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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yzz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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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順其自然167024211
要想真正的辦實事應該國家出一個標準什麼是違建有沒有那年的算哪年不算 分不分違建者的身份地位職業 分不分街道建的居民建的還有居民建的可街道收了錢了 各種問題政府應該有個標準 一視同仁 百姓是會協助理解拆違建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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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藏高原之羅布林卡
以小區美觀為原則,按照統一規劃尺寸,要求住戶自行整改。因不要求完全拆除,住戶可以接受。因是住戶自行整改,政府無需投入。因統一進行規劃,達到美觀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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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6238438241620
任何事情都不要一刀切,要分清利與弊,美與醜,居住環境的美化與私搭亂蓋要分清楚,政府的宗旨是為全體人民服務,要充分滿足每個公民的合理宿求。安排好每個公民的生活。不要犯歷史性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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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yutao22
我住的三環新城小區幾年前區街組織過拆個別居民違建,不徹底,尤其是六號院6號樓是個死角,一層住戶朝南住戶普遍非法拆南牆打洞開門,圈佔公共綠地,建私家花園,物業不管還縱容將後院封死,業主強烈要求政府部門該管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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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君子蘭40204
小區違章,違法搭建,就該拆除,還廣大居住者一個該有的環境,這樣才能做到違法必糾,不知何因,居委會能做到視而不見,也不管理,這現象太多了,民聲怨道,環境一塌糊塗,靠馬路的店住房外牆粉粉涮涮,深入往裡走走看看,無法形容。管理者們!能治理了,也該治理了!不要因這些違章建築損害多數人的利益,讓廣大市民對政府有更多的聯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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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講者理正義
物業漸成黑社會,應堅決徹底取締!
物業純粹多餘的,應堅決徹底取締!正經事沒幹多少,快演變成惡勢力!小區不是物業的,驅逐物業是權利!業主自治最適宜,沒張屠夫照辦席!
業主是小區主導,物業只是服務了!主次關係要搞清,別喧賓奪主弄倒!業主有權選服務,趕走物業是妙招!引狼入室的解法,只有齊心殺狼好!
有物業就安全嗎,別再天真可笑啦!見過保安賠錢嗎,沒準蛇鼠是一家!物業行道泥沙雜,歷來名聲都極差!全國現呼聲一片,過街老鼠人都打!
物業進老舊樓院,更是找門路騙錢!是管理方黑交易,半路冒出惡婆管!幾十年都沒物業,鄰里和睦萬事安!只要物業一混入,邪惡大小案不斷!
業主應全聯合起,自己的事自治理!辛苦累死一輩子,有套房子都不易!千萬別讓物業入,否則房似物業的!沒完沒了老收錢,住自己房成租的!
如今小區的管理,應以服務為主體!物業行業賺錢黑,極不合理不適宜!應聘對口專業人,環衛園林水電齊!街道社群直主管,居民義務監督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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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快樂心情者
樓房窗改門純違規違建之物,不拆除復原狀是侵犯廣大業主人身安全的罪犯!因它削弱了樓體結構受力強度,存在不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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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熱血青年婷仔
近些年房地產行業發展迅速,城郊別墅也成了有錢人的一大置業選擇。然而,在別墅售賣、裝修的過程中,經常會出現違建的問題,在新聞媒體上層出不窮。
第一個問題,為什麼別墅會產生如此多的違建問題?別墅違建就一定要拆除嗎?
1,有時別墅違建不能怪別墅業主,都是開發商惹的禍
目前房地產開發商在售賣別墅專案時經常會刻意留出一部分空地,簡單堆積一些垃圾,將這些地塊以“贈送面積”的形式進行營銷銷售,吸引買家。很多業主就是在看房過程中盲目信任了開發商,誤以為該部分“贈送面積”真的可以施工建造,誰知轟轟烈烈半年多,一紙“拆除令”一下子回到解放前,且不說付出的人力、物力,僅僅這口氣也夠別墅業主憋一陣子的。
2.部分別墅質量不過關,違建其實在“保健”
作者近日接到一起別墅業主的委託,也恰恰是違建受到城管部門的詢問。實地考察中發現,其實上該別墅的質量極其堪憂,所謂的違建在某種程度上也是對房屋的保護。對於這種違建,是否拆除,在實際操作中是存在爭論的。
上圖是別墅業主收的“新房”,可以看到明顯的裂縫。
3、別墅內裝電梯,難以算違建
有不少別墅業主,為了老人小孩方便、安全考慮,選擇在別墅內加裝電梯,加裝電梯就務必出現電梯井的問題,那麼對於電梯井,在合理按照範圍之內的,是不應當認定為違建的(該部門後續文章中會有詳細探討)。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別墅違建會在新聞媒體上屢見不鮮呢?
1、確實有部分別墅業主,為了自身利益私自大肆開工建造,嚴重超出房屋的規劃設計範圍,佔用小區公共空間,此類違建,必然惹的鄰友共怒,舉報不止;
2、部分別墅業主在裝修建設期間,不分時間地點隨意開工建設,灰塵漫天噪音不斷,好好的花園小區搞成工地,甚至極個別壓壞小區道路,使得怨氣沖天。
實質上,90%的別墅違建專案都是在鄰居的“舉報”下發現,走入行政處罰階段的,也就是說,搞好鄰里關係,是別墅業主開工裝修的首要前提。
那麼,別墅業主可以違建嗎?
對於別墅業主違建問題,法律層面是很明確的,不得違建。
第三個問題來了,別墅業主已經違建了,就必須一定要拆除嗎?
對於已經建好的違建,每個省市都有不同的規定,現僅以廣州市為例,進行說明。
在2013年頒佈實施的《廣州市違法建築查處條例》中,明確說明,本條例所稱違法建設,是指違反城鄉規劃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下列情形:
(一)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
(二)未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
(三)未經批准進行臨時建設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
(四)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超過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違法建築物、構築物違反城鄉規劃的事實持續存在的,屬於違法建設的繼續狀態。
懶得看法條的請直接看這裡的大白話:也就是說,永久性建築,必須要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臨時建築必須要經過批准,而且超過批准期限要拆除。也就是說,凡是別墅業主手中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上附屬的房屋、土地規劃圖中沒有規劃到的地方,如果業主建設了,就算違建。
在別墅業主中,最常見的莫過於搭個棚子、修個地下室,也就是說,嚴格從法律意義層面上,這都是違建。
那麼這些違建,就一定要拆除嗎?這也不見得。
根據 第二十四條城市和鎮規劃區內的違法建設屬於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不能拆除的違法建設,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依法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
(一)部分拆除影響建築物、構築物主體結構安全或者整體拆除影響相鄰建築物、構築物主體結構安全的;
(二)現有拆除技術條件和地理環境無法實施拆除的;
(三)拆除將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懶得看法條的請繼續直接看這裡的大白話:如果別墅違建拆了這別墅就危險了,這就不能拆,不能拆怎麼辦呢?沒收違法收入(罰點款)吧!
這下有的別墅業主高興了,不用拆了。您高興太早了,咱接著往下看: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機關在認定不能拆除的違法建設時,應當會同城鄉規劃、國土房管、建設等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家進行論證;案情重大、複雜的,還應當徵求該違法建設所在地人民政府的意見。違法建設被認定不能拆除的,應當書面告知參與論證的行政管理部門和專家。
大白話繼續:城管說這別墅違建拆了別墅就危險了沒有用,得專家說了才有用,這個專家不是城管一家選的,還有城鄉規劃、建設等行政部門一起選,案情重大的,還要會同人民政府意見。罰款的計算方式呢,也是按照查處時候的當地同等房屋價格來確定的。可謂“勞民傷財”。
看到這裡,已經走入行政程式的別墅業主們可能要灰心了,事情這麼麻煩,房子也建了一半,這可怎麼辦呢?
第四個問題,在這種情況之下,有技巧的應對是必經之路,可以透過以下幾個途徑進行:
1、 確實拆除違建對房屋產生危險的,透過合理渠道認真寫申請遞交材料
這一點非常重要。很多別墅業主期待於關係解決問題,誠然,在中國的關係社會,關係確實能解決不少問題,但是關係能解決的問題限於未進入行政程式之前。進入行政程式之後,執法部門為了程式合理,必然要走應該要走的程式,加上拆除違建並不是城市管理部門一家說了算,因此,業主自己合理、清晰的表達自己的訴求非常重要。
2、行政執法程式是否合理合法
在進入行政程式之後,所有的流程都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業主在這期間可以仔細觀察行政執法的程式是否合理合法,以便於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3、針對具體違建情況,做出相應的措施
部分業主抱著不管怎樣我一點不拆不動的心態,在進入行政程式之後,這樣的心態就已經不是業主一方可以找幾個熟人、或者拖延時間就可以解決的。在這個過程裡,業主要衡量自己的違建狀況、房屋狀況,根據實際情況,分為三類:一類為拆除對房屋安全存在影響的;一類為違建程度輕、對公共區域沒有危害,沒有必然拆除必要的;一類為違建程度高、對公共區域產生了危害,必須拆除的。按照這幾類劃分,給出相對應的措施,就此與執法部門協商,這才是最理智的應對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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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的院子應該允許業主自行設計搭建美化院落的景觀或實用的設施,前題是不影響他人。定期評選最佳設計並與推廣。人民大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就是我們政府為之奮鬥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