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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娛樂聯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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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求是棄非
倘若所述情況屬實!那河南理工大學校長及該亊件處理決策者理應集體下課,還有臉面呆在這個崗位上嗎?區區15萬就能彌補一位花季才女、預備黨員、德才兼備的未來棟樑之材的墜落損失嗎?用熱水器導致失火純屬意外,對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小苗承擔並通報批評即可!至於不讓她入黨,不發學位證,還不讓她考研嗎!小苗的自縊直接原因就是由此處分導致,別說22歲的女子,就是我遇此處分也會選擇跳樓!對此亊件(若屬實),強烈要求河南理工大學校長及有關決策者下臺回家賣紅薯!學校最少承擔一百萬元人民幣生命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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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神評論doge
《22歲大四女生元旦宿舍自縊身亡,誰才是背後真兇?》
據媒體報道,今年元旦,河南理工大學一名22歲的大四女生在宿舍自縊身亡。警方初步判定是自殺,家屬也沒有異議。家屬經過分析,認為因為17年6月21日,該女生和同學在宿舍使用熱水器,導致宿舍失火,最後受到學校的處分,因此承受巨大的壓力所以選擇了自殺。而該女生的手機上的遺言也有提到她“受不了周圍嘲笑的眼光”。
事後,學校願意人道補償家屬15萬元,但家屬認為學校在此次事件中應承擔更多責任。
據家屬及女生男友所言,女生平時很上進,考過了英語六級、教師資格證書,常年得獎學金,還是預備黨員。在眾人眼裡,如此優秀的一個女生,是誰讓她走上了這條自縊身亡之路?
家屬認為是學校在處理女生違規的事件中,處理結果過於嚴厲,而且不注意方式方法,才導致女生選擇自縊。
那麼,女生在宿舍使用熱水器是否違規?學校對女生的處置又是否合規呢?
根據河南理工大學在17年5月24日印發的《河南理工大學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辦法(試行)》中規定,“宿舍內嚴禁違規使用大功率或易引發火災事故的電器”;同時還規定“學生宿舍發生火災事故,凡是因學生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引發的,直接責任人除賠償損失外,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也就是該女生的確存在違規行為,而學校的處置也是有規可循。(除非這起宿舍火災事件中,同時還存在供電線路老化或因消防設施問題影響救火的問題,那麼對應的後勤處和保衛處需要承擔一部分的責任。不過即使如此,記過處分也是跑不了的)
而至於女生家屬所說的,女生受到處分後不讓入黨,不讓考研,不發學位證。的確,大學生如果受到處分,是有可能影響到入黨、考研(只是有影響,但並非不能考)、學位證領取。但是這個處分是可申訴、有期限的。(在一定條件下還是可撤銷的)
根據17年8月8日河南理工大學印發的《河南理工大學學生管理規定(修訂)》,其中對處分的申訴和期限都有詳細規定。比如對處分的期限有如下規定:
第二十八條 給予學生警告、嚴重警告處分的期限一般為6個月,給予學生記過、留校察看處分的期限一般為12個月,到期按學校規定程式予以解除。解除處分後,學生獲得表彰、獎勵及其他權益,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
所以學生受到學校的處分的確是會受到不少影響,但是這個影響並非永久的。
而且安全問題從來都是重中之重,宿舍是屬於人員密集場所,一旦發生火災,後果難以預料,財產損失還是其次,一旦因火災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誰承擔得起這個責任?近日的“仙女寢室覆滅記”就體現了很多學生及部分教職人員在安全意識方面的不足。
因此,就目前看來,河大理工大學對涉事女生的處理並無不當之處。
至於家屬所說的“經常在學校的大會上被點到這個事件作為反面教材進行批評”,學校將該違規事件作為反面教材多次強調並無不當,只要不是每一次都對該學生指名道姓地批評就算不上方式方法有問題。
那麼,在這起“22歲大四女生宿舍自縊身亡”的事件中,如果學校的處理並無不當,那麼誰才是這起事件背後的真兇?
在傳統上,社會對一個人的評價往往是基於其道德水準(似乎也被稱作MQ)。
而到近代,個人能力則備受社會推崇,於是就有了IQ(智商)的說法,高智商是對一個人個人能力的肯定(包括高智商犯罪)。
再往後,EQ(情商)又成為社會關注的重點。因為EQ體現的是一個人在人際交往中能力,EQ高的人往往有著良好的社交關係。這種能力在人情化的社會中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其實社交能力在長久以來都可以說是非常重要)
而在近幾年,又一個“Q”開始受到關注,那就是所謂的AQ(逆商,Adversity Quotient)。逆商指的是當一個人面對逆境時,所展示出來的應對方式。通俗地來說,就是狹義上的心理素質。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沒有幾個人的一生都是一帆風順符合期望的。無論是學習、工作、情感、生活、健康等等方面,受到挫折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甚至還有很多是無妄之災(而此事件中女生則只是承擔自己的行為產生的後果)。
一些內心強大的人可以在那些非常重大的逆境中中挺然前行;但同樣也有很多心理孱弱的人在一些小挫折中消極逃避。
特別是一些長期以來順風順水,心高氣傲的人,往往會在遇到挫折時手足無措,心神俱亂,甚至絕望。
在這起“22歲大四女生宿舍自縊身亡”的事件中,不可否認學校的處分對該女生來說,的確是一個非常大的挫折(爬得越高,摔得越慘,如果只是一名得過且過的學生,或許就不會有那麼強烈的挫敗感),但是也遠未到萬劫不復之地。
只要該女生能夠在處分期限內沒有其他違規行為,期限到了處分就自然解除了;而且如果在某些方面能做出突出的成績,甚至可以申請提前撤銷處分。
雖然曾經受過處分可能在某些方面是會造成一定的影響,但影響也並沒有想象中那麼大。
而這名22歲的大四女生,卻因此選擇了自縊來逃避自己人生,這正如眾多網友所說的,只是因為她的心理素質存在不足之處。
至於女生遺言中所提到的“受不了周圍嘲笑的眼光”,心理學上有一個聚光燈效應,也就是人們往往會高估別人對自己的關注程度,你以為自己是站在舞臺上的聚光燈下,別人都在對你品頭論足;但實際上你對別人來說,也僅僅是芸芸眾生中的一個路人而已。
在事件剛發生時,的確是會受到關注,但幾天後,基本就只剩下那偶爾提起的校園笑談了(但也的確有少數群體由於心理問題,會持續性地貶損他人)。
所以對於該女生的感受,實際上別說嘲笑的眼光,就算是普通的眼光都沒多少。
近年來為什麼國家一直在努力推廣素質教育?就是因為在過度的應試教育下,不僅讓學生學難致用,更是忽略了學生的心理成長。使得一些學生雖然光環加身,卻也異常脆弱。
而素質教育則是要讓學生在法律、道德、能力、社交、心理等各方面都能夠全面發展。
22歲大四女生宿舍自縊身亡,誰才是背後真兇?學生、家長、學校、社會均難逃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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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李沐籽大可愛
對於此次事件,一個花季少女,就這樣離開人世,個人真心覺得很遺憾,很惋惜。同樣,我們在關注此事件的同時,也應該深度思考事件背後的實質問題。
比如,對於學校的教育問題。人盡皆知,學校是一個教書育人的公共機構。它的職能不僅是培養出成績優異的學子,更重要的是為社會打造全面型人才,當然說到全面了,就不僅僅是成績了。在成績的基礎上,還應該有個人能力,健康素質等方面。對於此次事件,個人認為學校是需要承擔一定責任的。不僅是從人道主義精神層面來說,更應該從教育方式欠恰當的層面來說。對於學生的錯誤,學校是有權利和義務進行教育的,並在適當情況下,對當事人做出一定的處罰。我們不可否認,這是正確的。但在此事件中,學校不僅取消當時人的各項評獎資格,還取消了在校的職務以及不給與畢業證和學位證,更讓人不解的是,取消了考研資格。學校對此也沒有給出明確的解釋,只是覺得當事人需要為自己的錯誤承擔責任。作為一個旁觀者,我不解,一個大學生,畢業證,學位證,考研資格都被取消,那這個大學學業的完成還有什麼意義,對當事人而言,大學畢業,只有檔案中各種各種的汙點自己處分。這樣的大學生怎麼在如此競爭激烈的就業環境中生存呢。對她來說,沒有任何優勢,連好多企業最基礎的招聘資格都達不到,學校何曾想過這些呢?
我們每個人,都需要為自己所犯的錯誤承擔責任,這是不可非議的。但是,個人覺得,學校也應該全面考慮,換個懲罰方式,比如,給這個懲罰加上一定的期限,可以讓當事人多學習幾年。除此之外,個人覺得學校不應該多次拿此事件來說教,不顧當事人和同學的相處,更多的關注學生的心理教育。
所以,個人覺得,學校應該承擔一定的責任,並不是打著人道主義的旗幟進行金錢賠償。最後,也希望學校可以承擔起責任,從各方面改革教育方式。
最後的最後,希望大家都能珍愛生命,生命才是基礎。做自己就好。不要過分在於自己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做到無愧無人,無愧於己就好。
在留下“受不了周圍嘲笑的眼光”遺言後,今年1月1日,河南理工大學22歲的大四女生小苗在宿舍自縊。據家屬講,2017年6月,小苗與同學在宿舍用熱水器導致失火,整個宿舍物品付之一炬,相鄰宿舍也有影響。“事發後,學校給了她處分。在通報批評後,學校不讓她入黨,不發學位證,還不讓她考研。”小苗阿姨說,小苗是預備黨員、尖子生,“這幾項處分,幾乎是斷送了她的出路。”加上經常在學校大會上被作為反面教材進行批評,小苗心理壓力很大。家屬認為校方在處理小苗的錯誤過程中過於嚴厲,且不注意方式方法,導致悲劇,應該承擔相應責任。事發後校方曾表示,作為人道主義補償,校方願意向他們補償15萬元了結此事,但此建議被家屬方拒絕。各位網友,你覺得學校是否應該擔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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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負一定的責任。
寢室用熱水器雖然是違規行為,學生本人行為觸犯了校規校紀,懲罰或許太過嚴重了,有殺雞儆猴的嫌隙。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這句話確實沒毛病,但是人命大於天。就算造成了比較大的惡劣影響,還造成了一定的財產損失,但是剝奪人家的學位證和考研資格,相當於毀了一個人的前途,何況還經常拿人家當反面教材,在大眾面前丟臉人家想不開是很正常的。
但具體情況還是有待了解,人云亦云也做不得數。流言猛於虎,不過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