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裡,晴雯被趕出大觀園後不久就病逝了,她死後留下了不少遺產,衣履簪環約有三四百金之數,也就是三四百兩銀子,很多人都懷疑,晴雯只是個丫鬟,月例銀子不過一吊錢,她哪裡來的這麼多財產?這些衣履簪環又是哪裡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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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海仁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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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快樂人生40206654
謝邀!晴雯是大丫頭,也就是丫鬟中頭牌人物,在賈府享受副小姐的待遇,因為還有小丫聽她們使喚,聽她們調教。賈府的主子到管家以及層層大小主子,層層大小奴僕都是論資排輩分三六九等的。很講排場。
晴雯的三四百金主要來源於首飾,服飾,賞賜,工資積累。賈府有接待皇親國戚的排場,作為大丫頭的晴雯肯定是有金釵金瞽金耳環金手鐲金絲鳳以及珠玉等首飾的。服飾是綾羅綢緞加腰間配帶掛的珠玉或者是金鑲玉等。在賈府五年八個月,侍候過賈母寶玉重量級人物,所得賞賜也不會少,而且還是大手筆。像秋紋得到的賞賜在晴雯眼裡是小兒科,不值得顯擺。再加之寶釵黛玉為爭奪寶玉而必須搞好怡紅院關係的原因上,特別會重視大丫頭,賞賜不會少。另外書中只說明瞭寶玉央襲人送出晴雯的東西,並沒有說明寶玉後來打發茗煙送銀孑子給晴雯治病。如果我是紀檢,懷疑睛雯有財產來路不明,肯定讓寶玉負上連帶。因為睛雯是在病床上下來,單衣薄衫趕出怡紅院,即使以前有偷盜也無轉移贓款的時間。那麼多的三四百金從何而來……何況晴雯不是這種人,她嫉惡如仇,愛憎分明,眼睛裡不能夠摻一粒沙子。也是寶玉心中第一得意的大丫頭,為了她,寶玉恨不能剖開悍婦之心…,而今芳趾難尋,誰憐妖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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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等閒看紅樓
晴雯這一大筆遺產,究竟是哪裡來的?難道“其為質則金玉不足喻其貴、其為性則冰雪不足喻其潔、其為神則星日不足喻精、其為貌則花月不足喻其色”這樣冰清玉潔的晴雯,竟有貪汙偷盜的嫌疑嗎? 我們先來看看,晴雯的遺產是怎麼從怡紅院帶到表哥家來的。
事後,寶玉和襲人商量,把晴雯“素日所有的衣裳以至各色各物”、“我還有攢下的幾吊錢”,都派人給晴雯送了出去。這“幾吊錢”到底是多大數字?
襲人掌管著怡紅院的內務,她曾派秋紋向探春索要月銀月錢,也曾自己向平兒詢問。她倒不是急用,但“一時要用起來不夠了,我打發人取去 ”,可見她手裡也沒有很多的現銀。 給生病被逐的晴雯送錢送物,是人情而不是債務,不必限定多寡。襲人最多是傾囊以贈,不可能大舉借債。所以給晴雯送出的錢物中,現金不會太多。
衣服有多值錢?我們找個旁例。王熙鳳給劉姥姥二十兩銀子:“昨兒太太給我的丫頭們做衣裳的二十兩銀子”,一房丫頭的一季衣裳,就是二十兩。而且此時王熙鳳正向劉姥姥訴說“大有大的艱難”,並不是誇張炫富。
墜兒,只是怡紅院的一個小丫頭,根本沒有機會到賈母身邊侍奉,她平日所見,無非是在怡紅院內。由此一語,就可見怡紅院平日的豪奢了。
怡紅院是寶玉的屋子,除了寶玉的首飾(男人也帶首飾的,寶玉第一次出場,就戴著項圈、寶玉、金螭瓔珞),並沒有小姐們。墜兒平日所見,是襲人、晴雯、秋紋、麝月等副小姐的首飾。她們首飾的貴重,竟不比王熙鳳的遜色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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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天子門生58
看了好多回答都說三四百金是指三四百兩銀子,網上也有帖子論證這裡金代指銀兩。在古代有以金代指銅錢的,有時也確實會稱一金是一兩銀子,那麼這裡到底是指銀子還是銅錢,還得從書中具體去分析。我個人比較支援三四百銅錢的說法。
首先,在書中背景下,多次提到銀子,都是以兩為單位,沒有一個旁證能夠證明金等於兩。比如劉姥姥提到一頓飯要二十兩銀子,鳳姐,王夫人分別給過劉姥姥二十兩,八兩,一百兩銀子,鳳姐過生日大家湊了一百五十多兩銀子,詩社的花費五十兩,還有時姐妹們湊錢一人一兩,李紈提到她包總五六兩也儘夠了,包括賈敬死時送來的打祭銀子五百兩,讓管事去另外借三百兩,烏雲莊送來的租子合銀子幾千兩,這裡的銀兩數有大有小,有零有整,通通都用兩來計數,在書中無一處是以金來計量銀子。以此推斷當時背景下,或者是作者的習慣中,並沒有以一金代指一兩銀子的習慣。
第二,晴雯到底能不能攢三四百兩銀子。在古代一兩銀子有時等於一吊錢,有時多於一吊錢。晴雯每月一吊錢,因是二等丫頭,必然月錢低於一等丫頭,說明當時一兩銀子兌換錢數要高於一吊錢。姑娘們每月二兩銀子的月錢,要花費多少呢,書裡也有一些說明,因買辦不利,姑娘們只能用月錢自己買胭脂水粉這些日用品。那麼邢岫煙跟寶釵說過,一個月要拿出去一兩給家裡,剩下的本就不夠,還要請婆子媳婦,故此典當衣物。說明一兩銀子日用是不夠的,邢夫人也知道一兩不夠,所以讓邢岫煙搭著使迎春的。探春跟寶玉也說過我這幾個月又攢了幾百錢的話,說明姑娘們的開銷,每月在一兩以上,二兩以下。而晴雯的月錢低於一兩,花銷可比姑娘們不差什麼,這等大丫頭用的東西也是很上檔次的,比如尤氏到李紈處,李紈的大丫頭就拿出來自己的胭脂水粉給尤氏用,李紈雖然苛責了,可是隻是說她沒規矩,可沒說東西不好,而且尤氏也就用了。說明這些主子身邊的大丫頭是很講究的,她們跟在主子身邊見識多,眼界高,品質不好的東西根本入不了眼。
從衣著上,姑娘們的衣服都是有定例的,丫頭們也有,但是質量,款式一定要差些,小丫頭有的穿就很好了,大丫頭除了主子賞,就得自己拿出錢來貼補,做些喜歡的。比如襲人送香菱的石榴裙,那裙子料是寶琴帶來的,給了寶釵一塊,香菱一塊,說明面料很高檔,是姑娘或姨奶奶才能穿的,那麼襲人也做了一件,說明這些丫頭她們還要拿出一部分錢來做幾件好衣服充門面,這些花銷也不小,而且也就幾件像樣的,必然不多,搜檢大觀園時也說了,晴雯就一個箱子,襲人最後打點了些東西,也就一小包,便於婆子拿,更沒什麼了。有人說麝月也存了不少錢,在床下面一堆,能證明大丫頭都是有錢的。可是那一堆也是銅錢,不可能是銀子,理由很簡單,銀子放床下多膈的慌啊,誰也不可能這麼放,一定是銅錢才能放在床鋪下面。
還有人說晴雯還有首飾,首飾是值錢的,府裡的小姐們穿金戴銀的,丫頭可就比不了了,襲人母親病重時回家,頭上戴了幾件,大約也就是把最好的全帶出來了,有的還是太太剛剛賞的。象平兒日常帶的鐲子叫蝦鬚鐲,細的如同蝦的鬚子,還是鳳姐賞的,平兒這等身份只能帶這種檔次的首飾,晴雯又能有什麼好的,不過自己攢錢買個一兩件帶的出的而已。
晴雯出去時什麼都沒讓帶,襲人讓宋媽送一包去,不過就是兩三件衣服,幾件首飾,死後太太賞了八兩銀子,如不賞,以晴雯家的狀況怕都不能體面的傳送,喪事辦完,剩下的幾百錢還是恰當的,說剩下三四百兩銀子,這個就說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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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凡眼看紅樓
晴雯死後留下的衣履簪環大約值三四百金。也就是說如果把晴雯的遺物賣了,可以得到三四百兩銀子,而非她有現銀三四百兩。 作為寶玉屋裡的大丫頭,晴雯的月錢並不多,每月一吊錢,就算她把月錢全部攢起來,到死也不過攢五六十兩。 那麼她哪來的這麼多遺產呢? 很簡單,大都是逢年過節得到的賞賜,一是錢,二是衣服,首飾,金銀錁子之類。這些東西同樣很值錢的。 比如劉姥姥二進大觀園後,除了王夫人和王熙鳳給了她銀子外,老太太還給了她不少衣服,和荷包,荷包裡就有小錁子,鴛鴦說自己有好多呢,讓劉姥姥留著給小孩子玩吧!劉姥姥當然不會給小孩子玩的,一定換成錢了。 古代的當鋪那麼多,破衣服都可以當,何況這些好東西了。 賈府裡凡是有點臉面的奴才都是財主。賈母在湊份子給王熙鳳過生日的時候,直接點明這種情況,說那幾個老奴才比年輕的主子還有錢。 賴大就是典型例子。不光自己家有別墅,兒子還捐了個官,你說有錢不有錢。 而襲人家因為太窮了,都快餓死人了,所以吧把襲人賣到賈府為奴,短短十來年的功夫,也過得相當不錯了。不僅過年的時候吃得起松子仁,還準備為襲人贖身了!有錢! 襲人家的錢從哪裡來的?據我猜測,多數也是襲人的錢。 襲人的錢自然也就是賈府的錢!襲人可是寶玉屋裡的大總管,所有的錢都是襲人掌管。 綜上所述,晴雯有三四百金的遺物是正常的。而賈府的衰落也是正常的。 養了這麼多的蛀蟲,不倒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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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夜舞風花雪夜
晴雯與秦鍾之死,還相似之處。兩人死時,突然冒出鉅額財產。
秦鍾進賈府家塾唸書時,秦業送賈代儒二十四兩銀子的見面禮,還得東拼西湊。可是,秦鍾死前,心裡還念著秦業留下的三四千兩銀。
作品寫到金子、銀子的地方很多,而且,金就是金,銀就是銀,作者不可能把金當成銀,更不可能把銀當作金。作品寫到的每筆金子銀子時,數額十分精準,毫不馬虎,精確到幾錢幾釐幾分。
晴雯死時,剩下的衣履簪環,約有三四百金之數。晴雯遺產價值約有三四百金之數,即約值三四千兩銀子之數。
晴雯在賈府的時間總共六年,月例是一吊錢。晴雯死時,摺合約三四千兩銀子的鉅額財產,哪裡來的呢?況且,這僅僅只是晴雯用剩下來的部分。晴雯平時習慣大手大腳,還有自己用掉呢?還有送人給人的呢?晴雯六年各類收入總計,應該不少於摺合六七千兩銀子的財富。
將晴雯當成被攆的丫頭解讀,那麼,作品最先亮出“甄士隱”就沒意義了,文字寫了那麼多筆金銀就更沒意義了。
秦鍾、晴雯等死時,作者仍擔心讀者誤讀,再次用金銀等鉅額財產提示他們的皇室身份。晴雯有人物原型,即:石氏恪妃,是順治皇帝唯一的一個漢族妃子。寶玉屋裡有那麼多丫頭,作者只是寫出晴雯三寸金蓮(尤二、尤三、岫煙不是寶玉屋裡),旨在給讀者解開人物提供證據。
創建於20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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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遠觀歷史的清徒
紅樓夢裡的大丫環,只是身份低微,但形象很重要,穿著也一定是大方得體,只是丫環的式樣是有別主人的,但主人有可能賞錫自己穿過的舊衣,這些衣服當了是很值錢的。電影《三笑》裡的秋香也是大丫環,從片中可以看出,只是式樣,質地區別於主人,但顏色也是五彩繽紛。料子也是中等質地。所以晴雯衣料值三四百金也是合乎常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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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清心一棧
賈府不是尋常人家,他家的丫鬟比普通人家小姐還要金貴識大體。除了月例還有各種賞賜,得主子歡心了或主子心情好了一時多給也是有的。
1、晴雯是賈寶玉房裡的大丫頭,每個月有一吊錢,約一兩銀子。晴雯跟隨賈寶玉的時間統共加起來約五年八個月,共有六十八吊錢,六十兩銀子而已。吃穿用度都是官中的,除卻零用扣除了也就剩下不多了。
2、寶玉房裡常見到到珍貴物品,而晴雯是寶玉最喜歡的丫鬟。連送帕子給黛玉這樣的事都交給她,瞞著襲人,他們的關係非常好。寶玉給她的東西還會少嗎?
3、賈府丫鬟一年的新衣應該也是好東西。畢竟大戶人家要臉面,丫鬟的衣服配飾也差不了。這是有一定份例的。
賈府還有賞賜衣服的習慣,看秋紋得了王夫人舊衣服的高興勁就知道價值不菲了。
所以,晴雯作為賈府嫡孫的大丫鬟,有這些錢財衣物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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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學易18子
賈府詩禮之家,待下人極厚,每月例銀,遇節有賞,外加小姐之間賞賜,衣服首飾,都非常華美,每年按季添衣加衫,光衣服首飾就是大筆收入。且寶玉大方的很,高興了啥也敢賞!晴雯若體面回家,何止三四白金?光襲人回家一件衣服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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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浪跡天涯14520
我說炒股賺的你信不?紅樓只是本小說,小說,小說。。老曹想讓誰有錢誰就有錢,老曹想讓誰死誰就得死,有啥好研究的?還有一幫所謂的紅學會專門研究這個,都TM吃飽了撐的,你說你們研究這個除了浪費糧食還有啥用?能加GDP還是能出原子彈?乾點正經事不行啊?
怪不得金釧捱了王夫人一巴掌,寧死也不肯“出去”。在尊貴主子跟前服侍的丫頭,先待遇就是好啊。活著的時候,吃的跟主子一樣,死了以後——晴雯死得慘,但死後留下的財產,竟有“三四百金”之多。
晴雯怎麼會有這麼多財產?會不是“風流靈巧”的晴姑娘,暗中竟有貪汙、偷竊行動?
如果作者真的把晴雯寫成這樣一個形象,第一個接受不了的就會是讀者。事實上,晴雯留下的“三四百金”,並不是個人財產那麼簡單。
賈芸揀了一塊手帕,恰好小紅丟了一塊。於是賈芸託墜兒把自己的手帕交給小紅,謊稱是自己揀的。墜兒代賈芸索要謝禮,小紅回答:“你別胡說。他是個爺們家,揀了我的東西,自然該還的。”雖然賈芸是主子,小紅是奴才,但奴才的私人物品,不屬於主子,所以賈芸撿到了就該歸還。
反觀王夫人,在攆晴雯的時候說:“只許把他貼身衣服撂出去,餘者好衣服留下,給好的丫頭們穿”。王夫人開除晴雯,竟連衣服也留下,難道竟至侵佔其私人物品嗎?一向刻板守禮的王夫人,竟然違背常規,做出如此小氣貪婪之事?似乎不符合王夫人性格。
秋紋曾有一段議論:“太太越發喜歡了,現成的衣裳就賞了我兩件。衣裳也是小事,看看橫豎也得,卻不像這個彩頭。”可見年年給丫頭們做衣服,是賈家的制度。
不光賈家。張愛玲在《金鎖記》中寫兩個丫頭的對話,說“三季衣裳,就只外場上看見的兩套是新制的,餘下的還不是拿上頭人穿剩下的貼補貼補!”可見下人的衣服是主子家負責,有錢、大方的給做新的,沒錢、吝嗇的就拿舊衣服貼補。
《醒世姻緣傳》中也有一個情節,女主人苛待丫頭珍珠,冬天不給穿棉衣,珍珠的母親自己做了一身棉衣送來,卻對女主人說:“你少不得照價還我”。
《金瓶梅》中西門慶也曾對春梅丫頭說過:“你們都有自己的衣裳首飾。”由此可見,丫頭們的衣服、首飾,是主人制作發放的,類似於工作制服、工作工具之類,就像某些檔案給員工發的膝上型電腦、數碼相機,只在員工在職,再貴重的電腦也是歸他使用;一旦離職,電腦是交回還是帶走、工作服是否轉為個人服裝,就要看單位管理了。
王夫人本來是要把晴雯的衣服全留下的,襲人做情送出去,連衣服帶首飾都給了。她的本意,晴雯無父無母,兄嫂又不靠譜,希望他們看在這衣裳首飾的份上,善待臨死的晴雯。這個希望在一定程度上是達到了的,寶玉探晴的時候,看到晴雯“睡在蘆蓆土炕上,幸而衾褥還是他舊日鋪的”。
而對於芳官,王夫人的處理則是:“把他的東西一概給他”,衣裳簪環當在此列。
可見,晴雯的價值三四百金的衣裳“簪環”,應該屬於主子給配發的。晴雯有使用權,但未必有所有權。如果不是襲人在寶玉的要求上“瞞上不瞞下”給她送出去,晴雯必將死得更慘不忍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