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非正常人類被研究主任

    都是民間俗稱。古代禮法只承認正妻是合法妻子。有些能量大的,可以娶平妻,算是正經妻子。其他的,三妻子中另外兩個,基本上就是妻子的陪嫁(不是丫鬟),是妻子的堂姐妹。為嫡妻鞏固權勢的。所謂的妾最早就是下人,走後門進家的。側門都不行。宋朝以後,所謂的妾大多是協議性夥伴!宋朝還是協議期限到了可以走,明朝後都是終身制的協議。實際上就是下人一類(有點權勢的下人)。

  • 2 # 行者千里眼

    三妻就是一正二副,正妻地位高,副職是孃家人選的,都是根據禮儀明媒正娶的,四妾指婚後丈夫找回來的情人,包括妻子找來的,相當於現在的工勤編制,基本上不能轉正。

  • 3 # 路晨美景

    頭妻是父母媒定:

    二妻是頭妻的丫鬟:

    三妻丫鬟或丫鬟的娣姐:

    四妾多來至於煙花巷

  • 4 # 旭日出東山

    咱們先來講講這三妻是哪三妻,在古代人的印象中就是“嫡妻”“偏妻”和“下妻”,首先就是嫡妻,放在古代來說的話就是整個家庭中的大妻子,放在現代來說的話也就是正房妻,在家中還是具有一定地位的,畢竟嫡妻在家中處理的是日常瑣碎的事情,而偏妻和下妻則是幫助嫡妻處理這些事情的,相比較而言的話,偏妻和下妻在家中是沒有什麼地位可言的。

    而妾的話是比妻子下妻的地位還要低的,當然了一些待遇和生活上都是不入嫡妻的,畢竟人家才是正房,而這些妻子們則需要對丈夫的話言聽計從就可以,而且她們也是不需要幹活的,但是俸祿方面的話就會有些少;這個三妻四妾的話在古代也是比較常見的,這種情況一般出現在富貴家中,就像我們在看電視的時候可以可以看到丈夫有時候在外面看到漂亮女子的時候就會選擇將女子帶到家中納為妾,這種的話嫡妻一般是不會說什麼。

    這種三妻四妾只發生在古代,漸漸到民國的時候就廢除了這樣的制度,因為古代女子地位低下長時間就造成這種情況,後來恢復後將這種制度廢除之後女子們的地位才慢慢提升,畢竟古代時候重男輕女這樣的想法是非常嚴重;隨著現在的發展,這種重男輕女的思想就沒有這麼嚴重了,現在的家庭中也都是一夫一妻制,也不會產生一夫多妻,畢竟現在每對夫妻都是受法律保護的。

    還有現在的社會也是一直喊著男女平等的口號,現在的姑娘可以出去找工作,可以自己養活自己,不用一直依附著男人才能生活下去,所以說我們現在的生活真的是非常幸福。

  • 5 # 顏山空靈子

    三妻是指正妻和兩個偏妻。正妻相當於皇后,偏妻相當於東宮和西宮娘娘,正妻的地位最高。四妾就是四個偏妾。妻是要明媒正娶的,要下聘書,妾卻沒有。一般就是三個妻子的陪嫁丫鬟加自己的丫鬟,組成了四妾!說白了就是夫妻四人和使喚丫頭。民國以後就廢除了。

    古代的男人真不簡單,這是一個累死人的活!

  • 6 # 老北30765549

    據說,古時候男人可以娶一正妻,二平妻,謂三妻。男人和三妻,各有一個貼身伺候的妾,謂四妾。當然妾是屬於老爺的,只不過平時要伺候老爺和三妻。

  • 7 # 村姑說村事

    三妻四妾,是指有眾多妻妾的意思。其中的三和四,它不是具體數字,都是眾多的泛指。

    可是為什麼偏偏用"三"和"四"來形容這個事呢?

    這和古代有錢人家居住的四合院有關。四合院一般有坐南朝北的正房,東側房和西側房,可以由主人家居住,南邊的房子因為光照的原因,是由下人居住的。

    古代妻和妾的地位有別,妻可以有正妻和側妻,又稱正房和偏房。可以視為主人級別的。其他的那些因出身低賤只有下人級別的,則只能稱為妾。

    因為主人只能在正屋和東西側三方向居住,所以人們把妻子多的情況稱為三妻。四妾,則是隨三妻而生,說起來押韻好理解而已。妾是下人,連形容詞也跟主人家就罷了!

    這樣古代有錢的,有權的男子妻妾成群,就用三妻四妾來形容了!

  • 8 # 南方客890

    三妻就是一個正房,兩個偏房,妾即小妾,而所謂的四妾乃姨太太是也,大姨太二姨太以此類推,說是四妾但可以更多,這三妻四妾只是說明那時代的男人可以有很多的女人,像皇宮裡就更是亂七八糟了,三宮六院,七十二妃,其實何止這些,被皇帝寵幸後打入冷宮不計其數,這就是封建社會對女性的賤踏。

  • 9 # 山上的風

    古人云的三妻四妾是指哪三妻四妾呢?

    三妻四妾是指古時雄性社會佔統治地位的現實裡,男尊女卑,一個有能力的男人可以擁有妻妾眾多來滿足慾望自己的意思。而至於“三妻四妾”這個詞是來自於《金瓶梅詞話》裡“至如三妻四妾,買笑追歡地,又當別論。”清朝文學家李漁的《風箏誤.逼婚》:“你做狀元的人,三妻四妾,任憑再娶”,至於三妻與四妾的具體所指,並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如果非要有所指的話,那麼:

    三妻應該是包括嫡妻,偏妻,下妻,但是偏妻與下妻卻徒有“妻”之虛名。實際上是妾。

    四妾應該是指陪嫁來的丫環,強勢男人娶一個有點勢力的妻子時,孃家會有一個侍女去陪嫁,剩下一個妾是自家裡長輩給兒子派的一個丫環來服侍的。

    其實仔細考究起來,在中華幾千年的婚姻傳統中,在古時普遍的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這方面的代表人物就是歷代的國王和皇帝,

    因為皇帝擁有三宮六院七十二嬪妃,擁有3千宮女,甚至宋朝皇帝宋徽宗為了滿足自己的驕奢淫慾,說好聽點是為了獵奇,竟然跑到妓院去偷人,把名妓李師師

    變成為自己的專屬品,可以說李師師成為古代最出名的妓妾。

  • 10 # 勇敢的心10821958

    什麼三妻四妾!都說誰的祖上都是人物,從族譜裡看,都是隻有一個妻,其他都是妾,問這個問題的人有沒有看過自己的族譜?

  • 11 # hy百味人生

    說起“三妻四妾”是很多人都羨慕的事,比如:《鹿鼎記》中的韋小寶,他不僅事業有成,而且風光無限,娶了七個貌美如花的老婆,著實令無數人羨慕嫉妒外加恨。

    還如:印度米佐拉姆邦地區的基督教首領奇奧納,居然繼承他爹的39個老婆,真是令人不可思議。

    再如:晉武帝司馬炎後宮有一萬多美女,他每天晚上去哪個妃子寢宮過夜都成了他最發愁的問題,所以他創新了臨幸方式,發明了“羊車望幸”的高招:坐著羊車在宮中隨意遊蕩,羊停在哪裡他就住在哪。

    那麼,所謂的“三妻四妾”,真的是指三個妻子、四個小妾嗎?其實真相併不是我們想象的那樣,今天我就給朋友們揭開謎底:

    朋友們,在中國古代,隨著貧富的差距,社會也分為階層、尊卑之分,然而究其多妻之原,就是起於男子的淫侈。

    不論是三妻也好、四妾也罷,在古代男權社會中,無疑都是男人的洩慾工具和床上的玩物,女人無疑都是在男人迫害下的一個群體。

    在古代,富足的家庭中男人的地位被無限放大,而女人地位比較低下,只能依附和臣服於男人。

    然而“三妻四妾”對於他們來說不僅是財富和地位的象徵,而且還是為了傳宗接代。

    因為古男人不無例外的都希望自己家裡兒孫滿堂,能最大限度地廣為傳宗接代。

    但是您可知,古代的“三妻四妾”也只是有錢人家才能做到,有很多的窮人依然是娶不到老婆,孤單一人終老一生。

    接下來給朋友們講解一下“三妻四妾”的出處:

    據《莊子》記載:靈公有妻三人,同濫而浴。

    其實“三妻四妾”這個成語出自春秋時期衛國的國君靈公,這句話的意思是:齊靈公有三個妻子,他和三個妻子同時在一個大浴盆中洗澡,她們相處得都非常的和諧。

    這本是齊靈公的一句玩笑話,但皇帝一句“金口玉言”,手下大臣們便在朝堂中流傳開來,故稱“三妻”。

    對於皇帝來說,後宮妻妾成群,被稱為“三宮六院”,而對於平民百姓來說,就得降檔稱呼,於是就有了“三妻四妾”的說法。

    另據《金瓶梅詞話》記載:至如三妻四妾,買笑追歡的,又當別論。

    意思就是說當時社會中男子“三妻四妾”是很正常的現象,並且還可以再迎娶其他女子回家。

    再據清代文學家李漁《風箏誤·逼婚》記載:你做狀元的人,三妻四妾,任憑再娶。

    意思也就是說,男人考上了狀元之後,隨著身份的改變,可以除了妻子外再娶女人。

    不難看出,“三妻四妾”的意思就是特指妻妾眾多的意思。

    這也足以證明:在當時的社會中就流行一夫多妻制。

    中國古代貴族,除妻子以外發生性關係的人有兩種:一種是家帶來的,叫做“”。另一種便是自己家裡原有的,稱為“”。

    後來“”的名字不知何時取消了,取而代之的便都叫做“”。

    意思就是說:以“”的稱呼作為除配偶以外發生性關係的人的總稱。

    那麼朋友們,您知道“三妻四妾”到底是指哪“三妻”與哪“四妾”嗎?下面我就給朋友們逐一講解一下:

    先說一下“三妻”的含義:

    “三妻”:指的是嫡妻、偏妻和下妻。

    “嫡妻”:是男人明媒正娶的第一任妻子,也可稱為正妻

    嫡妻也就是正房太太,一般只有一位。她的地位是平輩中除其丈夫外最高的,手裡控制著後院的權利。

    也就是說除了男主人之外,家裡其他的事宜都由正妻來負責安排。

    偏妻”:相當於二房太太,她的地位僅次於正妻。

    下妻”:排在“三妻”末尾,是“三妻”中地位最低的。

    “偏妻”和“下妻”,有“”無名,實則為“”。她們的任務就是伺候“正妻”和男主人

    偏妻”與“下妻”一般都是正妻帶來的陪嫁丫環,等到小姐出嫁時,隨身伺候丫環都會隨著小姐一起嫁了過去。

    要是男主人也喜歡這個丫環的話,一般都會被收為“偏妻”或者“下妻”。

    再說一下“四妾”的含義:

    ”地位遠低於“”,也是男人們任意買賣作為生育的工具,甚至還可以作為戰敗方貢獻的禮品。

    據《匯苑》記載:妾,接也,言得接見君子而不得伉儷也。

    意思是說不過是男女交接之用,她們只能與丈夫親熱,卻沒有資格稱為,更沒有的待遇。

    另據《禮記》記載:妾合買者,以其賤同公物也。

    意思就是說雖然能與丈夫同床共枕、生育兒女,但的身份只不過是買來的商品。

    比如一些貧窮人家為了生存,只好把自家女兒賣到大戶人家當,更有不幸者淪為風塵女子,一生悽苦無比。

    四妾”分別指的是良妾貴妾賤妾平妾

    良妾四妾之首,是百姓家被賣掉的女子;

    貴妾:排在第二位,是正妻的姐妹或親屬等;

    賤妾:第三位,指的是青樓的娼妓;

    平妾:第四位,就是普通的,儘管身體比風塵女子乾淨清白,但由於不受男主人寵愛,所以只能排在四妾之末。

    據《唐律疏議》記載:妾乃賤流…通買賣…以妾及客女為妻,徒一年半。

    意思就是說“”可以當做商品來買賣。如果一個男人納,那麼他將會面臨著一年半的牢獄之災。

    寫在最後:

    朋友們,古代雖有納妾的陋習,但並非所有的古人都能“三妻四妾”。

    原則上只有王公貴族可以納,而大部分平民百姓也只能終生有一妻。

    而為了保證後代的數量,男主人每天晚上只能和嫡妻睡在一起。

    同寢的順序和次數也都是有規定的,一般會約束他們到六十歲以後方可隨心所欲。

    但是,做還是有一點好處的:古代有一種“禍滅九族”的刑罰,如果男主人犯了此罪,可以免死。

    因為不在男主人“三族”之內,也就是說不算做男主人的妻,所以不用死。

    綜上所述,“三妻四妾”地位低下,生活悲慘,只不過“三妻”的境遇要比“四妾”好一些罷了。

  • 12 # 小崔讀書說事

    三妻四妾是中國古代的封建糟粕制度,不過也許是現代男人的夢想。

    但是從古代律法方面嚴格來說三妻四妾的說法並不對,主要就在於中國古代的婚姻制度其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即一個男人只能有一個妻子,所以三妻並不符合古代法律制度,只是民間的稱呼而已,其實不管是三妻還是四妾在中國古代都是小妾而已,下面就來說說三妻是哪三妻,四妾又是哪四妾。

    妻子對於傳統中國古代來說家庭地位非常高,是一家之女主人。從西周時期律法就明確規定男子一生只能有一名妻子,只有妻子去世才能續娶,否則如果同時娶兩名嫡妻,那就會犯重婚罪。

    雖然中國曆朝歷代律法都有規定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但是法律並不約束男子納妾,只要不給妻子名分,那麼男人就可以隨意納妾。

    隨著貧富階級的出現,古代的富人和貴族就開始逐漸納妾,而貧民階層大多還是一夫一妻制度,畢竟貧民階層生活都成問題,哪還有經濟實力去納妾,所以在古代納妾是有錢人才能做的事情。

    但是隨著歷史發展,在漫長的歷史長河總會有人去想改變制度,因此在唐朝時期就出現了並嫡之風。

    上面說過歷朝歷代的律法都嚴格要求必須執行一夫一妻制,如果發現男子存在多妻並立時,那麼男子輕則罰款,重則會被流放,而且不合法的妻子也會被強制離婚。

    可是到了唐朝時期,尤其是盛唐時期,經濟發達,多元文化包容性很強,人們手裡的錢越來越多,很多富人和達官貴族開始提倡並嫡之風,即多名嫡妻並立。

    不過唐朝的律法始終是隻承認一夫一妻制,但是由於盛唐時期並嫡之風很盛行,因此律法中規定一夫一妻制就成了擺設,執法者大多是睜隻眼閉隻眼,官府默許了並嫡之風的存在。

    因此並嫡之風也給後世延伸出了平妻的概念,即與妻子地位相等的高階侍妾。當然,在法律層面來說律法還是始終維護嫡妻的利益,如果一旦嫡妻與平妻產生糾紛,鬧到官府,那麼官府肯定是支援嫡妻,維護嫡妻的利益。

    到了明朝中後期按照唐朝時期的並嫡之風就衍生出了平妻一詞,其實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對一夫一妻制要求極為嚴格,在《大明律》中規定男子除喪偶外,不得另娶嫡妻,有違律法者杖責九十,後娶之妻強制離婚。可以說明朝的律法對重婚的男人懲罰很嚴格。

    但是到了明朝中後期,隨著社會商業發展,當時中國的商業越來越發達,因此在明朝中後期商人越來越多,這些商人有錢,還經常在外地經商,在自己的家鄉有妻子照顧家庭,那在外面經商也不能寂寞啊,於是這些商人就在外地包養女人,為了給被包養的女人一個名頭,就糊弄她們稱之為平妻,也叫外室。

    實際上外室平妻的身份是根本得到男方家族和當時法律的認可,按照古代的規矩妻子死後其名字和身份都要被錄入祖譜,葬進祖墳,而外室平妻根本就不會被錄入祖譜葬進祖墳,這是男方家族所不承認的婚姻。其次就還是法律問題,上面說過明朝律法還是隻認可一夫一妻制,外室平妻在法律面前是沒有任何權益,她們及其所生子女也不具備繼承男人家產的資格,一旦發生法律糾紛,她們外室平妻的身份是不會得到法律支援。

    不過由於明朝中後期外室平妻的婚姻形式太多了,尤其是江南地區富甲一方的鹽商,他們爭相以包養女人為樂趣,因此這也使得官府對於外室平妻的社會風氣睜隻眼閉隻眼。

    到了清朝之後,雖然清朝也是在律法上只承認一夫一妻制,但是明朝的平妻外室也隨之延續到了清朝。

    在清朝乾隆時期國力達到頂峰,乾隆時期的商業經濟發展不錯,於是在有錢的富商帶動下,民間包養外室平妻又成了社會風氣,同樣清朝的官府對於這種行為也是睜隻眼閉隻眼。

    在乾隆晚年時期,乾隆皇帝覺得既然社會風氣如此,那不如在法律上認可外室平妻,因此乾隆特意在《大清律》關於婚姻制度的律法附例中規定,男人只有在妻子不能生育的情況下,可以再娶一名平妻外室,而平妻將來所生的孩子需由嫡妻撫育,這個孩子既要奉養生母,也要奉養嫡母。

    雖然乾隆在律法中允許了平妻外室的合法地位,但是要注意,這個規定只限於附例,並非正式的律法條文,因此在日常執法時,這個附例只是參考,執法者未必要按這個執行。

    這也就造成了清朝的律法附例中承認平妻的地位,但是真正到了具體執法時,執法者未必會承認。所以清朝的執法單位經常為此產生分歧,清朝的大理寺相當於現在國家最高法院,大理寺在這條附例出臺後對平妻的社會地位予以承認,而清朝最高的司法部門刑部卻堅決不認可平妻的法律地位,刑部認為乾隆對平妻的認可只是在附例中,並沒有形成正式的法律條文,因此刑部認為平妻的法律地位是不應該被認可的。

    清朝的最高兩個執法機構都對平妻的法律地位看法存在分歧,這也代表著平妻還不是完全被認可。不過到了晚清時期,律法鬆懈,民間對於平妻也逐漸趨於接受認可,很多有錢人甚至明目張膽按照娶嫡妻的禮儀風俗娶平妻,這使得在民間平妻的地位逐漸受到認可,民間還將平妻稱之為對房。

    但是不論民間如何美飾平妻,說歸到底平妻還只是高階侍妾,其法律地位和家庭地位都不能與嫡妻相提並論,而且平妻與丈夫的婚姻關係也不受法律保護。

    民間所謂的三妻四妾中的三妻其實指的就是平妻,而由於平妻實際上就是高階侍妾,因此民間的三妻就是古代禮法中的三等高階侍妾的美化稱謂。

    在傳統的古代禮法中,丈夫是天,妻子是地,都是獨一無二的,可是男人可以納很多侍妾,因此早在東周時期禮法就已經劃分了侍妾的地位。按照東周時期的禮法劃分,侍妾主要分為三大類,即貴妾、良妾、賤妾。

    而侍妾等級的劃分也是根據她們的家族出身而定,前面說過,納妾在古代來說都是有錢人或者名門望族亦或者達官貴人才能享受的待遇,古代的婚姻向來講究門當戶對,因此在納妾這也需要門當戶對。

    貴妾通常都是指家族出身比較高,但可能女子並非家中嫡女,而是庶出之女,所以只能做妾,但是人家做妾也是屬於貴妾。良妾就是指家世清白家族出身一般的平民女子。賤妾那就是出身低賤的人,在古代戶籍是有賤籍標註的,在士農工商四大等級之外的人就屬於賤籍,比如戲子,比如青樓從業者等等,賤籍是不得與普通百姓通婚,也就是說賤籍出身的女子是不能嫁給一般人當嫡妻的,只能當侍妾,而且還是侍妾中最低階的賤妾。

    在侍妾中的這三大等級之下還有其他的名號。

    貴妾分為媵妾和側室。

    媵妾是先秦時期流傳下來的侍妾稱呼,也是古代所有侍妾中地位最高的侍妾。在先秦時期有一種習俗,那就是在新娘出嫁時,新娘家會再陪嫁一名女子,陪嫁的女子一般規格高的會陪嫁新娘的親妹妹,規格稍差一些會陪嫁新娘的堂妹和表妹這些有血緣關係的女子,規格最低的也會陪嫁一個侍女。

    在新郎與新娘大婚之後,陪嫁的女子就會成為新郎的媵妾,其地位在家中僅次於嫡妻,而且媵妾與新郎結婚時是要去官府登記備案的,非常有儀式感。當嫡妻不在時,媵妾就是女主人,可以行使女主人權利治家,媵妾還可以和嫡妻一樣,陪同男主人出席社交場合,吃飯時可以和嫡妻一同坐在桌上吃飯,所生子女享有繼承權,死後名字可以寫進祖譜,可以葬入祖墳,可以被供奉到家族祠堂,嫡妻去世後,媵妾享受優先扶正的待遇,總之媵妾和嫡妻差別非常小,只是差個名分而已。

    其實這種買一送一的婚姻在當時基本主要產生在貴族聯姻之中,主要還是從政治角度出發,是新娘一族為了保證自身利益而產生,比如嫡妻不能生育或者早逝,那麼媵妾就立刻替代嫡妻,同時還與新娘家族保持了密切關係,保證了新娘家族的利益。

    但是媵妾在隋唐時期就基本退出歷史舞臺了,取而代之的就是側室,能成為側室的女孩大多是名門望族的庶出之女,她們聯姻嫁過去之後就是側室,也屬於貴妾級別,享受的待遇和媵妾是一樣的。

    良妾又稱偏房,能嫁入豪門當偏房的女孩大多都是家族出身普通,但是家世清白的平民女孩,嫁入豪門之後,偏房的身份就要比側室低一級,屬於良妾級別。

    偏房與側室不同的地方就在於,男主人納偏房是不需要去官府登記備案,而且不能像側室那樣可以跟嫡妻一同陪男主人出席社交場合。不過偏房的子女是享有繼承權的,而且偏房死後名字可以寫進祖譜,也可以葬入祖墳,還可以被供奉到家族祠堂。

    賤妾都是指出身低微的女孩嫁入豪門就是賤妾,在賤妾中又細分為四類,分別是陪房、侍妾、婢妾、通房丫環,不過所有的賤妾都不能上桌吃飯,用餐時她們要侍奉男主人、嫡妻、貴妾、良妾,她們都必須等男主人和嫡妻還有貴妾、良妾吃完飯後才能用餐。

    陪房是指嫡妻出嫁時孃家給她帶來服侍她的貼身丫環,男主人如果喜歡的話,可以把丫環納之為妾,就稱為陪房。在正常情況下陪房只有生育兒子之後,死後名字才能寫進族譜,才能葬進祖墳,才能被供奉到家族祠堂。

    侍妾則是指男主人自己家中的丫環,比如男主人看中了自己的丫環,就可以納之為妾,就稱之為侍妾。

    在侍妾這一級往下的賤妾家庭地位都非常低下,連帶著她們生育的子女在家族中地位都很低下,她們生育的子女都不享有繼承權,而且不論是否生育兒子,她們的名字都不能被寫進祖譜,也不能葬進祖墳,更不能被供奉到家族祠堂。

    比如袁世凱的老媽劉氏就是他老爹袁保中的侍妾,劉氏起初是袁家的丫環,後來被袁保中納為侍妾生育了袁世凱,劉氏在去世後,即便她的兒子是大名鼎鼎的袁世凱,她都沒能葬進袁家祖墳。

    婢妾大多都是出身賤籍的女孩,樂籍、奴籍、妓籍在古代都被稱之為賤籍,包養戲子或者從青樓贖來再或者買回的奴籍女孩,到了家中都是當婢妾。

    通房丫環是所有小妾中最慘的一種,她和侍妾其實有些像,都屬於男主人家的丫環,但是侍妾有名分,被納為妾之後就不再是丫環了,而通房丫環就屬於沒有名分,白天當丫環得幹活,晚上還得捎帶陪男主人睡個覺,身份是丫環,實際上卻與男主人發生了關係,等於被白嫖了一樣。

    這就是古代小妾中的等級劃分,所以三妻對應的就是媵妾、側室、偏房這三種家庭地位較高的小妾,四妾對應的就是陪房、侍妾、婢妾、通房丫環這四種家庭地位低微的小妾。

    其實這些等級劃分和稱呼只會存在於豪門世家或者王公貴族家庭,這種家族家大業大,權大勢大,才會把小妾劃分成這麼多等級。真正在民間普通的有錢人,就像沒有底蘊的暴發戶或者商人,他們都只會用平妻這個稱呼來糊弄女人給自己當小妾,哪會劃分這麼多等級說法,畢竟小妾的等級劃分是始於周朝禮法,是專門為達官貴族設立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棘胸蛙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