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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ralph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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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沙恩
標題所謂的閃電戰發明者是不存在的,閃電戰也是個模糊的概念,“閃電戰”(Blitzkrieg)應該直譯為“快速戰爭(lighting war)。它實際上是英華人發明的詞,英國媒體常常形容德軍在1939年和1940年在歐洲大陸戰鬥中以“閃電”速度推進。然而希特勒和德國軍方高層從沒有在正式場合用這個詞代表德軍軍事行動,甚至1941年希特勒明確表示從未使用過‘閃電戰’這個詞,認為是非常愚蠢的單詞(1941年11月8日 大本營 桌邊談話)。德軍軍事行動的正式檔案中,閃電戰的近義詞通常是“突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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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挖掘機式遂發槍
題主所指的德軍指揮官應該是古德里安和曼斯坦因將軍,他們都是原來普魯士軍官團的一員,和希特勒一樣一戰時是威廉二世的武士,但是他們的職業操守高,對軍事藝術研究的到位,軍事領域的探索、研發都強於潛在的對手英,法,美,蘇(蘇軍中唯一的聰明人圖哈切夫斯基被斯大林自己替德華人幹掉了)。
突然襲擊或稱閃電戰是希特勒的發明,但是協助希特勒這個一戰時期的下士的光輝使命就落入曼斯坦因和古德里安這樣的軍官團軍官的身上了,由於法華人與英華人對尚未完全戰敗到底就繳槍的德華人盤剝太狠,把德國大眾全變成了丐幫一個,他們對〈凡爾賽條約〉的仇視不需要希特勒的納碎黨徒來動員。
古德里安一手包辦打造了德軍第一支裝甲叢集,曼斯坦因在德軍突擊炮的研發中起了決定性作用!
二人在二次大戰的征戰中都為元首立下了不世戰功,曼斯坦因為元首策劃的西線阿登森林繞過馬奇諾防線的方案幫了元首的大忙,讓德軍幾十天的時間完成了一戰時四年都沒有幹完的活,讓德軍的坦克覆蓋了巴黎鐵塔下的馬路。
古德里安不僅率領大軍佔領了波蘭人的最後一個抵抗城市佈列斯特要塞,還在侵略蘇聯的戰役中多次突破"英明統帥"斯大林親自佈署指揮的防線。氣的斯大林對手下大發雷霆問誰能對付古德里安這個流氓!
二戰後古德里安與曼斯坦因都被美英盟軍扣留拘押,由於二人都沒有犯大屠殺等嚴重罪行,古德里安被扣押三年後於1948年釋放了,但是曼斯坦因為了在烏克蘭戰役中搞焦土作戰,被蘇聯人壓力下審判並且判處I8年徒刑,但服刑4年後因身體健康原因釋放,後來又被西德政府聘請為高階顧問,他也被看一線後的總參謀長。
主要還是冷戰後美蘇爭霸嚴重,對古德里安,曼斯坦因這樣的職業軍人,英美文化認同軍人執行上級指令,職權相等。軍人之間的撕殺是正當的。妞倫堡審判主要還是對納碎黨衛軍反人類罪的宣判,對猶太人大屠殺的責任人一個也不放過是審判庭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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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hording
閃電戰(Blitzkrieg)是二戰期間德軍的一種戰術,主要是指集中使用裝甲部隊或者機械化部隊,在空中支援的先導下,透過短暫、快速、強大的攻擊突破對手的防線,造成對方防禦脫節。這樣,在空中優勢的支援下,利用速度和心理上的震懾包圍被分割開來的敵人,然後在決定性的戰役(Vernichtungsschlacht)中擊敗敵人。
而問題中所提到的“閃電戰的發明者”應該是指古德里安。但說他是“閃電戰的發明者”,這種提法很不恰當。一方面是用語不當,“發明”用的太彆扭了;二是二戰期間德軍的“閃電戰”本身尤其歷史淵源,並非全新的東西,而是“舊”的戰術思想與“新”的武器的結合。而這種結合,事實上在兩次世界大戰期間,在英國、法國、蘇聯,都已經有過實踐或理論闡釋了。即使在德國,由於《凡爾賽和約》的存在,在塞克特將軍領導下的國防軍已經發展出了某種類似閃電戰的戰法。
塞克特將軍而古德里安,在他的回憶錄《閃擊英雄》中寫道,
我在1929年開始認識到單獨使用坦克或者與步兵協同作戰都不具有決定性價值。根據我對戰史的研究、英華人的演習、以及我們自己的模型推演,我認識到除非其他支援力量也具有同樣的速度和越野能力,否則坦克作戰根本不可能產生充分效果。在所有兵種的組織中,坦克應該發揮主導作用,其他武器則需要配合這一需要而居於輔助地位。把坦克編組在步兵師中是絕對錯誤的,事實上真正需要的是一種將所有支援部隊編組在內的裝甲師,從而使得坦克能夠充分發揮其戰鬥威力。第二次世界大戰初期的德國裝甲部隊第二次世界大戰初期,也就是從1939年到1941年,德國裝甲部隊在波蘭、法國,甚至蘇聯都充分實踐了古德里安這一作戰理論,證明了這一理論的實用性。但我們今天所用的Blitzkrieg這一詞彙主要是在當時的媒體中得到了廣泛使用,很多德國國防軍高階將領並不認同這一用語,德國國防軍也從未將其看做是正式的軍事理論學說。而我們今天的軍事史學家也更多的將“閃電戰”(Blitzkrieg)理解為傳統普魯士-德意志軍事原則、方法和學說,與兩次世界大戰期間的軍事技術的結合的產物。因此,比較準確的說,古德里安為代表的二戰初期德國國防軍將領,是將這種戰術充分使用在戰場上的實踐者,和傳統普魯士-德意志軍事信條與軍事技術相結合的推動者,不能說他們是“閃電戰的發明者”。
德國國防軍徽章其次,說古德里安等國防軍將領是希特勒的左膀右臂,這是不瞭解二戰期間納粹德國武裝力量結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的武裝力量主要由國防軍、黨衛軍等組成。而國防軍與黨衛軍並不相同。德語國防軍(Wehrmacht)指的是國家的武裝力量。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的魏瑪憲法中,國防軍(Wehrmacht)則是指德國的國防力量。而黨衛軍(Schutzstaffel)是指從最開始從屬於希特勒和納粹黨的準軍事部隊逐漸發展為納粹德國最強大的組織之一。國防軍作為職業軍隊,與黨衛軍不同。國防軍屬於德國政府,黨衛軍屬於納粹黨,不屬於德國政府。國防軍和黨衛軍之間事實上存在著一定的成見和矛盾的。不過簡單來說,由於納粹黨是執政黨,德國國防軍是執行納粹黨的命令,也相當於為納粹黨服務,但納粹黨並不是完全控制國防軍。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古德里安等德國國防軍將領並不能說是希特勒的左膀右臂。
納粹黨衛軍旗幟而且,從古德里安的個人遭遇,我們也不難看出,古德里安與希特勒的關係並不是很和睦。1941年12月莫斯科戰役期間古德里安因為作戰問題與希特勒發生爭執,因此在1941年12月26日被解除指揮,被編到後備役部隊。而在斯大林格勒戰役後,希特勒意識到自己需要古德里安的專業知識,因此在1943年3月1日任命古德里安為裝甲兵總監。1944年7月22日古德里安被任命為德國陸軍總參謀長,但這是德國失敗已成定局。而且在整個二戰後期希特勒與古德里安的關係並不和諧,雙方就戰略戰術問題曾多次爭吵,1945年3月,希特勒以健康療養名義免除了古德里安的職務,再次將其編入預備役。從整個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希特勒與古德里安的這種關係看,古德里安根本不能說是希特勒的左膀右臂,兩者的關係更多的是一種上下級關係而已。
紐倫堡審判1945年5月10日,古德里安向美軍投降,被關押了三年時間,直到1948年6月17日被釋放。之所以古德里安沒有被作為戰犯審判,既與古德里安在戰爭期間的行為有關,也與利益考慮有關。
1943年的古德里安一方面,古德里安是一位標準的軍人,主要精力集中於作戰指揮與軍事建設,並沒有參與納粹在佔領地區的暴行(當然,有人認為他的部下在佔領區有屠殺、虐待俘虜和平民的的行為,因此有人認為古德里安有放縱的嫌疑)。前文已經簡單介紹了國防軍與黨衛軍的不同,古德里安作為一位典型的國防軍將領,對政治不感興趣,也沒有加入納粹黨。應該說,古德里安並不是效忠於希特勒,而是服從命令,而且像是希特勒處死蘇軍政委的命令,古德里安就是拒絕執行的,這與國防軍戰犯不同。
今天的德國聯邦國防軍軍徽在另一方面,1945年時冷戰已經初現端倪,古德里安豐富的裝甲戰理論和實踐經驗,對於美國應對蘇聯的陸上威脅可以說是非常寶貴的,再加上古德里安也沒有真正與美國正面作戰過,因此美國也就並沒有非常嚴格的追究古德里安的罪行,而是將其釋放。戰後古德里安經常被邀請參加英國退伍軍人團體的研討會,分析他與其老對手們的戰鬥。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初期,古德里安還是西德國家聯邦國防軍,也就是今天德國國防軍的主要軍事顧問之一。
古德里安回憶錄《裝甲英雄》封面總而言之,古德里安可以說是今天我們所說的“閃電戰”的主要理論闡釋者和實踐者,但不能說“閃電戰”是古德里安“發明”的,這完全是用詞不當。而且,古德里安作為典型的德國軍人,國防軍將領,與希特勒的關係並不親近,不是希特勒的親信,更談不上希特勒的左膀右臂(要不然也不會到最後也沒有被授予元帥軍銜),對於納粹的屠殺和虐俘行為,也基本上沒有參與,再加上古德里安也沒有和美國直接作戰,美國在戰後也想利用古德里安裝甲作戰的經驗,因此並沒有將其作為戰爭罪犯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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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是海因茨·古德里安吧?他的確可稱之為“閃電戰之父”。他在二戰前期戰績彪炳,為第三帝國的擴張立下汗馬功勞。
可他只是一位典型的老派普魯士傳統軍官,既沒有策劃侵略戰爭,也沒有屠殺戰俘、攻擊平民,只是執行上級的作戰指令、攻擊的也是穿制服的敵軍,何罪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