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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說家書路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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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泰和
這個題不好答,但答好答不好是水平問題,答不答是態度問題,我只好勉為其難了。
在這個世界裡存在許多矛盾,歸結起來有兩大類:敵我矛盾和內部矛盾。就文藝和影視作品來說,有人歸納了十七種矛盾表現,倒是很細,但有點繁複,誰寫作記得清?我覺得《江山文學網》關於影視寫作中的衝突表現概括的很好:“衝突的表現是多方面的,就其程度而言,有強化的衝突和淡化的衝突;就其層面而言,有外在衝突和內在衝突;就其表現而言,又分為顯形衝突和潛形衝突;就其組合來說,又有情節小衝突和劇情大沖突。”這裡雖然講的是影視,但就衝突來講,小說散文等也不外如此。
故事的本質是衝突。創設衝突的目的,是構成文藝作品情境的基礎,是展現人物性格,反映生活本質,提高作品主題的重要手段。說得再細一點,衝突的形式主要是:1.某一人與其他人之間的衝突;2.人物自身內心的衝突;3.人同自然環境或社會之間的衝突。社會矛盾和人的矛盾渺如雲煙,決不是三點這麼簡單,這就需要作者以敏銳的視角和體察,擷取最能表現有社會意義和時代性的東西,並加以提煉,作為創設衝突的資源。
那末,怎樣來創設衝突呢?我倒想起了近代詩歌中起承轉合的話。實際上這四個字恰恰是高度概括了寫作的精髓。任何一部小說,一部影視片,都有開頭,敘述,轉折,高潮,結尾。衝突的創設就在於恰到好處地貫穿到這些環節之中,使作品跌宕起伏,弘揚主題。從看過寫過的作品看,具體的作法,不外乎明設,暗伏,順敘,倒插,以及前懸,後縈等。衝突的創設不是孤立的,要與寫法配合一致。比如有的開頭設一懸念,有的是倒插,都是為了使人亮眼,增強吸引力。
至於主題就不用說了,那是題外事。大家都知道的,寧肯寫樹不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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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山中月2
情節——故事——人物
沒有人物不成故事,“故事衝突”實質上是故事中人物間的衝突。要有衝突必須要使人物之間有“矛盾”,沒有矛盾何來衝突?作者應該對人物間的“矛盾”作必要的交待。如果是“故事會”“小小說”之類的創作,矛盾、對立中的人物多是一主一從(即主角、配角)。就正如二人相聲,一個逗哏,一個捧哏。有了人物,生出了“矛盾”,就該演繹故事了。“情節”是構成故事的要件,沒有情節就沒有故事,一般來說故事情節的高潮都接近末尾。由一系列的情節構成一個完整的故意,作者透過故事塑造人物,人物在讀者腦海中閃現,進而在心底生根,這就是成功的文學作品。
不知道題主“創設”具體指哪些方面?約略分析該是指(雙方)矛盾衝突的諸多環境(包括場地、時令、人物、景物等)。就正如觀眾要兩位拳師比試武功,分出名次,咱們總得提供擂臺場所,讓他們兩位“衝突衝突”才行啊!創設怎樣的環境才會更有效地使衝突的雙方達到高峰,讓主角與配角演繹得淋漓致盡,達到故事所需要的效果?這要看作者欲想塑造什麼樣的人物而定。一切故事為塑造人物服務,人物才是中心。如果要塑造兩個血氣方剛的好鬥者,那就創設環境場所最好選在廣場、空曠處。圍觀者也是一群看熱鬧不怕血濺到身上的“好漢”。如果要塑造酒中“豪傑”,那就創設在酒樓大廳或壩壩宴會上,食客觀眾才可以觀“現場直播”。總之,不要把林黛玉創設在浴足店“吟詩會友”;把賈寶玉創設正在“鋤禾日當午”。因為這些行業與他們真是風馬牛不相及。創設的環境要與人物的身份、性格特徵相符合。沒有情節構不成故事,人物才是故事的主角。情節有起伏,故事有波瀾,人物才會活靈活現。用故事情節來刻劃人物,需要一些對人物外貌、衣著、生活習慣、性格特徵的描寫。但是,這些都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對人物語言的描述,即人物自己在各種環境中“說的話”。人物“自語”才是塑造人物形象的重要手段。
有一篇古代白話小說《快嘴李翠蓮記》,最能說明這個問題。小說透過一系列的小故事,塑造了一個敢於反抗封建壓迫和爭取獨立人格的女性。主人公李翠蓮個性鮮明,以嘴快如刀不饒人而著名。這篇小說的絕妙之處,就是成功地運用了“語言藝術”。李翠蓮在小說中的言語幾乎佔了百分之七十,而其他“配角”的言語約佔百分之三十。讀者若有興趣可以去讀一讀,體會語言藝術的魅力。對於寫故事、著小說大有裨益。
回覆列表
故事與衝突的關係,我們一定要弄明白:
衝突分大沖突,小衝突,故事衝突是大沖突,情節衝突是小衝突,一個故事,大沖突會有好幾個,但最重點的大沖突只有一個,一個情節,小衝突會有幾十個,但最關鍵的小衝突也就是那麼幾個,幾個大沖突同幾十個小衝突用合理的、藝術的形式柔和在一起,就成了一個完整、完美的故事。這就是我的故事衝突理論。
最好的故事,如,莎士比亞的戲劇《哈姆雷特》、《李爾王》,魯迅的喜劇小說《阿Q正傳》、悲劇小說《祝福》,哈代的愛情小說《遠離塵囂》,塞萬提斯的《堂吉訶德》,陳忠實的小說《白鹿原》,莫泊桑的《一生》等都是根據這個故事衝突理論去構建的。人們喜歡看發展過程——人物情感發展的過程和事態發展的過程,這是因為人類天生是好奇的、愛湊熱鬧、好看稀罕,喜歡探秘、追根問底,——對別人有興趣,關心別人勝於自己。
知道了故事與衝突的關係,再去理解如何創設故事衝突就容易了。
在創設故事衝突之前,我們首先再來了解一下故事的生成規律。
古希臘戲劇家亞里士多德在他的那本著名的《詩學》文藝理論書中講道,故事(即事件),必須遵循一個生成規律,也就是四個步驟,開始、發展、高潮、結束。每個故事都是由這四個步驟組成的,缺一不可。每個故事又是由很多情節組成的。每個情節也是由開始、發展、高潮、結束組成的。故事中的衝突就是故事的高潮部分。情節中的衝突就是情節的高潮部分。故事中的衝突是大沖突,情節中的衝突是小衝突。
故事有了衝突,就有了矛盾(故事中人和事的矛盾),進而就有了戲劇性。故事的戲劇性正是故事生成的根本。沒有戲劇性的故事,那就不叫故事了。
那麼,怎樣在故事中創設(建立)衝突呢?這個問題對於要創作一個好故事的人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衝突,不能一蹴而就。衝突,也是一步一步產生的,所以,衝突也有開始,衝突也有發展,衝突也有高潮,衝突也有結束。我們根據衝突的這個生成規律,就能很好的創作和設計出好的衝突來。
比如,有一個復仇的故事,故事一開始,就是復仇人把仇家殺死了,一下子達到故事衝突的最高點,也就是高潮,然後,故事結束了。這樣的故事,一點兒看頭都沒有。我們必須要讓衝突有“前戲”,這是很重要的。也就是讓衝突有開始,有發展,有高潮,有結束,這樣,才是最好的創作和設計衝突的步驟和方法。只有這樣,讀者或觀眾才能在一步步中,慢慢的,融進故事和情節中,對故事中的每個人物有了認知和感情,對事件有了吸引度和關注度,這樣,故事中人物的命運就成了讀者或觀眾最最關心的了,故事中事件的結局就成了讀者或觀眾一定要弄明白的事了。衝突產生的前兩個步驟(前戲)——“開始”和“發展”,起到了蓄勢待發的作用。衝突的“高潮”就“突然爆炸”——一般衝突的高潮部分都是很短的,這個很短的衝突高潮部分就是故事審美戲劇性的精華點。衝突的“結束”一定要有,它起到了讓讀者或觀眾“回味無窮”的作用,在他們回味的過程中,能夠享受到故事帶給他們的閱讀或欣賞快感。這樣,故事的衝突就是成功的,我們的故事也就是優秀的了。
那麼,怎麼去構思衝突的開始、發展、高潮和結束呢?這又是一個複雜難解的問題。但只要用心,就不難。
衝突,說白了,就是戲劇性,用更通俗的字眼來說就是“看點”,如,一本小說的“可讀性”,一部電影的“可看性”。一個故事沒有衝突,就沒有戲劇性,沒有戲劇性,就不是好故事了。戲劇性包括,喜劇和悲劇。我們找到故事中,喜劇和悲劇產生的高潮點,那我們就找到了衝突。故事中喜劇產生的高潮點,比如,“中了彩票”、“老來得子”、“生了大官”、“發了大財”、“幹了壞事沒被逮到”、“壞人倒黴”、“幸災樂禍”,這些就是故事衝突(喜劇)的高潮點。故事中悲劇產生的高潮點,比如,“失去了最愛的人”、“復仇成功”、“奮鬥失敗”、“家族敗落”、“孤獨一生”、“謀殺親夫”、“兄弟自相殘殺”,這些就是故事衝突(悲劇)的高潮點。
認識了衝突的高潮點,我們可以運用衝突產生的四個步驟,開始、發展、高潮和結束,就能一下子創設出一個完整、好的衝突來了。
衝突的產生,前提條件是,必須要有兩個矛盾體,或多個矛盾體,這矛盾體可以是人,可以是事,也可以是物。人與人的接觸,性格不同,思想、觀念不同,文化程度不同,立場不同(如好人與壞人的立場就不同),目的不同(如婚嫁,男方希望少出彩禮,女方則想多要彩禮),素質修養不同,這些都會產生衝突。事與事的衝突,大都是因為利益引起的,一方損害了一方的利益,導致衝突產生。如一國與鄰國的邊界紛爭,就是事與事的衝突。一人半夜睡覺打呼嚕,吵的別人睡不著,這樣就會產生衝突。物與物的衝突,他家的糧食大豐收,另一家的糧食大減產,她家的兒女漂亮聰明,另一家的兒女丑陋愚笨,這樣都會因為嫉妒而產生仇恨,進而發生衝突。
此外,矛盾的產生並不是單一的人與人、事與事、物與物的衝突,很多時候,矛盾的產生,是人、事、物相互關聯、相互影響、相互牽制的結果。這樣的矛盾更加複雜,一時半會是很難理解的,需要大家在現實中多多找出一些例子,慢慢去分析,慢慢去研究,這裡我就不多講了。
因草書倉促,難免有錯差之處,在此,還請各位行家批評指正,學人我必將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