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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賈講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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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季我努學社
在封建時代,中國作為一個農業國家,國民主要以務農為主。因為種種原因的影響,部分農民開始出國尋找生計,華工開始出現。華工的歷史以鴉片戰爭為界可分為兩個階段。
運輸途中的華工
鴉片戰爭之前,清政府嚴守閉關鎖國政策,嚴格禁止國民出國,此時期的華工均為偷渡出國,其目的地主要是東南亞地區,即所謂的“南洋”。這一期間的華工主要是在西方列強的殖民地工作,地位卑微。並且隨著華人勢力的擴大,殖民當局也針對華人進行壓制,發生過很多屠殺事件,在1740年發生的“紅溪慘案”中,荷蘭殖民者屠殺當地華人上萬人,而乾隆皇帝對此則說:“天朝棄民,背棄祖宗廬墓,遭此報咎由自取,天朝概不聞問”。且在19世紀時,“南洋”地區就已經出現了販賣華工的“賣豬仔”活動,可見此時華工地位之卑微。
華工
鴉片戰爭之後,列強的勢力已經侵入中國,此時的華工數量也大量增加。當時而言,華工是列強公認的最為優質的勞動力,尤其是英國在東南亞的殖民地,多是利用華工加以開發。另一方面,華工也能為殖民者提供大量的利益,在1840-1895年期間,在古巴和秘魯的華工身價達400元,而成本卻僅僅是110-120元。運費上,每名華工的運費為50到60元,但成本卻不到5元,當時的列強商船也紛紛前往香港販賣華工。在利益的趨勢下,外國商人不斷擴大招募華工的規模,而當時的華工也多無力負擔旅費,外國商人就採取免費運輸的方式,免費將華工運往目的地,但條件是華工抵達目的地後要償還高額的費用。另外,外國商人也採取強迫的方式擄掠華工,如在1846年成立的德記洋行,就收買歹徒強擄平民作為“契約工”賣往夏威夷、秘魯和古巴,德記洋行也被稱為“賣人行”。而這些手段也都是列強私下的手段,在1860年簽訂《北京條約》中,列強強迫清政府同意華人的“自願出洋務工”,隨後列強紛紛與清政府簽訂了相似的協定,華工出洋規模進一步擴大。美國太平洋鐵路的修築,也是依靠華工才得以成功的。
反映排華法案的漫畫
華工出洋務工,為東南亞、南北美洲等地的開發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華工在當地卻得不到良好的待遇,華工在當地工作期間,都被迫進行長時間的重體力勞動,很多人都死在了壓迫之下。在美國太平洋鐵路完工儀式上,做出巨大貢獻的華人竟然沒有出現。1882年,美國通過了《關於執行有關華人條約諸規定的法律》,即所謂的排華法案,華人成了在美國最受歧視的群體之一。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當時的北洋政府向歐洲戰場派遣了大量的華工,這些華工並沒有像契約規定的一樣從事後方勞作,而是被迫在極度危險的前線勞作,而戰後卻沒有得到應有的尊重,中國作為戰勝國也沒有得到應有的權益。
參考資料:
1. 李家駒,清政府對華工出洋的態度與政策,近代史研究,1989年06期
2. 彭家禮,歷史上的華工出國,近代史研究,1984年06期
3. 陳曉燕、楊豔瓊,秘魯華工案與晚清海外華人政策,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05年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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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地雞屁股
我是狗剩,清朝時的華僑要麼是被列強抓捕到國外單純做苦力,要麼是有錢人家躲避戰亂,最後一種就是清政府派遣的留學生,這些學生有一部分在日後回國了,到有一部分也覺得國外條件好些,留在了國外。
第一種我覺得他們應該是最想回國回家的,因為這些華人在國外哪一個不是做著最低下卑賤的工作,哪一個不是飽受歧視,哪一個不是被視為三等公民,不!我說錯了,不是公民而是苦力奴隸!可恨當時清政府軟弱無能,腐敗腐朽眼睜睜的看著同胞在外受苦。這些勞工一大部分淹沒在歷史的長河中,在孤獨與苦悶勞累中死去,只有極少一部分逆流而上,成為了華僑鼻祖。
那些躲避戰亂的呢就不必說了,大多是家庭富裕的知識分子,或許後來他們回來報效祖國了,或許覺得國外生活比國內好的多再也沒有回來也成了華僑,我們沒有經歷過那個時代也不好多做評價。
最後一種留學生呢,他們是清政府洋務運動的希望,也可以算是中國近代工業科學的希望,雖然一大部分學生學成以後都選擇回國報效祖國,可也有一部分選擇留在了國外,他們覺得國外的條件更好些。
這些選擇都是他們的自由我們無可指責,回國為祖國做貢獻的我們敬佩,不回來的我們也不能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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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平沙趣說歷史
怎一個慘字了得!
在今天,移民似乎是件倍有面子的事情,不少有錢人都忙著向歐美等發達國家移民,除此之外,同樣有大量的工人跨越重洋,到海外尋找工作,這種現象並不是經濟全球化的今天才有,在一百多年前的清朝就有了。
閉關鎖國時期眾所周知清朝大部分時候都實行閉關鎖國政策,嚴禁百姓出海,在列強用大炮轟開國門以前,出外的華工要麼是偷渡,要麼就是明末清初那段時間(當時清朝還允許出海)出去的。
這部分華工主要到達東南亞群島,當時這些地方已經淪為了西方殖民地,華工地位卑微。不過華人可不簡單,隨著時間推移,華人的勢力逐漸擴大,但只是經濟上的擴大,武力上仍然奉行中國傳統的以和為貴。
華人的崛起引起殖民當局的注意,為了壓制華人,殖民當局多次進行慘無人道的屠殺,在1740年發生的“紅溪慘案”中,荷蘭殖民者屠殺當地華人上萬人。
當時清朝國威猶在,所以荷蘭殖民者就此事向乾隆皇帝請罪,他們並沒有見到乾隆皇帝,只見到閩浙總督,這位清朝大員對此表示:“天朝棄民,背棄祖宗廬墓,遭此報咎由自取,天朝概不聞問”,他將此事上稟乾隆皇帝時,乾隆皇帝深以為然。
總之,這些華工是白死了。
在清朝的漠視下,殖民者對華工肆無忌憚地揮起了屠刀,並且幹起來他們的老本行——奴隸貿易,把華工拿來賣,並稱之為“賣豬仔”,由此可見此時華工地位之卑微,生活之悲慘。
列強入侵時期鴉片戰爭之後,清朝國門被開啟,華工數量激增,但說實話,很多人都是受到了”出海賺錢多“的誆騙,免費運送他們遠渡重洋的外國商人可不是什麼善人,抵達目的地後,他們前期的工資報酬全都會補交成他們的路費,再加上勞累辛苦,利益毫無保障,絕大多數華工都再無機會回到故土。
華工以吃苦耐勞、勤勞能幹成為列強公認的最為優質的勞動力,於是列強紛紛從中國誆騙、擄掠華工,在香港等地販賣,然後運往東南亞、美洲等地。
華工為這些地區做出了巨大貢獻,為列強制造了龐大的利益,然而華工所受到的待遇卻遠遠不能跟他們的付出相比。他們要被迫進行長時間的重體力勞動,生命權等等基礎權利都毫無保障,很多人累死或者餓死在了勞作的路上。美國引以為傲的太平洋鐵路,是在華人的屍骨上完成的,那些白人幹不了的髒活累活,全都有華人來完成,然而華人的待遇卻又是最差的。
更加殘忍的是,這些標榜人權的西方國家,紛紛出臺了針對華工的歧視性法律,如1882年美國透過的《關於執行有關華人條約諸規定的法律》,也就是排華法案,華人因此成了在美國最受歧視的群體之一,不僅受到不平等對待,還遭受屠殺。
對於華工在海外受到的不平等遭遇,軟弱無能的清政府雖然看到了,但是毫無辦法,弱國之言,列強怎會聽呢。
總敘絕大部分華工都因為受到歧視迫害等不平的待遇,最終倒在了異國他鄉,離當初離鄉時衣錦還鄉的願望遙遙無期。這些卑微的人們,最終無可避免地被歷史長河淹沒,沒誰能夠記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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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竹小築
只能用兩個字形容:悲慘
隨著鴉片戰爭一聲炮響,古老的中國被打開了國門,此時隨和工業革命的進行,西方列強尤其是美國需要大量廉價勞動力,中國這塊肥肉自然而然的就被盯上了!他們開出一系列誘人的條件來引誘華人成為華工。一些生活難以為繼的華人便天真地同侵略者簽訂了契約。還有很多人就是被綁架過去的!大小夥子正往前走那,背後被人一棒子打暈,在睜眼已經在船上啦!
當時華工被稱為“豬仔”過的是一種非人的生活,和奴隸並無二致,他們做著最辛苦、最低賤的工作,卻拿著最低的工資,華工一般被賣到種植園或者礦地上做苦工,一年的工資只有差不多八十元,連奴隸都比不上。不僅如此,他們還受盡奴隸主和資本家的蹂躪和凌辱,沒有自由,沒有尊嚴。
美國在修太平洋鐵路時候,由於強度大,危險性高,沒有人願意幹,所以招募了成千上萬的華工,說是招募,其實就是脅迫,大量華工死亡。鐵路全程3000多公里,可以說每個枕木下面都有一個華工的冤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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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杜米粒
清朝末年,因謀生不易,大量華人湧向美國,期望在發現金礦的美國加利福尼亞州淘金髮財。
天朝棄民,不惜背棄祖宗廬墓,出洋牟利,朝廷概不聞問
在美國的華人工人,從事鋪鐵軌,挖金礦的工作,工作條件極其惡劣,被累死、打死,意外死亡的華人工人不計其數。
當時美國法律規定,華人入籍美國,不能擁有公民權,不許擁有房地產,每人付人頭稅10元,必須剪掉辮子,頭髮不超過一寸, 甚至死了,也不得把骨頭帶出境外。
華工與黑人一起工作,工作條件極其惡劣。
1906年舊金山大火之後,出臺新法律,允許華人生了孩子後,孩子獲得美國公民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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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都歸國無門,成了孤魂野鬼。
早在清乾隆年間就有華工出國,1740年在荷蘭殖民下的馬來西亞爆發大規模的反華事件,不到10天,數萬華裔慘遭屠殺。乾隆得知後,不但不維護天國子民的權益,反而說:天朝棄民,不惜背棄祖宗廬墓,出國謀利,朝廷概不聞問。能說出這樣的話,也是跟封建傳統制度和閉關鎖國政策決定的。清朝末年,不少華工湧向美國加利福尼亞淘金,沒想到淘金夢沒有實現,反而要在那裡度過自己屈辱的一生。
在美國的華人從事鋪鐵路、挖金礦的髒活累活,由於環境惡劣,被累死、打死、遭遇不測死亡的人不計其數。當時,白人可以隨意辱罵毆打華人,白人又在大街上,為了消遣,可以隨意抓著華人的辮子就行羞辱打罵,旁邊的人肯定圍觀喝彩,警察也不會管。當時華人和黑人一起勞作,由於華人能吃苦、任勞任怨,導致其他人沒工作,招致怨恨,黑人便會成群結隊的撲向華人聚集區,殺人放火,無惡不作。由於華工都是男性,他們在美國是不可能找到媳婦的,一輩子只能打光棍,也沒有公民權,很多華工到死也沒能回到國內,成了孤魂野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