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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莫東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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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別聲響
同桌的你
我中年已過。什麼都看的灑脫閒適。無風無雨。雖然沒光宗耀祖,但也沒給祖上丟臉。人生如煙,幾十年彈指間。無牽無掛真好啊。那天,我在市場買東西,正好遇到了我小學時的同學。這讓我看淡生活的心如晴朗的天空突然飄來幾片烏雲,情不能已,淚溼衣袖,立刻回憶起那段難忘的往事。
他叫鴻翔。和我臨村。他的人就像他的名字一樣,馬上就要肋生雙翅飛起來的感覺。我們小學一至五年級都同桌。第一天進學校,我們就被老師按排在了一張桌子上。他個子比我矮些,很瘦,一雙眼睛到是滿有精神。就像兩個烏黑的葡萄鑲嵌在裡面似的。就是鬼機靈的那種小孩。他不說話,低頭坐著,就像個大姑娘。我的嘴閒不住,先是看他一會兒,後就機關槍似的跟他說話。在小學時他的學習成績比我好。我厭煩學習。每當他上獎臺領獎狀時,我就無所事事的看著他。手裡拿著獎狀,臉上泛起了紅色的漣漪。樣子嬌媚可愛。那時我們農村的小孩都是活潑好動,上牆爬樹,無所不能。田間的路我們都跑遍了。哪裡種著什麼都知道。有的地方種著修長碧綠的黃瓜,有的地方種著紫色的手榴彈似的茄子,又細又長如蛇樣的豆角。碩大滾圓的西瓜……一走在田裡的小路上,就迷漫著瓜果蔬菜的甜蜜的香氣。那天,我倆合夥偷了一個西瓜。我們鑽進高高的玉米地裡。心裡一點都不緊張。我們個子矮,玉米葉子遭不到。慢慢的小心翼翼的,彼此不說話,前後看著你我。不時的用摸摸鼓漲著的玉米的果實。被綠油油的皮包的緊緊的嚴嚴實實的。好像裡面包著一個偉大的寧馨兒。我們走到地中間。都趴下,我抓著他的腳脖子,他伸手去夠種在玉米地裡的西瓜。倆個人去夠,目標太大,一個人夠時一個人就像把風似的。我手裡攥著小塊的磚頭。以防瓜主來追時用的。那次吃瓜的味道似乎忘記了,但是那次偷瓜卻讓我感覺到我們倆心貼的耕緊了,感情為更融洽了。我比他大一歲,他總是哥哥的喊我,讓我怪不老意思的。五年時光悠呼而過。轉眼我們考上了初中。
初一我倆還在一個桌子上。在他的影響和幫助下,我的學習也突飛猛進。我盼望著我倆高中大學能雙宿雙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拿給我。我也毫不吝嗇的拿給他吃的東西。可是,初一其中考試時我的父親在工地上出事了,永遠的離開了我。我很難過。而他,來我家安慰我,幫助我補習功課。夜裡給我做伴。他讓他爸爸給我買了身新衣服。可是我怎麼也學不好。初二時,我的奶奶又離開我了,我更加難過了。他真的就像我的親兄弟一樣。幫著我幹家務,和我下地澆水上化肥。這並沒有耽誤他的學習。反而他學的更好了。他鼓勵我,支援我。可是我沒有學好。我終於下學了。他對我終於是戀戀不捨的分手了。
他考上了高中,他沒有忘記來我家找我。向我說他學習的情況。還是給我送來好東西吃。而我,下學就成了家裡的主要勞力。種地,收割,上路工。我幹起建築活。雖然累些苦些,可是,每天晚上躺在床上,想著我倆的友誼,也覺人生的意義和快樂。人啊,失去親人,悲痛沒有用,關鍵是要很好的活下去。雖然我不上學了,但是他的到來讓我用傾聽學會了不少的高中的知識。我的人生還算是充實的吧。
他考上了名牌大學。也許由於學習緊張,他就沒在來過我家。我就沒往心裡去。我是拼命幹活。後來我學會了瓦匠。每天能多掙些錢。後來聽說他在外邊當了官。我打心裡祝賀他他輝煌的人生。我也結了婚。
一愰幾十年過去了。我由於生活不愁吃喝,到把他給忘記了。在我人生最黑暗最無助的時候,他情同骨肉般的幫助著我,這種純潔無暇的高尚如水的友誼,時時激勵著我不被生活打趴下。如果不是遇見他,這段美好的彩霞般的同學的友誼,恐怕到死都得塵封在我那往昔的酒杯裡,永遠,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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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白浪灼痕
其實,關於同桌的故事,我是真的沒有什麼記憶,因為從未有過什麼特別,更不用說難忘。
倒是走入社會工作後,去讀夜校的時候有個同桌印象比較深,但也只是幾個月的時光便不再有任何交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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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隔壁班的二哈
記得,小學一年級同桌是個男孩子,因為和他上課講話,我還被數學老師打了一巴掌。後來的小學同桌都是女生。初中,高中的同桌全是女生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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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宣紙流芳
從幼兒園到高中,好多的同桌,好的鬧的,溫柔的嫌棄的……時光模糊了好多臉,留在記憶中的都變成了一個個片段,印象深刻的反而是某個節點,某段情節!
今天寫的是個簡單的故事。
是高二那年,文理分科,已經記不起我們做了多久的同桌,可能也沒有多久吧!有些驚訝的是平常喜歡文科的我選了理,而他,男生,我總覺得理科要好些,卻選了文!是一個有著小麥色面板,長得有點像羅志祥的男生(現在想來)。我記得我們坐在靠門的第一還是第二排,相處的經歷沒有多大印象,可能比較友好平和吧!應該是的,他是個隨性爽朗的男孩,喜歡打籃球,成績中等吧。
正式分科的那一天,班主任給了大家一會時間,讓我們再說說話,氣氛變得沉默了起來,其實離別並不算突如其來,可我竟有些難過!
班主任走了,教室漸漸嘈雜了起來,忘了是誰先開的口,也忘了當時的自己說了些什麼,只記得他微笑著說,給你唱首歌吧!我有些驚訝,只知道他籃球打的好,竟然還會唱歌。是周杰倫的《菊花臺》, 天微微亮,你輕聲的嘆……很好聽,慵懶、溫柔,像午後照在課桌的Sunny,有一瞬間的美好沖淡了告別的感傷。後來,老師讓換班的同學說幾句話,他是最後一個也是最簡短的一個,只說了一句“走了”卻做了一個班裡標誌性的耍酷動作,繃著的我們都哭了!
畢業後的我們天各一方,漸漸失去了聯絡,但是就像今天,或者某個時刻,會被時光沖刷出水面,變成歲月裡的一幅畫!我想每個人的生命裡總會有這麼一兩個人,隨著時光的消逝反而變得清晰,他們不曾驚豔時光,可能也沒有溫柔歲月,但在相伴的旅途裡留下了讓人偶爾想起時可以會心一笑或心頭一暖的小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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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營養師周啟祥
還記得你的同桌嗎?
當然記得,足足十年有餘的上學經歷,同桌也記不清有多少個啦。
上學時候,多數是男女同桌。最經常發生的,是兩個人為了誰過中間線哪怕一點點,就會斤斤計較,弄得誰也不理誰,常常在上課的時候,趴在課桌上,為了用胳膊佔住自己的地盤。
淘氣一點的男生,會在課桌的中間,用刀子刻出界限,楚河漢界,涇渭分明,搞得劍拔弩張,凜然不可侵犯的樣子,過則就會兩國開戰一般。
到現在依然記得,跟某一個同桌發生的那些有趣的事情,猶如昨天一樣,歷歷在目。
最難忘的美女同桌高中的時候,以優異的成績,考上了重點中學的重點班,一直是班級裡的學霸。那時候,除了學習從來不想別的,每天過著三點一線的生活:班級——宿舍——食堂。
第一個同桌,是一位可以用優雅、精緻又落落大方的詞彙形容的成績特別優秀的女同學。依稀記得她的家境是很不錯的那種,父親在機關工作,是一個科級幹部,在縣城的那時候已經很不錯了。
她的英語成績在全班五十多人中排第一,我的英語成績是第二,我各科成績總排名在班級前八名,她總成績在前二十左右。我被選上了英語課代表。她很文靜,也很漂亮,面板白淨,肉肉的感覺,平日裡既不多言也不多語,任什麼時候都保持著恬靜自然可親的微笑。用現在的詞來形容,絕對是氣質型美女。
我們從來沒有什麼交流,除了學習就是學習。唯一記得有一次說話的場景,是一次英語考試後的講評,我不會的一道題目,她很自然的主動告訴我,給我指出錯誤所在。
那一年我十六歲。
那時候,對男女還沒有什麼概念,也從來不會想到男女之間的任何事。只默默的感覺她很好,特別的好,鄰家女孩一樣。心底裡,對她有一種尊重和敬仰。
直到高二分文理科,那一年的同桌經歷,成了記憶中永遠的美好回憶……
寄語曾經的同學少年時代那是人生最純粹、最美好、最值得回味的時代;
那是人生最天真、最無憂無慮、最值得珍惜的時代;
那是最青春、最投入、最心無旁騖的時代;
那是儲備夢想和未來的時代。
那時的如飢似渴、孜孜不倦、勤奮好學,儲備了半生文化與修養的積累,獲取了成年後再難以專心致志學習的文化知識,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半生的思想、品德和學識的大致基調。
恰同學少年,風華正茂,書生意氣,揮斥方遒。——憶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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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不記得,高中那個時候是多久換一次同桌,可是每次都希望和她做同桌。
十幾年過去了,為人父,為人母,生活在不同的城市,漸漸的,不再聯絡。
也曾問過自己,你是否還記得當年的同桌,還記得他寫過的日記,還記得他寫過的小紙條嗎?
那個年代,學生都沒有手機,聯絡都是透過寫信,或者200電話。不知道現在的人還有多少人知道200呢?
於是,把所有的思緒都寫在了日記裡,還得故意的讓她看到,我想,字裡行間她是能讀懂深深情意的。只是,我們從來都說破,像陳年的老酒一般香甜。
你還記得我寫過的日記嗎?日記裡都是你。
那一年春天,你從滿洲里轉學到這個小城,就像小清新。你說你對男女之情沒有概念。不懂那些。可是後來分了班,你還是和一個男生走到了一起。我曾經遠遠的跟著,看你們走過街角。我也曾經躲在你家樓下,看你什麼時候回家。
早早的到教室,把寫滿字的信,其實是充滿情意的散文塞到你的書桌裡。
這些你都還記得嗎?
其實這麼多年過去了,偶爾會想起年少時懵懂的愛情,甜蜜生澀。
回到老房子也會翻出當年的日記找尋一下當年的影子,問問當年的自己,你還好嗎?
每當老狼的《同桌的你》想起來,就會想起同桌的你。
你在他鄉。還好嗎?