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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幹寶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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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幸運無敵
還是先召開業主大會成立自己的小區業委會吧!然後再透過業主大會共同商討和決議來決定小區最終聘用不聘用物業公司的決定。否則即便是找來了物業公司進行服務,那也是名不正言不順,同樣會存在很多合約方面的問題。到時候可能會更加激起少數業主的不滿情緒,會出現更多問題。
理論上來說,小區一旦合法成立了自己業主委員會,很多的事情都可以透過業主大會決議後授權給小區業主委員會來完成。比如小區是否聘用物業公司、更換和解聘原來的物業公司、小區自行管理小區等很多的決議和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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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靜賞繁華523
不願意掏錢也行,不請更是業主權利,不過有時砸個車或被盜,垃圾滿院滿樓,當然,出事了可以報警,車堵了不開了坐出租去上班,還有更省錢的,哪些業主家有閒人可以附帶值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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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包有時不線上
一小部分業主吝嗇,不願意請物業,請了也不交費,由於沒有業主委員會該怎麼辦?
請問這個小區是什麼情況?如果是商品化小區,應該有前期物業服務公司,如果是老舊小區,這一部分業主吝嗇是怎麼統計出來的?確實是一小部分嗎?
如果是一小部分反對請物業,其實也不是很難辦。從題主反應的基本調查結果來看,大多數業主傾向於請物業業公司管理,針對小區目前沒有物業管理的狀況,那就要從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員會入手,這是唯一的合法途徑。
首先小區裡面骨幹業主,組成一個臨時業主小組,先臨時承擔起業主大會籌備工作。小組內部做一個簡單的分工,請社群出面主持工作,協助社群按當地成立業主大會與業委員會的流程辦理。根據你所陳述的情況,小區裡成立業委會的基礎不錯。只要社群努力、小區裡的居民配合按照流程成立業主大會和委員會不會有多大的困難。
在成立業委會之後,在社群的指導下,可以進入選聘物業公司的流程:第一步,制定符合小區需求的服務標準,可以採取類比法,參照相同定位的小區的物業服務標準標,直接拿過來引用。
第二步,模仿或聘請專家等方式,制定小區的物業管理方案,以及制定小區委託物業管理招標方案。
第三步,業委會透過引見或直接發招標公告。進入招投標環節前,需要聯絡當地的街道物管科及當地房管局等部門,請他們在程式上給予把關。第四步,在滿足招標程式要求、在多方見證下,將開標結果在小區內公示並向社群街道房管部門備案。
第五步,業委會與中標物業管理企業簽訂服務合同,約定進場時間。
以上各步驟的階段性成果,業委會都應在在小區內公告,利用各種方式向業主傳達。必要時關鍵性選擇還要召開業主大會給表決。另外業委會應協助物業公司進場後初期的局面開啟工作。
在物業進場後初期,題主所提到的那一小部分業主,可能會有抗性,更有可能表現出一份過激的舉動,業委會可聯合社區上門做解釋工作,真正有一部分調皮搗蛋的還有當地派出所給予處理!
請勿擔心一小部分業主的言行舉動會對小區物業管理程序有多大影響。只要按法定流程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按規範程式招標選擇物業公司,一小部分業主不交費物業公司也會有專門的應對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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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禹令金戈
為什麼要取消物業公司,因為目前的物業公司沒有真正弄清楚自己和全體業主之間的關係,全體業主是居住小區的主人,擁有小區內一花一草等全部物權,物業公司沒有任何物權,只是靠出賣勞動力換取全體業主報酬的傭人,奴僕,全體業主聘用你你就有活幹有飯吃,不然全體業主可以解聘物業公司叫他們滾蛋,這是本來非常清晰的物權和僱傭關係,但是大家看到的現狀卻是,傭人亂收服務費 ,停車費等各種費用,如不交,傭人不給主人回家,甚至毆打主人,大家看看,這種荒唐的事情估計只會出現在中國吧 ,這種情況下居然還有作為主人的業主認為傭人的物業做法是對的,那就無語了,全體業主自己可以成立一個物業公司,聘用小區內的全職人員,業委會直接管理,管理的方向來自全體業主的要求,有什麼不可以。 大家仔細看看自己簽字的《物業管理合同》《物業管理條例》,有人也許會問,為什麼業主要簽字,你不簽字交房時候不給你房鑰匙,天啊,我問我奴僕傭人拿我的房門鑰匙,他們居然這樣。大家仔細看就發現,這些合同中,你的腳踏車,電動車,汽車停放小區被損壞或者被盜與物業無關,理由是它物業收取你車輛停放費不是保管費,業主家被盜竊,業主小區內被陌生人傷害等也和物業無關,也就是說,全體業主花錢僱傭的這個出賣勞動力換取報酬的物業公司,他們在物業管理合同中以上列出的各類業主要求物業公司負責任的工作,物業公司害怕承擔責任在物業管理合同和物業管理條例中推卸得一乾二淨,乃至大家發現經常出現有業主不小心觸碰漏電的路燈燈柱被電死,小孩踩在已經破損的下水道井蓋掉入下水道等諸多因物業管理公司只顧收錢,不願意負起該負的責任和工作,為什麼,因為物業管理合同 和管理條例成為他們的護身符,的確,因為全體業主的不團結,才是導致物業公司猖狂的原因之一,如果大家真像聘用物業公司,那麼物業管理合同一定要一年一簽,每年重新審閱物業合同,為避免業委會被物業收買,全體業主民主投票決策,監督物業公司,乃至趕走不合格物業,全體業主成立自己物業公司聘請自己的物業服務人員全體業主民主管理是目前中國複雜其實不復雜的物業管理的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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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創玉工作坊
你所表述的是從各項法規而來,是有法律法規依據的。我想交流幾點看法:1 業主聘用物業公司管理小區公共物業是一個市場行為,必須要有一個討價還價的過程,最終買賣雙方達成共識,此次需要有百分之五十以上雙過半業主表決贊同的法定條件下,由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合同。需要注意的是業主委員會此時代表的是小區的全體業主,其中也包括了無論以後是什麼原因或理由拒交物業費的業主,業主委員會代表了這些業主的願望並使用了這些業主的權力,以致承擔了這些業主拒交物業費行為的責任,面對這些拒交物業費的業主,業主委員會能否履行職責,組織好小區全體業主共同履行合同甲方應盡的義務,就是對業主委員會整體素質和治理能力的綜合檢測,透過檢測來證實業主委員會是否是一個稱職的當家人,當然,也不排除透過司法途徑來解決。2. 我認為小區每一位業主,面對物業公司這麼一個強大的獨立法人、經濟實體,業主個體畢竟只是一個弱者,所以應當理解:“拒交物業費是業主維護自身權益的最後一道防線”。是防止市場強買強賣的有效手段,也是促進物業服務整改的動力,應該有效利用拒交物業費的矛盾,保持物業服務市場買賣雙方的平衡,促進物業服務市場的成熟與進步。況且,法律上並沒有確定拒交物業費就是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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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蒼狼876742721
前些年有句話,叫全國消防看天津。我覺得這句話應該改成全國物業看天津了。
天津市政府對物企把控非常嚴格,有投訴,非常重視。但是對惡意欠費業主的也絕不留情。欠費業主訴訟敗了,不光是執行庭強制執行,還影響到業主的誠信,今後貸款、坐飛機、高鐵都受影響。
當然了,這也是近兩年的事情,過去媒體一邊倒,有了物業和業主的矛盾,刻意袒護業主。
國情,總是守規矩的人吃虧,不守規矩的人得利,長此以往,國民素質能提高嗎?整體國民素質不提高,有再多的錢,歪果仁會尊重我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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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餘與吾
古今中外,凡是收費的行業,你聽說反映有不交費的了嗎?為什麼只有中國物業遇到拒絕交費情況呢?而且,相對來說,不交費人群不算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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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一殺豬者一
。。。這沒辦法,只能走司法途徑,這個和有沒有物業無關了,業委會自治最煩的也是有業主就是不交錢。。。就好比我借你錢就是不還你只能走司法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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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講道理的小老頭
業主不交費,在有物業時說物業不好,業主自治,還是不交,好心業主找個外運垃圾的要每戶每月幾元錢支付工資,這部份人就是不交費,更叫人不理解的是,物業走了留下的庫房值班室都被個別業主佔用,房費也不交,小區亂就亂在這些人,有物業時,把自己裝伴成為業主說話辦事的維權英雄,物業走了,業委會對他也沒了辦法?。沒有錢業委也幹不下去了,好心人,熱心人也沒辦法解決他們多少應該交點的問題,業主沒辦法,天天打政府行風熱線,現在政府責成社群物業進入了小區,收費並不是像網友想像的那樣,也不是免費服務,從公佈的收費情況看,每戶每月比有物業時交費高出一倍,社群物業強行收回被個人佔用的小區配套用房,而且負責的只有維護秩序和保潔,很少有物業所負責房產與配套設施,裝置,這回業主暫時沒有提意見的,這個物業屬於社群的,明知道該物業都不如原物業那麼專業,那麼熱心,但這也是無奈的選擇,有人管比沒人管好,吃過苦的人才知道什麼是甜。業主也明白,這個物業是社群的,不交費是不行的,因為社群管理居民太多的東西了,孩子上學社群是要出證明的。戶口遷移,落戶,居民醫保,居民養老補貼......。很多都要社群辦。
解決小區問題,成立業委會不難,召開業大會也不難,與物業調解矛盾都不難,難點就是有人不交費,難就難在有人欺軟怕硬,難就難在只顧眼前利益,難就難在物業與業主的矛盾應該有人插手調節而回壁,難就難在相關單位對業主不交費看成合法維權手段不予追究,難就難在宣傳機構不能合理報道,正確引導業主。難就難在對物業管理條例正面宣傳解釋的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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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這種東西,傻子才會主動去請,養條狗也比他們強,主人給狗吃食,狗狗至少知道擺個尾巴打個滾,討討主人歡心,可物業公司只知道咬主人,從來不知道什麼叫做服務,所以,這個一小部分吝嗇這個提法很有問題,題主應該就是物業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