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先君恕,預以降什麼意思?1.【鄧析(前545-前501)】
河南新鄭人,鄭國大夫,春秋末期思想家,“名辨之學”倡始人。與子產同時,名家學派的先驅人物。他是代表新興地主階級利益的革新派,他第一個提出反對“禮治”思想。他的主要思想傾向是“不法先王,不是禮義”。鄧析的法律思想主要有:①反對“刑書”,私造“竹刑”。他不但反對舊的奴隸主貴族,也反對以子產為代表的繼承周禮的新貴族。他不滿子產所鑄刑書,私自編了一部適應新興地主階級要求的成文法,把它寫在竹簡上,叫做“竹刑”。②私家傳授法律。傳說,他聚眾講學,招收門徒,傳授法律知識與訴訟方法,還以類似訟師身份幫助民眾打官司。
中國最早的律師
春秋時,子產當上了鄭國的宰相。該先生有理想,他認為他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他決心告訴人們如何正確地生活。這樣的先生如果不得志,也許就成了孔子,後人對他指出的方向心懷嚮往;但子產不幸得了志,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頭一件事,就是對付鄧析。
此前鄭國頒佈法令,照例要寫在牌子上,掛在城門口,這叫“懸書”。假設國王有一天忽然認為走路先邁左腳是不對的,應該禁止,那麼好,他只需要寫一句:行路左足先者,笞五十!然後掛出去。第二天,全國的老百姓抬腳之前就會捂著屁股反覆思量。
這本來很好,令行禁止,可謂大治。但是偏偏出了一個鄧析,此人有研究法律的愛好,而且生就一張鐵嘴,如此的尖牙利齒必然是個人來瘋,你看他,站在人群裡,手指告示,搖頭晃腦地評點:左足先者笞五十,那麼只好右足先,可是右足落了地之後怎麼辦?不是還得左足先?照此說來,豈不是人人落地穿鞋就得被打屁股?
你看,本來一清二楚的事,讓他一攪和,大家全糊塗了,鄭國的百姓都不會走路了。怎麼辦?子產著手解決這個問題,他的辦法是取消“懸書”,以後法令不再公示,官府說什麼就是什麼,比如你在街上忽然被捉了去打了五十板子,那麼你肯定觸犯了某條法律,至於是哪一條,你不要問,你如果問了你就觸犯了另外一條法律,又得再打五十板子。
這確實也是個好辦法,極大地提高執法效率,同時增強百姓對法律的敬畏。但是,新的問題又出現了,連挨幾頓五十板子的倒黴蛋們屁股朝天被抬回家,哭爹叫娘之餘想來想去,壓抑不住對神秘的法律的求知熱情,總得知道屁股因何而開綻吧,怎麼辦呢?找鄧析去。
於是鄧析家門口擠滿了要求普法的百姓。如果鄧析是個聰明人,他就會在他的鐵嘴上掛一把鐵鎖,把鑰匙扔到井裡去,可是他的人來瘋是必然要犯的,他口沫橫飛如雨,告訴人家前五十板子是依據某一條,後五十板子是依據某一條,根據你的情況,前後五十板子都於法無據。
義務諮詢倒也罷了,鄧先生還公然收取報酬包打官司,這就儼然是後世的律師了。春秋時貨幣經濟不發達,所以鄧律師的收費標準是:大案成衣一套,小案只收上衣或者褲子一件。結果生意興隆,客戶蜂擁,我估計鄧析他太太還得開一間店鋪,把家裡成堆的衣裳換成小米或者豬羊,至於換回那麼多小米豬羊怎麼辦我就猜不出了。
但與此同時,鄭國的民風變得不淳樸了,過去拉人進來打板子大家都是一聲不吭,低眉順眼像個太監,可現在呢,板子還沒舉起來,人家就喊,且慢!叫鄧析來,說說清楚!然後就扯著嗓子大叫孩兒他媽,快借兩件新衣裳找鄧先生去!
於是,據《呂氏春秋》記載:“鄭國大亂,民口喧譁”,問題不解決不行了。子產相國斷然決定:殺鄧析而戮之,把他殺了而且陳屍示眾。
效果當然很好,再沒人敢跟板子叫板,鄭國從此大治。子產雖然沒當成孔子,但是就連孔子都對他的成就讚歎不已,認為是在亂糟糟的春秋時代實行王道的典範。
在這個問題上,我完全不同意孔子的意見,我認為子產我們就把他忘了算了,但是我們應該紀念鄧析,這個最早的律師,這個招人煩的鐵嘴,這個把法律帶給民眾併為此犧牲的人。
2.yǐ jiàng 以降
鄧析以降,就是鄧析以後、以下的意思;“以降”是比較正式書面、恭敬的用法;在正式場合,書面用語時可以用“以降”。
之所以念jiànɡ,還含有尊敬之意;在古代,公主、郡主出嫁就稱作“下降”;
自先君恕,預以降什麼意思?1.【鄧析(前545-前501)】
河南新鄭人,鄭國大夫,春秋末期思想家,“名辨之學”倡始人。與子產同時,名家學派的先驅人物。他是代表新興地主階級利益的革新派,他第一個提出反對“禮治”思想。他的主要思想傾向是“不法先王,不是禮義”。鄧析的法律思想主要有:①反對“刑書”,私造“竹刑”。他不但反對舊的奴隸主貴族,也反對以子產為代表的繼承周禮的新貴族。他不滿子產所鑄刑書,私自編了一部適應新興地主階級要求的成文法,把它寫在竹簡上,叫做“竹刑”。②私家傳授法律。傳說,他聚眾講學,招收門徒,傳授法律知識與訴訟方法,還以類似訟師身份幫助民眾打官司。
中國最早的律師
春秋時,子產當上了鄭國的宰相。該先生有理想,他認為他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他決心告訴人們如何正確地生活。這樣的先生如果不得志,也許就成了孔子,後人對他指出的方向心懷嚮往;但子產不幸得了志,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頭一件事,就是對付鄧析。
此前鄭國頒佈法令,照例要寫在牌子上,掛在城門口,這叫“懸書”。假設國王有一天忽然認為走路先邁左腳是不對的,應該禁止,那麼好,他只需要寫一句:行路左足先者,笞五十!然後掛出去。第二天,全國的老百姓抬腳之前就會捂著屁股反覆思量。
這本來很好,令行禁止,可謂大治。但是偏偏出了一個鄧析,此人有研究法律的愛好,而且生就一張鐵嘴,如此的尖牙利齒必然是個人來瘋,你看他,站在人群裡,手指告示,搖頭晃腦地評點:左足先者笞五十,那麼只好右足先,可是右足落了地之後怎麼辦?不是還得左足先?照此說來,豈不是人人落地穿鞋就得被打屁股?
你看,本來一清二楚的事,讓他一攪和,大家全糊塗了,鄭國的百姓都不會走路了。怎麼辦?子產著手解決這個問題,他的辦法是取消“懸書”,以後法令不再公示,官府說什麼就是什麼,比如你在街上忽然被捉了去打了五十板子,那麼你肯定觸犯了某條法律,至於是哪一條,你不要問,你如果問了你就觸犯了另外一條法律,又得再打五十板子。
這確實也是個好辦法,極大地提高執法效率,同時增強百姓對法律的敬畏。但是,新的問題又出現了,連挨幾頓五十板子的倒黴蛋們屁股朝天被抬回家,哭爹叫娘之餘想來想去,壓抑不住對神秘的法律的求知熱情,總得知道屁股因何而開綻吧,怎麼辦呢?找鄧析去。
於是鄧析家門口擠滿了要求普法的百姓。如果鄧析是個聰明人,他就會在他的鐵嘴上掛一把鐵鎖,把鑰匙扔到井裡去,可是他的人來瘋是必然要犯的,他口沫橫飛如雨,告訴人家前五十板子是依據某一條,後五十板子是依據某一條,根據你的情況,前後五十板子都於法無據。
義務諮詢倒也罷了,鄧先生還公然收取報酬包打官司,這就儼然是後世的律師了。春秋時貨幣經濟不發達,所以鄧律師的收費標準是:大案成衣一套,小案只收上衣或者褲子一件。結果生意興隆,客戶蜂擁,我估計鄧析他太太還得開一間店鋪,把家裡成堆的衣裳換成小米或者豬羊,至於換回那麼多小米豬羊怎麼辦我就猜不出了。
但與此同時,鄭國的民風變得不淳樸了,過去拉人進來打板子大家都是一聲不吭,低眉順眼像個太監,可現在呢,板子還沒舉起來,人家就喊,且慢!叫鄧析來,說說清楚!然後就扯著嗓子大叫孩兒他媽,快借兩件新衣裳找鄧先生去!
於是,據《呂氏春秋》記載:“鄭國大亂,民口喧譁”,問題不解決不行了。子產相國斷然決定:殺鄧析而戮之,把他殺了而且陳屍示眾。
效果當然很好,再沒人敢跟板子叫板,鄭國從此大治。子產雖然沒當成孔子,但是就連孔子都對他的成就讚歎不已,認為是在亂糟糟的春秋時代實行王道的典範。
在這個問題上,我完全不同意孔子的意見,我認為子產我們就把他忘了算了,但是我們應該紀念鄧析,這個最早的律師,這個招人煩的鐵嘴,這個把法律帶給民眾併為此犧牲的人。
2.yǐ jiàng 以降
鄧析以降,就是鄧析以後、以下的意思;“以降”是比較正式書面、恭敬的用法;在正式場合,書面用語時可以用“以降”。
之所以念jiànɡ,還含有尊敬之意;在古代,公主、郡主出嫁就稱作“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