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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木子日常工作生活記錄

    一、交房時,作為購房者應該檢視政府批准。

    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

    總結:作為開發商交付房屋時,必須得到相關部門驗收,才可以達到驗收條件。也就是說交房時,作為開發商必須向購房者出具此證件,當然開發商如果無法提供,作為購房者是有權利提出拒絕收房。

    二、物業管理專業驗房師傅會帶您去驗房,也就是所謂的收房前檢查。

    驗房時,一定要根據當時網籤合同還有補充協議確認是否與合同一致,這裡特別要注意交房時間的問題。驗房時,一旦發現重大問題,可以先不收房,待本人驗收合格後再收房,因為收房後,會讓你簽署相關檔案。檢查線路安裝以及線路佈置,是否滿足家庭正常使用,門、窗是否達到網籤合同要求。

    總結:一旦確認收房,也就是預示著房屋沒有問題,所以在驗房時,一旦出現問題,可以拒絕收房。

    三、交房時,需要繳納費用。

    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物業費實測面積差價費辦證費印花稅(有地區已不再收取印花稅)銀行代收。

    (大家可根據圖片測算本房的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

    總結:目前有地區要求契稅和公共維修基金,專項賬款付到房管局監管賬號,個別地區也有開發商代收的,具體需要根據當地政策。

    溫馨提示:如果開發商代收,不按時往房管局監管賬號繳納,影響不動產證辦理,大多未下房產證的小區和這個有很大關係,因為開發商迫於資金壓力,挪作他用。

    望以上回答能幫助到您!

  • 2 # 叄歲說房

    買新房本來應該是一件讓開心的事情,但在購房途中如果朋友們不注意,那麼很多事情可能就變味了。所以朋友們在交房時,就要了解需要交什麼費用了,避免由於個人原因讓物業重複收費。行政審批中心收的費用主要是契稅。一般來說,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準為按1.5%徵收,個人頭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由於各城市具體收費標準略有不同,所以朋友們在交房前可以向親戚朋友們打聽打聽。不過,由於契稅是要業主本人拿著買房子的發票單到行政審批中心交的,所以也不用擔心被坑。只要注意物業無權向業主收取就行了。開發商要收的費用有很多項,但最重要的是房屋維護基金。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就是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一項費用。換句話說,就是在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合同裡規定的費用。物業要收的費用有很多,具體來說有物業管理費、停車管理費、裝修管理費、垃圾消納費、裝修施工臨時出入證制證費和水、電費週轉金或保證金等,這些是一定要收的。

    1、注意交房條件

    購房者在收房時應該對房屋進行仔細的檢查,不要過分相信開發商,根據《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房地產開發專案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不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於交房時不具備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的交付條件,其所謂的交房不能產生法律上的交付,購房者有權拒絕交房。

    2、先驗房再辦手續

    購房者應該確認房屋驗收完全沒有問題之後再辦理交房手續,因為有些開發商會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後,才允許業主驗房。對於這一不合理的程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最後再辦理手續,並且應該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

    一、新房交房稅費有: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準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準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裝置的更新、改造等專案,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裡的餘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5、工本費:10元/本。

    二、開發商收取的費用:

    1.房款尾款:根據雙方合同約定。

    2.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原購房合同約定贈送車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車位是有產權的)

    5.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費。建議裝修完後再交納比較合理,否則可能會多交幾個月的服務費。

    6.其它增值服務專案開通費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準。

    2.北方城市供暖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強行和提前收取這筆費用,更沒有權利以此作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電費週轉金或保證金:有部分物業會收取,但費用最高不宜超過常規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分戶計量除外)

    4.停車管理費

    四、物業裝修管理收取的費用:

    1.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

    2.裝修管理費

    3.垃圾消納費

    4.裝修施工臨時出入證制證費:沒有明確規定,原則上不超過5元/證。

    五、新房交房費用繳納注意事項

    公共維修基金:何時交納、由誰收取、日後管理使用等。按規定,公共維修基金應在入住時交納。有不少開發商在交樓時,以各種藉口強迫買房人委託他們或他們委託的公司代辦房產證,強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對此,業主有權拒絕。

    契稅:按規定,契稅應在辦理產權證時交,有很多開發商會要求入住前就交,業主們完全可以拒絕。契稅在國內只有稅務機關和稅務機關指定的單位才有權收取,物業公司是無權向業主收取的。

    大、中維修基金:目前有不少物業公司,利用早於交納維修基金規定出臺的北京關於普通住宅和高檔住宅物業管理的收費規定,誤導業主在交納共同維修基金的同時,在收房時再交納大、中修費,對這種重複收費的做法,業主有權拒絕。具體可見國土和房管局《關於建立公共維修基金後中修費收繳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總體而言,業主在收樓時只需按照購房合同和補充協議的約定,交齊收樓時應交納的購樓款,建設單位就應將鑰匙直接交給買房人,如果買房人和建設單位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房屋使用、管理、維修公約》進行過承諾,還應交納自己承諾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

    物業費:一般來說,物業管理費交一年,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北方城市取暖費:一般情況,對物業公司代收的取暖費,買房人在供暖開始前繳納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繳納,並有權拒絕繳納辦理入住手續前的供暖費。

    其他各種收費:交房時,開發商可能會列出的相當多的費用交納清單。其中部分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為不合理收費。如開發商會要求業主交納電力增容費,煤氣、天然氣、電話等初裝費、開通費等等。對此,也完全可以拒絕。具體可見《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構成管理辦法》,該檔案明確規定對於新建住宅,所有基礎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和安裝費用都應包涵在房價之內。那麼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時另行收取的,都屬於“未予標明的費用”。同樣,購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線電視、熱水、門禁系統、寬頻系統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時需另外收取費用的,在交房時也不應就相關專案收取各種名義的初裝費、開通費。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裝置,則可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費。

    六、毛胚房交房時要注意:

    1、如果在頂樓,看是否屋頂漏過水;

    2、電閘總開關以及漏電保護器是否齊備;是否正式電及接通與否,有的是零時電;如果區域性有的插座,全部試一試是否安裝正確、可用(有專用的插座電路檢驗儀器);帶著電筆、插座電路檢驗儀器去。

    3、水。自來水、熱水、中水(如果有),是否接通,水壓夠不夠;管路是否漏水;熱水的溫度夠不夠;所有的開關是否可用;

    4、暖氣(入住以後再交今年的,即冬季再交),煤氣。是否接通,表的讀數基數,應該為零。暖氣片是否齊備,毛坯房一般應該是帶的。

    5、大門鑰匙,總共幾把?是否好用(所有鑰匙都試著開、關一下)。門有無破損,翹曲變形,開關是否靈活。貓眼是否可用。弄清楚,做好交接。

    6、物業費可以交,不過要註明期限。裝修保證金等裝修時再交。電費,根據電錶讀數,只交交房日期之後的。

    7、防盜對講、可視系統,是否完好,可用(也試一試);

    8、寬頻、電話線是否具備、可用(最好試一試),帶著電話機;

    9、窗戶是否嚴密,有無漏水,窗臺裡面應該比外面高3-5MM(不然會倒流水進來);開啟是否靈活,開關是否完好、可用。

    以上就是關於交房時要交哪些費用,以及新房交房注意事項有哪些的相關內容,就小編所知的話,不同的城市或者不同的開發商,對於交房時要求購房者繳納的費用也有所不同,比如,有些開發商要求購房者在籤購房合同時就繳納住房維修基金,而有些購房者在交房的時候才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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