是教育。我們讀書的時候老師還用教鞭呢。所以,家長不要干預學校的教育。當然,家長可以和老師溝通,求得涼解。

  • 2 # 奔奔起跑

    一.瞭解情況。當然是和老師溝通了,看這個罰站三星期的處罰行為有沒有已經實施。誠懇的找老師談一下,承認孩子錯在先,願意接受老師的批評教育和除罰站以外的恰當的懲戒。

    老師同意大家高興。老師不同意呢?

    二.當老師固執地要執行這已經觸犯法律的錯誤行為時,去找具有法人資格的,第一責任主體學校,也就是校長,向校長如實反映情況,尋求校長拿出處理意見。

    再接下來怎麼做?你應該會的?

    至於罰站算不算體罰?給你找個說法,自己判斷。

    【摘自百度,有刪減】

    《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都對體罰的違法性問題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也就是說,體罰學生,不管是否產生了嚴重的後果,其行為的屬性是肯定違法的。具體而言,體罰學生至少在以下幾個方面侵犯了學生的權利:

    1、 學生的人身自由權受到侵害

    人身自由是憲法規定的每個公民享有的最基本的權利,學生也享有此項權利,教育教學中對違犯紀律學生關禁閉或者放學後長時間留學生補作業、面壁、罰站,以及為了沒收玩具而搜身等,它不僅侵犯了學生的身體健康權,而且還侵犯了學生的人格尊嚴,更是在某一時間內限制學生的人生自由,這種體罰或變相體罰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

    【解讀】罰站,短時間不在此列,長時間(像罰站三個星期這樣的)可以解釋為是一種變相的體罰行為,是嚴重違法的。

    2.學生的人格尊嚴受到侵害

    人格尊嚴是《憲法》賦予每一個公民應享有的最基本的權利。在教學工作中一些教師為了達到所謂的教學目的,所實施的一些體罰或變相體罰行為,如扯頭髮、打耳光、罰站立、罰勞動等,表面上出於對學生的懲戒,以達到教育的目的,其實質上教師已經將自身人格凌駕於學生人格之上,借用“教育者”這一名義進行的違法行為,儘管每一次體罰都觸及學生的皮肉,但這種傷害卻是心靈上永久的痛楚。

    【解讀】罰站三個星期,對一個享有人格尊嚴的學生的侮辱是很深的,屬於過激的職務行為,此行為已嚴重違法。

    3.學生的受教育權受到侵害

    《憲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

    說:受教育是公民和未成年人享有的權利。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還有許多的因違犯校規、班規或勞動紀律,被教師逐出教室,罰站或以勞代學等不讓學生進入課堂聽講的行為,剝奪了這些學生在教室聽課的機會,致使他們不能享有和其他學生平等的受教育的機會,其實質就是侵犯了學生的受教育權。

    【解讀】罰站三個星期,學生還怎麼聽課啊?這不是剝奪了學生的受教育權又是什麼呢?

    老師為維護教學管理秩序對學生進行體罰,實質上就是教師代表學校教育管理學生的一種過激行為,因而,學校應對教師的職務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 3 # 語文線上

    罰站本身就屬於體罰,罰站三週這絕對是高強度的體罰。

    我很奇怪老師的恆心,怎麼就可以讓孩子連續站上三週,這得有多大的驕橫和狂妄作為支撐才能做到阿,對於這樣的老師不要也罷!如果是我的話,不管她的教學成績如何優秀,不管她多麼富有教學經驗,只要讓我孩子站上三週,我一律拿下,天王老子也不行。為什麼?先做人,後為師!做人都做不好,更別說為師了。那種逼迫學生的招數都不是老師的智慧,而是老師的愚昧和虛妄!

    當然家長的過失也很明顯,孩子站了三週才發現,之前竟然毫無察覺,即使孩子不說,我想這老師肯定會向家長反應過孩子平時的表現情況。只是被忽略了,或者家長和孩子都沒有拿當回事。造成老師一直讓學生站著,等著家長和學生改過醒悟的那一天!

    如果你實再不願換老師,也不願意投訴老師,就想盡快處理過去再說。那麼我建議家長親自到學校一趟,詢問一下家長的情況,或者到老師家裡去和老師好好談一談孩子的教育。這都是很有必要的。或許老師閉門不見或者不讓到學校去。電話交流也可以。首先承認自己的過錯,然後詢問一下老師,家長在教育孩子方面應該注意什麼?多傾聽老師的意見。

    你對孩子的重視,本身就是對孩子的支援。雖然沒有找老師,但也起到了找老師的作用。這種情況,應該會迎刃而解!

  • 4 # 美石奇緣82042234

    一、教師罰站於違反紀律的學生,如遲到,早退,曠課等,這也許是司空見慣的事。 二、罰站後不服,屢教不改,學生之過,家長負有失教之責。 三、教師罰站,本意是讓其悔改;但也不能讓其站立太久;或屢試不爽;應與家長溝通,配合好自已的教學重任才是。 核實具體情況後,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協調好師生關係;老師與家長的關係;家長與老師和學校的關係。和諧共處,一方是以求學為目的;另一方是以桃李滿天下為已任;大家心往一處想了,一切都好說。謝謝邀請!

  • 5 # 淼海

    第一:肯定算體罰.

    第二:老師有問題.

    第三:家長有問題.

    我不能理解教師罰站學生三個星期的行為,真的有什麼事為什麼不與家長溝通?要是家長缺席說明這孩子缺少愛的關懷,你就更不能以暴制暴了,孩子畢竟是孩子不同於社會人.我更不能理解這孩子的家長,你孩子都被體罰三個星期了你居然不知道?平時和孩子有交流,有溝通嗎?嚴重失職的爸媽!

    家長應該趕緊到學校瞭解情況,與孩子溝通,與老師溝通,與校長溝通.如果孩子真的犯了大錯,體罰也沒對身體造成損失,我覺得以孩子的德育為重點不必把事情鬧大.

  • 6 # 喜馬小弟

    老師讓學生罰站,算是體罰,學生是來學校學習的,不是來學校被老師罰站的,儘管學生做的錯誤再多,也不能讓老師懲罰學站生三個星期。

    其實在生活中,體罰或許每一個學校都會存在,尤其是體育課。

    我從小學、初中、高中到現在,好像每個學校多多少少都有體罰,原因是學生大多數沒有按照老師的要求做,老師生氣,懲罰一下學生,以儆效尤(殺雞給猴看,看你們誰還敢有下次)一般是因為作業問題和上課紀律問題,這些會讓老師感到煩惱,如果每個學生能夠認真按照老師要求完成作業,或許老師也不會特別生氣。

    當然,如果你是抄作業,而且錯的題和你抄的那個人一模一樣,那麼老師怎能不生氣呢?老師辛辛苦苦給你講了那麼多,到頭來別人花費了一個小時做完的,到你這裡五分鐘就全部抄完了,不僅讓另一個人很難看,而且讓老師面子往哪兒放?老師花了幾節課講,目的就是為了把學生教會。

    老師是希望所有人能夠認真聽講,常常不聽講的人會被罰站,甚至是讓出去罰站,不讓學生聽講課,讓學生知道不想聽課是什麼滋味?

    如果學生是在小的時候,這樣的算是比較嚴重的,家長應該和老師溝通。

    但是我記得小時候好像很多的家長都跟老師這樣說,孩子不聽話,儘管打,儘管教訓,看來家長也希望老師能夠認真管教孩子,像這樣的孩子一般都是與家長作對,與老師作對的頑皮孩子。

    如果,家長並不想讓這個孩子受到傷害,應該主動與老師溝通,共同解決孩子問題,保證孩子不會在犯某錯誤,一般老師都通情達理,應該對這個學生特別管教了。

  • 7 # 京都之星

    嚴格地說算是體罰。。但是:老師在懲罰學生,說明這個老師還是關心這個學生,說明他眼中還有這個學生。。。

    作為家長:應該理智地對待這件事,主動打電話或者找老師見面談談,從共同教育學生的角度出發來談。不要想著這個老師對你孩子這樣那樣。

    懲罰學生,最好不要讓學生在教室外邊,因為這會剝奪學生受教育的權利。

  • 8 # slytherin162299945

    屬於體罰,老師存在錯誤行為,應該及時與老師溝通,瞭解老師行為的動機,同時關注孩子的問題,瞭解孩子存在什麼問題。

  • 9 # 說文寫作

    什麼鬼?

    罰站三星期,這怎麼能不算體罰呢?另外,還要看是哪個學段的學生,如果是小學生,只怕家長早就衝到學校了。讓小學生連續站三個星期,那絕對是嚴重的教學事故。初中生和高中生,年紀大了些,但是也挨不住連站三星期啊。

    如何解決呢?先跟孩子交流,真正弄明白,老師為什麼這麼做,切記,跟孩子交流的事情,一定要確保孩子把一切都交待清楚了,只有這樣,等到學校見到老師的時候,才知已知彼。

    但無論如何,作為老師,應該知道,孩子犯錯是不可避免的。莫說是學生,就算是成人,又有幾個保證一兩個月內在單位不犯錯呢?

    只是,問題的關鍵是,如何對待犯錯者。很顯然,這位老師的做法,過於極端。也許這個學生已經讓你徹底沒耐心了,也許這個學生天天課上搗亂,也許還有很多也許,但是,連站三星期,你就不怕,以後你上不成課嗎?

    當然,作為學生,也要懂得知錯改錯。今天老師在氣頭上,可能說話有些重,也許你是個中學生那時也很氣,於是就槓上了。最終,就被罰站三個星期。

    但是,第二天彼此氣消了,可有再找老師承認錯誤呢?我想,沒有一個老師是無緣無故讓學生站一節課,更別說三個星期了。

    再者,你的老師做出這種決定之前,想必已經用了很多方法跟你打交道了。你怎麼就不向之前學習,好好認錯呢?

    最後想說的是,小學時,誰沒被罰站過呢?不知道,你被罰站過幾節課呢?

  • 10 # 天馬行空37592

    你能不能先說一下為什麼罰站?而且還是三個星期,準確嗎?我想要麼老師精神病,要麼這個學生幹了件一般人幹不了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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