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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影視壇譚

    最近熱播劇《知否,知否,應是綠肥紅瘦》的故事就是發生在宋朝。明蘭回老家宥陽幫助堂姐處理了一樁和離(離婚)事件。影中也多次提到和離。

    看來這個宋朝還挺開明得嘛。但是具體要怎麼操作我們還是不大清楚。如果真的有這回事的話也就是說潘金蓮任何時候都可以提出離婚羅。那她幹嘛不提出離婚來呢?她是被人賣給武大郎的,武大郎又矮又醜,潘金蓮漂亮風騷,隨便都可以找個比武大郎強的人嘛。她不離婚是不是因為那會兒女子大門不出,二門不邁的。還沒有機會認識一個合適的可隨時讓她有安身之處的備胎。離了武大郎吃穿用度都成問題。畢竟武大郎用知名品牌武大郎燒餅養活她也總算是吃喝不愁嘛。

    對,肯定是這個原因。終於有一天,潘金蓮開啟窗戶的時候,支窗戶的竹竿掉下去了,不偏不倚砸到了著名的高富帥西門慶的頭上。西門慶剛想抬頭怒罵,一抬頭看見的是一個絕色美嬌娘,立刻酥倒在哪裡(論一個竹竿引發的孽緣血案)。

    從此二人勾搭成奸。按理說,如果這個時候潘金蓮提出離婚是合情合理的啊,反正宋朝法律允許的吧。當時潘金蓮和西門慶肯定有此打算並在醞釀密謀。可惜之前我們高大威猛的打虎蓋世英雄,威名遠揚的武松回來探望過武大郎。潘金蓮勾引他不成的那次,武松曾嚴重警告過她讓她好好和大郎過日子。那潘金蓮跟西門慶心裡是絕對忌憚武松三分。不敢明目張膽提出離婚。一是怕周圍閒言碎語說她離婚是不守婦道要被大家詬病,二是如果武松知道了她是紅杏出牆西門慶。恐怕他們命比那隻老虎還慘!

    於是這兩個傻逼加王婆這個毒婦竟密謀毒死武大郎……

  • 2 # 錦翼

    宋朝法律中女子的確可以申請離婚,《夷堅志》中有個故事:有個大款王八郎在外面包養二奶,妻子就和他打官司離婚,法院判離,而且因為過錯在王八郎,把孩子也判給了這個妻子,妻子還分得一半家產。

    這簡直就是現代法律的離婚啊。但是潘金蓮為什麼不離婚,我以為:

    第一這怪施耐庵啊。他老人家是元明時期的人,元時候女性的地位急劇下降,女性簡直成了一件貨物,完全沒有任何自主權,創作小說的人可能要受到自己認識的侷限性。施耐庵壓根就沒有離婚這個概念,怎麼能讓潘金蓮離婚呢?

    第二潘金蓮的身份原來是大戶人家的使喚丫頭,她跟著武大郎來到陽穀縣,人生地不熟,離婚了投靠誰?武大雖然長得醜,但是人不錯啊,對她也很好。可能好過她在張大戶家的日子,不被人尊重,大概這個時候她體會到了作為一個人的樂趣。但是她在西門慶這裡得到了更多,西門慶不光尊重她(追求她),還給了她一種貌似愛情的東西,她自然伸手抓住。那麼她為什麼不離婚呢?

    我想如果自然發展下去,她肯定要離婚的,但是沒有等到那時候,他和西門慶的姦情就被撞破了。

    第三可能潘金蓮也知道,西門慶對她的好那不過是為了得到她,這一切都是假象,倘若自己真的跟武大郎離婚,西門慶家也未必容得了她。到西門慶家也不過做個妾。而且地位低下,這一切不過是鏡花水月。對於生活絕望的潘金蓮看到這美好的Phantom,哪怕明知道是井也要跳下來。

    人生那麼苦,就享受這一把吧。

  • 3 # 七追風

    宋朝確實有“和離”,而且蠻普遍的,但是潘金蓮不行,她不敢啊!

    雖然這是小說內容,但也可以拿來分析一下。首先,“和離”指的是雙方友好協商,共同意願下的離婚。很顯然,武大郎是不會主動離婚的。

    就算不徵得武大郎的同意,潘金蓮也必須有足夠的理由才行。有史料明確指出了,妻子可以提出離婚的情況。首先就是丈夫無法養活妻子,可以提出離婚;還有就是丈夫“出外三年不歸”,可以改嫁;被夫家的親屬霸佔,也是可以提出離婚的。

    很顯然,潘金蓮的條件並不符合。

    小說中的武大郎雖然個子矮,但性格好,賺錢養家,挑不出其他錯來。如果沒有理由就提出離婚,一定會鬧得滿城風雨,官府同不同意先不說,潘金蓮還是要臉面的。

    其次,潘金蓮忌憚著武松呢!就武松那武力值和性格脾氣,再加上對大哥的感情,是不會允許這種事情發生的。

    潘金蓮想離開武大郎,也必須考慮怎麼說服武松。所以,小說中她選擇毒殺武大郎,也算是為了矇騙武松吧。

    潘金蓮不敢離婚的最重要一點,就是她必須有個去處。

    武大郎和潘金蓮是從清河縣搬到了陽穀縣,最主要原因就是躲避清河縣小混混的騷擾。在陽穀縣,潘金蓮也算是過了一段時間的穩定生活。其他的不說,武大郎對他好那是真心實意的。

    從小當“使女”受欺負的潘金蓮,一定也盼望著過上穩定生活。要不是高大威猛的武松出現,估計這種小日子還能持續很長時間。

    如果潘金蓮離婚,她能去哪?

    自己沒有賺錢的本領,飯都吃不上。至於那個西門慶,完全是貪戀美色,潘金蓮是很清楚的。自己真要是進了西門慶家裡,必然會遭到其他妻妾們的欺負……

    潘金蓮原本的打算,僅僅是和西門慶鬼混。要不是這事兒被撞破,沒法收拾,武大郎又威脅要告訴武松,潘金蓮也不會下毒的。一步錯,步步錯。

    所以我們看小說,有時候覺得奇怪,為啥潘金蓮不離婚?因為她跟著武大郎好歹是獨立的安穩的,不受欺負的。

  • 4 # 驍勇34

    誰說沒有?

    當時潘金蓮向衙門司提出了離婚申請,理由是武大郎患了腎衰竭不中用,無法行夫妻之事。

    衙門司派王婆(王婆是街道司管事)調查後給出初步意見,武大郎確實是在西門慶的藥鋪購買了“匯源腎寶”,西門慶也每天都得去他家給打針。再經鄰居證實,潘金蓮所述事實成立,於是便傳喚了武大郎。

    而武大郎拒不承認,在堂上大鬧,反咬潘金蓮與西門慶通姦。也趕巧,在外抓人的都頭(現刑警隊長一職)武松回來了,詳細問詢緣由後,以家醜不可外揚要求停止裁決,知縣礙於武松的面子,不情願的答應了。

    回到家後,潘金蓮咬定是武大郎在玷汙她的貞潔,並提出理由堅持離婚。而武大郎由於有武松撐腰,堅決不離,並強調是她先有染。武松調解不成,便差手下將西門慶請了過來當面對質。

    西門慶拿出武大郎買藥和親自給他打針的發票後,武大郎啞口無言了,但馬上又堅持自己的觀點,當著西門慶和武松的面兒打了潘金蓮一記耳光。

    這一打不要緊,潘金蓮羞憤難當,一轉身便從二樓跳了下去。

    好在樓下看熱鬧的一個鄰居順手擋了一下,潘金蓮只是摔斷了幾根肋骨。

    武松一看這情況,知道冤枉了嫂子,大罵了武大郎一頓後,將西門慶送走,把嫂子抱起回屋(武松身高1.8米,武大郎不足1.2米,抱不起來1.7米的潘金蓮)。

    沒想到這一抱,潘金蓮竟頭一次有了一種說不出的感覺。在接下來一段時間,煩透武大郎的她全由武松照顧。由於摔傷的部位有些敏感,經過武松幾次“細心”換藥後,潘金蓮沒再提出離婚訴求。

    二個月後,潘金蓮傷勢漸好,武松不經意間總感覺被一雙含情脈脈的眼睛盯著,一張嬌美的臉龐有意無意的貼向自己。俯身換藥時,更會感到耳旁似乎有一絲微微氣息“近在眉捷”。幾次臨界點過後,武松失眠了。

    ……(後來的一段時間,武松退怯了,潘金蓮心涼了。武松走後,託王婆照料嫂子,王婆不懂醫術,便常把西門慶領著,一來二去…………)

    潘金蓮與西門慶好上後,又開始起訴離婚。武松在外縣聽說後,知道潘金蓮在恨自己,也是在給自己上眼藥。但是,他自私了,為了……給縣令寫了一封信,潘金蓮沒離成。

    這回沒離成壞了,武大郎知道武松肯定幫忙了,便天天把潘金蓮往死裡打。潘金蓮實在忍受不了了,就買了一包砒霜,準備一死了之。

    有一天晚上,潘金蓮給武松寫了一封絕筆信後,正準備喝藥而去,沒想到武大郎發現了她的舉動,又是一頓暴打。這下徹底讓潘金蓮失去了理智,趁他打累睡著的時候,掐著脖子,把砒霜全灌了下去。

    後來的事兒,又是書中的那些了。

    不過武松沒有痛下殺手,他知道是因為自己暗中做梗,潘金蓮婚才沒離成,使武大郎間接送了命,只是回去找了西門慶“撒氣”,沒想到一拳打死了西門慶的哥們兒(那倒黴蛋夠義氣,擋在西門慶身前),最後被充軍發配。

    武松二龍山落草後,得知潘金蓮在西門府裡受瓶兒、梅兒的欺負混得不好,內疚之下便回去看了潘金蓮幾次。

    上梁山後,潘金蓮也離開了西門府,下落不明。

  • 5 # 風134738142

    —在封建社會,由於思想的侷限,認識的根源,社會制度以及人們厚德,忠義的影響,人們對三從,四德特別看重,認為如果離婚,那是很丟人的事,傷風敗俗的,不光離婚對自己的名譽有影響,對自己的父母,家庭也是有影響。

    二,仁義理智信,是宋朝的典行規範,尊長輩而雙手行之於禮,女子有閨房而不能隨便出,女子一定要與不相識的男信保持距離而不隨意接觸。

    三女性的社會地位的底下,性格的脆弱,在宋代已經開始給女性纏腳,三寸金連就是對女性嚴勵綀縛。

    所以,沒有超越的思想,堅定地態度,對世俗觀念的相信,造成了偷偷摸摸的感情。雖沒與武大郎離婚,卻和西門慶做地下情人。其實潘金連真真自己暗戀地卻正是武大郎的弟弟武松。

    雖然宋朝有婚姻法,但卻很少有人用得上,那也是值得贊成的。在當今的成市,農村,離婚率居高不下,正是由於社會的進步和發展,網路,手機的普遍,金錢的誘惑,青年們對婚姻認識和思想的超前。

    因此,我們即不贊成潘金蓮默守陳規的思想,更不贊成現在的青年對婚姻的不忠誠,不負責任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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