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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ireBre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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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SouthCross
在控槍法令上,美國與紐西蘭比較有兩大障礙: 一是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二是強大的美國步槍協會。其中第一個因素尤為重要。
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的原文這麼說道:“紀律良好的民兵隊與對於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實屬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力不得予以侵犯。”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個法案呢?這要說到美國尚未獨立的時期了,當時北美受到英國殖民統治,沒有所謂的政府軍,也就是沒有常備的軍隊或是警察,所以每個州都要靠民兵來自我防衛,在美利堅十三州逐漸成形的時期,州政府漸漸的介入武器管理,俗話說“權力使人腐敗”,州政府在手握經濟、軍事、行政的三大權威下開始目中無人,大搞獨裁,甚至對手無寸鐵的居民動用私刑!後來美華人不堪其擾,發起了以波士頓傾茶事件等一連串的武裝起義,最終成功建國。
追求自由平等的美國居民靠著槍支打贏了英軍,所以在建國後,持槍的權力被昇華到了一種“神格級的國家象徵”,時人時常把“槍權天授”一詞掛在嘴中,持槍自由的風氣甚濃,甚至被寫入美國現美的權利法案中,他們認為美國自由平等的成果源自於對於人人的防備,人民要擁有一定的反擊能力,和政府達到互相制約的平衡,這樣一來政府會來老老實實、兢兢業業的辦事,而不會自甘墮落,把公權膨脹侵犯公民權利,成為強勢的專制政府。
最初,持槍自由只是一種精神象徵,一種生活作風,而不是一種政治主義,至於為何會變成現在這副模樣,還必須說到美國步槍協會的成立。南北戰爭時期,美國的北方工業實力是遠遠超過南方,光是一個紐約州的經濟實力就超過南部同盟十一個州的總和,而且人口、武器裝備都比南方強得多,但這個仗費勁巴拉地打了四年才贏,死傷總共六十二萬人,要知道,美國在一戰,加上二戰,加上越戰,加上韓戰的傷亡人數是六十一萬六千餘人,光是一個南北戰爭就超過了這些名氣戰爭的總和傷亡數量,可見打得這麼慘烈。南軍的實力這麼差,竟然能和北方打得這麼久,除了南軍多名將之外,最主要還是在於南方人會玩槍,他們流行打獵,有事沒事就跑去森林獵兔子,還百發百中,而北方人是典型的文人,只會做生意,打算盤,在工廠上班,內戰一爆發後北方人來不及訓練,只能派這些上班族去打仗,而南方人根本不用訓練,槍法是一槍一中,百步穿楊。兩軍一對陣,誰處劣勢不言而喻。後來北軍靠著強大到爆的工業實力,終於將仗給打勝了,但死傷慘重,美國的民生經濟受到了巨大破壞,時任總統的格蘭特就開始想說:“戰爭真可怕!我們該用什麼對策來避免下一次的內戰呢?又有什麼辦法,能夠保衛住我們的政權呢?”北方的一個將領建議格蘭特:“南方人會玩槍,所以我們才打得這麼慘,你得讓北方人也跟著玩槍。”格蘭特大喜過望,成立了“美國步槍協會”這麼一個組織。
美國的地理環境實在令人羨慕,東西兩大洋,南北無強敵,境內水草豐美,要什麼有什麼,所以他的本土基本上不需要什麼大規模的武裝力量保護,因此在打起一戰、二戰的時候,他就必須臨時擴充軍隊,使大量的新兵能夠入伍,這些新兵要能夠具備一定的軍事常識及水準,才能迅速上戰場拼殺。剛好美國步槍協會符合了美國軍事需求,這些被招募的新兵,幾乎都是步槍協會的成員,他們做老百姓的時候就已經熟練地使用各種槍械,在打獵時就已經熟識包圍、迂迴等戰術,一入伍後只要在教些其它常識,就可以上戰場了。這樣一來,美國步槍協會成為了美國軍事史上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這個強大的民間團體號稱擁有四百萬名註冊會員,是美國公民持槍運動的積極倡導者,而且更了不起的是,美國總共有八位總統是步槍協會的成員!(麥金萊、塔夫脫、艾森豪、肯尼迪、尼克松、里根、老布什、小布什。)甚至還有退休總統擔任過步槍協會理事長的。光是以上的兩個舉例,就可想見這個步槍協會的勢力有多麼龐大。
對大多數的美國公民愛持槍的原因只是抱持著一種信念,槍支愛好者有兩句老話是這麼說道的:“亞伯拉罕·林肯解放了所有人,但柯爾特(一家販賣槍支的老牌公司)使他們平等”“上帝創造了人類,柯爾特建立公平。”他們認為擁有武器才能創造平等,才能完全力行美國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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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戰忽局歐洲分局
資本主義,政治服務資本,美國不是沒有人提議控槍,可惜到了國會這個議案分分鐘被槍斃,國會老爺們的遊說費每年可是很大一筆收入,況且還有所謂的政治獻金美國步槍協會勢力是非常強大的,連帶各種軍火商可以操縱選舉,美國政治都被財團控制,要想成為總統,和這些利益集團不妥協是不行的。
紐西蘭禁槍只是禁止自動步槍,手槍還是沒禁的,這個法規能不能得到實際貫徹還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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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www錢眼觀世界
看看美國的歷史,就知道為啥不禁槍,當初歐洲移民搬遷到美州,原來美州有土著,哥倫布叫他們印第安人,怎麼辦,只有拿起槍,與土著搶地盤,才可能在美州大陸生存下去,幾代移民的努力奮鬥,才有了十三個州的地盤。
英國又去剝削他們,統治他們,他們才拿起槍,在華盛頓領導下,一支遊戲隊,打敗了英帝國統治者,建立了美利堅合眾國。
所以美國憲法才有了公民佩槍的權力,如果那一天統治者又剝削人民,人民有能力拿起槍,在英雄領導下,打敗,打跑他們,建立民主法制,自由平等的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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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傷心的雨季60
美國的步槍協會掌握著美國的一半財政,總統都和他們有關系,在一個時間久了人人有槍習慣了,你讓他們上繳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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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忘情水811
這有三種原因,(一)與美華人的性格有關,美華人追求自由,不喜歡受約束。
(二)與美國的持槍文化有關,畢竟自美國建國以來,持槍文化就流行開來,習慣是在短時間內難以改變的。
(三)應該是與美國的一些生產槍支的財團有關,要是禁槍的話,他們的利益會受到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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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彈弓石頭
美國各個州都有自己的法律,另外美國曆屆總統能夠在競選中獲勝,和軍火商的資金支援分不開,所以說,美國控槍比較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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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肥牛嗨
別說一大堆沒用的 什麼利益集團什麼亂七八糟的 一句話 紐西蘭遠離大陸 民生淳樸 嚮往大自然 與世無爭 生活足夠就好 給多了都不要
世界上最後一片淨土不是沒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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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Shuhanna
紐西蘭最近禁止一種叫做突擊步槍的武器。這是因為一個人最近在教堂裡殺害了許多人但他們聚集在一起祈禱時。紐西蘭並沒有禁止所有的槍支。
在美國,憲法賦予人們擁有槍支的權利。這是我們憲法的第二修正案。美國政客想從美國公眾手中奪走所有的武器, 沒有人會有槍......但是大多數美華人民認為壞人和恐怖分子總是有槍的,所以好人需要槍來阻止壞人……美國的警察都攜帶槍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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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李建秋的世界
死的還是太少了
本質上還是因為美華人因為槍擊案死的不夠多。一年因為槍擊案,拋開自殺的也就一萬多,比美國死於毒品下的少的多了,美國現在還在搞大麻合法化呢,所以實在算不了什麼。
要是美國一年因為槍擊案死個二十萬,你再看看會不會這樣。
憲法修正案不是太大的問題,很多人把憲法第二修正案關於持槍權說的特別嚴重,實際上美國憲法又不是沒有修改過,美國憲法第十八修正案規定的是什麼?
第一款本條批准一年後,禁止在合眾國及其管轄下的一切領土內釀造、出售或運送作為飲料的致醉酒類;禁止此類酒類輸入或輸出合眾國及其管轄下的一切領土。 第二款國會和各州都有權以適當立法實施本條。這就是著名的禁酒令,後來不是被廢除了麼?
因此憲法修正案也是可以被廢除的,問題就在於美國對於槍支管理這個東西沒有共識。
惡劣判決美國有很多奇葩判決,而美國又是判例法國家,一個判例下來就成法律了,除非有另外一個判決推翻前一個判例,這就導致一個惡性迴圈,這個惡性迴圈的點在那呢?
在1975年的沃倫案,1975年3月16日,在華盛頓特區,沃倫和塔利婭費羅發現自己的鄰居的家被匪徒破門,鄰居道格拉斯被強姦,於是沃倫立即打電話報警,但是連續四組警察路過,僅僅敲個門就走了。導致沃倫被迫再次報警,並且非常明確的告訴警察:匪徒已經闖進了自己的家。
同時警察局已經承諾出警。
沃倫相信了警察,去幫助鄰居,結果她們自然被匪徒發現,被輪姦搶劫和毆打,而且警察也沒來。
沃倫當然很氣憤,起訴警察。
法庭宣佈不受理此案,原因是:
the duty to provide public services is owed to the public at large, and, absent a speci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olice and an individual, no specific legal duty exists什麼意思呢?警察保護的是“廣義的公共秩序”,並不對“某個公民”負責。
這就定下了一個惡性迴圈,假設匪徒搶劫你,你報警和不報警其實沒區別,因為警察並不對你負責,警察可以出警,也可以不出警,警察不出警你也不能起訴警察。
所以你應該怎麼做呢?
當然是買槍自衛了,不然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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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槍支協會是美國很多議員最大的競選資金提供者,美國的槍支交易也是美國政府稅收的重要來源之一。從這兩點上看,美國根本就不會禁槍,相當一部分政治家議員都是槍支的的既得利益者,他們只會維護。而且以目前美國的行政效率來看,美國根本不具備大規模收繳槍支的能力,貿然實施有相當的可能性會引發動亂和暴亂。而且雖然槍支問題與日俱增,但是這個問題實際上侵犯不到真正的上層。人家住得是有專業安保人員巡查的高階富人區,出門時有保鏢和專車接送,工作的地方也是到處都是安保和監控攝像頭。他們只能從槍支中得利啊,平民的死活與他們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