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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騎貓追魚

    你是綠燈,那麼行人就是闖紅燈。對於闖紅燈的行人,沒有禮讓一說,只有撞沒撞上一說。

    說白了,只要不出事,保證安全的情況下,你搶著過沒問題。

    記住一點就行,行人合法過馬路,才有禮讓一說。

  • 2 # 木易一心

    法律上算違章,道德層面不算。我也遇見過你這種情況,紅綠燈路口我車速很快,後車更快,他也想在紅燈前衝過去。一個行人橫穿時,我點了腳剎車,想停車,但從後視鏡見後車不知情並不減速,在我車後死命衝,沒有半點停的準備,我怕後車追尾我車,他車上人或我車上人受傷,硬著頭皮衝過紅燈,被照了像,後車來個急剎車晚一點,車身衝上大半人行橫線才停下。有人說撞車是後車追尾,這種說法想法法律上沒錯,但道德上不對,真正我剎車他會來不及,撞上會造成人員傷亡,兩害相權取其輕。另外交通規則也有:可能涉及到生命危害時,可以不受交通法規限制,所以我去申訴調取監控,警察取消了當次拍照無效,不做扣分罰款處理。即使被扣分罰款,這樣做也是正確的。

  • 3 # 開啟車窗看景色

    過綠燈的時候,只能靠你的觀察力,機敏程度,預判能力。一般有燈沒燈,過十字路口都應該減速行駛,如果行人、車輛稀少,可以給一腳油衝過十字路口。只於後車能不能追你尾,這個時候你不能去考慮那麼多了,你的注意力應該集中在路口的兩側及車輛的正前方,你沒有能力左顧右盼還管著後車,你沒有三頭六臂孫悟空的水平。這個時候正確駕駛方法應該是: 盯著訊號燈→減速行駛→看左右人群和車輛→盯住前方→確定安全後快速透過。

    行人闖紅燈,屬於違法行為,禮讓行人不是禮讓違法。過綠燈時,不需要禮讓,車輛在保證安全的前題下,駕駛人預判行人與車的距離,離車較遠,分析你的車能過去的話,果斷前行,不必禮讓,不能慣著這些違法的行人,機動車綠燈通行天經地義,符合《交通法》,慣時間長了違法行人的臭毛病總也改不了,下次照闖紅燈不誤,我不信不去禮讓闖紅燈行人是違哪條法,犯哪條規?

    當然,違法行人不是讓你去硬撞,這樣做真的違法了。行人快走車前了,仍需要避讓,避讓不及或採取措施不利,那是另當別論。這樣有責任也是10%的責任,而不是主責或者全責。這個尺寸一定要拿捏準了,我相信這條無責賠償的不合理條款早晚是要修定,讓道路通行的所有參與者真正能實現公平、公正、合理的共同原則。

    綠燈通行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怎麼開也不算違章,只要你曾經避讓過。我開了24年的車,從未因此罰過,我遵循的原則就是(綠燈時)避讓而不是禮讓。

  • 4 # 坦然自若233

    有禮讓斑馬線不禮讓肯定算違章,無禮讓要求的路口可以選擇透過,實踐中因停車禮讓被追尾事故確實很多,這於現在開車人遇路口總想快點透過免得吃紅燈有關。

    過紅綠燈碰見行人橫穿道義上還是要停車讓行,畢竟生命是第一位的,就算被追尾也是沒有辦法的事。但是遇路口做到提前減速觀察相信被追尾的機率還是很小的。

    多說一句,遇燈訊號前3秒後3秒搶過是最危險的時刻,所以提前觀察是否透過是最好最安全的辦法。

  • 5 # 每頓控制在2元

    只要符合規則就是違章了。法律不能太講人性化,不然每個人都一大堆理由訴苦,根本沒法執行。你這個案例中,你說行人橫穿,但是我們開車都知道,我們中國特色的這個交通環境,你只能預判,或者是提前點剎預防。

    當然也不是所有路口都有攝像頭,因此也大可不必太害怕,真的判違章了,交錢,以後注意就是了(可以嘗試申訴撤銷)

    所以有個記錄儀是很重要的

  • 6 # 平安是福132597621

    如果你是綠燈,行人闖紅燈,只要你碰不著他就沒事,要是行人綠燈,那你就不用怕追尾,因為任何形式追責的全責,你倒車追尾除外!只要你不違章,怕什麼追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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