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初年出版的《清朝野史大觀》卷一,有三條專記太后下嫁一事。民國八年署名“古稀老人”編寫的《多爾袞軼事》則更記得如同親聞目睹,說“當時朝廷情勢,危於累卵”,“太后時尚年少,美冠後宮,性尤機警,……故寧犧牲一身,以成大業”。而多爾袞本來就好色成性,此時更以陳奏機密為由,出入宮禁。
至今仍有人認為所謂“太后下嫁”確有其事,並提出種種理由,但是還沒有一條鐵證。提出的理由大致有以下幾條:第一,莊妃下嫁為保全兒子的皇位。這點前面已經講過,順治繼位是多種政治勢力複雜鬥爭和相互妥協的結果。第二,兄死弟可娶其嫂是滿洲習俗。滿洲確實有這樣的習俗,但有這樣的習俗並不能證明多爾袞就一定娶了他的嫂子。
第三,稱多爾袞為“皇父攝政王”。這是尊稱,如同光緒稱慈禧為“皇阿瑪”一樣。如果說,稱多爾袞“皇父攝政王”就說明太后下嫁的話,那麼叫慈禧“皇阿瑪”,恐怕要得出慈禧變性的結論來了。第四,蔣良騏所輯《東華錄》裡記載多爾袞“親到皇宮內院”云云。高陽認為,極有可能是指孝莊與多爾袞相戀的事實。
相戀的事可能有,也可能無,但相戀不同於下嫁。第五,孝莊死後埋在清東陵的昭西陵(在皇太極昭陵西面)。孝莊和康熙都做了解釋:太皇太后不願意驚動太宗的亡靈,而願意同兒孫在一起。第六,有人說見過《太后下嫁詔》。歷史不能憑某人一說,這根本沒有任何證據。
第七,惟一比較直接的證據是明末張煌言(蒼水)的一首七言絕句《建夷宮詞》:“上壽觴(shāng)為合巹(jǐn)尊,慈寧宮裡爛盈門。春官昨進新儀注,大禮恭逢太后婚。”我們做一個分析吧。它的標題叫《建夷宮詞》,“建”是建州,“夷”就是夷狄,明顯地帶有民族偏見。
這個時候,張蒼水在江南,南明勢力和清朝是對立的,所以出在敵人之口,記在異國之文,不能成為歷史的證據。而且詩詞也不能直接作為歷史的證據,因為詩可以誇張,可以比附。孟森先生早就指出:“遠道之傳聞,鄰敵之口語,未敢據此孤證為論定也!”可以說,至今還沒有見到一條關於“太后下嫁”的史證。
特別是當時作為清朝屬國北韓的《李朝實錄》沒有“太后下嫁”頒詔告諭的記載,而像這樣的大事,如果有,照例是應當詔諭屬國的。:孝莊太后同多爾袞的情愫可能有,“太后下嫁”的事確實無。不管下嫁與否,孝莊太后出於母子命運和大清江山的考慮,儘量籠絡多爾袞,倒是不用懷疑的。
這樣一對相依為命的母子,按理說應當母慈子孝、關係融洽。但事實似乎並非如此。
傳說,當初,科爾沁貝勒寨桑曾將布木布泰口頭許配給多爾袞,沒多久努爾哈赤又去科爾沁部,見了布木布泰,就將布木布泰為皇太極定了親。多爾袞認為:布木布泰本來屬於他的,是被皇太極奪了去。
多爾袞為了確保福臨即位,寧肯放棄自己當皇帝的機會,同時也斷絕了皇太極另一個繼妃所生的兒子豪格的皇帝夢。孝莊文皇后知道:多爾袞權傾朝野,羽翼豐滿,廢帝自立,易如反掌。一旦生變,不但自己母子性命難保,連大清江山也可能斷送在八旗內亂之中。因此,她變鵲橋暗渡為明媒下嫁,可說是明智之舉。
於是朝廷以皇帝名義下詔行婚,制禮,舉行婚禮。不出兩年,多爾袞病逝。福臨再無後顧之憂。此後,可能因為滿人接受了漢人的道德標準,以此為恥,不肯在正史中寫入,後人也以此為憾,不提"下嫁"之事。
博爾濟吉特氏,蒙古科爾沁貝勒(部落之長)寨桑的女兒,孝端皇后的侄女,清太宗皇太極的皇后,有絕色,性機敏。
1625年,年僅十三歲時嫁給努爾哈赤的第八子皇太極為妻,與姑母一同嫁予皇太極為妻。婚後生有三女,固倫雍長公主,固倫淑慧長公主、固倫淑哲長公主。1636年皇太極稱 帝,封博爾濟吉特氏為永福宮莊妃,崇德三年(1638)生皇九子福臨,尊莊妃為皇太后,史稱孝莊文皇后。
孝莊文皇后天生麗質稱得上清朝前期的絕代佳人。她臨事處置沉靜果斷,早在皇太極時期,孝莊文皇后就‘贊助內政’,為皇太極出力。
1642年(清太宗崇德七年),清軍攻陷松山,明薊遼總督洪承疇被俘,為表示忠於明室,宣佈絕食,後來,皇太極知道洪承疇好色,於是孝莊皇后向皇太極自薦,誘降洪承疇,後來洪承疇引清兵入關,明亡。
1643年,皇太極逝,福林繼位為順治帝,遷都北京,尊孝莊皇后為太后,以皇叔多爾袞攝政,順治年幼(六歲)為了消除多爾袞對帝位的威脅,孝莊太后按滿族“兄死則妻其嫂”的習俗,毅然下嫁給多爾袞。雖然史書對孝莊下嫁的說法不一,但是文獻對下嫁事實的記載正規。
《東華錄》的記載,多爾袞長出入皇宮內院,順治也稱多爾袞為『皇父攝政王』,清初疑案“太后下嫁”之事,當非空穴來風。由於政治原因,這種舉措也無損於她的歷史地位。由於孝莊太后的調停,順治的皇位保住了,多而袞沒有取而代之,清朝大權逐漸轉移到順治手中。
為了建立初期的清王朝能得到漢族上層的支援,孝莊皇太后敢於衝破滿、漢不得通婚的慣例,順治十年(1653)她把孔有德的女兒孔四貞“育之宮中”當作宗室郡主看待;又把皇太極第十四女和碩公主嫁給吳三桂的兒子吳應熊,起到拉攏漢軍將領的作用。
順治死後,玄燁即位,號康熙,為後世的康熙大帝。
康熙尊稱孝莊為太皇太后,時康熙八歲,由四位大臣輔理政務,孝莊太后盡力教養幼主,護衛著愛新覺羅政權避過了重大的風險和暗礁,是大清王朝達到盛世的彼岸。四位輔政大臣中,鰲拜專橫跋扈,目無幼主,妄圖篡奪皇權,他濫殺無辜,企圖要挾天子以令諸侯。孝莊太后成了康熙的堅強後盾,在她的支援下,康熙八年,康熙一舉粉碎了鰲拜集團,奪回了政權。
康熙在平定三番之亂時,孝莊皇太后全力支援康熙平亂,她拔出宮中金帛加以犒勞。孝莊皇太后提倡節約,多次把宮中節省下來的銀錢賑濟災民。她的節省家風影響到康熙、雍正兩朝。
1687年,康熙二十六年,太皇太后逝,享年七十五歲,為『孝莊文皇后』。
令人不解的是並未與皇太極合葬於瀋陽的昭陵,也沒進清皇陵,一直到康熙帝死,也未給祖母孝莊文皇后建陵,其梓宮在暫安奉殿停了38年之久,而最終於雍正三年(1725年)才由曾孫胤禛安葬於清東陵的風水牆外的地宮內。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呢?即使至今也未找到令人信服的解釋,仍是一個未解之謎,不過對此民間傳說甚多。
關於孝莊皇后為什麼不葬入昭陵一事,民間有“託夢定陵址”的說法。大意是:孝莊皇后死,清廷遵照祖制,決定將她葬入昭陵,與太宗合葬。但當梓宮途經東陵時,突然沉重異常。128名槓夫個個被壓得齜牙裂嘴,眼冒金星,寸步難行,只得把梓宮就地停放。兩個時辰過後想繼續前行,梓宮就像長在地上一樣,絲毫不動。
這下子可急壞了送葬諸王大臣,於是飛報朝廷。康熙皇帝接到奏章,也是一籌莫展。當夜皇帝夢見孝莊皇后,對皇帝說:“我決計不與太宗合葬,如今梓宮停放之地就是上吉佳壤,可即地建陵安葬,切記吾言,休得違誤。”皇帝醒後,遵照囑咐,擇吉鳩工,即地建陵。這回再移動棺槨也不那麼沉重了。
很顯然,這純屬神話,不能作為依據。
還有的說,因為孝莊皇后下嫁給多爾袞,已不是皇太極的皇后了,所以她沒有資格入葬昭陵,也無顏與皇太極合葬。清廷官書從來沒有孝莊皇后下嫁多爾袞的記載,康熙帝以後各帝始終承認她是太宗皇帝的皇后。所以說這條理由也不充足。
而查閱史料,孝莊皇后不與皇太極合葬的原因有這樣一段記載。孝莊皇后生前就為自己葬地之事早就留下了遺囑。她諄諄囑咐康熙皇帝:“我身後之事特囑你:太宗文皇帝梓宮安奉已久,卑不動尊,此時不便合葬。若別起塋域,未免勞民動眾,究非合葬之義。我心戀你們父子,不忍遠去,務必於遵化安厝,我心無憾矣。
”康熙皇帝一向孝順祖母,孝莊皇后死後,康熙帝遵照遺囑,將祖母安葬在了遵化的東陵附近。
那麼,為什麼孝莊又被葬在了清東陵大紅門東側風水牆外,而不是在皇陵內呢?許多野史稱,這是因為孝莊下嫁多爾袞丟了愛新覺羅家族的顏面,所以把她葬在陵區大門外,罰她世世代代為子孫把門。
其實,這只不過是好事者的主觀意會而已。真正的原因是,順治的孝陵處於陵區內至高無上的位置,而孝莊則是順治的生母,將她葬在陵區內任何地方,位置都低於孝陵,這就與她的輩分不相稱。第二,孝莊雖葬在遵化清東陵,但與遠在瀋陽的皇太極的昭陵仍是一個體系。孝莊皇后的陵名叫昭西陵,因此看,與清東陵是兩個不同體系,不能混淆,只能葬在東陵區外,以示區分。
第三,在清代,無論皇帝、王公謁陵,都先從最高輩分的墓主人的陵寢開始。孝莊皇后在清東陵所有內葬人中輩分最高,所以謁陵時,每次都必先從孝莊皇后的昭西陵開始。大紅門是陵區的正門。是謁陵人的必經之處。將昭陵建在大紅門旁邊,也為謁陵提供了極大的方便,避免了繞道往返之勞。
第四,清代,以左方為尊貴之位,皇帝謁陵,出入宮門、殿門、陵寢門皆走左門,臣工走右門。把昭陵建在大紅門左側,處於尊貴之處,也正反映了她的後代兒孫們對她的尊崇敬仰之意。大紅門左側地勢高而平坦、土厚質純,而大紅門右側,低窪多石,又濱臨西大河,常有水患,所以從地理環境上看,也應該將昭西陵建在大紅門左側。
從以上幾點看,將孝莊皇后葬在東陵陵區外,絕不是為了罰她為後代子孫看守陵門,而是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原因後作出的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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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初年出版的《清朝野史大觀》卷一,有三條專記太后下嫁一事。民國八年署名“古稀老人”編寫的《多爾袞軼事》則更記得如同親聞目睹,說“當時朝廷情勢,危於累卵”,“太后時尚年少,美冠後宮,性尤機警,……故寧犧牲一身,以成大業”。而多爾袞本來就好色成性,此時更以陳奏機密為由,出入宮禁。
至今仍有人認為所謂“太后下嫁”確有其事,並提出種種理由,但是還沒有一條鐵證。提出的理由大致有以下幾條:第一,莊妃下嫁為保全兒子的皇位。這點前面已經講過,順治繼位是多種政治勢力複雜鬥爭和相互妥協的結果。第二,兄死弟可娶其嫂是滿洲習俗。滿洲確實有這樣的習俗,但有這樣的習俗並不能證明多爾袞就一定娶了他的嫂子。
第三,稱多爾袞為“皇父攝政王”。這是尊稱,如同光緒稱慈禧為“皇阿瑪”一樣。如果說,稱多爾袞“皇父攝政王”就說明太后下嫁的話,那麼叫慈禧“皇阿瑪”,恐怕要得出慈禧變性的結論來了。第四,蔣良騏所輯《東華錄》裡記載多爾袞“親到皇宮內院”云云。高陽認為,極有可能是指孝莊與多爾袞相戀的事實。
相戀的事可能有,也可能無,但相戀不同於下嫁。第五,孝莊死後埋在清東陵的昭西陵(在皇太極昭陵西面)。孝莊和康熙都做了解釋:太皇太后不願意驚動太宗的亡靈,而願意同兒孫在一起。第六,有人說見過《太后下嫁詔》。歷史不能憑某人一說,這根本沒有任何證據。
第七,惟一比較直接的證據是明末張煌言(蒼水)的一首七言絕句《建夷宮詞》:“上壽觴(shāng)為合巹(jǐn)尊,慈寧宮裡爛盈門。春官昨進新儀注,大禮恭逢太后婚。”我們做一個分析吧。它的標題叫《建夷宮詞》,“建”是建州,“夷”就是夷狄,明顯地帶有民族偏見。
這個時候,張蒼水在江南,南明勢力和清朝是對立的,所以出在敵人之口,記在異國之文,不能成為歷史的證據。而且詩詞也不能直接作為歷史的證據,因為詩可以誇張,可以比附。孟森先生早就指出:“遠道之傳聞,鄰敵之口語,未敢據此孤證為論定也!”可以說,至今還沒有見到一條關於“太后下嫁”的史證。
特別是當時作為清朝屬國北韓的《李朝實錄》沒有“太后下嫁”頒詔告諭的記載,而像這樣的大事,如果有,照例是應當詔諭屬國的。:孝莊太后同多爾袞的情愫可能有,“太后下嫁”的事確實無。不管下嫁與否,孝莊太后出於母子命運和大清江山的考慮,儘量籠絡多爾袞,倒是不用懷疑的。
這樣一對相依為命的母子,按理說應當母慈子孝、關係融洽。但事實似乎並非如此。
傳說,當初,科爾沁貝勒寨桑曾將布木布泰口頭許配給多爾袞,沒多久努爾哈赤又去科爾沁部,見了布木布泰,就將布木布泰為皇太極定了親。多爾袞認為:布木布泰本來屬於他的,是被皇太極奪了去。
多爾袞為了確保福臨即位,寧肯放棄自己當皇帝的機會,同時也斷絕了皇太極另一個繼妃所生的兒子豪格的皇帝夢。孝莊文皇后知道:多爾袞權傾朝野,羽翼豐滿,廢帝自立,易如反掌。一旦生變,不但自己母子性命難保,連大清江山也可能斷送在八旗內亂之中。因此,她變鵲橋暗渡為明媒下嫁,可說是明智之舉。
於是朝廷以皇帝名義下詔行婚,制禮,舉行婚禮。不出兩年,多爾袞病逝。福臨再無後顧之憂。此後,可能因為滿人接受了漢人的道德標準,以此為恥,不肯在正史中寫入,後人也以此為憾,不提"下嫁"之事。
博爾濟吉特氏,蒙古科爾沁貝勒(部落之長)寨桑的女兒,孝端皇后的侄女,清太宗皇太極的皇后,有絕色,性機敏。
1625年,年僅十三歲時嫁給努爾哈赤的第八子皇太極為妻,與姑母一同嫁予皇太極為妻。婚後生有三女,固倫雍長公主,固倫淑慧長公主、固倫淑哲長公主。1636年皇太極稱 帝,封博爾濟吉特氏為永福宮莊妃,崇德三年(1638)生皇九子福臨,尊莊妃為皇太后,史稱孝莊文皇后。
孝莊文皇后天生麗質稱得上清朝前期的絕代佳人。她臨事處置沉靜果斷,早在皇太極時期,孝莊文皇后就‘贊助內政’,為皇太極出力。
1642年(清太宗崇德七年),清軍攻陷松山,明薊遼總督洪承疇被俘,為表示忠於明室,宣佈絕食,後來,皇太極知道洪承疇好色,於是孝莊皇后向皇太極自薦,誘降洪承疇,後來洪承疇引清兵入關,明亡。
1643年,皇太極逝,福林繼位為順治帝,遷都北京,尊孝莊皇后為太后,以皇叔多爾袞攝政,順治年幼(六歲)為了消除多爾袞對帝位的威脅,孝莊太后按滿族“兄死則妻其嫂”的習俗,毅然下嫁給多爾袞。雖然史書對孝莊下嫁的說法不一,但是文獻對下嫁事實的記載正規。
《東華錄》的記載,多爾袞長出入皇宮內院,順治也稱多爾袞為『皇父攝政王』,清初疑案“太后下嫁”之事,當非空穴來風。由於政治原因,這種舉措也無損於她的歷史地位。由於孝莊太后的調停,順治的皇位保住了,多而袞沒有取而代之,清朝大權逐漸轉移到順治手中。
為了建立初期的清王朝能得到漢族上層的支援,孝莊皇太后敢於衝破滿、漢不得通婚的慣例,順治十年(1653)她把孔有德的女兒孔四貞“育之宮中”當作宗室郡主看待;又把皇太極第十四女和碩公主嫁給吳三桂的兒子吳應熊,起到拉攏漢軍將領的作用。
順治死後,玄燁即位,號康熙,為後世的康熙大帝。
康熙尊稱孝莊為太皇太后,時康熙八歲,由四位大臣輔理政務,孝莊太后盡力教養幼主,護衛著愛新覺羅政權避過了重大的風險和暗礁,是大清王朝達到盛世的彼岸。四位輔政大臣中,鰲拜專橫跋扈,目無幼主,妄圖篡奪皇權,他濫殺無辜,企圖要挾天子以令諸侯。孝莊太后成了康熙的堅強後盾,在她的支援下,康熙八年,康熙一舉粉碎了鰲拜集團,奪回了政權。
康熙在平定三番之亂時,孝莊皇太后全力支援康熙平亂,她拔出宮中金帛加以犒勞。孝莊皇太后提倡節約,多次把宮中節省下來的銀錢賑濟災民。她的節省家風影響到康熙、雍正兩朝。
1687年,康熙二十六年,太皇太后逝,享年七十五歲,為『孝莊文皇后』。
令人不解的是並未與皇太極合葬於瀋陽的昭陵,也沒進清皇陵,一直到康熙帝死,也未給祖母孝莊文皇后建陵,其梓宮在暫安奉殿停了38年之久,而最終於雍正三年(1725年)才由曾孫胤禛安葬於清東陵的風水牆外的地宮內。這究竟是什麼原因呢?即使至今也未找到令人信服的解釋,仍是一個未解之謎,不過對此民間傳說甚多。
關於孝莊皇后為什麼不葬入昭陵一事,民間有“託夢定陵址”的說法。大意是:孝莊皇后死,清廷遵照祖制,決定將她葬入昭陵,與太宗合葬。但當梓宮途經東陵時,突然沉重異常。128名槓夫個個被壓得齜牙裂嘴,眼冒金星,寸步難行,只得把梓宮就地停放。兩個時辰過後想繼續前行,梓宮就像長在地上一樣,絲毫不動。
這下子可急壞了送葬諸王大臣,於是飛報朝廷。康熙皇帝接到奏章,也是一籌莫展。當夜皇帝夢見孝莊皇后,對皇帝說:“我決計不與太宗合葬,如今梓宮停放之地就是上吉佳壤,可即地建陵安葬,切記吾言,休得違誤。”皇帝醒後,遵照囑咐,擇吉鳩工,即地建陵。這回再移動棺槨也不那麼沉重了。
很顯然,這純屬神話,不能作為依據。
還有的說,因為孝莊皇后下嫁給多爾袞,已不是皇太極的皇后了,所以她沒有資格入葬昭陵,也無顏與皇太極合葬。清廷官書從來沒有孝莊皇后下嫁多爾袞的記載,康熙帝以後各帝始終承認她是太宗皇帝的皇后。所以說這條理由也不充足。
而查閱史料,孝莊皇后不與皇太極合葬的原因有這樣一段記載。孝莊皇后生前就為自己葬地之事早就留下了遺囑。她諄諄囑咐康熙皇帝:“我身後之事特囑你:太宗文皇帝梓宮安奉已久,卑不動尊,此時不便合葬。若別起塋域,未免勞民動眾,究非合葬之義。我心戀你們父子,不忍遠去,務必於遵化安厝,我心無憾矣。
”康熙皇帝一向孝順祖母,孝莊皇后死後,康熙帝遵照遺囑,將祖母安葬在了遵化的東陵附近。
那麼,為什麼孝莊又被葬在了清東陵大紅門東側風水牆外,而不是在皇陵內呢?許多野史稱,這是因為孝莊下嫁多爾袞丟了愛新覺羅家族的顏面,所以把她葬在陵區大門外,罰她世世代代為子孫把門。
其實,這只不過是好事者的主觀意會而已。真正的原因是,順治的孝陵處於陵區內至高無上的位置,而孝莊則是順治的生母,將她葬在陵區內任何地方,位置都低於孝陵,這就與她的輩分不相稱。第二,孝莊雖葬在遵化清東陵,但與遠在瀋陽的皇太極的昭陵仍是一個體系。孝莊皇后的陵名叫昭西陵,因此看,與清東陵是兩個不同體系,不能混淆,只能葬在東陵區外,以示區分。
第三,在清代,無論皇帝、王公謁陵,都先從最高輩分的墓主人的陵寢開始。孝莊皇后在清東陵所有內葬人中輩分最高,所以謁陵時,每次都必先從孝莊皇后的昭西陵開始。大紅門是陵區的正門。是謁陵人的必經之處。將昭陵建在大紅門旁邊,也為謁陵提供了極大的方便,避免了繞道往返之勞。
第四,清代,以左方為尊貴之位,皇帝謁陵,出入宮門、殿門、陵寢門皆走左門,臣工走右門。把昭陵建在大紅門左側,處於尊貴之處,也正反映了她的後代兒孫們對她的尊崇敬仰之意。大紅門左側地勢高而平坦、土厚質純,而大紅門右側,低窪多石,又濱臨西大河,常有水患,所以從地理環境上看,也應該將昭西陵建在大紅門左側。
從以上幾點看,將孝莊皇后葬在東陵陵區外,絕不是為了罰她為後代子孫看守陵門,而是綜合考慮各方面的原因後作出的最佳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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