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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經》在中國流傳千載,歷久彌新而又風雅不絕。作為中國最早的詩歌總集它的音樂價值也不可小覷。《詩經》本身就是配樂演唱的,由於記譜法的滯後,後世研究只能從文字記載中瞭解《詩經》唱誦。因而對其唱誦的傳承具有極高的藝術價值。

    一、《詩經》簡介

    《詩經》是中國最早的一部詩歌總集,同時也是中國最早的歌辭總集。其中共收錄從西周初年到春秋中葉大約500年間的詩歌305篇,原稱《詩》或者《詩三百》。西漢時被尊稱為儒家經典,史稱《詩經》。

    周朝設有樂官“採風制度”,即派遣樂官到民間各地採集歌謠,並將其陳之於天子,使統治者能“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詩經》所涉地域十分廣泛,主要集中於黃河流域,遠及長江、漢水、汝水一帶,大致相當於今天的甘肅、陝西、山西、河南、河北、山東、安徽、湖北等地。經秦火後,至漢得到復傳,分別為魯人申培的《魯詩》、齊人轅固的《齊詩》、燕人韓嬰的《韓詩》以及魯人毛亨的《毛詩》。魏晉以後,前三家先後流失,現通行的《詩》為毛亨所傳。

    《詩經》分為“風、雅、頌”三部分:

    “風”是指不同地區的地方音樂,又稱十五國風。其多屬民間歌謠,大部分作品是勞動人民的集體創作,反映了勞動人民真實的生活,是《詩》中的精華。

    “雅”是西周王畿一帶通用的樂調名,周朝人往往把京都地區的樂調看成是正聲。共有105篇,分為《小雅》和《大雅》,多數是朝廷官吏及公卿大夫的作品,有一小部分是民歌。其內容大多都是關於政治方面的詩。

    “頌”主要是一種宗廟祭祀的樂歌。配合樂器,採用皇家樂調,而且帶有扮演、舞蹈的藝術樣式。“頌”詩共40篇,分為《周頌》《魯頌》《商頌》,故又稱“三頌”。其內容多是對祖先神靈報告王侯功德的讚美之辭。

    二、《詩經》與社會

    《詩經》中的作品內容十分廣泛,充滿著現實主義精神,全方位地展示了周代的社會生活。

    西周社會由貴族、平民和奴隸構成,其等級劃分較為明顯。其中,庶人從事農業勞動,並且承擔公田耕作和各種勞役。透過《詩》等文獻,可以瞭解周人的農耕事業的成就。反映了當時勞動人民的生產和生活情形的作品,例如《臣工》《豐年》等,這些屬於耕種藉田、春夏祈谷、秋冬報祭時的祭祀樂歌。而在《茉莒》《十畝之間》等作品中則反映了勞動人民在重壓之下的艱苦勞動。

    商伐崇伐密的勝利以及一些祭祀詩,詩中的祭祀主體一無例外地都是天子,如武王周時期為適應部族的統治需要,實行分封制。西周時這種分封制已經高度成熟,即“封邦建國,廣建諸侯,以藩衛宗周”。分封制看上去井然有序,實際上天子對諸侯、諸侯對士大夫的控制有限。以至於後來出現了“挾天子以令諸侯”的現象,最終“禮崩樂壞”。《詩》中也有大量以戰爭、徭役和離亂為題材的作品。如《破斧》《東山》等作品,大都從普通士兵的角度來表現他們的遭遇和想法,表達了他們對戰爭的厭倦和對和平的嚮往。還有頌揚創業功績的史詩。如《綿》寫的是古公亶父在岐下建國立業的事蹟,《皇矣》主要歌頌周文王、成王,祭祀主體也就是詩歌的抒情主人公。

    此外,婚姻愛情題材的詩也佔有很大的篇幅,內容也十分豐富,既有反映男女相慕相戀、相思相愛的情詩,如《關雎》《蒹葭》等;也有反映婚嫁場面、家族生活等的婚姻家庭詩,如《桃夭》。因為西周是宗族分封制社會,維繫宗族血緣關係要靠婚姻制度。而西周的六禮“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已逐漸成為約定俗成的禮儀。即使當時有原始婚姻的遺風,但在後來的封建社會中,禮教的影響更為根深蒂固。

    三、《詩經》與音樂

    “風、雅、頌”三部都得名於音樂,其歌詞內容樸素自然,多用“比興”。表演上,多以獨唱、對唱、人聲幫腔等形式進行。從篇章中不難發現《詩經》其中的音樂性。基本上是以四言為節的齊言體,又間有雜言形式,整體整齊劃一而靈活多變。音樂學家楊蔭瀏先生從“風、雅”的重沓反覆規律中總結出十種曲式型別,分別為:一個曲調的重複;曲調重複之前有引子;曲調重複之後有尾聲;曲調前面或後面加上副歌;一個曲調重複中間,並作區域性變化,又稱“換頭”;兩個曲調各自重複,聯接構成一個歌曲;兩個曲調有規則地互動聯接成一個歌曲;兩個曲調不規則地互動聯接成一個歌曲;一個曲調的幾次重複之前,用一個總的引子,其後有一個總的尾聲。

    《詩》中運用了一種音樂手法“亂”,孔子提到:“關雎之亂,洋洋乎盈耳哉!”孔子善樂,並且十分重視《詩》,總是啟發學生讀《詩》。他極其重視禮樂教化,強調禮和樂相互配合,以鞏固國家統治。《詩經》產生於周代禮樂制度下這一歷史文化土壤之下。《荀子·禮論》提到:“禮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類之本也;君師者,治之本也。”由此可知,禮樂制度是為了維護宗法制度,用禮制來明確等級,區別貴賤。因此也有“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的說法。周代上層社會在舉行政治、軍事、娛樂等典禮上,按照參加者的宗法等級配以不同的音樂,其中有嚴格的禮制規定和用樂規定,不得更改。

    書中有許多關於樂器的記載。比如絲類樂器中的七絃琴,“琴瑟擊鼓,以御田祖”;匏類樂器中的龢,它是小笙的前身,“吹笙鼓簧,承筐是將”等等記載。由此可以初見周代用樂的豐富。

    但是由於記譜法的滯後,《詩經》樂譜並未流傳下來。現存最早的《詩經》樂譜是《風雅十二詩譜》,記於《儀禮經傳通解》中。相傳是南宋進士趙彥肅所傳,唐開元年間所用,採用律呂譜記載。黃鐘起調,黃鐘畢曲,一字一音,不詳細記載節奏,最早共收錄12篇。

    當然,也有人對此提出質疑。朱熹的《儀禮經傳通解》載錄的詩樂譜後留有一段話:“詩詞之間,舊曲既失其傳,則其詞雖存,而世莢能補為此蚊也。若但如此譜直以一聲葉一字,則古詩局篇可歌,無復樂崩之嘆矣,夫宜然戰,又其以清聲為調,似亦非古法,然古聲既不可考,則姑存此以見聲歌之。仿障俊知樂者考其得失雲。”這一段文字對《風雅十二詩譜》一字一音的形式及調式調名提出了質疑,並且對於此譜是否真正來源於周代也有疑慮。這也成為後世研究考證的一處疑點。

    雖然《詩》的樂大都早已失傳,但是孔子極力推廣的“《詩》樂之教”的精神卻流傳下來,作為一種禮樂符號而延續。漢代時,以儒學為經術,尊《詩》成為“經”。到唐代,地方官宴請新科舉人便設“鹿鳴宴”,用詩經中的《鹿鳴》配以吟唱。可以說《詩經》陶冶了文人君子,並且在中國古代的禮樂制度中佔有重要一席。

    四、詩經的唱誦傳承

    蕭友梅曾在他的《復興國樂之我見》一書中提到:“考中國舊樂之豐富處,不在於理論樂律,也不在於樂器與演奏技術,而在於詞章與曲譜”③的確,古詞與古曲是中國舊樂的靈魂所在。《詩經》樂譜由於年代久遠,現如今可考的材料都是透過文字敘述,沒有最初的樂譜留存。不過,在現代隨著對文化經典傳承的重視,人們也逐漸在復興詩歌唱誦這一傳統。

    如今,詩歌唱誦在中小學素質教育當中普遍起來,越來越多的教師關注古詩詞唱誦。2017年由上海音樂學院音樂戲劇系副教授李濤老師舉辦的古詩詞唱誦音樂會大獲好評,旨在古詩詞的普及。李老師認為透過對古詩詞重新譜曲,更易於青少年記憶。這次音樂會有幼兒園、小學、初高中的四個不同年齡階段的學生參與進來,以合唱的形式演繹課本中的經典古文詩賦。而這種形式激發了學生的興趣,使他們對演繹經典有了新的見解,同時能讓他們感受到團隊協作的力量。在合唱中學會傾聽別人的聲音,並且調整自己的聲音。課文中的古文詩賦能流傳至今,其文學藝術價值是毋庸置疑的,而加以新的配樂,為現在的古詩詞推廣與教學提供了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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