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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吳少博律師事務所
自然形成的商鋪和門面房,在拆遷補償中要注意這幾點!
文章導讀:有很多企業在臨街房經營實體店,或者臨街房被租賃給他人經營,形成一種商鋪門面的形式。這就叫做自然形成的商鋪和門面,在拆遷中這種房子要如何補償呢?
一、自然形成的商鋪和門面房的幾種分類
1、證照齊全但沒取得商鋪房產證的,參考門面房價格補償。
證照齊全並且取得了營業執照可以對外經營,在傳統的觀點中就是一個臨街商鋪,基本滿足了門面房的客觀要件,只不過沒有取得商鋪的房產手續,這樣就應該參照門面房的價格進行補償。
2、沒有房產證和土地證的租賃房屋,或者用租賃的土地自建的房屋,參考停產停業補償。
租賃的房屋沒有房產證和土地證,或者租賃土地自建的房屋,但是對外產生一種商業經營的行為,原則上就不能按照第一種情況來補償。因為補償價值大部分都在土地上,取得土地使用權才能按照實際狀況來進行補償。所以說,這個情況主要是按照你的經營情況來進行補償。也就是在經營利潤和停產停業損失方面,可以給予一定的補償。
3、店鋪完全是租賃的房子,不能按照商鋪來補償。
雖然完全租賃的房子,其房屋產權屬於房東,但是租賃過來以後,適當改造形成商鋪經營的形式的,原則上應該適當給予停產停業損失補償,以及室內裝修附屬物的補償。不過,這種情形是完全達不到商鋪補償標準的。
二、商鋪的補償方式:貨幣補償和產權置換
2、產權置換也被稱作產權調換,根據評估方法不同,有兩種置換方式。價值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式,透過對被拆遷人房屋的產權價值進行評估,之後再以新建房屋的產權予以價值的等價置換。面積標準產權置換指的是以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應安置面積內不結算差價的異地產權房屋調換。產權置換分為兩種形式:異地安置指由於開發商專案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透過產權的增減,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專案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透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三、商鋪拆遷補償包含如下部分
1、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過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裝置除錯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卸、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償費等費用。
2、基於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包括速遷費、拆遷獎勵費等。但是要在看到拆遷協議以後,才能確定拆遷是否合法,以及要爭取哪些賠償。
3、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也將得到補償。拆遷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按照所涉及的在冊工人數,或者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實際從業人數,給予一次性最低工資補償。其中過渡期18個月以內的,補償6個月;過渡期18個月以上24個月以下的,補償10個月;由於拆遷人的責任而延長過渡期限的,從逾期1個月起每逾期1個月,補償1個月。拆遷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證》所載明的租金標準的50%補償,直至回遷為止。
四、沿街商鋪補償的法律依據
1、2011年3月國務院頒佈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第十七條第三款、第二十三條分別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第二十三條 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2、拆遷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按照所涉及的在冊工人數或者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實際從業人數給予一次性最低工資補償。其中過渡期18個月以內的,補償6個月;過渡期18個月以上24個月以下的,補償10個月;由於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從逾期1個月起每逾期1個月,補償1個月。 拆遷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門核發的《房屋租賃證》所載明的租金標準的50%補償,直至回遷。
3、如果和租賃方合同有約定,按約定辦理。無約定的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拆遷租賃房屋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你可以要求同拆遷人及租賃方商談補償事宜。具體標準,要看所在城市的城市拆遷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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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奮鬥6614579998628
門面房承租的經營戶在城市房屋徵收時,應當得到經營損失補償、搬遷補償和承租者自行裝修部分的補償。但按徵補條例的規定,政府只對房屋所有權人給予補償,但有的地方政府對這部分也有直接給付承租人的。
嚴格的說,房屋徵收時這部分的補償應當門面房所有權人得到後再轉交承租人。如果房屋所有權人拒絕轉交,承租人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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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商鋪承租人的補償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主要參考商鋪平常的營業額。通常是6個月營業額的補償。
(二)裝修裝飾的補償
會有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然後給出賠償標準。
(三)搬遷費
對於商鋪設施裝置搬遷的補償。
(四)其他獎勵補償
比如限期搬遷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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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京尚拆遷律師
在租賃合同還沒有到期就遇到房屋拆遷,這種現象普遍存在,承租方的可以獲得哪些補償呢?
1、先了解下,在租賃合同還沒有到期就遇到房屋拆遷,在這種情形下,被拆遷人(房東)能夠選擇的補償方式:
(1)租賃期限未滿的房屋拆遷,如果被拆遷人(房東)與房屋承租人解除了房屋租賃關係,或者被拆遷人(房東)對房屋承租人進行了安置,則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方式。
(2)租賃期限未滿的房屋拆遷,如果被拆遷人(房東)與房屋承租人沒有解除租賃合同,則拆遷人應當對被拆遷人實行屋產權調換。產權調換的房屋歸被拆遷人所有,但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遷人(房東)應當與原承租人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2、對私有房屋補償的處理
拆遷人給予被拆遷人的貨幣補償款、安置房歸被拆遷所有。但是,被拆遷人(房東)應當負責安置房屋承租人。
3、房屋拆遷補償款之外的其他補償費的處理
(1)如房屋的出租人對承租人對此有約定,則直接按照約定來辦理.
(2)沒有相關約定,則依據法律規定來處理。
承租人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對房子進行了裝修,那麼在遇到房屋拆遷的情況下,拆遷人應補償承租人因此而遭受的裝修損失費。
裝置遷移費和安裝費、搬家補償費、臨時安家補助費的時候,拆遷人應將上述款項發放給確因拆遷而搬家、裝置遷移和臨時過渡的承租人。
裝置搬遷和安裝費用、無法恢復使用的裝置按重置價結合成新結算的費用,應歸裝置所有人。
因拆遷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歸遭受實際損失的經營人。
房屋承租人在搬遷的期限內提前搬遷的話,也是會有一定的搬遷獎勵費的。搬遷獎勵費由拆遷時在被拆遷人(房東)房屋內實際居住的人(承租人)之間予以分割。
法律依據如下: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該《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對因徵收房屋造成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房屋被徵收前的效益、停產停業期限等因素確定。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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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江南1220627
1.搬遷前期費用和搬遷工程中發生的停工費用,機器裝置除錯修復費用以及物資的拆缷,包裝和運輸,解聘員工補發費用等等。
2.拆除房屋造成停產停業,需要補償,在規定的過渡期限內,按照所在冊的工人數或者工商營業執照登記的實際從業人員給予一次性最低工資補償。
3.基於拆遷政策發生的獎勵費用,根據合法的拆遷協議,確定哪些賠償。
回覆列表
店面房、門面房嚴格來說叫做商業用房。
拆遷是政府與房屋所有者,也就是業主之間發生關係,而租戶是租客與業主之間合同關係,與拆遷沒有直接的關係,大政策上沒有補償款,在合同沒到期的情況下,只能透過與業主協商解決,協商不成走司法程式!當然,各地區地方政策或有些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