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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多瑞的視線

    《因法之名》從第二集開始就可以知道這是一樁冤假錯案。這是一個從結果開始推理的懸疑故事。

    首先許母持續那麼多年的申訴是有原因的。因為許之逸曾經的女友告訴她。案發時許之逸與自已在一起,沒有做案時間。只是當初她迫於自己男友的壓力,而沒有出庭作證,畢竟他和許之逸屬於不正當的男女關係。只是她沒有想到許之逸會被判入獄。所以愧疚讓她在三年後跳樓自殺。而她的死,讓許之逸的母親更加堅信自己的兒子沒有殺人。

    其次,作為有知識的許母,不會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傾盡所有請律師來為兒子申訴。

    現在這個案子需要的是證據。尋找真相的過程,其實也就是尋找證據的過程。一樁冤假錯案的生成,其實也就在於證據。

    在一部影視劇裡,任何人物的出現都是與故事相關的。我覺得第2集許之逸出軌女友的男友是一個比較值得關注的人物。

    既然現在的重點是證據,那麼與證據相關的人物也相當重要。所以當初提取第一手資料的法醫,也是一個相當關鍵的人物。

    當然,任何人的行為都會有相應的動機。而這兩個人,之所以與許之逸案件相關,也是有他們動機的,用心看劇你就可以明白。

    不想再劇透了,只是有兩個小提示。第一,許之逸出軌女友的男友的精神狀態。第二,法醫老婆對徐之逸的青睞,以及對自己老公的不屑。

    今天到這裡吧

  • 2 # 娛樂新寵

    真兇就是袁立芳的男友鄭天。

    因為最高檢影視中心,早就釋出了劇情介紹。仇慕犧牲、鄒雄車禍這些都對應上了,可見後續劇情,也就大抵如此吧。只是沒交代,袁立芳“自殺”,葛晴遇害,跟鄭天有沒有關係?如果都是鄭天所為,那這男的真是殺人狂魔,變態至極。

    從哪些地方能推測出,鄭天是真兇,而許志逸是被冤枉的?

    第一,這部劇講述的就是一樁沉冤未雪的案子,也就是說被抓的許志逸,並非真兇。他當初認罪,是因為袁立芳不肯作證,(證明他當時和袁立芳在一起,沒有作案時間)許志逸只能自尋退路。妻子被殺的情景,和許志逸在小說中構思的一模一樣,他趕緊毀掉稿子,結果被抓現行,百口莫辯。緊接著又是有著許志逸指紋的水果刀,作為物證,許志逸畫蛇添足、鬼使神差。還有社會輿論的壓力、子蒙姥姥歇斯底里地喊冤、葛大傑感情用事,導致案子草率定罪。許志逸只不過是一個有缺陷的受害者而已。

    第二,鄭天太會偽裝了,表面客客氣氣的,眼神裡卻滿是殺氣。這點正好能解釋,他為啥會擦掉屋內的指紋。兇手相當狡猾。大家集中精力找真兇,卻被許志逸的奇怪行為誤導,那麼被忽略的物件,主要就是袁立芳、鄭天、以及柳莎莎的情人。其中,看似和此事無關的鄭天,恰恰才是危險人物。鄭天為什麼要逼袁立芳撒謊,讓她做偽證?當時鄭天並沒和袁立芳在一起,那麼鄭天在幹嘛?所以,不排除鄭天有作案時間,而許志逸是沒有作案時間的。鄭天即將和袁立芳結婚,但許志逸糾纏不休,鄭天產生報復心理,也是可以“理解”的。你們有沒有注意到,鄭天和袁立芳的相處模式,沒看出恩愛,只看到威脅、恐嚇、流氓……以及鄭天和鄰居打招呼,殺氣騰騰的,感覺瘮得慌。在警察面前又裝好男人,這才矇混過關的。

    這劇太灰暗了,提前知道真相也挺好的,而且既然是冤案,可見真兇早就露面了,猜來猜去太入戲就不好了。比如:碎碎唸的姥姥,一直強調許志逸是殺人犯,許子蒙耳濡目染,活在黑暗的世界裡。親眼所見,亦非真實,許子蒙看見他爸拿刀,以為他爸真的是兇手,甚至當他爸已經死了。許志逸被自己坑了,無辜蹲監獄十七年。以及處心積慮的閨蜜情、最熟悉的陌生人、好人不長命……反正挺壓抑的,不是傳統視角的正義感。

    從劇情來看,陳謙和有意無意隱瞞部分證據,其中有什麼隱情?陳謙和難逃責任。可以排除陳謙和與真兇之間存在關係,那麼問題的關鍵就在於陳謙和的妻子。她是許志逸的鐵桿粉絲,整天叨叨陳謙和窩囊,卻熱情似火地追捧許志逸。連買衣服,都按照許老師的款式來挑,反過來吐槽自己老公不如許老師。陳謙和作為一個男人,尊嚴長期遭到侮辱,加上這次許志逸出事,他隱瞞第三者的指紋,也是說得通的。打倒婦女之友,為自己出氣,也潑了老婆的冷水。

    陳謙和是老練的痕檢員,又怎會發現證據,不上報呢?以無法形成真相為由,實際是私心作祟。從他寫的案情總結就能看出問題,“室內發現的42枚指紋中”,不符合規範,聽著話裡有話。以及當葛大傑問到,“現場有沒有發現其他指紋?”陳謙和明明腦海中浮現了外屋指紋的畫面,卻堅持不說,導致一個不封閉的犯罪現場,成了一個封閉的犯罪現場。陳謙和無意之中,幫真兇鄭天躲過一劫。

    大家別忘了,血衣始終沒找到,許志逸不知情,可以判斷出,現場有第三者。鄒雄一直認為證據太薄弱,物證只有那把水果刀,以及許志逸在精神緊繃的狀態下認罪,也就等同於屈打成招。而且鄒雄的質疑也是有道理的,“十幾年的夫妻關係,到了名存實亡的地步,殺妻之後,再發生關係,這怎麼可能”。警方解釋,“許志逸把隔壁足療店的髒物,塗在妻子身體裡”未免太巧合、太荒唐了吧。葛大傑、陳謙和,都沒做到尊重客觀事實,全被許志逸帶偏了,讓鄭天逍遙法外17年。

    另外,終於理解這劇為什麼低調播出,而且主流媒體不給資源了。畢竟是遲到的正義,前期負能量太多,人物缺陷很明顯,容易影響身心健康。比如:“夫妻雙方精神出軌;成長環境對孩子的毒害;均是有過陰影的角色;鄒桐追求愛情犧牲親情,又反過來補償親情丟棄愛情;圓滑世故的律師,兩面三刀;葛大傑把責任感和女兒的幸福混為一談;虛偽的葛晴,一邊耗著仇曙光,一邊追許子蒙;無辜之人,紛紛被害,鄭天何時落網?”真替許家悲哀,明明是受害者,卻活成了罪人。知道真相再看這部戲,就不覺得那麼黑暗、可怕了吧。這或許也是最高檢影視中心提前劇透的原因所在,大家適可而止、理性追劇。

    感謝閱讀!

  • 3 # 小沙看劇

    關於柳莎莎是被誰殺的在百度百科的相關介紹裡,真相是袁立芳的男朋友帶眼鏡的小鄭,殺了許志逸的老婆柳莎莎。看過個預告片裡面就是小鄭和袁立芳,互相問對方你愛我嗎你愛我嗎看得瘮得慌,許志逸由於亂搞男女關係和小鄭深愛的女朋友袁立芳發生關係,影響了他和女友的關係而且從小鄭對袁立芳的威逼利誘來看,他的嫌疑最大並且可能為了報復許志逸,強迫柳莎莎和其發生關係結果柳莎莎不從,小鄭失手殺人後製造各種假象,這些行為可能是看了許志逸的小說!!關於小鄭是嫌疑人的原因,其他答案寫得太好了,小編還是聊聊許志逸不是兇手的原因吧?(要是想知道小鄭為何是兇手,請移步其他答案,以下純屬娛樂)

    哪些原因說明兇手不是許志逸一、犯罪心理上許志逸作案動機有疑點

    從犯罪心理來說,柳莎莎被殺案裡許志逸是有殺人的嫌疑,但是在犯罪邏輯上有著很大的漏洞。因為柳莎莎是死於窒息然後被人割破頸動脈,然後偽裝成引爆煤氣自殺的,這三種行為種種都是致命的。由於外因被人弄到窒息,偽裝成割脈自殺又偽裝成引爆煤氣自殺,如此混亂的殺人過程,可見兇手作案不是事先計劃好的,而是由於失手導致恐慌才做出這些不符合邏輯的行為。兇手可能由於某些原因使得被害人窒息死亡,害怕死者沒死透再割脈,割完脈還是擔心於是動用了煤氣。

    恰恰是這最後的煤氣使得許志逸沒了嫌疑,因為煤氣爆炸許志逸和兒子都會被炸死,而許志逸沒有那麼傻。子蒙的姥姥說因為莎莎出軌許志逸曾經揚言要殺了柳莎莎,其實警方查到許志逸夫婦都有亂搞男女關係的問題。對於正常的男人來說面對出軌的妻子,通常是表示厭惡的,而柳莎莎死前和人發生關係,許志逸作為正常人(出軌算正常嗎)怎麼會選擇在殺人前還和人發生關係,而且從柳莎莎母親口中可以瞭解到,他們夫妻兩應該已經名存實亡了,除非許志逸是大變態不然怎麼會和自己厭惡的妻子有關係,而且還是在殺她之前。

    二、案發現場重要證據可能被隱藏

    劇情剛開始市歌舞團編導許志逸的妻子被殺,由於事情影響很大相關部門開始調查。而種種證據表明許志逸有重大嫌疑,而讓許志逸背上黑鍋的原因可能是犯罪現場調查員陳謙和隱藏了自己二次勘察現場時找到的指紋,導致許志逸證明清白的證據缺失。案發前陳謙和妻子因工作需要,和許志逸有接觸被許志逸的風度翩翩給迷住了,面對身份工作地位都不如許志逸的丈夫陳謙和,妻子百般挖苦使得陳謙和在勘察柳莎莎被殺案現場時,經驗豐富的他雖然提取了兩枚可以證明許志逸不是兇手的重要指紋,但是由於私心在整理報告時故意隱藏使得許志逸完蛋。

    三、許志逸受不了審訊被迫承認殺人

    從剛開始時警方被許志逸的誇張反應給吸引,在不斷詢問下許志逸提供了不在場證明,而可以證明他不在場的情婦袁立芳卻矢口否認,導致許志逸被嚴重懷疑。後來又因為許志逸燒掉自己寫的小說,而且小說的內容和柳莎莎被殺過程內容吻合導致他的嫌疑加重。後來在抓捕許志逸的過程中葛大傑的戰友兼同事仇慕為救跳水的許志逸而死,為了儘快查明真相葛大傑 對許志逸進行了連續的審訊,許志逸不過是個書生心裡素質本來就不好,結果在疲勞和恐懼之下心理防線崩潰說自己殺了妻子。冤假錯案就是在這樣證據不足,而由於犯罪嫌疑人受不了審訊類似於刑訊逼供下被迫承認犯罪。

  • 4 # 灰灰zhang169303473

    目前還看不出來,但電視劇中律師的醜惡嘴臉讓人憤怒,給人印象是所有律師都很下作,警察都是些智商低,行為粗俗的屠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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