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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ONE好奇

    在現在的教育環境裡,老師敢體罰學生,只能說不想幹了

    先不用說怎麼看,建議直接讓它下崗

    學校不處理就曝光媒體。

  • 2 # 誰是我知心

    我是矛盾的心情,如果老師打的是我的孩子我會非常生氣,但是我同時也慶幸孩子遇到了一個好老師,我四年級的時候碰到了一個愛打學生的老師,雖然是文革時期,但這個老師打起學生也是面目猙獰的,沒有打過我卻也從心底裡怕她,也是從那年開始我的學習突飛猛進,考了年級第一,這個成績一直保持到初中畢業,能碰到一個管理嚴格的老師是孩子們的福氣,是可遇不可求的,當時家長和孩子都會怨恨老師的,長大了你會明白這樣的老師究竟對你的人生有多麼重要,應該謝謝這種嚴格的老師。

  • 3 # 教育者山坡羊

    做錯一道題打五十下,這樣的老師你怎麼看?如果還真有這樣的老師,那我首先要為中國的教育慶幸,因為還真有人為了別人的孩子甘冒違法的風險去這樣做。

    不得“體罰”學生,這是《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確規定的,《教師法》中同樣有類似的規定。

    正因如此,不能“體罰”孩子已成為全體教育工作者的一種“常識”。所以,在今天,聽到還有人抱著師道尊嚴的“老”傳統教訓學生時,我深深為這位老師的“責任心”和“勇氣”折服,因為,教育有時的確需要一定的“懲罰”。

    學校裡“佛系”老師愈來愈多,教育孩子的手段卻愈來愈少,孩子們在家裡由父母爺爺奶奶姥姥姥爺寵著,到了學校有是所謂的“快樂”教育,生怕讓孩子受一點委屈,這樣培養出來的孩子真是我們所需要的未來的接班人嗎?

    本人向來也不主張“體罰”學生,可砍去“體罰”的教育,也常常讓老師們無可奈何。我相信所有的家長把孩子送到學校,是為了讓孩子變得更“優秀”,變得更強大,如果孩子有問題沒人管,管不了,這又是誰的悲哀呢?

    當然,本人贊同“體罰”也不是說老師就可以隨意,打罵學生,可以隨意踐踏學生的尊嚴。本人覺得,在掌握好以下幾個“度”的情況下,完全可以適當的對學生進行“體罰”。

    一、讓“體罰”懸而不用,起震懾作用

    負責的老師一定離不了對學生的“體罰”,但聰明的老師一定是讓“體罰”懸而不用。在班級管理中,沒有相應的懲罰,就無法樹立起班規班紀的權威性,沒有權威性的班規班紀,也就如同虛設毫無意義了。

    二、掌握“體罰”的度,不能讓學生受傷,更不宜踐踏學生的尊嚴

    適度的“體罰”,是對學生最好的教育,這就是心理學上所謂的“火爐”效應。再說班裡制定上一大堆各種各樣的規定,卻沒有獎懲,這樣的制度本身就不完整。

    但老師實施“體罰”也應掌握好必要的“度”,一是不得傷害學生的身體;二是不能肆意踐踏學生的尊嚴。

    我曾聽一個班主任介紹自己“懲罰”學生的經驗,是讓學生站在放在講臺邊的桌面上,本人以為,這樣不尊重學生尊嚴和危險的“體罰”還是少一點好!

    三、做好“體罰”後的安撫,讓學生心服口服

    “體罰”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所以老師懲罰了學生之後,千萬不要忘記,還要繼續做好學生的安撫工作,讓學生真正意識到自己的錯誤,這樣才能收到好的效果。

    現在,我們再回到上面的“問題”,孩子做錯一道題,打五十下,這就是典型的“體罰”了,本人在佩服老師的負責和勇氣時,也不得不說,您的“體罰”是不是過重了?這樣的“體罰”如果能懸而不用,那可能就是最完美的“體罰”了!

  • 4 # 瀟瀟雨歇引路人

    學生做錯一道題打50下,從中可以看出這位老師是一位對工作高度負責,又十分嚴厲的老師。當今社會過度保護學生把體罰學生的行為多有曝光。老師們已經是驚弓之鳥,沒有幾個人願意以身試法去“管教”學生,大多數老師在百般無奈的情況下,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校長會上也叮囑老師們,別觸犯體罰學生這條紅線,除了保障學生安全,你無論使用何種手段,也要把成績搞上去。因為教育局年年用成績排名考核學校,學校用成績排名考核教師。在安全和成績兩道緊箍咒面前,有的教師不得不冒險嘗試,以威嚇的方式,教育學生認真學習。因此才會有“錯一道題打50下”這樣的舉動。估計“打50下”也只是威懾學生而已,並非真想體罰學生。我不由得為這位的老師的勇氣點贊,同時也為他捏了一把汗,萬一被不明事理的家長上告或被媒體披露,不知又要掀起多大的風浪?或許會丟了飯碗,官司纏身,也未可知。根據現行《教師法》第37條規定: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要給予教師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那麼錯一道題打50下,教師這種行為有違反《教師法》的嫌疑,無論輕重,都有責任,會受到相應處罰。作為教師明知故犯,是得不償失呀!可見以身試法,這種自殺式行為能發生在教師身上,是來自於學校領導和家長的高度施壓所致。如果情節不嚴重的可以批評教育,令其改之;如果情節嚴重,則可能是教師心理狀態出了問題,需要停課整改,以法治理。

    學生會犯錯,老師也會犯錯,希望社會、學校和家長給予老師改錯的機會。對於惡人,法律應嚴懲不貸;對於忠人法律應寬嚴相濟。請教師們謹記:授人以智,育人以德。

  • 5 # 樹苗媽媽

    學生做錯一道題,老師打五十下,這種現象屬於體罰學生,尚不論老師的出發點對錯,體罰學生,要不得。

    百度百科中對體罰的定義:是指透過對人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來進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可表現為打屁股、打手心、擰耳朵、罰站、罰跪等。

    就是單純的罰站、罰跪等都屬於體罰,更何況上述是做錯一道題打五十下,如果錯的題很多,學生豈不是像古代犯人受刑罰一樣,這樣想來,學生得受多大委屈呢?

    其實早有規定老師不得體罰學生,還有老師竟然敢明目張膽無視法規嗎?我不得不佩服這位老師的勇氣。 如果學生只是做錯題,或者錯多次,老師也不必這麼“狠”,難道打多幾下,就能避免出錯了?非也!我認為作為老師為避免體罰學生,可以試著這樣解決問題:

    剋制自身對學生的消極情緒。“衝動是魔鬼”,一個性格暴躁的老師,非但教不出身心健康的學生,還會為自己的衝動付出代價。試想老師不剋制自己的脾氣,一旦遇到與自己期待相悖的學生,立即火冒三丈,一腔熱血沸騰,難保不會做出錯誤的事情,所以老師的情緒管理很重要。

    設定學生成績等級,降低對學生成績的過高期望。正所謂“恨鐵不成鋼”,對學生的期望過高,反造成失望到極點,就想著出“絕招”會不會更好,對學生也有個警醒,於是乎就有了“罰抄幾十遍”“背誦幾十遍”等的“絕招”,更有甚的就是以上說的體罰學生。 設定每個學生的成績等級,其實就是要求老師因材施教。因為每個學生對題目的理解到消化的時間都不一樣,掌握程度有差異,老師不能用對優等生的期望,去要求中等生或者差生也表現得同樣好。

    教給學生解題的技巧。當學生出錯時,應該是還沒掌握好知識,不懂怎麼解題。老師充當著為學生解惑的角色,應該專注於為學生解答疑問,反覆講解,不應操之過急,出現體罰學生的行為。

    適時和家長溝通。學生考試考得差,老師面對來自社會的議論,壓力大。老師可以和家長交流學生相對薄弱的試題部分,告知家長,孩子哪個方面沒做好,需要多重視。這樣也是將部分壓力轉移,減輕自身負擔,同時也可以同心協力提高學生成績。家校合作是教育的一個重要環節,往往有意想不到的效果。

    就在全社會都在指責老師對學生太過於嚴厲,動不動就罵,罰站,罰抄作業時候,又出現這樣一個現象,學生越來越無視老師的威嚴,稍有輕罰,就狀告老師,所以越來越多的老師反映,即使面對調皮的學生,也是選擇忍氣吞聲,在家長和學生面前毫無尊嚴可言。

    本人不主張體罰學生,但失去威嚴的老師,還會得到學生的尊重嗎?還可以很好做到傳道授業解惑嗎?學生渾渾噩噩,家長一知半解才是教育行業最大的阻力。

  • 6 # 梅花111111

    看了家長髮的圖片,我真的很心痛,我作為同行深表歉意。

    一位負責任的老師嚴格要求學生是對的,但管理學生要注意方式方法,做錯一題打五十下,有點過了,希望這位家長主動去和老師溝通,我想這位老師以後會注意的。

    有些孩子理解能力差,有許多題型不是做一兩遍就能學會的,老師要變著花樣讓孩子多練習幾遍,這樣那些理解能力差的孩子也會慢慢弄會的。

    作為教師面對一群孩子一定要有耐心,希望這位老師看到後能主動聯絡家長,和家長溝通好,我相信家長會理解的。

  • 7 # 農村教育那點兒事

    第六感 觀教育:學生做錯一道題打五十大板,如此酷刑只能反映出老師的殘忍和無能。

    這樣的老師肯定不是好老師,對學生嚴格要求肯定是負責任的表現,但並不等於要用殘忍的手段摧殘孩子的身體。這樣的老師國家不需要,學校不需要,學生不需要,家長更不希望自家孩子遇到如此“嚴師”,如此之“嚴師”最好清理出教師隊伍。

    我最痛恨個別老師打著為學生好的旗號卻做著缺乏人性,摧殘學生的殘忍行為。老師慘無人道的行為不可饒恕,理應受到相應的處罰,絕不能姑息遷就。

    孩子為什麼做錯題?一般人都會認為肯定是老師沒有把他教會;或者說父母沒有把聰明基因遺傳給他;再者就是學生沒有認真學習,作業不細心等。到底是哪種原因造成的,老師不分青紅皂白先來五十大板,有失嚴謹,更是如此殘忍霸道,令人髮指。老師沒有教會學生,學生有權打老師五十大板嗎?老師你願意讓學生如此對待你嗎?

    結束語:平等相待,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共同提高才是良好的師生關係。

    我是老師,我要為慘遭毒手的孩子們發聲,嚴厲譴責違規操作的“好老師”!

  • 8 # 使用者1772039170707067

    每個老師都有自己教育學生的方法,至於方法的優劣,在於家長和學生的考量。

    過去有老師用戒尺體罰學生,倚仗的是天地君親師這樣的地位,學生也會服從管教。現在,就看你把老師放在什麼位置上了。如果你只把老師當做一個服務者,交易的物件,那麼這樣的懲罰,無疑是過分的。

    因材施教,應該是最好的教育方法,但是,區別對待,卻會讓有些家長、學生,心懷怨懟,就是因為老師的地位問題。

    師者,傳道授業解惑,總是以教導學生為目的,用什麼樣的方式方法,家長老師可以互相溝通,然後才會互相理解。

    在目標一致的情況下,什麼樣的心態,決定了什麼樣的看法。

  • 9 # 荊山一狼2

    不知道這位老師犯不犯錯?比如不管是治安管理處罰法還是教育法教師法都明確規定,打人犯法,這位老師打學生顯然是錯誤的,那麼,用這位老師的辦法,犯錯一次打五十下,請校長執行。校長不打就是不負責任,不愛護老師,這也是錯誤,請教育局長對這位校長每次打五十下。局長不打,請縣長每次打局長五十下,要不就是不負責任不愛護同志。不過,木工高興了,光賣板子就可以發大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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