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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再見阿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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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百里秋毫
應該是個過去的新聞。小夥的行為充滿正能量,政府應該給予獎勵,讓人心更暖。再一個譴責偷盜者,抓到必須嚴懲。從另一個層面看,華人很多人的素質很低,跟錢沒關係,很多有錢人也是如此,囂張跋扈,普通百姓是無知,很多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也如此就說不過去了,社會需要更多的正能量,需要好的法官,需要從上到下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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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史國成
天下奇文,有以來聽到的奇文怪事不少,第一次聽到這件事最奇魄。相信沒聽過的人,少之又少,甚至沒有,都是第一次。
題主所描述的,小夥下水救人,錢包放在路邊被人偷走。救人是偶然,這偷錢包,不會又是偶然吧!想想人心真的不一樣,千差萬別,好心人在捨身救人,你在妄命偷錢財,想想好可笑,你的可憐真叫世人苦笑不得。別人積得,你敗得。太另類,太無恥之極。
一個人的心態,品德好壞,此時此景,就一面鏡子。
我想此種行為不想評多,對這種人不值得去解讀。他的底級趣味,使人噁心,刺耳,炸舍。
人的心態,道德品質,良心是有底線的,壞事做絕,會槽報應的,奉勸小偷一句,早早旋涯落馬,回頭是岸,重新改過。做個善良,有愛心,有道德的人。
最後,給小夥一個大大讚!
學習,頌揚你的高尚品質!
和學習你舍已救人崇高精神!
注:《本文圖片借用網落用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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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雲湖依戀1
我怎麼看?這就是社會上美與醜的體現,好人和壞人的不同表現,君子與小人的鮮明對比!天壤之別!
小夥走在路邊,聽到有人落水,情急之下掏出錢包放在岸邊,把人救上來發現錢包沒了,呵呵,悲催……哪個缺德鬼乾的?無恥混蛋,趁火打劫,必將遭天打雷劈!
被救之人要有一顆感恩的心!承擔責任,賠償好心小夥的一切損失。我們常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
人在做,天在看!行善積德,知恩圖報,善莫大焉!
弘揚正氣,懲惡揚善,勢在必得!
願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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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科booklong
【兩箱對照,高下立見,都是人,差距咋這麼大呢】
一邊是小夥不顧生命安危下河救人,而另一邊則是乘人之危,盜人錢財。都是爹媽所生,都是血肉之軀,兩個放在一個場景下,對你是多麼的宣明。讓人五味雜陳。
高興的小夥子的壯舉,悲哀的是偷盜者的可惡。
我們要理直氣壯的宣揚小夥子的救人事蹟,弘揚正能量。應該給小夥子發見義勇為獎,並補償其丟錢包的經濟損失。
我們也呼籲相關部門加大破案力度,把這個偷盜小人找出來,讓其受到該有的懲罰和社會的譴責。
人在做,天在看。好人有好報,壞人早晚要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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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甜辣椒2
悟空你好,謝謝邀請,這個世界每天都有英雄出現,也有壞蛋反面人物出現,人與人的正能量都是不同的,太陽每天都出來,也不能日照世界每個角落,躲在暗處的壞人,沒有Sunny照射,就會幹不要臉的壞事。一點也不奇怪,受到的教育不一樣,幹出事也不一樣的。一個是正能量爆棚,一個是偷雞摸狗!這就叫做一分為二哲理評價,好人好事,壞人壞事,紅與白,看不完的人生百態?這個社會要發展,一定要有二個勢力的存在,才能有園滿成功之路,不管怎樣二個勢力好與壞的鬥爭是這個世界並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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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佔禮雜談
謝謝邀請,正所謂,山大什麼鳥都有,可恥之人什麼財都貪。趁人下河救人這機會偷人錢包,此人道德淪喪已經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這樣不要臉的人一經發現,不但要拘留罰款,而且要堅決曝光,讓他在社會無法立足。同時對救人的小夥要進行宣傳嘉獎 ,對小夥丟失的錢財進行彌補。獎懲分明才能弘揚正能量,才能讓社會風氣變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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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春韻劉姥姥
看到這個題目真的是一喜一憂。
喜的是社會風氣正能量天天有,我們的社會一步一步的向和諧社會聚居。
憂的是見錢眼開的人,什麼時候才能跟上社會發展的步伐。
錢包不見了,讓人順走了。
拿錢包的人真是見錢眼開。不分場合地點。這種人讓人厭惡討厭。
我要說的是小夥子你是最棒的人。
你能跳水救人這是功德。老天會幫你事事順暢。你會身心健康的生活。
錢包丟了,不要多想。這是明的破財免災。
拿錢包的人,你能一輩子和順嗎?
人家救人你順財,你心不會平靜的。
我們應該大力宣傳好人好事,讓做好事的人揚眉吐氣。讓做好事的人得到全社會的尊重。
社會需要正能量。
我們大家都做一個傳播正能量的使者。
讓世界充滿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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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Fearless無畏之旅
兩種行為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首先,我們應該肯定救人者的積極行為,他助人為樂,值得歌頌和稱讚,而偷錢包的人不僅看到別人落水見死不救,還去偷施救者的錢包,這種行為真的該遭人唾棄!我們應當發揚見義勇為的優良美德,也應該敬仰那些生活中的英雄,是他們,挽救了很多落難者的生命。生活中就有很多這樣的事情發生,2014年8月湖南有一男童落水,路人鄧海明連忙下水施救,將男童救上岸後他卻發現自己手機錢包被偷;2016年5月廣州一女子跳下珠江,司機朱師傅見狀立馬跳入江中救援,等到把女子救上岸後,卻發現自己的錢包不翼而飛。這一樁樁案件讓我們這些普通人無不心寒,更何況是施救者呢?好在上述兩位好心人以德報怨,均表示如果再次碰到這類情況,還是會第一時間伸出援助之手,好樣的!我相信偷了施救者東西的小偷也不會好過,人家在救人,他卻在違法犯罪,無論從道德上還是法律上都是要受到譴責的行為,想必他也懂得這個道理,所以,他的心理和精神上也會因此而掙扎,忍受著這種愧對施救者的煎熬,對此,我只想說,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人之所以為人,就是因為我們有著良知和感悟,如果連見義勇為的人都去傷害,那就是不能稱之為人,一個社會如果想要得到長足的進步與發展是離不開其國民素質的,如果我們人人互幫互助,並心懷感恩,我們的民族凝聚力便會大大增強,我相信,到那時我們的國家一定會是一個太平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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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會飛的魚249493328
首先,年輕人下水救人這件事應該是值得鼓勵的,在這個物慾橫流的現實社會,我們大多數人可能只能做到自掃門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尤其是前幾年鬧的沸沸揚揚的扶老人時間,公交車給老人讓座事件……還過一個很諷刺的笑話,三個人比誰更有錢,其中一個人說我天天扶老人過馬路,其他兩個認輸了,這雖然是個笑話,但確實反應了現在的一種社會現象,扶不扶?你是否扶得起?其實我們更願意相信這個社會還是熱心人比較多,好多人也會選擇在對自身沒有威脅的情況下去幫助他人!
另一方面,錢包放在河邊被偷,偷錢包的人見錢眼開,這就構成了犯罪,是要受法律制裁的,而我們作為公民更是有責任,有義務去監督,去舉報這些不利於社會和諧,威脅人民財產安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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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財死鳥為食亡❗❗❗
但別人在不顧生命危險,去拯救落水者,但凡有那麼一丁點良知之人,都不會做出如此卑鄙小人行為,正所謂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盜有盜規。像他這樣的行為根本就不配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