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農抑商積極作用有:
1、重農抑商政策在封建社會初期對當時農業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對新興地主階級政權的鞏固起到了積極作用(以商鞅變法可以說明:商軟變法積極推行農戰方針,採用各種手段實行重農抑商政策,鼓勵發展農業生產,隊而促進了秦國的經濟實力不斷增強,為後來秦始皇統一六國奠定了物質基礎。西漢初期實行重農抑商政策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有利於漢初經濟的恢復與發展)。
2、保證了農業勞動力,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有利於保障人民的生活,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3、有利於鞏固新興地主政權,穩定封建統治秩序,維護了國家的統一。
4、後期:對明清初期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重農抑商消極作用有:
1、人為割裂農、工、商之間的聯絡,阻礙了工商業的正常發展,農業、手工業的發展也受到限制,致使整個封建經濟發展不夠充分,自然經濟長期延續,這是近代中國落伍於西方的重要經濟原因之一。歷史表明,農工商都為“本”,國家才會富強。
2、從政府行為與經濟自身規律來看,抑商政策過多用行政手段干預經濟,破壞了經濟自身的發展規律,導致經濟結構的過分單一化;
3、在封建社會晚期,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產品的流通和交易又是必然的。明清時期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商品經濟的活躍,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已經出現,而在這時統治階級依然堅持重農抑商的政策,把商農發展對立起來,並在重農抑商政策思想的指導下推行一系列不利於資本主義發展的措施,從而阻礙了資本主義萌芽的成長,違反了經濟發展規律,阻礙了社會進步,這樣就失去了其產生之初的進步性。當西方的政府努力擴大國內和國外市場的時候,中國卻在為穩定自己的統治限制商業並主動封閉了海外的市場,從而使中國失去了發展的生機,只能繼續在中世紀徘徊,直到鴉片戰爭的炮聲響起。
重農抑商積極作用有:
1、重農抑商政策在封建社會初期對當時農業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對新興地主階級政權的鞏固起到了積極作用(以商鞅變法可以說明:商軟變法積極推行農戰方針,採用各種手段實行重農抑商政策,鼓勵發展農業生產,隊而促進了秦國的經濟實力不斷增強,為後來秦始皇統一六國奠定了物質基礎。西漢初期實行重農抑商政策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有利於漢初經濟的恢復與發展)。
2、保證了農業勞動力,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有利於保障人民的生活,促進社會經濟的發展。
3、有利於鞏固新興地主政權,穩定封建統治秩序,維護了國家的統一。
4、後期:對明清初期經濟的恢復和發展也起了一定的作用。
重農抑商消極作用有:
1、人為割裂農、工、商之間的聯絡,阻礙了工商業的正常發展,農業、手工業的發展也受到限制,致使整個封建經濟發展不夠充分,自然經濟長期延續,這是近代中國落伍於西方的重要經濟原因之一。歷史表明,農工商都為“本”,國家才會富強。
2、從政府行為與經濟自身規律來看,抑商政策過多用行政手段干預經濟,破壞了經濟自身的發展規律,導致經濟結構的過分單一化;
3、在封建社會晚期,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產品的流通和交易又是必然的。明清時期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商品經濟的活躍,中國資本主義萌芽已經出現,而在這時統治階級依然堅持重農抑商的政策,把商農發展對立起來,並在重農抑商政策思想的指導下推行一系列不利於資本主義發展的措施,從而阻礙了資本主義萌芽的成長,違反了經濟發展規律,阻礙了社會進步,這樣就失去了其產生之初的進步性。當西方的政府努力擴大國內和國外市場的時候,中國卻在為穩定自己的統治限制商業並主動封閉了海外的市場,從而使中國失去了發展的生機,只能繼續在中世紀徘徊,直到鴉片戰爭的炮聲響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