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防工程防排煙設定的一般規定
1、人防工程下列部位應設定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
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難走道的前室。
2、人防工程下列部位應設定機械排煙設施:
建築面積大於5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房間、大廳和丙、丁類生產車間;總長度大於20m的疏散走道; 電影放映間、舞臺等。
3、丙、丁、戊類物品庫宜採用密閉防煙措施。
4、自然排煙口的總面積大於該防煙分割槽面積的2%時,宜採用自然排煙;自然排煙口底部距室內地坪不應小於2m,並應常開或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開啟。
二、人防工程的機械加壓送風防煙及送風量確定
1、防煙樓梯間送風餘壓值不應小於50Pa,前室或合用前室送風餘壓值不應小於25Pa。防煙樓梯間的機械加壓送風量不應小於25000m3/h。當防煙樓梯間與前室或合用前室分別送風時,防煙樓梯間的送風量不應小於16000m3/h,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送風量不應小於12000m3/h。
注: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門按1.5m×2.1m計算,當採用其它尺寸的門時,送風量應根據門的面積按比例修正。
2、避難走道的前室送風餘壓值應與本規範第6.2.1條的防煙樓梯間前室的要求相同,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按前室入口門洞風速不小於1.2m/s計算確定。
避難走道的前室送風口應正對前室入口門,且寬度應大於門洞寬度。
3、避難走道的前室、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宜分別獨立設定。當需要共用系統時,應在支風管上設定壓差自動調節裝置。
4、避難走道的前室、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排風應設定餘壓閥,並應按本規範第6.2.1條的規定值整定。
5、機械加壓送風機可採用普通離心式、軸流式或斜流式風機。風機的全壓值除應計算最不利環管路的壓頭損失外,其餘壓值應符合第1條的規定。
6、機械加壓送風系統送風口的風速不宜大於7m/s。
7、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採風口與排煙口的水平距離宜大於15m,並宜低於排煙口。
三、人防工程的機械排煙及排煙風量確定
1、機械排煙時,排煙風機和風管的風量計算應符合下列要求:
擔負一個或兩個防煙分割槽排煙時,應按該部分總面積每平方米不小於60m3/h計算,但排煙風機的最小排煙風量不應小於7200m3/h;
擔負三個或三個以上防煙分割槽排煙時,應按其中最大防煙分割槽面積每平方米不小於120m3/h計算。
2、排煙區應有補風措施,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當補風通路的空氣阻力不大於50Pa時,可自然補風; 當補風通路的空氣阻力大於50Pa時,應設定火災時可轉換成補風的機械送風系統或單獨的機械補風系統,補風量不應小於排煙風量的50%。
3、機械排煙系統宜單獨設定或與工程排風系統合併設定。當合並設定時,必須採取在火災發生時能將排風系統自動轉換為排煙系統的措施。
四、人防工程排煙系統的排煙口設定要求
1、每個防煙分割槽內必須設定排煙口,排煙口應設定在頂棚或牆面的上部。
2、排煙口宜設置於該防煙分割槽的居中位置,並應與疏散出口的水平距離在2m以上,且與該分割槽內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大於30m。
3、排煙口可單獨設定,也可與排風口合併設定;排煙口的總排煙量應按該防煙分割槽面積每平方米不小於60m3/h計算。
4、排煙口的開閉狀態和控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單獨設定的排煙口,平時應處於關閉狀態,其控制方式可採用自動或手動開啟方式;手動開啟裝置的位置應便於操作;
排風口和排煙口合併設定時,應在排風口或排風口所在支管設定自動閥門,該閥門必須具有防火功能,並應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火災時,著火防煙分割槽內的閥門仍應處於開啟狀態,其它防煙分割槽內的閥門應全部關閉。
5、排煙口的風速不宜大於10m/s。
五、機械加壓送風防煙、排煙管道
1、機械加壓送風防煙、排煙管道內的風速,當採用金屬風道或內表面光滑的其它材料風道時,不宜大於20m/s;當採用內表面抹光的混凝土或磚砌風道時,不宜大於15m/s。
2、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管道、排煙管道、排煙口和排煙閥等必須採用不燃材料製作。排煙管道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於0.15m。
3、當金屬風道為鋼製風道時,鋼板厚度不應小於1.0mm。
4、機械加壓送風防煙、排煙管道不宜穿過防火牆。當需要穿過時,過牆處應設定煙氣溫度大於280℃時能自動關閉的防火閥。
六、 排煙風機的設定要求
1、排煙風機可採用普通離心式風機或排煙軸流風機;排煙風機應在煙氣溫度280℃時能連續工作30min。排煙風機必須採用不燃材料製作。
2、排煙風機可單獨設定或與排風機合併設定;當排煙風機與排風機合併設定時,宜採用變速風機。
3、排煙風機的餘壓應按排煙系統最不利環路進行計算,排煙量應增加10%。
4、排煙風機的安裝位置,宜處於排煙區的同層或上層。排煙管道宜順氣流方向向上或水平敷設。
5、排煙風機應與排煙口聯動,當任何一個排煙口、排煙閥開啟或排風口轉為排煙口時,系統應轉為排煙工作狀態,排煙風機應自動轉換為排煙工況;當煙氣溫度大於280℃時,排煙風機應隨設置於風機入口處防火閥的關閉而自動關閉。
七、人防工程的通風、空氣調節系統設定
1、電影院的放映機室宜設定獨立的排風系統。當需要合併設定時,通向放映機室的風管應設定防火閥。
2、設定氣體滅火系統的房間,應設定有排除廢氣的排風裝置;與該房間連通的風管應設定自動閥門,火災發生時,閥門應自動關閉。
3、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管道宜按防火分割槽設定。當需要穿過防火分割槽時,應符合本規範第6.7.6條的規定。
4、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風機及風管應採用不燃材料製作,但接觸腐蝕性氣體的風管及柔性接頭可採用難燃材料製作。
5、風管和裝置的保溫材料應採用不燃材料;消聲、過濾材料及粘結劑應採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
6、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風管,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設定防火閥:
穿過防火牆或防火樓板處; 穿過設有防火門的房間隔牆或樓板處;每層水平幹管同垂直總管的交接處;穿越變形縫處的兩側。
7、火災發生時,防火閥的溫度熔斷器或與火災探測器等聯動的自動關閉裝置一經動作,防火閥應能自動關閉。溫度熔斷器的動作溫度宜為70℃。
8、防火閥應設單獨的支、吊架。當防火閥暗裝時,應在防火閥安裝部位的吊頂或隔牆上設定檢修口,檢修口不宜小於0.45m×0.45m。
9、當通風系統中設定電加熱器時,通風機應與電加熱器聯鎖;電加熱器前、後0.8m範圍內,不應設定消聲器、過濾器等裝置。
一、人防工程防排煙設定的一般規定
1、人防工程下列部位應設定機械加壓送風防煙設施:
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難走道的前室。
2、人防工程下列部位應設定機械排煙設施:
建築面積大於50m2,且經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較多的房間、大廳和丙、丁類生產車間;總長度大於20m的疏散走道; 電影放映間、舞臺等。
3、丙、丁、戊類物品庫宜採用密閉防煙措施。
4、自然排煙口的總面積大於該防煙分割槽面積的2%時,宜採用自然排煙;自然排煙口底部距室內地坪不應小於2m,並應常開或發生火災時能自動開啟。
二、人防工程的機械加壓送風防煙及送風量確定
1、防煙樓梯間送風餘壓值不應小於50Pa,前室或合用前室送風餘壓值不應小於25Pa。防煙樓梯間的機械加壓送風量不應小於25000m3/h。當防煙樓梯間與前室或合用前室分別送風時,防煙樓梯間的送風量不應小於16000m3/h,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送風量不應小於12000m3/h。
注: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門按1.5m×2.1m計算,當採用其它尺寸的門時,送風量應根據門的面積按比例修正。
2、避難走道的前室送風餘壓值應與本規範第6.2.1條的防煙樓梯間前室的要求相同,機械加壓送風量應按前室入口門洞風速不小於1.2m/s計算確定。
避難走道的前室送風口應正對前室入口門,且寬度應大於門洞寬度。
3、避難走道的前室、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機械加壓送風系統宜分別獨立設定。當需要共用系統時,應在支風管上設定壓差自動調節裝置。
4、避難走道的前室、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或合用前室的排風應設定餘壓閥,並應按本規範第6.2.1條的規定值整定。
5、機械加壓送風機可採用普通離心式、軸流式或斜流式風機。風機的全壓值除應計算最不利環管路的壓頭損失外,其餘壓值應符合第1條的規定。
6、機械加壓送風系統送風口的風速不宜大於7m/s。
7、機械加壓送風系統的採風口與排煙口的水平距離宜大於15m,並宜低於排煙口。
三、人防工程的機械排煙及排煙風量確定
1、機械排煙時,排煙風機和風管的風量計算應符合下列要求:
擔負一個或兩個防煙分割槽排煙時,應按該部分總面積每平方米不小於60m3/h計算,但排煙風機的最小排煙風量不應小於7200m3/h;
擔負三個或三個以上防煙分割槽排煙時,應按其中最大防煙分割槽面積每平方米不小於120m3/h計算。
2、排煙區應有補風措施,並應符合下列要求:
當補風通路的空氣阻力不大於50Pa時,可自然補風; 當補風通路的空氣阻力大於50Pa時,應設定火災時可轉換成補風的機械送風系統或單獨的機械補風系統,補風量不應小於排煙風量的50%。
3、機械排煙系統宜單獨設定或與工程排風系統合併設定。當合並設定時,必須採取在火災發生時能將排風系統自動轉換為排煙系統的措施。
四、人防工程排煙系統的排煙口設定要求
1、每個防煙分割槽內必須設定排煙口,排煙口應設定在頂棚或牆面的上部。
2、排煙口宜設置於該防煙分割槽的居中位置,並應與疏散出口的水平距離在2m以上,且與該分割槽內最遠點的水平距離不應大於30m。
3、排煙口可單獨設定,也可與排風口合併設定;排煙口的總排煙量應按該防煙分割槽面積每平方米不小於60m3/h計算。
4、排煙口的開閉狀態和控制應符合下列要求:
單獨設定的排煙口,平時應處於關閉狀態,其控制方式可採用自動或手動開啟方式;手動開啟裝置的位置應便於操作;
排風口和排煙口合併設定時,應在排風口或排風口所在支管設定自動閥門,該閥門必須具有防火功能,並應與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動;火災時,著火防煙分割槽內的閥門仍應處於開啟狀態,其它防煙分割槽內的閥門應全部關閉。
5、排煙口的風速不宜大於10m/s。
五、機械加壓送風防煙、排煙管道
1、機械加壓送風防煙、排煙管道內的風速,當採用金屬風道或內表面光滑的其它材料風道時,不宜大於20m/s;當採用內表面抹光的混凝土或磚砌風道時,不宜大於15m/s。
2、機械加壓送風防煙管道、排煙管道、排煙口和排煙閥等必須採用不燃材料製作。排煙管道與可燃物的距離不應小於0.15m。
3、當金屬風道為鋼製風道時,鋼板厚度不應小於1.0mm。
4、機械加壓送風防煙、排煙管道不宜穿過防火牆。當需要穿過時,過牆處應設定煙氣溫度大於280℃時能自動關閉的防火閥。
六、 排煙風機的設定要求
1、排煙風機可採用普通離心式風機或排煙軸流風機;排煙風機應在煙氣溫度280℃時能連續工作30min。排煙風機必須採用不燃材料製作。
2、排煙風機可單獨設定或與排風機合併設定;當排煙風機與排風機合併設定時,宜採用變速風機。
3、排煙風機的餘壓應按排煙系統最不利環路進行計算,排煙量應增加10%。
4、排煙風機的安裝位置,宜處於排煙區的同層或上層。排煙管道宜順氣流方向向上或水平敷設。
5、排煙風機應與排煙口聯動,當任何一個排煙口、排煙閥開啟或排風口轉為排煙口時,系統應轉為排煙工作狀態,排煙風機應自動轉換為排煙工況;當煙氣溫度大於280℃時,排煙風機應隨設置於風機入口處防火閥的關閉而自動關閉。
七、人防工程的通風、空氣調節系統設定
1、電影院的放映機室宜設定獨立的排風系統。當需要合併設定時,通向放映機室的風管應設定防火閥。
2、設定氣體滅火系統的房間,應設定有排除廢氣的排風裝置;與該房間連通的風管應設定自動閥門,火災發生時,閥門應自動關閉。
3、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管道宜按防火分割槽設定。當需要穿過防火分割槽時,應符合本規範第6.7.6條的規定。
4、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風機及風管應採用不燃材料製作,但接觸腐蝕性氣體的風管及柔性接頭可採用難燃材料製作。
5、風管和裝置的保溫材料應採用不燃材料;消聲、過濾材料及粘結劑應採用不燃材料或難燃材料。
6、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風管,當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應設定防火閥:
穿過防火牆或防火樓板處; 穿過設有防火門的房間隔牆或樓板處;每層水平幹管同垂直總管的交接處;穿越變形縫處的兩側。
7、火災發生時,防火閥的溫度熔斷器或與火災探測器等聯動的自動關閉裝置一經動作,防火閥應能自動關閉。溫度熔斷器的動作溫度宜為70℃。
8、防火閥應設單獨的支、吊架。當防火閥暗裝時,應在防火閥安裝部位的吊頂或隔牆上設定檢修口,檢修口不宜小於0.45m×0.45m。
9、當通風系統中設定電加熱器時,通風機應與電加熱器聯鎖;電加熱器前、後0.8m範圍內,不應設定消聲器、過濾器等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